重庆市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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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一、微型企业的定义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

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一)大中专毕业生。

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

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

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

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

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

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01•【字号】渝府办发〔2022〕122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为帮助市内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本轮疫情影响,在继续落实好我市稳经济政策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

鼓励各银行机构围绕企业商业价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面开发中小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并同等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体系。

(责任单位:重庆银保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二、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投放。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力度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票据融资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全市金融服务港湾和首贷续贷中心走访及融资对接,延长“金融活水润百业活动”时间至2023年一季度末。

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扫码申贷”,大力推广“信易贷·渝惠融”微信小程序及APP线上申贷,提高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三、加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力度。

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使用政府转贷资金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执行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浅析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浅析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时代经贸 2 1 00弃 7 月 中旬刊 总第15 期 7
浅 析 重 庆 欧 晓蓉
( 庆 市九 龙坡 区第一 中医 医院 ,重 庆 重 40 8 ) 0 00
日前 ,重 庆 市 政 府 第 7 次 常 务 会 议 , 审议 通 过 《 庆 市 人 3 重 民政 府 关 于 大 力发 展 微 型 企 业 的若 干 意 见 》 ,在 全 国率 先 出台 扶 持微 型企业发展 的政策措 施。 《 见》将微型 企业定义 为:雇 意 员 ( 投 资者 )2 人 及 以下 ,创 业 者 注 册 资 金 l 万元 及 以下 的 企 含 0 0 业 。 《 见 》 明确 ,全 市 大 学 毕业 生 、下 岗失 业 人 员 、返 乡农 民 意 工、 农转非 人员等九类社会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将 获得政府的 直接资金补助,补助额度为其企业注册资本的3 % 5% 0一 0 。另外这些 企业还将获得税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重庆 发 展微 型 企 业的 现实 意 义 重庆 市市 长黄 奇帆 表示 ,扶 持微 型企 业 是一个 民生 问题 ,对 金 融危机后启动经济发展,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有重要意义。 ( )培育微 型企业 ,是加快转变 经济发 展方式 的新 尝试 一 和新亮点 。