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
三类免临床(征求意见稿)
9
眼科专用超声脉冲回波设 备
6823-1
10
连续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6824
11
Q开关Nd:YAG激光治疗仪
6824
12
长脉冲Nd:YAG激光治疗仪
6824
13
Nd:YAG激光脱毛机
6824
14
眼科Nd:YAG激光治疗仪
6824
15
Nd:YAG倍频激光治疗仪
6824
16
眼科Nd:YAG倍频激光光凝 仪
27
微波理疗设备
6826
28
穿刺针
6815
29
导引套管
6815
由导管和导管座(可选)组成。采用Seldinger术,建立有助于血管内器械的经皮进入通路。 由扩张器管和管座组成。采用Seldinger术,建立有助于血管内器械的经皮进入通路,不具有血管内定位 或建立血管内通路作用。 由鞘管、管座(可选)和侧支组成。采用Seldinger术,建立有助于血管内器械的经皮进入通路,不具有 血管内定位或建立血管内通路作用。 由芯丝、绕丝(如有)、安全丝(如有)、护套(如有)组成。可涂有涂层。采用Seldinger术,建立有 助于血管内器械的经皮进入通路,不具有血管内定位或建立血管内通路作用。 由芯丝、绕丝(如有)、安全丝(如有)、护套(如有)组成,带有或不带有扭控装置。可涂有涂层。 扭控装置由帽盖和轴组成,通常与导丝远端连接,用于导丝的扭转控制。用于引导导管插入外周血管并 定位的柔性器械,神经血管内应用除外。 由管体和座组成,可涂有涂层。用于PTA术中血管通路的建立,神经血管内应用除外。 由管体和座组成,可涂有涂层。用于注射或输入对照介质和/或液体,神经血管内应用除外。 不包括最终全部吸收的产品。植入体内的平片或由平片折叠组合形成的网塞,一般由聚丙烯、聚对苯二 甲酸乙二醇酯、膨体聚四氟乙烯或聚偏二氟乙烯材料制成,可带有用于降低组织粘连的可吸收材料膜层 。作用原理为填补缺损组织或起到桥接作用。用于腹腔外或腹腔内对疝进行修补。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前言: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IVD)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
《办法》第七章要求,已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其注册证及附件载明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产品技术要求(包括附录)属于注册证的附件,申请人应对其中发生变化的内容提出注册变更申请。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种类繁多,预期用途及方法学各异,即使是同类产品,不同的生产企业在原料的选择及制备、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方面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对技术要求附录的内容进行规范。
本文内容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文是对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附录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在做出科学合理性解释的前提下,可以依据产品特性对具体内容进行修订。
本文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制定,随着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本文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或调整。
二、适用范围本文针对不同方法学的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附录中的主要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附录内容编写要求,适用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延续注册及注册变更申请。
三、基本要求(一)主要材料1.通用要求。
主要原材料来源一般有两种途径,生产企业自行制备或外购于其他供货商。
申请人在编写产品技术要求附录时,针对不同来源的原材料须明确的内容也不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外购原材料:生产企业应明确供货商名称,供货商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生产企业还应确定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下面对几种常见的原材料进行描述。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
核酸类检测试剂
引物
• 相应名称(标识) • 纯度(SDS-PAGE,单一
条带、HPLC级,无杂峰) • 紫外光吸收分析(如
A260nm/A280nm的比值在 1.8-2.0之间)
探针
酶
• 同“引物”
• +根据标记荧光物质不同, 描述相应激发波长下的 吸收峰(如以紫外分光 光度计对200~800nm范 围进行扫描,在260nm、 494nm、534nm处应有吸 收峰,其中内控探针应 在260nm及534nm处应有 吸收峰。)
主要原材料
• 主要原材 料
• 对照品和 校准品
• 企业内部 参考品
• 辅料 • 包材
生产工艺
• 流程图 • 描述性语
言
半成品
• 无特殊要 求与定义
其他 • 检验方法
四、基本要求
(三)主要原材料的通用要求:
外购原材料
• 供应商名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 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
自制原材料
• 制备原理 • 描述制备过程 • 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
四、基本要求
(2)免疫类检测试剂
➢ 酶联免疫吸附法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 时间分辨荧光法 ➢ 胶体金法等
免疫类检测试剂
➢ 主要原材料包括:
生物活性物质:抗原、抗体、多肽类原料(如BSA)、标 记用酶。 固相载体:板、膜、珠子。
免疫类检测试剂
抗原
抗体
• 外观
• 纯度、分子量 (用还原性 SDS-PAGE测定, 上样量为5μg 条件下,结果 为条带清晰的 两条带,分子 量约为46kD、 22kD,纯度不 小于95%)
(4)血型及组织配型相关检测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依据2023年1月I日起施行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2023年第122号)》,注册申报资料包含如下:一.监管信息1.关联文件境内产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审批的境内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通过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的相关说明。
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审批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通过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相关说明。
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合同和质量协议。
进口产品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未在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交。
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未在境外申请人注册地或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可以不提交。
2.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在产品申报前,如果申请人与监管机构针对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进行了沟通,或者申报产品与既往注册申报相关。
应当提供下列内容:(1)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申报前沟通。
(2)既往注册申报产品的受理号。
(3)既往申报前沟通的相关资料,如既往申报会议前提交的信息、会议议程、演示幻灯片、最终的会议纪要、会议中待办事项的回复,以及所有与申请相关的电子邮件。
(4)既往申报(如自行撤销/不予注册上市申请等)中监管机构已明确的相关问题。
(5)在申报前沟通中,申请人明确提出的问题,以及监管机构提供的建议。
(6)说明在本次申报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二.综述资料1.产品描述1)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产品组成,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检验方法,质控品的制备方法及赋值情况,如产品检测需要进行校准,应描述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情况。
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
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
1.产品名称和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3.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
4.注册证号;
5.产品规格;
6.使用说明书;
7.特殊存储条件和警示语;
8.执行标准号。
二、外观和包装
三、保质期
四、使用说明书
