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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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44555 旅行社安全应急救援预案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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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旅游事故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黄冈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有关规定,结合旅行社具体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旅游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建立旅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对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在有关部门正确指导下,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有效实

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实施自救为主,并与社会援助相结合,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善后事宜。

3、全体员工都应当为有效实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所需一切便利和帮助,不得干涉、阻挠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4、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杜绝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认真落实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

5、有关责任人先行承担各项施救费用,并依法建立和实行旅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

成员:各部门经理

四、领导组成员具体分工及职责

1、领导组职责:

依法对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领导;接到旅游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

事故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根据事故情况,协助有关单位紧急调集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用品;指导相关部门和抢救人员,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保护;查明事故原因、基本情况、类别及影响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安排人员了解确定游客投保情况,协助理赔事宜;协调并决策处理赔偿、善后、追责等相关事宜。

2、现场处理组成员: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团部经理、地接部经理、导游部经理、计调部经理或计调员。

现场处理组职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①全力组织救援工作;②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进行现场保护;③向旅游部门报告情况;④向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⑤向公司内发出指令。

3、留单位处理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计调部经理或计调员、财务部经理

留单位处理组职责:迅速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①迅速查清游客的人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

方式、家庭地址等信息。②迅速通知、组织应急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人员等相关事宜;④整理好事故涉及团队(散客)的合同、行程单、确认件、保险单等所有相关材料备用。

4、机动应急组成员:营业部经理、业务部经理

机动应急组职责:迅速到公司集中待命,并做好随时接应工作的一切准备。

五、旅游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法规的规定,旅游事故划分为四等级:(1)轻微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理赔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理赔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至残,或理赔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以及旅游住宿、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或交通等发生的重大火灾及其他恶性事故;

(4)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理

赔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六、应急救援事故范围

(1)重大、特大旅游火灾事故;

(2)重大、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3)重大、特大旅游者群体性急性食物中毒事故和群体性旅游公共突发事件;

(4)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5)特种旅游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

(6)因发生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旅游者重特大伤亡事故;

(7)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旅游事故;

七、旅游事故报告制度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导游或陪同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成员,拨打公安、卫生、交通、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态势的进一步扩大。组长对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

2小时内电话报旅游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书面报旅游管理部门,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逸。

八、旅游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故发生后的首次直接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游客单位;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抢救、处理、控制、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协助抢救处理的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时间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和传真号码。

首次报告内容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以电传或其他方式报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外事、安监等有关部门。

(2)事故处理过程中书面报告内容:

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旅游团号、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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