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2017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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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2017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流程指南

发表时间:2016-06-21 信息来源:区科工信局

一、事项名称

2017年信息化新增项目立项申报

二、设定依据

根据《天河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及《天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49次〔2013〕13号)等相关要求,为做好区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整合,减少重复建设,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共享程度,特制定本指南。

三、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各单位应当依照时限完成信息化项目的申报,逾期申报的将影响预算申请。

(二)各单位应当以统筹和整合为原则,申报本单位的2017年度信息化项目。原则上遵循以下要求(区公安局、教育局、卫计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除外):

1、一级预算单位的项目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区属学校参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2、以采购软件产品、硬件设备为主的建设需求应当整合为1个项目;

3、投资额小于20万元(不含20万)的建设项目不得多于1个;

4、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应当分开申报(租赁服务类项目除外);

5、各单位所有运维需求原则上应整合为1个项目申报。运维项目不得包含大批量的更新采购内容,其中应用软件维护量不得超过原应用软件总投资的10%;

6、有二级单位的主管部门须做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统筹和二级单位项目建设方案的初审;二级单位不越级申报立项。

四、申报流程

(一)常规项目(小于100万元项目)

1、申报单位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建设类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写指南》、《广州市财政投资运行维护类项目编写指南》等相关要求编制的项目立项申报书及建设方案,未按照指南要求编写,将不予受理。

项目在业务流程、数据调用等方面与其他部门相关联的,须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提供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表。

2、申报单位向区科工信局报送立项申报材料。

3、区科工信局组织技术专家及第三方评审单位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性及概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对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项目组织现场答辩。

4、区科工信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及第三方评审报告对各项目出具立项审核意见。

5、小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项目,对其建设需求(立项申报书、申报依据文件(市区领导批示、区级及以上会议纪要、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等))进行审核,不审核建设方案;获得批复后,项目单位在实施前须将建设方案报送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二)重点项目(大于100万元项目(含100万元))

1、申报单位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建设类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写指南》、《广州市财政投资运行维护类项目编写指南》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对未按照指南要求编写的方案,将不予受理。

项目在业务流程、数据调用等方面与其他部门相关联的,需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提供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表。

2、申报单位向区科工信局报送立项申报材料。

3、区科工信局组织技术专家评审会进行现场质询答辩。

4、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依照专家及相关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5、区科工信局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准备上会材料,由区科工信局统筹上报区政府审议。

6、区科工信局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向申报单位出具立项审核意见,并抄送区财政局。

五、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立项申请函。

2、立项申报书。

3、申报依据文件(市区领导批示、区级及以上会议纪要、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等)。

4、项目建设方案。

5、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反馈情况表及回复意见(复印件)。

六、建设方案中增加“购买服务建设模式”可行性专项分析

根据八届122次〔2015〕14号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除涉及保密等信息化项目外,原则上信息化项目特别是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的项目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

在2017年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中,各申报单位须充分研究和评估所建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模式的可行性,在建设方案可行性分析章节中增加“建设模式可行性分析”的专项内容,尤其是在已有成功案例的领域,要做好市场调研和询价。建设方案的概算编制部分需与建设模式相匹配,并对购买服务模式的建设费用进行专项说明。要点如下:

(一)明确采购服务的费用计算方式,并做好与自建模式的投资概算对比。

(二)明确采购服务的年限,一般不少于3年。

(三)明确项目成果的产权,一般在3年后产权要归属于用户单位。

(四)明确采购服务期内的运维、升级等相关配套服务情况。

七、限制建设的项目和内容

(一)未利用区政府电子政务云平台的软硬件环境进行设计和部署的项目,包括所需硬件(服务器、虚拟机、存储器)、通用性软件。(涉密除外)(二)可能产生新的“信息孤岛”或者只给基层带来数据采集任务却没有留下政府信息资产。

(三)分散独立、低水平(效益)或重复建设的项目:

1.部门内设机构的孤立管理信息系统;

2.用户数量少、业务量少的低效益信息化项目;

3.超出实际需求的大屏幕拼接墙;

4.没有实质性提升的重复升级改造、重复数据采集项目等;

5.与全区统一建设的应用系统及信息资源库重复的应用系统或数据库项目。

八、注意事项

1、严格依照《2017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科学编制,建设方案投资概算需提供充分的报价依据,包括主要设备性能、参数、参考品牌及价格等(参考品牌2~3个)。

2、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采用自主可控的国产软硬件产品,如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应用中间件、信息安全设备、国产芯片的视频系统和保密手机等,若确有需要选择进口软硬件产品,申报单位必须说明必要性,并提供相关论证依据。

九、联系电话和地点

联系电话:38622653;

办理地点:天河区政府2号楼1009室

十、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016年8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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