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评价
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评价是指对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过程。
它是对施工企业施工能力、管理水平、信誉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施工履约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
其中,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包括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程,是否出现违约行为等;工程质量主要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等方面;进度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按时完成工程等;安全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安全事故,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
在施工履约评价中,评价主体应当是具有独立公正地位的第三方机构,评价过程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施工企业资质评定、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施工履约评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施工企业履行合同,提高施工企业的诚信度;二是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三是为政府监管提供依据,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四是为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共同遵守的规则,促进工程建设和谐发展。
在施工履约评价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评价标准应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评价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评价结果应当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评价结果失真;四是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评价是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施工企业履行合同、提高诚信度的重要措施。
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价、公正的评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对工程安全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管理分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履约考评按季度进行。
第3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及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
第二章履约检查第4条履约检查内容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工控制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管理、安全防护管理、脚手架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汛及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明挖工程安全隐患、暗挖工程安全隐患、盾构工程安全隐患。
其考评内容、检查方法和考评规定详见附表1~附表14。
第5条履约检查形式1、日常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检查,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附表1~附表14所列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天填报不少于一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2、抽查u 甲方代表对附表1~附表14所列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二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安全质量部安全主管工程师对附表1~附表14所列的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三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工程2部监控分中心负责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填入附表10和附表12~14对应项,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评价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评价一、前言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以及经济效益。
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估承包方的履约情况,本报告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条款,通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查和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合同履行基本情况本工程项目自开工以来,承包方基本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成本要求进行施工。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齐全,关键岗位人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在材料采购、设备使用和技术应用方面,承包方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履约亮点1. 质量控制:承包方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进场到各个施工环节,均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确保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2. 进度管理: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承包方通过科学的施工组织和有效的资源调配,确保了工程按期完成各阶段目标。
3. 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存在问题1. 现场管理:虽然整体管理到位,但在部分细节处理上仍存在疏漏,如部分施工区域的标识不明显,临时电线敷设不够规范。
2. 沟通协调:与业主和其他参建单位的沟通协调有待加强,个别变更指令反应迟缓,影响了工程的连贯性。
3. 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方面,虽然承包方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在某些施工阶段,扬尘和噪音控制仍需加强。
五、改进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承包方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施工操作流程;加大与业主和参建单位的沟通力度,提高变更指令的响应速度;在环境保护方面,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结论总体来看,承包方在本次工程项目中的履约情况良好,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履约情况的评价,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还能够为双方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附录本报告附录包括了相关的法规标准、合同条款、施工日志、检验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供各方参考和核实。
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
二
施工期间
60
2
施工准备
10
优秀: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按时完成;
良好: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较能够按时完成;
合格: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基本能够按时完成;
不合格:人员、设备、临设搭建等施工准备措施不能够按时完成。
良好: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合格:能够基本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不合格:不能够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五
履约配合
20
9
配合情况
10
优秀: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良好: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合格:能够基本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不合格:不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
3
安全、文明施工
10
优秀:项目能够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良好:项目能够比较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比较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合格:项目能够基本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不合格:项目不能够严格的做好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施工安全措施不够完善或有发生安全事故。
4
质量控制
10
优秀:工程质量达到市优以上,并或双优工地;
良好: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并或双优工地;
合格:工程质量合格;
施工合同的履约
施工合同的履约是指承包商(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施工合同的履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合同双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的履约原则、履约保证、履约管理、履约评价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施工合同的履约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守法合规原则:施工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3. 质量第一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要求。
4. 安全至上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5. 进度控制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投资控制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项目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二、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1. 承包商资质保证: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 人员配备保证:承包商应按照工程需求,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施工设备保证:承包商应具备施工所需的设备,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 质量保证: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要求。
5. 安全保证:承包商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 进度保证:承包商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7. 投资控制保证:承包商应制定投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三、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1. 合同履行监督:发包人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任务。
2. 工程质量控制:发包人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 安全管理:发包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指标及参考标准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指标及参考标准水利工程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质量和效益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而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则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因素。
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价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及参考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履行评价指标(一)工程进度指标1、进度计划完成率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对比,计算出进度计划完成率。
