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环保部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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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

安全环保部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环保部主任岗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事业部安全环保部主任岗位。

2.职责与职权

2.1主要职责

2.1.1全面负责安全环保部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要求,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工作;

2.1.2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2.1.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

2.1.4负责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2.1.5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2.1.6 负责对工业动火、有毒有害等特殊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方案和有关作业报告(票)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

2.1.7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审

批计划并监督实施;

2.1.8督促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在役生产设施、装备的安全评价,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合同条款,并监督落实情况;

2.1.9组织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综合检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专业检查,对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监督;

2.1.10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1.11制定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12负责消防、保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保卫常识;

2.1.1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1.14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负责安全管理报表的编制和事故的统计、上报、批复、结案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和组织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1.15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安全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2.2主要职权

2.2.1对事业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交通、劳动保护用品、消防、治安保卫、应急的管理工作有建议权和考核权。

2.2.2对事业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事故、人身伤亡、火灾爆炸、

环境污染、交通事故、职业中毒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指挥权。

2.2.3对事业部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环保、交通、消防、治安保卫、应急、防火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检查、指导权。2.2.4对危及人身安全、违反安全、交通、治安保卫、环保法规及《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有制止权,在紧急情况下有指令权。

2.2.5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有奖惩建议权。

2.2.6对“三违”行为有现场制止的权利,对重大隐患有采取措施的建议权。

2.2.7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有审查权。

3.工作内容和要求

3.1. 按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保卫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制定事业部年度各项管理工作安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并组织实施。

3.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日”等活动。

3.3组织制定并不断修改完善事业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交通管理、职业卫生、消防、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3.4组织召开部务会议,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当前工作。

3.5制定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6按上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及防暑降温饮料。

3.7组织专业性和专项安全检查,制定检查表,按标准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监督制定防范措施。

3.8组织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和工伤档案。

3.9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达标考核细则进行内部考核,将考核结果和总结报安全环保部。

4.检查与考核

4.1本岗位考核与事业部对口部门的考核挂钩,执行事业部统一考核标准和专项考核标准。

4.2本岗位考核由事业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按季和年度进行考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

安全环保部副主任(HSE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副主任(HSE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岗位。

2.职责与职权

2.1主要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令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决定。负责制定事业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及有关规章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1.2负责组织制定事业部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职业健康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1.3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意识的培训、教育、考核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2.1.4负责事业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事故、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防范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2.1.5负责组织编制事业部每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交通管理(HSE)月报,总结并安排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健康和车辆管理工作。

2.1.6负责事业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技术工作。

2.1.7负责事业部事故隐患的调查、评估和整改工作。

2.1.8负责事业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1.9负责事业部风险抵押金、保健、防暑降温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1.10负责对进入事业部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

2.1.11负责事业部HSE管理工作并帮助指导事业部所属单位建立和实施HSE管理体系。

2.1.12负责对事业部所属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事业部所属单位“风险管理”和“两书一表”的执行。

2.2主要职权

2.2.1对事业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交通、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有建议权和考核权。

2.2.2对事业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事故、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交通事故、职业中毒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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