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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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我区人才居住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增强我区人才吸引力,根据《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明发〔〕号) 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府办〔〕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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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人才安居采取人才安居房租赁(含个人租赁和企业租赁)、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三种方式,三种方式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

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申请对象及申请程序按照《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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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人才安居房,指由上级资金、区、镇(街道)政府财政资金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筹集实物,用于解决我区人才安居所需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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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依据相关政策在产业园区及人才密集、生活和交通便利的区域投资建设的人才安居房,可由投资主体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申请分配实施方案,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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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职责分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安居房租赁的申请、受理、分配和监督等工作。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重建代建板块负责政府投资人才安居住房的规划、建设工作;国土板块负责审核人才安居申请人的房产情况;住建板块负责审核人才安居申请人享受我区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定期发布市场租金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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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的人才安居房的筹集、装修及配备基本生活设施;负责做好人才安居房的租赁、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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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落实人才安居保障所需资金,监督人才安居资金的使用情况。

区流管办:配合做好人才安居房入住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把人才安居房的租赁管理纳入出租房管理范围,进行统一登记备案。

佛山五类人才认定标准

佛山五类人才认定标准

佛山五类人才认定标准一、概述佛山,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城市。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的发展和产业升级,佛山实施了五类人才认定标准。

这五类人才包括高端人才、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五类人才的认定标准。

二、高端人才认定标准高端人才是指在特定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高级管理人才等。

在佛山,高端人才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 学术成就: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有较多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产业贡献:申请人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对产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

3. 社会影响力:申请人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4. 综合素养:申请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领导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创业人才认定标准创业人才是指在佛山创办企业并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企业家。

在佛山,创业人才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 创新能力: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具有独特的创新思路和商业模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2. 创业潜力:申请人具有实现创业计划和拓展企业的能力,能够对城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 团队建设:申请人能够组建优秀的创业团队,具备基本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 资金实力:申请人具备足够的资金支持企业运营和发展。

四、专业技能人才认定标准专业技能人才是指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

在佛山,专业技能人才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 技能水平: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具备高级技能水平,能够独立承担重要工作。

2. 实践经验:申请人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业绩表现:申请人在工作中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和评价,能够为企业或组织带来效益。

4. 综合素质: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佛山人才认定标准

佛山人才认定标准

佛山人才认定标准一、高端人才在佛山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端人才,可申请认定为佛山人才:1.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奖励、项目等荣誉;2.获得省级人才计划、奖励、项目等荣誉;3.获得佛山市级人才计划、奖励、项目等荣誉;4.在所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需要;5.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高端人才。

二、创业人才在佛山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人才,可申请认定为佛山人才:1.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等资金支持;2.拥有独立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3.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突破;4.在所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5.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创业人才。

三、专业技能人才在佛山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可申请认定为佛山人才:1.获得佛山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2.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业等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突破;4.在所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5.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能人才。

四、青年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青年人才,可申请认定为佛山人才: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3.在所学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4.具有较好的潜力和发展前景;5.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青年人才。

五、急需紧缺人才在佛山工作或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认定为佛山人才:1.属于佛山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紧缺的人才;2.拥有特殊的技能或专长,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行业空白的人才;3.在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或突破的人才;4.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

《深度探讨: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人才政策的持续重视和加大力度,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来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而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组成部分的佛山市,在人才引进和服务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的举措,其中就包括了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

本文就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从多个方面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其意义和作用进行分析。

1. 制度背景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的背景和出台目的。

近年来,佛山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

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过程中,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为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为精准、专业和贴心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佛山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 制度内容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

该制度主要包括了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的配置和职责。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通常由人才服务机构或人才引进部门直接聘用,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人才服务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熟悉当地的政策法规和人才需求。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接高层次人才的服务需求,协助解决在佛山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和成长发展。