计算公式为:进度计划完成率=实际完成工程量/合同约定工程量 × 100%。
参考标准:进度计划完成率达到 90%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80%为合格,低于 70%为不合格。
2、关键节点按时完成率关键节点如基础工程完工、主体结构封顶、设备安装调试等,对工程进度有着重要影响。
统计关键节点按时完成的数量与总关键节点数量的比例,得出关键节点按时完成率。
参考标准:关键节点按时完成率达到 95%以上为优秀,90%-95%为良好,85%-90%为合格,低于85%为不合格。
3、进度延误天数计算工程实际完成日期与合同约定完成日期之间的差距,即为进度延误天数。
参考标准:进度延误天数在 0-10 天为优秀,10-20 天为良好,20-30 天为合格,超过 30 天为不合格。
(二)工程质量指标1、质量验收合格率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质量验收,统计合格的次数与总验收次数的比例,得出质量验收合格率。
计算公式为:质量验收合格率=质量验收合格次数/总验收次数 × 100%。
参考标准: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为优秀,95%-100%为良好,90%-95%为合格,低于 90%为不合格。
2、优良工程率计算评定为优良等级的工程数量与总工程数量的比例,得到优良工程率。
参考标准:优良工程率达到 80%以上为优秀,60%-80%为良好,40%-60%为合格,低于 40%为不合格。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价范围署所有在建项目正在履行的施工、监理合同均应实施合同履约评价。
第三条评价人员评价工作以署各处室为单位组织实施,评价人员由相关处室领导、项目组成员组成。
第四条评价方式履约评价按飞行监督检查、季度定期评价、年度履约评价、工程竣工履约评价四种方式实施:(一)飞行监督检查。
由相关处室领导和项目组不定期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依据检查情况,按照扣分标准,采用扣分形式对现场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当扣分合计超过12分时,该季度的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不再进行本季度定期评价;一个季度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时,所扣分项目作为该季度履约评价的日常检查依据。
(二)季度定期评价。
每季末,由处领导、各项目组,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集中履约评价。
按照署《合同履约评价细则》进行打分,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90%时,为优秀;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0%,小于90%时,为良好;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60%,小于80%时为合格;当得分率低于60%时,为不合格。
(三)年度履约评价。
每年的一月份,对项目上一年度各季度评价得分按季度进行平均计算,该平均值为年度履约评价得分,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90%时,为优秀;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0%,小于90%时,为良好;当得分率大于或等于60%,小于80%时为合格;当得分率低于60%时,为不合格。
(四)工程竣工履约评价。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综合各季度履约评价结果,并结合项目建设竣工情况,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最终履约评价。
第五条工程竣工履约评价等级工程竣工履约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一)优秀。
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成效显著,服务质量满意,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工程履约评为“优秀”等级:1、各季度履约评价全部合格,且评为良好及以上的季度履约评价次数占季度履约评价总次数的60%以上。
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标准
企业签订“阴阳合同”,经投诉并查证属实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逃避监管
企业拒不协助、配合有关合同履约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
履约投诉
企业有合同履约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1次扣0.5分,有效期1年.
其他行为
被记录过其他不良行为的,1次扣0.5分,有效期1年。
监理提供滞后原因和记录
28
施工进度的修改和调整未得到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的,扣2分;
查阅监理日志
得分汇总(得分=100-上述所扣分值)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监理单位人员签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名:
评价人员签名:评价时间:年月日
合同履约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
由建设单位出具清除出场的相关文字资料,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建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位公章后生效
四
农民工工资保障
——
16
工程项目未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的,扣3分;
工程项目建立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
现场查阅应急预案
17
发生农民工因被拖欠造成集访、群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一次扣10分;
五
价款结算
——
24
现场施工合同中的主要计价条款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扣5分;
现场查阅施工合同
25
施工企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有意拖延、不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时限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的,扣3分;
管理部门投诉记录
六
工期
——
26
未按合同工期要求制定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的,扣2分;
查阅施工组织措施计划
27
施工进度因施工方原因滞后合同且延滞后未建立有效赶工措施的,扣2分;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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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细则
优秀 4 分:项目能够严格地做到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
4
良好 3 分:项目能够比较严格地做到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 合格 2 分:项目能够基本严格地做到文明施工且没有投诉情况发生;
不合格 0 分:项目不能够严格地做到文明施工或有投诉情况发生。
9 安全施工
优秀 8 分:施工安全措施完善且未发生安全事故;
不合格 0 分:工程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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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1 竣工移交 12 造价管理
优秀 4 分:能够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4
良好 3 分: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合格 2 分:基本能够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不合格 0 分:不能够认真主动地按时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不合格 0 分:不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
优秀 4 分:保修期内能够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4
良好 3 分:保修期内比较主动地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合格 2 分:保修期内基本主动地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不合格 0 分:保修期内不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不合格 0 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能够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或不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优秀 6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良好 5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比较良好的组织协调
6
能力和比较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 4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
优秀 3 分: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技术实力;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履约的管理和评价,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单位、道路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单位包括以下内容:(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具备合格施工单位资质的个体工商户;(三)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四)其他具备施工资质的机构或个人。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具备以下能力和条件:(一)具备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资格;(二)具备必要的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三)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四)具备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控制和预防。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控机制,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安全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
第二章安全履约评价内容和标准第八条安全履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措施;(四)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善情况;(五)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六)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安全履约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三)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措施是否到位;(四)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善;(五)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是否有效;(六)施工单位是否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评价
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评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其合同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多个方面。
因此,对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进行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合同履约评价是指对施工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评估。
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组织管理、施工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等方面。
评价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评价中,资质条件是基础。
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同时,施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