市场主体按规模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际上普遍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 中分离 出 来 ,施 以特 殊 的政 策 进 行 倾 斜 性扶 持 ,从 而 使 更 多 的贫 困人 口有 机会就业和参与发展 。但现实中,我 国通常把微型企业与小企业 混 为一 谈 ,导致 相 关 政 策 缺 少 差 异性 和 针 对 性 。重 庆 市政 府 立 足 统筹 城 乡 综 合 配套 改革 试 验 区 实 际 ,先 行 先 试 , 积 极探 索 ,率 先 出台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对于确保市场主体增量,繁荣活跃城乡 经济 ,解 决 就 业 问题 ,激 活 民间 活力 ,集 聚 民间 力 量 ,构 建 和 谐 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 的战略意义。 ( 二)培育发展微型企业 ,是扩大就业 、改善 民生的新渠道 和新途径 。民生连 民心 ,民心系全局 。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 ,就 业 意味 着 生 存 和 发展 ;对 于 国家 和社 会 而 言 ,就 业 体现 着 和 谐 与 稳定 。从世界各国促进微型企业发展 的经验来看,微型企业是减 少贫 富差距的有效途径 ,是扩大就业 的主要渠道,也是社会和谐 发展 的重要 助 推器 。 目前 ,重 庆市 城 镇 人 口 中有2 0 0 多万 劳 动 力需 要就 业和 再 就业 ,农村 尚有 近 30 富余 劳动 力 需要 转 移就 业 。 0万 ( )培 育发 展 微型 企业 ,是 增强 重庆 经济 综合 竞争 力 的新手 三 段和 新方 法 。市场 经济 的 基本元 素 是 市场主 体 。市 政府 出 台的 意见 中 ,明确 提 出 了 “ 资者 出一 点 、财政 补 一点 、税 收返 一 点、 金融 投 机构贷一点”的基本构想。这些政策和 目标 ,必将激发市民的创业 激情 ,盘 活更 多 民间 的资 本 ,集聚 更 多的 民间 力量 ,不仅 可 以培育 壮大经济发展新动力,催生大批有所作为的企业家 ,还能提升全民 整体 素质 ,增强 我市 的经 济 总体水平 和 综合 竞争 力 。 二 、微 型 企业 是重 庆 发 展 的一块 短 板 重 庆 市 目前 有 2 万 户 中 小 企 业 ,主 要 集 中 于 汽 摩 、 电子 信 O 息 、装 备 制 造 、 餐饮 、商 业 服 务 等领 域 ,其 中 ,注 册 资金 1万 元 O 及以下,雇员2人 以内的微型企业只有3 0 万户。比较发达 国家和地 区 ,这 一 数 量 和 占 比偏 小 。欧 洲 20 多万 家 中小 企 业 中 , 微 型企 00 业 占 了9% 3 ,美 国微 型企 业 就业 人 数 接近 9% 0 ,印 度 为8% 0 。国 内微 型 企业 2 0 多 万 户 ,就 业 人 数 1% 00 5 ,沿 海 地 区 已超 过 3 % 而重 庆 0, 的微 型 企 业 占全 部企 业 比重不 足 1% 5 ,就业 贡献 不 足 5 。 目前 ,微 % 型企业发展仍存在许多制约难题。 ( 一)缺乏分类指导和扶持。据悉,国际上近45 / 的国家和地 区在小企业 中专门划分出了微型企业,政府对这些微型企业在税 收、金融服务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了更特殊的优惠 政策 ,政 策针 对 性强 ,效 果好 ,对企 业 的发展 有 良好 的促 进作 用 。 如美 国,专 门建 立 了 《 企业 法 》 、 《 会均 等法 》 、 《 小 机 小企 业经 济政 策法 》等 扶 持微 型企 业发 展 的法 律体 系 ,并 规定 美 国总统 每 年 要 向 国会 递交 有 关微 型企 业 的竞 争情 况报 告 。 日本 专 门成 立 了 “ 微 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融资制度 ”,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 低利 息 、无担 保 、无 保证 的融 资服 务 。但 在我 国,小 型企 业是 与 中 型 企业 合 并在 一 起 统称 为 中小 企 业 ,国 家 针对 中小 企 业 笼 统地 制 定扶 持和 指 导政 策 ,没有 对 小型 企业 和微 型 企业 进行 细分 ,政 府 对 微型企业关注度还不够,没有针对微型企业制定适应的优惠扶持政 策,微型企业基本上处于一种 自生 自灭的状况,难以发展壮大。 ( 二)缺乏公平 竞争 的市场环境 。近 年 出台的政策 多是 按 照 企 业规 模 和 所 有 制 设 计操 作 的 ,对 大 企 业优 待 多 ,对 中小 企 业 特 别 是微 型企 业 考 虑 少 ;对 公有 制 企 业 优 待 多 ,对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考 虑 少 ;政 策 适 用 不够 公平 。在 税 收 政 策 上 , 国有 企 业 可 先 缴 后 退 ,非国有企业无此待遇;中小企业特别是微 型企业往往是小额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发 票 难 以抵 扣 ,实 际 税 负 增加 ;微 型 企 业 存 在 双 重纳税等 。在行业准入上,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还受到诸多 限制。此外 ,市场交易规则缺乏 ,市场秩序混乱,致使微型企业 正常经营困难重重 。没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微 型企业就只能 在 低层 次 小打 小 闹 ,无建 百 年大 店 之雄 心 。

