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根据省、市、县部署安排,结合我站具体实际情况,为明确职责、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规范》10类41项(见附件1)要求,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协管等工作得到切实有效落实,努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范围

在北城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工作内容

1、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我社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我社区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主要任务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阶段性任务目标:

2013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80%。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实行计算机管理。

(2)服务标准

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的格式,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周期性健康体检及卫生服务记录等。2013年,居民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85%。优先为0-6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建立档案。

(二)健康教育

(1)阶段性任务目标:

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更新内容;;全面开展控烟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单位,2013年居民基本卫生知晓率达到90%。

2.服务标准

(1)发放印刷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

不少于6种。

(2)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每季度至少举办2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预防接种

1.阶段性任务目标: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以居委种率要保持在95%以上,同时要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服务标准

(1)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一类疫苗,以居委为单位疫苗接种率≥95%。

(2)强化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98%。

(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阶段性任务目标:

传染病预防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对新发现结核病人100%

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2.服务标准

(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病例家庭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2)配合专业机构对辖区内的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规划化治疗管理,做好治疗记录。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阶段性任务目标:

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开展规范化的儿童保健服务及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开展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和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指导。

2.服务标准

(1)设立儿保组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为辖区内0—6岁建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册建册率≥90%。

(2)为辖区内新生儿开展新生儿访视2次,包括新生儿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辖区内新生儿访视率≥85%以上。

(3)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岁以内婴儿

每年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出生缺陷的发现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以上。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1.阶段性任务目标:

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开展规范化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期保健服务至少5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健康指导,减少出生缺陷。

2.服务标准

(1)设立妇女保健专职人员。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建册率≥90%。

(2)对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早孕建卡率≥9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

(3)对辖区内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产后访视率≥85%。(七)老年人保健

1.阶段性任务目标:

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每年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

康检查,对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到85%。

2.服务标准

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80%。

(八)慢性病管理

1.阶段性任务目标:

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定期随访体检,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居委达到80%。

2.服务标准

(1)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管理;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30%。

(2)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的比例90%。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1.阶段性任务目标:

对重性精神疾病和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要精神疾病患者登记管理率乡镇达到80%. 2.服务标准

(1)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管理率8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