3. 制度作用这一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佛山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配置专职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可以更好地满足高层次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需求,增强了他们在佛山市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通过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也有助于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动力,进一步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这一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人才环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佛山。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个人角度来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工作制度的出台是一项非常积极和务实的举措。

在人才争夺战愈加激烈的今天,如何更好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和支持,已成为各地共同面临的问题。

《佛山市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佛山市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佛山市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与背景《佛山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佛山人才资源总量以年均7%的速度不断增长,到2009年,全市拥有五类人才总数达到78.6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3.21%。

五类人才即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其中,技能人才在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质量不断提高的推动下得到长足的发展,由2005年的12.82万人,增加到2009年27.36万人,翻了一倍多。

同时,企业家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也在不同程度上得到较大的增长。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比较短缺、人才布局不尽合理、人才效益亟待提高、人才的引进方向和标准还缺乏针对性等问题仍然是我市人才开发、引进与培养的突出瓶颈所在。

进入“十二五”以来,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在等待我们着手把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佛山市乃至广东省人才高地,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市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精神,围绕佛山实现“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的“十二五”战略目标,结合佛山市“3+9”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共同组织了课题组,编制完成了《佛山市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编制目的与作用本次《目录》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佛山市“3+9”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现代服务业和传统的支柱性产业的人才需求为重点,通过目录的编制,为佛山市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提供基本依据和方向,引导人才向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集聚,促进人才有序、合理、适时、适量流动。

最终目标是“造就一支与城市定位、功能相称,与产业结构演变、提升和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较大城市相匹配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人才队伍”。

南海区一至七类人才认定标准

南海区一至七类人才认定标准

南海区一至七类人才认定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秀专家、高层次人才(含海外杰出人才、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外籍人才),以及南海区首席专家。

二、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南海区企业研发人员、高级技工、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才、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

三、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南海区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优秀创业者、科技创新人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等。

四、紧缺人才:包括南海区紧缺岗位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

五、高层次留学人才:指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国际组织等获取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后、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六、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南海区高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七、技能型人才:包括南海区各类职业技能人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级熟练工人等。

以上七类人才认定标准,旨在吸引和引进高端人才,促进南海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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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法

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法

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切实做好人才服务管理工作,根据《高明区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评定标准》进行认定和评定后,凭颁发的高明英才卡享受相应服务和待遇。

一类、二类高层次人才发放英才金卡,三类高层次人才发放英才银卡。

第三条本办法所需补贴资金在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章服务体系第四条建立覆盖全区的人才服务网络,延伸人才工作触角,在各镇(街)建立人才服务站,对上完成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对下指导、服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推动人才服务工作下沉化、深入化,提高基层人才工作服务水平。

第五条建立重点企业人才联络点,打造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畅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区人才办负责企业人才联络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企业联络员及时向区人才办报送本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人才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提供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反映企业对人才政策、人才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人才调查研究和考察交流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建立人才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向社会展示我区人才工作情况,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化,搭建起政府与人才互动的平台。

建设信息完备丰富的人才信息库和紧缺急需人才库,定期收集、更新人才引进、流动、需求、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对人才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建立人才联谊会、俱乐部,定期组织举办文体活动、学术技术论坛,以及区领导与高层次人才联谊活动,丰富人才业余生活,切实解决人才在婚姻、社交、乡情、文化等生活与精神方面的实际需求问题,提高人才归宿感。

第八条鼓励建立各类型人才协会、人力资源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由协会、人才服务机构承接部分服务性的人才服务工作,丰富人才服务的内容。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服务内容主要有:(一)住房保障服务。

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

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

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第一条为贯彻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产业人才,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精准对接“优粤佛山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分为六大类别,具体分类认定标准按《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认定标准》)执行,并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人才,可直接予以认定;与分类认定标准层次相当的人才,可申请评定。

第三条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二)已成功申领“优粤佛山卡”;(三)在我区企业或公共创新平台工作,且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四)符合《认定标准》,或与《认定标准》层次相当;(五)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