完善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完善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通知》 渝银发【00 3 号 ) ( 2 1 】4 及其重庆市微型企业发 展 工 作领 导小 组办 公室 ( 以下简 称 “ 市微企 办 ” 关 于 ) 对 这 一通 知 的《 补充 说 明》 市微 企办 《 于进 一步 明 , 关 确微型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渝微企办【00 ( 2 1】 9 ) 号 等相关 文 件 。 些 文件 的 出台 , 我市 微 型企业 这 对 的发展 起 了重 要的作 用 。然 而 , 我们在 调 研 中发 现 ,
小 组下 设办 公室 , 办公 室 设在 市工 商局 , 由市工 商局 长 兼任 办公 室 主任 ,办公 室成 员 由市 财政局 、市科
人 数和 资产 规模 。 因此 , 市的现 有微 型企 业政 策顺 我 应 时代 潮 流 ,并 且符 合我 市 的实 际 ,深得 创业 者拥 护 。 从长 期 的角度 考虑 , 但 由于我 市现 有 的大量 小 型 企业 其 雇工 人数 、初 期 的投 资规模 均 和这一 标 准基 本一 致 , 了不挤 压其 他 企业 形态 白r 展空 间 , 为 勺 发 建议
微 型 企业 发 展之 初 , 为切 实推 进 我市 微 型企 业
和经 营权 高度 集 中 、 品服 务种 类单一 、 产 经营 规模 微
小 的企 业 组织 , 有 创业 成 本 低 、 业 弹 性 空 问 大 、 具 就 成 果见 效 快等 特点 。
发展 , 经市 政府 同意 , 立 了重庆 市微 型企 业发 展工 成 作 领 导小 组 。领导 小组 主要 职责 是研 究制 定全 市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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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 型业 展 政 体 微企发 的 策 系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
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计划119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5]4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23
【实施日期】2015.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5〕4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扶持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3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足额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微型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等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并加强资金整合和统筹,对小微企业重点支持,提高各项专项扶
持资金的使用效率。

(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做好融资服务工作。

引导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产品,优化服务。

引入跨境低成本资金,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策性信贷投放机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落实
小微企业贷款。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9•【字号】渝府发[2014]36号•【施行日期】201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市委第87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29日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等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造活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吸收社会就业成效显著,助推经济增长效果明显,但仍然存在市场准入门槛较高、融资难融资贵、企业负担偏重、发展空间不足、服务环境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服务作用,按照“放开、减负、解难、引导”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放宽市场准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带动社会就业,增强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全市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小微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和“先照后证”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小微公司制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的限制,不再将工商年检、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证照审验、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

重庆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情况

重庆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情况
在政策扶持下 , 微型企业发展出现了很多亮点。如 潼南县结合实际, 不断简化微型企业发展流程 , 严格按 照优先支持“ 十一类人群” 和优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信 息技术产业的要求 , 确保了微型企业发展质量。已经起
l 巫 山
99 9 43 5 83 0
39 9
9. 79
数据来源 : 区县上报经整理后 的数据 , 各 部分数据未搜集到 。

4 9・
孳凄锗 0I 肾2 " 1 2
企业协会, 为微型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财务核算、 融资贷 款、 信息沟通等各项服务。江津区、 潼南县去年3 4 月、月
调 查研 究
21 ・ 02 I
孳交锗 肾
重庆 市扶 持微 型企 业 发展 的情况
。 孙 卓 霖
微型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经济细胞, 也是货币流动性 趋紧中社会重点关注的对象。 为深入了解微型企业的扶持 发展政策及成效,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近 日 对重庆部 分区县的相关部门和部分企业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 各 地出台了多种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发展迅速, 生产经营正 常且多数开始盈利, 但其中存在问题值得关注。 各地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

近年来 , 随着金融危机后返乡农民增多, 重庆市和 各区县加大了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力度 , 微型企业出现 良 好发展态势, 为加快产业发展 , 增强地区发展后劲奠定
了基础。
业风险, 垫江、 酉阳等区县给予微型企业的最高注册奖 励达35 —万元。 三是鼓励外来投资。 对于引荐的鼓励类投 资, 政府按照一定 比例对引荐人进行奖励 , 如武隆县对 引进县外资金投资的小微企业鼓励类项 目, 企业建成 自 投产之 日 起,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 ‰给予引资者一