1.试剂的名称、性能指标、规格、包装、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2.试剂的存储条件以及有效期限;
3.试剂的使用方法,包括试剂稀释、检测步骤、仪器要求等;
4.试剂的预期性能以及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等性能指标;
5.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包括交叉感染防止、生物安全措施等;
6.试剂的解释以及检测结果的判读等。
五、测试原理
六、性能指标
1.敏感性:反映试剂对阳性样本的检出能力;
2.特异性:反映试剂对阴性样本的识别能力;
3.精密度:反映试剂对同一样本的重复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4.准确性:反映试剂检测结果与标准方法的一致性;
5.交叉反应:有特殊要求的试剂应明确标明交叉反应的范围以及相关警示;
6.法定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标明需要检测的法定项目。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5:【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
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
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一、范围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
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ISO 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中酶催化浓度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三、分类和组成及其它(一)组成成份应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5:之宇文皓月创作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含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包管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尺度。
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含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法子(试行)》、《医疗器械尺度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
参考国际尺度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分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不同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尺度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拜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法子(试行)》。
产品尺度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一、范围应明确陈述本尺度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包含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
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尺度、行业尺度、国际尺度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尺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尺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尺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尺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尺度。
GB/T 1.1-2000 尺度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尺度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记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识表记标帜和提供信息的符号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丈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ISO 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丈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中酶催化浓度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三、分类和组成及其它(一)组成成份应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二、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电子目录
CH1.04
申请表
R
上传带有数据校验码的申请表文件。
上传《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表》(如有)。
上传《小型微型企业收费优惠申请表》(如有)。
CH1.05
产品列表
CR
CH1.06
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质量体系或其他证明文件
R
境内申请人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人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公示的审查意见,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
使用稳定性
R
如开封/开瓶稳定性、机载稳定性、冻融稳定性、复溶稳定性等。
CH3.6.5.2.1
[研究说明、研究编号、起始日期、完成日期]
CR
CH3.6.5.2.1.1
总结
CR
CH3.6.5.2.1.2
完整报告
CR
CH3.6.5.2.1.3
统计数据
CR
CH3.6.5.3
运输稳定性
CR
CH3.6.5.3.1
可追溯性分析
NR
CH3.6.2.07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描述
NR
CH3.6.2.08
软件验证与确认
NR
CH3.6.2.08.1
[研究说明、研究编号、起始日期、完成日期]
NR
CH3.6.2.08.1.1
总结
NR
CH3.6.2.08.1.2
完整报告
NR
CH3.6.2.08.1.3
统计数据
NR
CH3.6.2.09
体外诊断试剂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130216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征求意见稿)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目前临床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包括血液和体液检验,微生物鉴定及药敏,生化检验,免疫学检验和分子诊断试剂以及染液、样品处理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发布实施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解释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可作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等现场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项检查的参考资料,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检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讨论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
本指南不包括产品研制情况有关要求,也不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分包装模式。
一、人员管理要求(一)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应具有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有相关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药学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经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口试应保留口试内容。
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技术要求编制通用要求
2021.05.19
6
一、基本要求
备案资料要求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二)安全风险分析报告(YY/T 0316) (三)产品技术要求 (四)产品检验报告 (五)临床评价资料 (六)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盒签+组分标签) (七)生产制造信息(生产工艺、反应体系) (八)证明性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符合性声明(法规、分类、标准、真实性)
16
THANK YOU!