申报认定或评定为“一类人才”者,不受年龄限制;申报认定或评定为“二类人才”者,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其他类别的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第四条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程序:(一)初审。

委托第三方机构筛选已经获得“优粤佛山卡”确认且符合《认定标准》的人才,初审后把名单报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核准。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核准。

(三)公示。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核准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发文。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发文确认。

第五条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评定程序:(一)申报。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申报通知,接收人才评定的申报材料,并确定进入评审的人员名单。

(二)专家评审。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

(三)公示。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明发展前景

高明发展前景

高明发展前景高明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端,是一个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地区。

高明发展前景一片光明,具有巨大的潜力和优势。

首先,高明地区的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广东省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位置,地处珠江三角洲南端,距离珠海、中山、广州等城市非常近,交通便利。

高明北临南海,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有利于发展渔业、海洋旅游等产业。

与此同时,高明还有丰富的农业资源,气候条件适宜,农产品丰富。

这些优势为高明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机遇。

其次,高明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建设了一批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前来投资。

高明已经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化工、建材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这些产业对外贸易潜力巨大,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高明还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发展。

这些积极的措施为高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高明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

高明地区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具备很强的吸引力。

高明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了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机构,为企业培养了大批的工程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

同时,高明还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的人才,吸纳创新创业人才,提升了地区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最后,高明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高明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实施绿色环保战略,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高明还加强了环境治理和排污治理,大力推动生态建设和生态旅游。

综上所述,高明发展前景一片光明。

高明的地理位置优越,拥有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前来投资。

高明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

同时,高明还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这些优势为高明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机遇和潜力。

可以预见,未来的高明将会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人类认定分类标准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人类认定分类标准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人类认定分类标准1. 介绍人才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宝贵资源,而人才认定分类标准则是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作为广东省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对人才的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人类认定分类标准,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并理解这一重要的政策。

2. 基本概念我们来理解人才认定分类标准的基本概念。

人才认定是指对有一定业绩和成就的人员进行认定或评价,而分类标准则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人才进行分类。

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分类标准基于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贡献,将人才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级别,以便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价值。

3. 分类标准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佛山市南海区的人才认定分类标准。

根据南海区政府发布的文件,人才认定主要分为五大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普通人才。

每一类人才都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和条件,包括学位等级、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这种分类标准既考虑了人才的实际贡献,又兼顾了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和特点。

4. 评价体系除了分类标准,评价体系也是人才认定的重要内容。

在南海区,人才的评价主要包括综合评价和专业评价两个方面。

综合评价是对人才在多个方面的表现和成就进行综合评定,而专业评价则是针对特定领域或专业进行评价。

这种评价体系确保了人才认定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有利于发现和吸引更多高水平人才的加入。

5. 个人观点从个人角度来看,我认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才人才认定分类标准的设立对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人才的细分和评价,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激励人才发挥自己的优势,也有利于用人单位更好地选聘和管理人才。

这种高标准的人才认定也会推动整个社会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不断完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6. 总结在本文中,我们深入探讨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分类标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

通过对人才的分类和评价,南海区政府能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也能激励更多有潜质的人才脱颖而出。

高明区鼓励“柔性引才”实施办法471242

高明区鼓励“柔性引才”实施办法471242

高明区鼓励“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集聚,根据《高明区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柔性人才为不改变户籍或国籍以及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来我区开展创新服务并符合《高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实施办法》所列的第一至第三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对象。

第三条柔性引才按照“政府引导、积极鼓励、以需为本、市场配置、契约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相关支持政策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柔性引才方式:(一)项目引进。

用人单位以项目为依托,与区外的高层次人才签订协议,委托进行技术创新、课题研究、产品研发等工作的引才方式。

(二)合作引进。

用人单位与区外高校、省级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单位签订协议,围绕共建平台、合作经营、智力引进、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开展合作的引才方式。

