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的方式和准则。
一般通过评标方法和评标规则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1. 综合评价法: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实施计划、运营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比较综合得分,确定中标单位。
2. 技术得分法:根据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给予评分,基于技术得分确定中标单位。
3. 经济得分法:根据报价、财务状况、利润率等经济指标进行评分,基于经济得分确定中标单位。
4. 最低评分法:根据明确的评分标准,所有投标单位的得分进行比较,选取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单位。
评标规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权力分配:明确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说明各成员的权力和责任。
2. 投标文件的递交规定: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
3. 投标文件的保密和开启:保障投标文件的保密性,明确开启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并规定相关人员的出席情况。
4. 评标指标和评分标准:明确评标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各个指标的权重和评分细则。
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规定投标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6. 投标文件的废弃和废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规定废弃和废标的程序和规定。
7. 评标结果的公示和申诉:公示评标结果的方式和要求,并明确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单位可提出的申诉程序。
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的制定旨在确保公平竞争、提高项目质量、保证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招投标之评标方法
招投标之评标方法招投标项目评标方法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确定最终中标人而采取的一种评标方式。
评标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招投标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果的高低。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招投标评标方法。
一、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常用评标方法,它综合考虑了价格、技术、服务、信誉等多个因素,并为每个因素赋予相应的权重。
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不同评标因素的重要性,对各个因素进行打分,最后将各项得分进行加权求和,并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的中标。
这种方法能够全面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保证了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价格,按照最低价格为中标人进行评标。
这种方法适用于标的物的品质差异不大,主要以价格作为选择中标人的依据的情况。
但是这种方法容易引发恶性竞争,降低了资质和技术的重要性,不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层次法层次法是将每个投标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层次化的评审。
首先对基本资格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技术评审环节。
技术评审通过后,再进行报价评审。
每一次评审都有明确的评判依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打分,最终根据综合分数来决定中标人。
这种方法比较清晰明确,能够全面考察投标人的资质、技术和价格等条件。
四、最高综合得分法最高综合得分法是根据投标人在各个方面的评比中所得的综合得分进行评标。
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赋予不同的评分,例如技术方面占30%的分数,价格占60%的分数,服务态度占10%的分数。
然后对每个投标人在各个方面的得分进行权重叠加,得出最终的综合得分,最高得分的为中标人。
这种方法能够兼顾技术、价格和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几种常用的招投标评标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场景和优缺点。
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确保公正、公平和合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规则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3、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者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终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细则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细则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者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者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者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法定家数,不足3家,作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10分
①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施工工艺流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排进行评审;
②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特别是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进行评审;
③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④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2.2.2(2)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①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进行评审。
②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进行评审。
③对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评审。
④对为本工程投入的施工队伍(含分包队伍)的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审。
2.2.2(3)
评标价
7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业绩
3分
根据投标人近5年已完成类似工程质量状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履约状况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
履约信誉
5分
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
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评标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分的20%。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中“表2企业财务状况表”的投标报表中自动生成的数据计算投标人的财务得分,由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数据备案不完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的财务得分为0分。
设备配置
3分
对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是否符合本地区施工现场特点进行评审。
4、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是常用的采购招标中评标办法之一,用来评价采购商
报价报价者的报价质量,水平最高者最终获得合同。
该评标办法是依
据各项评审指标,综合评定供应商报价质量水平,确定最优选项的科
学有效的方法。
它主要分为价格评标与技术评标两步进行,其基本特点是将多个
工程指标结合在一起给出总的得分,决定该项目的最佳供应商。
首先,要细化评价指标,确定每个指标所占的权重,进而确定指标总得分;
如果一把报价优于所有其他报价,该报价者就可获得合同,同时表明
该采购招标程序的完成标准为“最低价格+优异技术质量”。
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好处是可以比较综合的准确评估出商家的服务
与质量。
它将多个指标,如价格、性能、服务、质量、进度等汇集形
成技术指标,再放到总体的得分中,较为全面的评价出一家商家所提
供的服务与质量等。
与之相比,综合评估法也有其不足之处,即执行会稍显复杂多步,时间上也会较慢。
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多步复杂的过程,才能给出精准
的技术指标总值,从而更好的确定采购招标最佳选择。
总之,综合评估法是多评价指标结合在一起并给出总的得分,用
于评判投标方报价质量,确定合同最优选择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
是采购招标中重要的评标办法之一。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主要用于对不同投标单位提交的单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序。
该方法根据投标单位在各个评标指标上的得分情况,对其进行加权综合计算,得出最终的评分。
综合评分法的主要步骤如下:
1.确定评标指标和权重:评标指标是用来评价投标单位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关键指标,如技术方案、人员配置、工期计划、质量保证等。
权重是用来反映各个指标在整体评价中的重要程度。
评标指标和权重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进行权衡和确定。
2.对每个投标单位进行评分:根据评标指标和权重,对每个投标单位在各个指标上进行评分。
评分可以采用打分法,即根据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的表现进行打分,或者采用标志分法,即将投标单位的表现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
3.加权综合计算:在对每个投标单位进行评分后,需要对各个指标的得分进行加权综合计算,得出最终的评分。
加权综合计算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即按照指标的权重对各个指标的得分进行加权求和。
4.排序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排序,并评价每个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投标水平。
排名越靠前的单位在综合评价上越优秀。
综合评分法的优点在于综合考虑了多个评标指标的得分情况,能够比较全面地评价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和能力。
同时,采用加权综合计算能够体现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避免了一些重要指标对结果的过分影响。