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技术要求 编制通用要求
2
主要内 容
一、基本要求
二、常见问题
三、产品技术要求编写
3
一、基本要求
4
一、基本要求
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2021.6.1
部门规章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2014.7.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 2021.03.26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2014.7.30
示例1、示例2 ➢反应体系通用试剂,如:缓冲液、底物液、测序反应体系通用试剂等。
示例1、示例2
15
三、产品技术要求编写
举例
➢ 流式细胞仪配套用试剂 YY/T 1184-2010 流式细胞仪用单克隆抗体试剂 示例1、示例2
➢免疫组化和原位杂交类体外诊断试剂 YY/T 1181-2010 免疫组织化学试剂盒 示例1、示例2
13
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1.产品型号/规格及划分说明试剂盒规格为10人份/盒,每个试剂盒内装10包检测试剂、1瓶抽提液A、1瓶抽提液B、10个采样管、10个小滴管和1份说明书。
2. 性能指标2.1物理检查2.1.1外观包装盒整洁,各组分齐全;抽提液瓶盖严紧,无漏液;盒签和瓶签清晰完整,标识无误;品名、批号和有效期清楚;说明书清晰完整。
2.1.2膜条宽度膜条宽度3.8±0.2mm。
2.1.3液体移行速度液体移行速度应不低于10mm/min。
2.1.4装量抽提液装量为4.0ml±0.2ml/瓶。
2.2阳性参考品符合率10份***国家阳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阳性,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为10/10或3份企业阳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阳性,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为3/3。
2.3阴性参考品符合率10份***国家阴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阴性,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为10/10或10份企业阴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阴性,阴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为10/10。
2.4重复性使用***国家重复性参考品或企业重复性参考品进行检测,结果应为阳性,且显色一致无明显差别。
2.5最低检出限使用***国家最低检出限参考品或企业最低检出限参考品进行检测,结果应为阳性,最低检出限应不高于1×105个菌/ml。
2.6批间差使用***国家重复性参考品或企业重复性参考品对三批试剂盒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2.4的规定。
2.7稳定性试剂盒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存放至有效期末或37℃条件下放置14天,分别检测2.2~2.5项,结果应符合各项目的要求。
3. 检验方法3.1 物理检查3.1.1外观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结果应符合2.1.1的要求。
3.1.2 膜条宽度随机抽取5支试剂条,用游标卡尺测量宽度,结果应符合2.1.2的要求。
一文看懂医械研发产品技术要求编写要求
⼀⽂看懂医械研发产品技术要求编写要求本⽂介绍了医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更新与常见问题。
2014年5⽉30⽇,国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同年6⽉1⽇,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产品技术要求”替代“注册产品标准”,明确了产品技术要求的法律地位,改变了原有医疗器械国家标准、⾏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组成的三级标准体系。
五年后的今天,⼤多数申请⼈已经完成了从注册产品标准到产品技术要求的转化。
⼀、为什么要引⼊产品技术要求?2014 年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反映产品质量特征的技术⽂件就是是产品注册标准,它是医疗器械研制、⽣产、经营、使⽤和监督管理共同遵守的技术法规。
产品注册标准⾃2000 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 号)和2002 年《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局令第31 号)【编者注:《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 2017年05⽉11⽇发布】实施⼗余年以来,发现产品注册标准作为医疗器械技术⽂件还存在诸多需改善的地⽅。
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国务院令第276号)中没有给出注册产品标准法律地位。
后来只有“两⾼“(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最⾼⼈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解释,其法律效⼒稍显不⾜。
②包含的内容过于复杂。
存在很多评价性指标和⾮检测项⽬,如⽣物相容性评价、说明书要求、运输存储要求、出⼚检验项⽬、产品类别划分、临床评价要求、产品标准编制说明、规范性引⽂等,这些指标⽆法都通过检测⽅式予以验证。
③很多产品因为注册产品标准中引⽤标准的变化,必须办理变更重新注册,导致整体注册⼯作较为被动。
基于上述原因,在新版条例(2014 国务院令650 号)修订过程中,引⼊了产品技术要求的概念,⽤以代替原来的注册产品标准。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如何贯穿医疗器械产品⽣命周期各环节?医疗器械产品⽣命周期的各环节均涉及到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且产品技术要求在各环节中产⽣重要影响和作⽤。
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
*******检测试剂盒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1.产品型号 / 规格及划分说明试剂盒规格为 10 人份 / 盒, 每个试剂盒内装10 包检测试剂、 1 瓶抽提液 A、1 瓶抽提液 B、10 个采样管、 10 个小滴管和 1 份说明书。
2.性能指标2.1 物理检查2.1.1 外观包装盒整洁,各组分齐全;抽提液瓶盖严紧,无漏液;盒签和瓶签清晰完整,标识无误;品名、批号和有效期清楚;说明书清晰完整。
2.1.2 膜条宽度膜条宽度 3.8 ±0.2mm。
2.1.3 液体移行速度液体移行速度应不低于10mm/min。
2.1.4 装量抽提液装量为 4.0ml ± 0.2ml/ 瓶。
2.2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10 份*** 国家阳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阳性,阳性参考品符合率(+/+ )应为 10/10 或 3 份企业阳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阳性,阳性参考品符合率(+/+)应为 3/3 。
2.3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10 份*** 国家阴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阴性,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应为 10/10 或 10 份企业阴性参考品检测结果应全部为阴性,阴性参考品符合率(-/- )应为 10/10 。