(三)兼职引进。

用人单位通过协议特聘兼职、退休返聘的方式,邀请区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专家等引才方式。

(四)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第六条柔性引才的支持政策:(一)引才补助。

柔性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年,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在3万元以上,并符合以下要求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引才补助。

每年每个单位柔性引才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 协议内容:有明确的柔性引进人才对象、服务期限、工作任务或成果、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2. 服务次数(时间):第一类人才到高明服务每年不少于3次(或8天),第二类人才不少于 4次(或15天),第三类人才不少于5次(或20天)。

其中,以项目为依托且有明确工作任务或目标的,到高明服务次数(时间)要求可酌情放宽;3. 服务要求:完成协议目标或按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并经区人才办审核认定。

佛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佛山紧缺人才目录.doc

佛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佛山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佛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佛山紧缺人才目录佛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佛山紧缺人才目录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佛山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佛山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9000元租房补贴,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每年给予60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月12日,《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从管理体制、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四方面提出23条措施。

《意见》明确,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并建立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在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同时,《意见》以空前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人才引进工作,例如科创团队最高可获1亿元资助,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可获400万元安家补贴。

同时,佛山首次对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对硕士、本科学历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给予租房补贴。

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可获100万元补贴当前,佛山人才发展面临创新集聚区缺乏影响力,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和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稀缺,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配套服务与人才需求匹配度不高等问题。

《意见》明确,针对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佛山将分别给予每人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安家补贴。

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佛山将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其补贴和待遇问题。

领军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市级财政将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和工作经费。

佛山高层次人才补贴

佛山高层次人才补贴

佛⼭⾼层次⼈才补贴对于佛⼭⾼层次⼈才补贴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佛⼭市⾼明区⾼层次⼈才资助暂⾏办法,对区内⾼层次⼈才的⽣活和学习提升⽅⾯都有相应优惠和补贴。

⽣活资助内容节选1、政府⽣活津贴是区政府对⾼层次⼈才发放相应⾦额的津贴。

认定为⾼明区⾼层次⼈才(⼀类)的,给予3年⽣活津贴,每⼈每⽉5000元;认定为⾼明区⾼层次⼈才(⼆类)的,给予3年⽣活津贴,每⼈每⽉3000元;认定为⾼明区⾼层次⼈才(三类)的,给予3年⽣活津贴,每⼈每⽉1500元。

2、⾼层次⼈才申请租赁⼈才安居房,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住,并在房租⽅⾯给予优惠。

3、⾼层次⼈才每两年享受⼀次免费健康体检。

4、⾼层次⼈才可享受区内⼈才⼊户、⼦⼥⼊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障、职称申报等⽅便快捷的服务。

培养资助内容节选1、⾼层次⼈才在区内发起举办学术会议的,区政府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主要⽤于⽀付组织管理费、场租费、资料费、与会⼈员⾷宿费以及专家课酬等。

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资助最⾼15万元;举办亚洲区域性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最⾼8万元;举办全国性(含港澳台)学术会议,资助最⾼5万元。

2、对参加学术会议的⾼层次⼈才,其论⽂被主办⽅接收并在会议上作主题报告或宣读论⽂的,区政府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主要⽤于交通费、⾷宿费和会议费等。

⼀类⾼层次⼈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资助3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指国家级,下同)最⾼资助2万元;⼆类⾼层次⼈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资助2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最⾼资助1万元;三类⾼层次⼈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资助1万元,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最⾼资助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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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常见问题解答1.人才分类认定有什么作用?人才分类认定是指根据各类人才的知识、能力、业绩及贡献,对全区各类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只有经分类认定后的人才才可以申请我区各类人才配套扶持待遇。

2.申请分类认定的人员范围有哪些?凡在我区工作、创业或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员均可申请人才分类认定,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工作人员(含驻外人员或异地研究孵化机构人员),以及创客和自由职业者。