综合评分法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参考具体的情况和要求,灵活运用,并结合其他评标方法和评价手段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评标过程的监督和公示也非常重要,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1.2 评审的主要因素是:最终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最低价不作为唯一成交依据。
2、评审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磋商小组3.1 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磋商小组的职责:①确认或者制定竞争性磋商文件;②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③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④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⑤编写评审报告;⑥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3 磋商小组的义务:①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②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③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④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⑤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评审程序:4.1 响应文件的初审: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
只有全部满足附表一所列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才是有效的。
4.2 响应文件的澄清:竞争性磋商可以在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
4.3 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 名,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分值由高向低排序,按分值高低依次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最终评分相同,按谈判价格由低向高排序。
将成交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由得分最高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并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但正在审计的年份不得分,(1)、(2)项合计最多得10分】。
注: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分)
优: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1分。
良: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0.6分。
差: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0.2分。
2.2.2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良: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
差: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但不能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得0.5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2分)
优: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2分。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3分)
优:对工程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3分。
良:对工程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得2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奖项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评审程序(一)清标。
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
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清标。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二步经济商务标。
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二)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人。
(三)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类专家独立评审,工程造价由经济类专家独立评审,其它共同评审。
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72分,工期2分,质量2分,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2分,总分100分。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2分)(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等于各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下浮5%后的价格,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为废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招投标常用的评标方法有哪几种
招投标常用的评标方法有哪几种
文档模板范本:招投标常用的评标方法
一、综合评价法
综合评价法是对投标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分的准则可以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确定。
使用综合评价法的机构一般会将各项
评价标准分别列出,并根据其在总分中的比例酌情给予各项得分。
二、最低价评标法
最低价评标法是以价为唯一标准进行评比,其适用于产品、工程、服务性采购等价格作为最重要决定因素的项目。
三、技术、质量、服务等综合评标法
技术、质量、服务等综合评标法是将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资料进行评估,并针对其优点、不足做出量化、定性
的评价。
四、价格加权综合评分法
价格加权综合评分法是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人对各
项评价标准的权重要求,分别加上相应的价格,再进行评分。
五、过程评价法
过程评价法是对投标人从投标到交付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以此来综合评估投标人的能力和水平。
六、择优原则评标法
择优原则评标法是在经过综合评价后,按照优先选择主体、服务能力、最小限制、经营技能等要素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最后从名次前面的投标人中选择一家中标。
七、综合比价法
综合比价法是针对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几个方案,选取价格最便宜的方案。
八、综合打分法
综合打分法是结合最低价、综合评价、技术评审等方法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最后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
结尾: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综合评价法、最低价评标法、技术、质量、服务等综合评标法、价格加权综合评分法、过程评价法、择优原则评标法、综合比价法、综合打分法。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暂无。
招投标中各种评标方法的优劣和适用条件
招投标中各种评标方法的优劣和适用条件招投标是指招标人以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评标方法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评价、筛选和排序,以选取最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评标方法是评价投标供应商的工具和方式,不同的评标方法有不同的优劣和适用条件。
下面将对常见的评标方法进行分析。
1.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将各项评分指标按一定比例权重组合,综合计分的方法。
其优点是综合考虑了各项指标的重要性,能够全面客观评价供应商的综合实力。
缺点是权重的确定可能存在主观性,评分过程较为复杂,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
适用于对供应商实力要求较高的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技术评分法:技术评分法主要侧重评价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其优点是能够客观评估技术方案和技术能力,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缺点是可能忽略了其他重要指标,不能全面评价供应商的能力。
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如科研项目等。
3.报价评分法:报价评分法主要注重评价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力。
其优点是评价过程简单快速,结果可量化,有利于节约成本。
缺点是可能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不能全面评价供应商的综合实力。
适用于价格竞争较为激烈的市场,如商品采购等。
4.经验评分法:经验评分法主要评价供应商的过往经验和项目执行能力。
其优点是能够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实绩和能力,能够降低项目风险。
缺点是可能忽略了其他重要指标,评估结果可能不具有普适性。
适用于需要强调供应商的过往经验和能力的项目,如重要工程项目。
5.样品评分法:样品评分法主要评价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质量和性能。
其优点是能够直接评估产品的实际效果,降低了选型风险。
缺点是可能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评估结果可能局限于样品本身。
适用于产品采购等需要样品验证的项目。
总结起来,每种评标方法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优劣之处。
在招投标中,应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和风险程度选择相应的评标方法,合理权衡各项指标的重要性,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透明。
评标方法包括哪些
评标方法包括哪些评标方法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规范化操作方式。
评标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直接关系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
通过对投标文件的不同要素进行评分,然后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得到综合得分。
最终,中标人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这种方法注重综合考量,可以客观地评价和比较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价格等要素。
2.价格评分法价格评分法是在综合评分法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价格因素对评分的影响。