2.4 重复性使用 *** 国家重复性参考品或企业重复性参考品进行检测,结果应为阳性,且显色一致无明显差别。
2.5 最低检出限使用 *** 国家最低检出限参考品或企业最低检出限参考品进行检测,结果应为阳性,最低检出限应不高于 1×105个菌 /ml 。
2.6 批间差使用 *** 国家重复性参考品或企业重复性参考品对三批试剂盒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 2.4 的规定。
2.7 稳定性试剂盒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存放至有效期末或37℃条件下放置14 天,分别检测 2.2 ~2.5 项,结果应符合各项目的要求。
3.检验方法3.1物理检查3.1.1 外观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结果应符合 2.1.1的要求。
06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编写-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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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疫类检测试剂
时间分辨荧光法、胶体金法等。
原理:酶联免疫吸附法、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主要原材料包括:
生物活性物质:抗原、抗体、多肽类、标记酶 固相载体:板、膜、磁珠等。
附录描述:原材料名称(标示)、生物学来源、
抗体免疫原、供货商、质控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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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标准
抗体
• 外观 • 纯度、分子量 (如:SDSPAGE测定,上 样量5μg,结 果为清晰的两 条带,分子量 约46kD、22kD, 纯度≥95%) • 蛋白浓度 • 效价(ELISA 法,不低于 1:10000) • 功能性试验
各种酶
•酶的功能(如 DNA聚合酶、逆转 录酶或UNG酶) •是否具有内切或 外切酶活性(如 DNA聚合酶活性, 无核酸内切酶活性, 具有5’-3’核酸 外切酶活性) •热稳定性(如 94°C保温1小时后 仍保持50%以上的 活性,试验方 法……)
dNTP
• 纯度 (如:高效 液相色谱 (HPLC)纯、 PCR级) • 无Dnase和 Rnase污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告
2014年 第9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 导原则的通告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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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基本要求
内容要求
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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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基本要求
合法合规 规范化、标准化 前后对应 引用国、行标等的 时效性
内容要求
酶标第二抗体
• • • • • 外观、性状 浓度 抗体特异性 效价 功能性实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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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血型及组织配型相关检测试剂
凝聚胺试剂等。
包括:血型反定型试剂、不规则抗体筛查试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附录
附录3体外诊断试剂(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范围和原则1.1本附录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1.2本附录是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2.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检验学、生物学、免疫学或药学等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2.2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维修等人员均应当根据其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
2.3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
临时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4洁净室(区)内的人数应当与洁净室(区)面积相适应。
2.5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
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当对手再次进行消毒。
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定期更换。
2.6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
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7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
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2.8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
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
厂区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等污染源的区域。
2.9生产厂房应当设置防尘、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洁净室(区)的门、窗及安全门应当密闭,洁净室(区)的门应当向洁净度高的方向开启,安全门应当向安全疏散方向开启。
体外诊断试剂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130216
体外诊断试剂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130216(征求意见稿)按照医疗器械治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是一类专门的产品,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看、健康状态评判以及遗传性疾病的推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目前临床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要紧包括血液和体液检验,微生物鉴定及药敏,生化检验,免疫学检验和分子诊断试剂以及染液、样品处理物等。
其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的操纵能力直截了当阻碍着产品的质量。