3.单位属于外地总部的分支,但在南海注册,其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分类认定吗?可以的,注册地在我区、拥有独立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所属工作人员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可申请。

4.在南海区工作,但没有在南海缴纳社保,能否申请分类认定?可以,凡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如没有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但缴纳了6个月(含6个月)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同样可以申请分类认定。

5.社保参保证明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有什么要求吗?社保参保证明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的缴纳单位必须要与申报单位一致。

在职人员的社保参保证明或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的缴纳时间可累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创客或自由职业者的社保参保证明必须连续参保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6.申请分类认定时,提交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有什么要求吗?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要求签订3年以上(含3年),可以通过连续签定累计满3年。

7.申报人才分类认定是否受国籍、户籍、年龄和身份的限制?不受,人才分类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年龄和身份限制,也就是说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等都可申请人才分类认定,但未成年人除外。

8.人才分类认定中,创业人员如何界定?创业人员是指在南海辖区内创业,并且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股权超过10%的股东,创业人才的认定不受缴纳社保和工薪个税的限制,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佛山市abc类人才认定条件

佛山市abc类人才认定条件

佛山市abc类人才认定条件
佛山市作为中国广东省的重要城市,致力于吸引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包括ABC类人才。

ABC类人才是指具备高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领导才能的人才。

为了进一步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佛山市设定了一系列认定条件。

首先,在专业能力方面,ABC类人才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他们应该在自己的领域有出色的业绩和成就,被广大市民所认可。

这可以通过相关专利、论文、荣誉或奖项来体现。

此外,ABC类人才还应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经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其次,在创新精神方面,ABC类人才需要展现出独特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他们应当能够提出新的理念、方法或解决方案,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突破。

具备创新能力的人才通常具有极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迅速调整并产生新的价值。

最后,在领导才能方面,ABC类人才需要展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他们应当能够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带领团队达成共同的目标。

此外,ABC类人才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人力资源和项目进展。

综上所述,佛山市ABC类人才认定条件涵盖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领导才能三个方面。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才能被认定为ABC类人才,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和福利。

佛山市将持续打造更加优越的环境和机制,吸引并培育更多ABC类人才的加入,推动城市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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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6〕133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佛山市高明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明府办〔2016〕175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府办函〔2018〕258)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高层次人才指的是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及区人才办认定的各级领军人才、高端人才。

高明区高层次人才需在高明辖区内有固定住所并在高明辖区缴纳社保累积满 6 个月(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需在高明辖区内有固定住所并在高明辖区内缴纳社保累积满3年(含)以上。

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子女意向申请至区内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申请插班至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企业人员子女,如学生已在我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不纳入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经区人才办或区经促局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其子女报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享受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学区户籍生待遇(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的条件和标准由区人才办或区经促局负责认定、评定和审核):(一)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及区人才办认定的各级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及下属子(分)公司总经理、厂长等经区经促局认定符合条件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企业骨干科技人员:企业高级技师以及负责企业科技研发工作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必须在我区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上一年度在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含)的工业企业;(二)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三)高新技术企业;(四)建有市级或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的企业;(五)经各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载体或平台;(六)区级或以上科技创新团队所注册的企业。

第四条经区经促局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分配指标名额内的企业人员子女报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享受企业所在地或居住地政策性借读生待遇(企业的条件和标准由区经促局负责认定、评定和审核,学位指标名额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安排分配):(一)上一年度在高明区内的年纳税额超100 万元(含)且亩产税收超50万元/亩(含)的企业,当年提供2 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上一年度在高明区内的年纳税额超100 万元(含)且亩产税收超30万元/亩(含)的企业,当年提供1 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2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当年提供3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当年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三)经区经促部门认定为大型骨干企业的次年起3年内,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提供20个、4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3年内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数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数据为准进行统计)。

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

如企业人员以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中高层管理人员或骨干科技人员身份申请入学的,同时所在企业又符合以上指标条件的,将其子女入学录取的名额纳入该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学指标内核查统计。

