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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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中建五局(辽宁)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连红星国际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家居市场南侧

二、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一般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2.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大连市安全文明工地

3.其他: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单位。

4.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5.保证本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在本工程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并进行经济处罚。.

7.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9.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正式移交后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0.负责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11.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要求乙方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12.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标牌,督促乙方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

警示标识。

13.负责提供现场消防设备,督促乙方按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搭设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14.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5.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16.有义务对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四、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建立分包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对分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安全管理资料等)给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法规规定,不得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安全保证押金(按每单位5000元收取,如无安全事故发生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退场时无息返还)。若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大连安全文明工地目标,退场时不予退回款项。.

3.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5.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安全教育资料要有书面记录,竣工后交甲方存档。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书面交底,并有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的签字记录。负责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每30名施工人员确定1名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一向甲方报送上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7.保证本单位在本工程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1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7.2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负责为本单位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3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8.乙方应按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9.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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