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解读与答疑

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解读与答疑

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解读与答疑(年月)一、为什么要出台渝中小企〔〕号文?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并将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纳入全市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中,实施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特别是号文出台以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势头迅猛,但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在企业初创期对资金需求的压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号)文件中关于“对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年补贴”这一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制定了《关于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中小企〔〕号)文件。

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缓解鼓励类中小企业设立初创期运营资金压力。

二、针对文件中的“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如何理解?号文件的财政扶持政策针对的是企业缴纳相关税费地方留成部分,比如增值税在我国现行财税体制中,属中央、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占,地方占,在收入缴入国库后,地方所分成的部分,直接留在相应的市、区县级国库,不用上解,所以叫“地方留成”,也就是地方国库留下的比例。

即企业缴纳元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元,本项扶持政策给企业补助的也就是地方留成部分的元。

三、针对文件中“给予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如何理解?本次政策当中的年是指按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起算的,总计个月。

比如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日为年月日,那么企业应享受的政策期间为,年申报年月年月部分,共计个月;年申报年月年月部分,共计个月;年申报年月年月,共计个月;合计享受政策期限为个月。

四、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号文件中的扶持政策?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新办,通过变更登记等形式注册的企业,不视为“新办”;(三)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四)企业的经营范围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年国家发改委令第号)中规定的产业项目。

关于扶持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于扶持重庆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道 是 依 靠 大 量 的 中 小 企 业 和 微 型 企
业 。浙 江 温州 、 台州 和 慈溪 、 南 和珠 苏
竞争 和 超 常 的活 力 。政 府 扶持 微 型 企 业 将 激 发全 民创 业 热情 。创 业 活 动 生 气 勃 勃 。是 经 济 社 会 进 步 的 强 大 动
力 。新 创 的微 型企 业 能 发 挥 “ 鱼 效 鲶 应”促进各种生产要 素优化组合 . . 增 加 市 场 主 体 总量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 孵 化 一 批 具 有 稳 定 成 长 前 景 的 中 小 企 业 乃 至 大 型 企 业 . 育一 批 具 有 创 业 培
I磁圜 决策研究
De ii n ma ig c sO — kn
关 于 扶 持 重 庆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建 议
★ 文/ 士 文 刘 高, 吸纳 的 劳 动 力 相 对 甚 至 绝 对 地 减
少 。微 型 企 业 多 为 劳 动 密 集 型 产 业 ,
扶 持 微 型 企 业 发 展 具 有 重 大 的
5 %, 在还 在 继 续 发 展 。 庆扶 持 微 O 现 重
型 企业 发 展 .焕 发 民众 创 业 活 力 , 激
建 立 家庭 资 产 ,改 变 他 们 的 境 遇 , 减
小 社 会 贫 富 差 距 , 进 社 会 和 谐 。另 促 外 . 农 转 城 人 员 和 农 村 创 业 者 的扶 对 持 还 将 在 加 快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中 产 生 巨大 的 推动 作 用 。重 庆 大 城 市带 大 农 村 、 乡 二 元 结 构 突 出 以 及 三 峡 库 区 城 产 业 空 虚 的 市 情 使 得 大 力 扶 持 发 展

重庆微企重点政策分析

重庆微企重点政策分析

重庆微企重要政策规定剪接"1+3+3+3"模式所谓“1”,就是1名带头人,出点资本金,成立微型企业。

第一个“3”是3条扶持政策,即政府无条件在注册的时候给3万元至5万元补助;按资本金1∶1的比例提供银行贷款;在企业运转的时候给予税收优惠,返还与资本金等额的税。

第二个“3”是3条监管措施,即一不能抽逃资本金,二不能空壳经营,三不能用于炒房产、炒股票等投机行为。

第三个“3”“三个平台”,即微型企业的培训平台,就创办微型企业进行培训;龙头企业对接的平台,让大企业带动微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利用危旧房、旧厂房、旧仓库的改造,搞微型企业的孵化楼、创业基地。