第五条所申请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没有违纪违规,其子女必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亲生子女或法定登记手续完备的收养子女。

不符合本办法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则按照当年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执行;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则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佛府办〔2017〕4号)执行,不纳入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必须按照当年的招生方案要求进行报名,错过报名时间的将不再另行安排。

如果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照当年招生方案要求需要抽签的,申请人子女必须参与抽签,没有中签的则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的剩余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对不服从安排的,其子女入学问题自行解决,不再安排入读。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均不接收转入学生。

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报读企事业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学区以外的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按照当年的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申请入读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或者其他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则按照该学校的招生方案要求执行,不纳入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每年3月底前,由企事业单位统一分别向区人才办或所属镇(街道)经促部门提交《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附件1),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企事业单位公章):(1)申请人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入学子女户口本(若户主不是申请人,还须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资料);(3)申请人缴纳社保清单资料;(4)申请人固定住所证明资料:①非佛山市户籍人员提供现居住地址在高明辖区内的居住证;②佛山市户籍人员提供高明辖区内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企业宿舍居住证明。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6)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职位证明材料(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其他类别人员无需提供);(7)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所在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其他类别人员无需提供);(8)申请人硕士以上学历证书(骨干科技人员提供,其他类别人员无需提供);(9)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职业资格或职称的骨干科技人员提供,其他类别人员无需提供);(10)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插班至非起始年级,且原就读学校属于广东省以外学校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需提供此表,申请入读起始年级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无需提供)。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企业,每年3月底前,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并向所属镇(街道)经促部门提交《佛山市高明区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附件2),并收集指标名额内企业人员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2)申请人及其入学子女户口本(若户主不是申请人,还须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资料);(3)申请人缴纳社保清单资料;(4)申请人固定住所证明资料:①非佛山市户籍人员提供现居住地址在高明辖区内的居住证;②佛山市户籍人员提供高明辖区内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企业宿舍居住证明。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6)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证明材料;(7)企业人员子女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插班至非起始年级,且原就读学校属于广东省以外学校的企业人员子女需提供此表,申请入读起始年级的企业人员子女无需提供)。

(三)区人才办负责审核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子女资料,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所属镇(街道)经促部门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子女资料,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汇总表》(附件3),将所有资料上报区经促局审核。

(四)所有表格和资料4月底前,由区人才办或区经促局报送至区教育局审核,每年申报一次,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五)区教育局将企事业单位人员名单整理收集后,由区教育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由录取学校(幼儿园)通知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第八条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子女同时符合当年招生方案公布的报名条件和本办法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的报名身份进行报名,核查发现多重身份报名的,将取消本办法认定的报名资格。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人员,由本人和企事业单位对人员子女申请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事业当年全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申请,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全部入学指标,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区教育局、区人才办、区经促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2.佛山市高明区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3.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汇总表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学生姓名性别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学生照片户籍所在地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申请学校申请年级现居住住址原就读学校原就读年级申请人员信息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职称学历户籍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所属企事业人员政策类别申请人员与学生关系声明: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信息真实有效,知悉如存在弄虚作假将依法取消申请入学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员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企事业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镇街经促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人才办/区经促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请附申请表后面一并提交。

(此表双面打印)佛山市高明区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名称所属镇街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收入年纳税额亩产税收额登记地址办公电话享受入学指标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籍贯办公电话企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资料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学生姓名关系称谓身份证号码申请学校申请年级声明:本公司承诺以上所填资料信息真实有效,以上申请学生皆为我企业人员子女,如存在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企业人员入学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企业经办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企业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镇街经促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区经促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注:相关证明资料及其子女资料请附申请表后面一并提交。

附件3:佛山市高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汇总表序号企事业名称所属镇(街道)申请人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子女姓名原就读学校原就读年级申请学校申请年级备注备注:请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申请人员依次填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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