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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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商事登记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为必填项,其他为有条件选填项。
一、以上《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及《横琴商事登记信息采集表》,申请人承诺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因填报或提交虚假信息、资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出现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与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发生冲突等侵权行为的,申请人愿意无条件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作为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企业改制)业务。(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书;□印章刻制申请及领取)。代理期限至年月日)。
代理人签署: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有权签字人签署【见注1】:
申请人签署【见注2】:
【注1】设立登记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名;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变更登记、备案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名;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注销登记时,公司由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名;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合伙企业由全体清算人成员签名;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名】【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均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
【注2】设立登记时,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董事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组建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变更登记、备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设立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须填报此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履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案、注销登记时,此栏由申请的企业加盖公章】
【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适用于各类企业办理设立登记登记。
2、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本申请表仅填写需变更事项、备案事项变动后的情况。
3、本申请表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4、本申请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续页填写。本申请表栏目勾选处请在“□”内打“√”。
5、本申请表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6、不申请横琴集中办公区域住所的,按实际取得住所信息填写。本申请表【住所】、【经营场所】栏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住所】栏合伙企业应填写其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由区居(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并注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其他商事主体应当提交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
申请“集中办公区域住所”的,无需填写住所,提交申请获批后填写(住所编号以商务局审批为准)。申请人应熟知《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商事主体集中办公区域住所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请入驻集中办公区域的,应填写联系电话信息并确保有效畅通,联系电话信息包括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和指定联络人联系电话,两者不得重复。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提前十日以EMS方式告知区商务局。集中办公区域住所有效期限为一年,企业应在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续期申请。使用期届满未获续期的企业无权再使用该集中办公区域,并应到相应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商务局将不予续期:(一)集中办公区域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企业未重新申请;
(二)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7、本申请表中【台港澳资】选项,当投资人为台港澳企业或自然人时勾选,或台港澳企业或自然人与外国企业或外国自然人合资时勾选。
8、本申请表中【委派代表】栏仅适用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伙企业填写。
9、本申请表中【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中的“经济性质”栏,属于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属于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10、本申请表标明需“签署”处,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11、商事登记需要提交的表格、文书材料,请登录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下载。本表及其他相关文书材料提交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98号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41721。
【横琴商事登记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本信息采集表适用于各类企业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社保登记、房产税信息登记。
2、本信息采集表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3、本信息采集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续页填写。本申请表栏目勾选处请在“□”内打“√”。
4、本信息采集表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5、本信息采集表【地址】栏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属于自然人的应当提供由区居(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并注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其他商事主体应当提交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