这些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施工质量是合同履约评价的核心。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控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此外,施工单位还应积极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进度控制是合同履约评价的重要内容。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总体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资源,科学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对于因施工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安全生产是合同履约评价的重点。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单位还需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同时,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遵守施工场纪场规,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环保措施是合同履约评价的必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
每方面评价内容又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19个评分项目。
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施工合同动态评价和考核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评价实施单位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可以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通报批评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2~16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
下列情形除外:(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评价人员(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向被评价企业出示执法证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扰。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
(1)评价机构收到清欠部门提供的记录或通报等相关文书时,若本季度项目尚未开展合同履约评价的,应在本季度评价时及时予以扣分;若本季度已评价,则应向省造价总站提出申请,予以重新评价(原有评价的扣分项保留,追加此条款扣分);
(2)施工企业未积极配合清欠部门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入欠薪黑名单后,在企业通常行为中另行予以扣分;
8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每出现一个检验批的,扣20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定材料。一旦出现该情形,每次评价均要信用扣分,扣分有效期直至项目竣工(完工)。
(1)每次评价均要扣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
(2)由系统读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记录并自动扣分。
9
因停工、实际未开工申请暂不评价的项目,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发出首次记分告知单5个工作日内未通过项目监管系统申请恢复评价的,扣10分;
管理部门项目监管记录。
由系统读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记录并自动扣分。
10
企业申请合同履约暂不评价理由不真实的,扣20分;
管部门项目监管记录。
每次评价均要扣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
(2)以劳务作业人员签订《进场承诺书》日期与《考勤登记表》首次出勤日期,二者靠前者确定为劳务作业人员进场日期;
(3)无法提供《进场承诺书》或《考勤登记表》的,予以扣分。
16
未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并记录工人身份信息、未落实劳务作业人员上下班考勤登记、未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表的,每项扣5分;
(1)不论是否实行劳务分包,项目部均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三级教育人员名单等其它材料不能替代花名册),否则予以扣分;
工程合同履约评价总结范文
工程合同履约评价总结范文一、前言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情况是衡量合作双方诚信和专业水平的关键指标。
通过对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目标高效推进。
本次评价总结旨在对工程项目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回顾,以期为未来的项目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二、合同履行基本情况本工程项目自开工以来,甲乙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时支付了工程款,乙方则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积极沟通,对于出现的设计和材料变更,都能及时协商解决。
三、履约评价标准在进行履约评价时,我们依据以下几个关键标准:合同条款的遵守程度、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符合性、双方的沟通与协调能力、问题解决的效率和结果、额外服务和支持的质量等。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反映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
四、履约亮点分析在本项目中,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有效控制了成本,确保了工程进度符合预期。
甲方也在关键时刻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如资金流动性和技术指导,这些都是履约过程中的亮点。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尽管整体履约情况良好,但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疏漏。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双方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现场安全意识,并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督机制。
六、结论与展望总体来说,本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良好,双方的合作值得肯定。
在未来的工作中,建议继续强化合同管理,优化沟通机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调整。
通过这次评价总结,相信可以为后续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
七、结束语工程合同履约评价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不断改进。
希望通过本次评价总结,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
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
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
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
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
大堰河,为了生活,
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
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
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
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
贴在灶边的墙上,
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
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
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
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
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
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
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
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
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
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
大堰河,已死了,
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大堰河,含泪的去了!
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
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
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
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
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
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
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
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
大儿做了土匪,
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
第三,第四,第五
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
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
在山腰里,田野上,
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施工单位履约评价办法
施工单位履约情况评价办法
一、评价目的
为了评价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考评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能力,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总体管理水平,达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工,投资控制在计划批复的概算之内,质量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原则
统一标准,量化考核,突出重点,全面评价,合理评判。
三、评价办法
将工程实施阶段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缺陷保修四个阶段。
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由项目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按履约评价表对施工单位逐项打分,最后由市政科、合同科对各施工单位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排名。
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建议有关部门一年内暂停该施工单位投标区建筑工务局的招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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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次扣5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次扣0.5分,有效期1年。
拖欠工程款
企业以被拖欠工程款或价格纠纷为由,引发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次扣5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3分,有效期1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
拖欠分包商工程款
企业因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引发农民工集访、群访的:(1)企业拒绝配合协调、不按应急预案处置的,1次扣5分,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2)企业积极配合协调、但已造成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3)企业妥善解决的,1次扣0.5分,有效期1年。
备注:企业因同一事件被通报批评的,只按最高等级扣分。
合同订立
企业签订“阴阳合同”,经投诉并查证属实的,1次扣10分,有效期1年。
逃避监管
企业拒不协助、配合有关合同履约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的,1次扣1分,有效期1年。
履约投诉
企业有合同履约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的,1次扣0.5分,有效期期1年。
附表6 重庆市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标准
项目
子项
评价标准
企业不良行为
通报批评
企业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受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通报批评1次扣3分,受市城乡建委通报批评1次扣5分,受建设部通报批评1次扣10分。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若整改合格,有效期1年;一年之内整改不合格的,有效期至整改合格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