目前,全市范围已经有了64个微企的孵化园、创业基地。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1. 大中专毕业生(含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学历)、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持毕业证、下岗失业证、残疾证、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可申请创办微型企业。

证件遗失的,可凭教育部门、街道或就业部门、残联、民政局、武装部出具的证明申报创办微型企业。

2. 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农转非”人员,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转户证明申报创办微型企业。

3. 返乡农民工凭在外地务工经商的任何一个证明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经商证明均可申报创办微型企业。

4. 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申请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产业的,凭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可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申请以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的身份,进入高校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办微型企业。

5. 获得国家专利技术、在行业领域有特长或知名度、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性放宽至70岁,女性放宽至65岁。

6. 信息技术人员、文化创意人员可直接到工商所申请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类微型企业,相关资料由工商部门定期交当地文广新局、经信委备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企业计划【发文字号】渝府发[2013]70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9.27【实施日期】2013.09.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源头、社会就业的主体。

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要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总体要求,抓住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攻坚破难,推动小微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在未来5年实现以下目标:(一)加快实现由粗放发展向“专精特新”的转变。

要按照专攻特定市场和客户、掌握精深技术、形成独特产品或工艺、适应网络消费新业态的要求,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二)加快实现由单打独斗向与大中型企业衔接配套的转变。

要以产业集群为核心,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打造30个由大中型企业引领、企业链式集聚、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区域品牌优势突出、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

发挥大型企业、主导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专为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和工业集成产品生产配套零部件的小微企业群,形成大小企业互为依托、三次产业小微企业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三)加快实现由传统业态向新兴业态和科学商业模式的转变。

重庆市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微型企业是指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组织,具体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形式。

在创办微型企业的时候我们可以享受哪些税收政策?具体而言,主要有:一是凡新办的各类微型企业,在办理地方税收设立税务登记时一律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二是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微型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是微型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是微型企业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是企业或个人以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微型企业,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微型企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5.《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104号)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重庆小微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体系

重庆小微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体系

重庆小微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体系重庆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小微型企业犹如一根树苗,在成长前期需要细心的呵护,长大后才能够成为栋梁之材。

为了帮助小微型企业健康成长,重庆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小微型企业扶持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

在“1+3+N”的微型企业政策扶持体系的基础上,重庆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从放宽市场准入、缓解融资困难、减轻企业负担、拓展集聚发展空间、协力优化服务环境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

重庆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牵头作用,会同财税、人社、金融等20多个市级部门出台支持微型企业的政策文件58个,做到政策整合、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建立市局、区县(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工作架构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成立了1120个创业指导站,聘请了3200名创业指导员,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工作网络。

三是实施跟踪监测。

2014年9月,重庆在全国率先建成小微企业大数据库、小微企业名录,并在全市设立1500余个小微企业运行监测点,持续跟踪企业经营状况、融资情况、招工需求等,实现企业发展的静态分析和全程动态监测,提升帮扶的针对性。

融资难、融资贵是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难题。

为了减轻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难题,重庆从三个方面着手,大大缓解了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压力。

其一,实施创业补助。

财政每年编列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预算10亿元,重点人群创办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

全市已累计发放财政补助资金40.39亿元,有效缓解了“草根人群”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其二,减轻税费负担。

对微型企业上缴地方税收留存部分给予两年以内的财政奖励,已累计兑现财政奖励补贴1.65亿元,推动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53项。

其三,加强金融支持。

微型企业可申请无抵押担保的创业扶持贷款,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并执行基准利率的优惠贷款政策。