在这种方法中,首先根据投标人的价格进行排序,然后根据价格排序的结果给予相应的得分,最终综合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来确定中标人。
这种方法适用于价格对项目成败有较大影响的情况,如低价策略对中标人的确定起到重要作用的招标项目。
3.技术评分法技术评分法是一种注重技术方案和技术能力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通过评价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相关技术能力来确定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然后按照一定的权重与其他得分进行加权求和,最终确定中标人。
这种方法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技术方案对项目实施起较大作用的招标项目。
4.质量投影评分法质量投影评分法是一种在技术评分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考虑中标人综合能力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不仅评价技术方案和技术能力,还考量投标人的管理能力、施工能力等方面,并根据这些因素给予相应的得分。
这种方法适用于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对项目质量要求较高的招标项目。
5.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一种综合考虑技术方案成本和效益的评标方法。
它通过评估每个技术方案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和效益,并将它们进行比较和评价,来确定中标人。
这种方法适用于注重长期利益、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和运营成本的招标项目。
在实际应用中,以上几种评标方法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灵活组合和调整。
例如,可以采用技术评分法和价格评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标,既考虑技术方案和能力,又考虑价格因素。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政府采购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招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2.2.2(4)
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3分
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按土建工程施工类企业计算财务评价指标的具体数值,并汇总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财务能力=3×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100。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本项目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250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Z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Z=K*Y
(1)计算所有在开标现场宣读的Fra bibliotek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报价(五家及五家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Y。Y值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发生变化。投标人的评标价X为投标人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且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
4、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综合得分=A+B+C+D;
(1)施工组织设计A:10分
(2)项目管理机构B:6分
(3)投标报价C:70分
(4)其他评分因素D:14分
财务能力D4:3分
设备配置D1:3分
业绩D2:3分
履约信誉D3:5分
2.2.2
(2)Y值乘以浮动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Z。浮动系数K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98%、99%、100%、101%、102%范围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8%;
2.2.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R取值为:;
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标准
2.2.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施工组织设计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附件6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南平村道升级改造工程、温泉镇新南村村道升级改造、温泉镇石坑村村道升级改造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1.总则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构成: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交通专家库(公路)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1.1清标工作组(本项目不适用)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工作开始前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2)根据招标文件,协助评委汇总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要求,以及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全部因素;(3)协助评委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偏差;(4)协助评委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报价修正。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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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性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
计算公式:A=(B p+B(p+1)+...+B(n-p))/5
(4)在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5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A)。
计算公式:A=(B1+B2+B3+...+B n)/n
2、报价评分标准【备注: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固定数报价方式
(1)以固定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
按上述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值(A)。
(2)某投标人的报价(B 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得满分3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A)1%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A)1%的扣0.5分,从而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本项满分
30分,扣完30分为止。
(3)计算公式:
B n>A时,投标人报价:B n得分=30—1×100×(B n—A)/A
B n<A时,投标人报价:B n得分=30—0.5×100×(A—Bn)/A
□方法二:浮动幅度值报价方式
(1)以浮动幅度值报价作为评分基础。
按上述选择的方
式计算评标基准值(A)。
(2)某投标人的浮动幅度值报价(B 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得满分30分;投标人浮动幅度值报价(B n)和评
标基准值(A)相减,B n-A>0(为正数)的,每(+1%)
值扣1分;B n-A<0(为负数)的,每(—1%)值扣0.5分;从而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本项满分30分,
扣完30分为止。
注:浮动幅度值分上浮(+)、下浮(-)
两种;如果仅要求下浮系数报价,此处可调整为“下浮系
数报价方式”,监理费=监理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3)计算公式:
(B n—A)值为正数时,投标人报价:B n得分=30—
1×(B n—A)/(+1%)
(B n—A)值为负数时,投标人报价:B n得分=30—
0.5×(Bn—A)/(—1%)
☑方法三:费率报价方式
(1)以费率报价作为评分基础。
按上述选择的方式计算
评标基准值(A)。
(2)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 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
得满分30分;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 n)大于评标基准
值(A)时,B n-A=0.1%的扣7分,B n-A=0.2%的扣
7×2=14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评标基准值(A)大
于某投标人的费率报价(B n)时,A-B n=0.1%的扣5分,
A-B n=0.2%的扣5×2=10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计算公式:
B n>A时,投标人报价:B n得分=30—7×(B n—A)
/0.1%
B n<A时,投标人报价:B n得分=30—5×(A-B n)
/0.1%
备注: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材料。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建议书得分高者优先;若投标报价、技术建议书得分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⑴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⑵财务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⑴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所有证件材料均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附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诚信库打印页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⑵财务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书写有误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的财务建议书评委和技术建议书评委分别对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和技术建议书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⑴按本章第2.2.2⑴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⑵按本章第2.2.2⑵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财务建议书计算出得分B;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