重庆市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重庆市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重庆市⼩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我们知道虽然说⼩微企业的⼒量是⽐较⼩的,但是国家对于⼩微企业的发展是⽀持的,在很多⽅⾯给予⼀定的优惠,那么对于重庆的⼩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上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重庆市⼩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是全市微型企业招⽤城乡劳动⼒,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微型企业招⽤就业困难⼈员和登记失业⾼校毕业⽣已享受相关社会保险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是微型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个百分点计算,不包括个⼈应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三是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先缴后补”的原则,半年申报⼀次,⼆、重庆市哪些种类的微型企业可以补贴为加强⾏业引导,扶持政策规定⾼校毕业⽣、返乡农民⼯、失业⼈员、军队复员⼈员等四类重点⼈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商务、节能环保、⽂化创意、特⾊效益农业等五⼤市级⿎励类和各区县确定的⿎励类⾏业微型企业,设⽴登记满2个⽉后,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以前为财政补助资⾦)和最⾼15万元的创业扶持贷款。

微型企业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登记制度改⾰中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等放开类政策,和其他企业⼀样,登记资料备齐后即可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享受两年免费代账服务、6个⽉经营场所租⾦补助、不超过1万元的电⼦商务运营补助、5万以内的信⽤保险补助、最⾼2万元最长2年的⽔电费补助、10万元以内的技术设备购置补助、每年最⾼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和3000元以内的会展交通费补助、以及税收补贴、免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暂免征收两年的⼯会组织经费和残疾⼈就业保障⾦等减负类政策。

微型企业还可享受商业贷款贴息、⼩额担保贷款、政府采购⽀持、产业引导基⾦等解难类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渝府发[2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促进我市微型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

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激发民间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不仅可以培育壮大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培养大批有所作为的企业家,也可以营造“重商”氛围,激发全民创业,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中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结合我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特殊市情、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特点以及三峡库区产业空虚和企业改革带来的下岗失业问题,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十分迫切、意义深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鼓励创业、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不懈地探索适应微型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精心安排、稳步实施,确保微型企业创业投资促进计划顺利推行、卓有成效。

二、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通过激发创业热情,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和贫困人口有机会就业和参与发展,着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加市场主体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统筹。

(二)基本原则。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补充实施细则的解读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补充实施细则的解读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补充实施细则的解读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渝中小企〔2018〕8号)文件精神,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补充实施细则(试行)》(渝中小企〔2018〕54号),现将相关政策措施解读:一、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的支持标准“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在各区县政府重点支持的微型企业双创平台中选择确定,包括微企孵化园和微企特色村。

按照不超过区县政府投资平台额度,给予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年补助平台数量不超过4个。

二、申报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应具备的条件(一)产业集聚培育示范效应明显,主导产业微企在入驻微企中的占比60%以上;(二)具备孵化微企100户以上的孵化能力;(三)规划入驻微企户数占入驻企业总户数85%以上;(四)有运营管理机构和管理服务团队;(五)有平台运营管理、微企入驻、培育、退出等制度;(六)申报时平台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三、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申报审定程序(一)项目征集。

市工商局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项目。

符合条件的平台,经所在区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工商局。

(二)项目初筛。

集中申报结束后,市工商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择优筛选出拟支持建设的初步名单。

(三)实地调研。

市工商局组成调研组,对初步筛选出的平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指导区县完善具体建设方案。

调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相关区县将完善后的建设方案报送市工商局,调研组形成调研报告。

(四)行政审查。

市工商局召开行政审查会,邀请相关市级部门共同对初选项目进行行政审查。

(五)项目审定。

市工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审议建设方案,结合行政审查情况确定支持建设的平台名单及资金支持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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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全面解读国企的社会责任将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上充分体现。

在昨日的国企责任重庆论坛新闻发布会上,市国资委主任崔坚代表国企发出八项民生建设承诺书,其中一项就是在未来5年里,市国企计划每年拿出1亿元净利润,用于扶持我市微型企业发展。

崔坚介绍,国企每年向市财政提供1亿元扶持资金,连续5年共拿出5亿元。

资金来源是国有资本的收益。

据了解,目前市国有企业正以蓬勃的姿态立于经济大潮中,截至今年一季度,重庆38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资产总额突破万亿元,净资产3000亿元,经营性国资总量由2003年的全国第19位,跃居第4位。

七年时间里,重庆国资增长了7倍。

论坛将于今日召开,将有20名领导或知名企业嘉宾做演讲。

在今日举行的论坛签约协议中,将签订67个项目合作协议,协议总金额达2196亿元。

有什么扶持方式?“1:1:1”及税收减免“1:1:1”援助模式是对微型企业扶持的方式之一。

市国资委解释,按照目前的初步规划,“1:1:1”需要分解成两个分项。

第一个“1:1”是指原始注册资本。

比如创业者有1万元的创业资本,注册时财政将按照1:1的比例向创业者提供1万元支持,此时创业者可获得2万元的创业资金。

第二个“1:1”是指银行贷款。

按照上述“1:1”模式申请后,创业者实际已经有2万元创业资金,此时可向银行、金融担保机构等申请小额贷款,依然可获得1:1的资金支持。

也就是说,创业者如果有1万元的创业资本,在“1:1:1”的连续操作模式下,最终实际上可以获得4万元创业资金。

另外一种预设的支持模式是税收优惠。

按照规划,市财政将对微型企业进行税收减、免,比如企业注册资金为10万元,税务部门的免税金额也为10万元。

此外,市国资委还将发挥金融机构与微型企业的纽带作用,协调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积极为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小额贷款、融资等。

哪些人可以申请?一共有九类人群不是每一个创办微型企业的人士都能够申请到这笔扶持资金,在扶持对象上有一定的门槛。

市国资委介绍,扶持对象主要为重庆本地的大学毕业生、下岗人员、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九类人群”,在申请创办微型企业时,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条件审核合格的创业人士均可以获得支持。

哪些项目可申请?创意产业等可获援在微型企业项目申报上也有讲究。

据市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信息技术类、文化创意类、第三服务业等创业项目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文化创意类项目是重点扶持项目。

”据介绍,这类项目包括动漫、设计、外观包装、工艺品设计、影视制作、现代印刷等多个小类,除了可以获得创业资金援助外,市级有关部门还将在未来五年内创办十余个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部分创业者还可以获得免费办公场地。

免费培训微型企业小老板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班第一期即将开课,首批60人的将走上创业之路。

据悉,第一批幸运的小老板是市工商局从主城九区和高新区各工商分局推荐的79人中筛选而出的。

据介绍,此次参加培训的创业者,将全部免费培训。

在免费培训期间,培训人员还可得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的补贴。

市工商局就扶持政策全文解读:一、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

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 “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

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

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

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

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

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

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 “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 “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五、申请人是否必须进行创业培训 各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报送的申请审批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已经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

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是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培训内容。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将出具结业鉴定意见。

七、创业审核的流程及时限 创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申请人向拟创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财政、税务、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贷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

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

八、通过审核后,微型企业注册登记的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帐户,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帐户。

(二)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

财政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帐户。

(三)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九、对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

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二)税收扶持政策。

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等额为限。

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三)融资担保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执行。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行政规费减免政策。

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十、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哪些惩处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撤销申请人扶持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按投资计划书使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的; (二)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被扶持资格的; (三)出租、出借被扶持资格的; (四)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财政、税务、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微型企业资金用途、开业状况、关闭注销、雇工情况等实行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恶意骗取、套取、挪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

相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市工商局对热门问题的解答: 1.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不可以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答: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重庆,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从重庆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重庆,也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2.创业者要经过哪些环节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 答:创业者要经过4个主要环节:一是创业申请环节。

主要由乡镇或街道、工商所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查。

二是创业培训环节。

由培训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创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三是创业审核环节。

由相关市级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计划书进行集中会审。

四是注册登记环节。

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微企办向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

资本金补助资金到位后,企业就可以完成注册登记,享受税收和融资担保等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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