本指南是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2007年公布实施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中重点检查条款的说明和说明,并归纳明确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治理体系中重点环节的审查要求,旨在关心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质量治理体系的认知和把握,可作为北京市药品监督治理局组织、实施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等现场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项检查的参考资料,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治理体系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生产企业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治理活动提供参考。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检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讨论以确保本指南连续符合要求。
本指南不包括产品研制情形有关要求,也不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分包装模式。
一、人员治理要求(一)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应具有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有相关产品生产和质量治理的实践体会,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与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药学相关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检验学、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血液学、微生物学等。
(二)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通过岗前专门培训,培训记录应涉及本岗位工作的操作规程,可采纳口试、笔试或实操的方式,口试应保留口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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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前言: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IVD)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
《办法》第七章要求,已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其注册证及附件载明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产品技术要求(包括附录)属于注册证的附件,申请人应对其中发生变化的内容提出注册变更申请。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种类繁多,预期用途及方法学各异,即使是同类产品,不同的生产企业在原料的选择及制备、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方面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对技术要求附录的内容进行规范。
本文内容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
术要求附录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文是对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附录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在做出科学合理性解释的前提下,可以依据产品特性对具体内容进行修订。
本文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制定,随
着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本文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或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文针对不同方法学的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附录中
的主要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附录内容编写要求,适用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延续注册及注册变更申请。
三、基本要求
(一)主要材料
1.通用要求。
主要原材料来源一般有两种途径,生产企业自行制备或外购于其他供货商。
申请人在编写产品技术要求附录时,针对不同来源的原材料须明确的内容也不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外购原材料:生产企业应明确供货商名称,供货商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生产企业还应确定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下面对几种常见的原材料进行描述。
a、抗原:应明确抗原名称、生物学来源、供货商名称等信息,应对抗原技术指标的要求进行详述。
b、抗体:应描述抗体名称、克隆号、生物学来源,供货商名称及刺激免疫原等信息,应对抗体技术指标的要求进行详述。
c、引物、探针:应明确所有引物、探针的供货商、核酸序列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企业自制原材料:生产企业应明确原材料的制备原理,摘要性描述制备过程,确定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
a、抗原:如为天然抗原,例如病原体检测试剂所用抗原应明确所选病原体毒株(或菌株)、病原体培养、抗原提取及纯化、鉴定等实验过程及相关数据;如为重组抗原,则应写明有关特定基因选择、基因序列、基因克隆、抗原表达及抗原纯化鉴定等内容和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并对基因克隆的整个过程进行描述(如特定脱氧核糖核酸(DNA)分子的体外处理、重组连接、导入宿主细胞、宿主细胞繁殖以及重组子表达等实验过程)。
b、抗体:应详述抗体制备过程,如使用天然抗原作为免疫原,则应明确该天然抗原的来源;如使用重组抗原或其他人工合成抗原作为免疫原,应明确相关的抗原重组方面的信息。
申请人应说明所需单克隆抗体的生物学源性、免疫原、克隆号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c、引物、探针:应明确所有引物、探针的核酸序列,相关的合成、纯化、验证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等信息。
(3)其他原材料(如:血细胞、酶、固相载体、缓冲液等):应明确来源及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
2.不同方法学产品的具体要求。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种类繁多,方法学各异,不同种类的产品在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及技术指标方面差异较大,很难统一表述,以下列举几类常见的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原材料进行规范。
(1)核酸类检测试剂(包括核酸扩增试剂、测序试剂、PCR-杂交试剂、荧光原位杂交试剂等)。
1主要材料包括引物、探针、各种酶及脱氧三磷酸核苷(dNTP)。
2对于扩增靶序列的描述,包括相应的基因座位(单个或多个)、具体序列信息、探针结合位置等信息。
3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
a、引物:应明确引物序列、纯度(如达到电泳级或HPLC级,不含杂带)、紫外光吸收分析等内容。
b、探针:应明确探针序列、纯度(如达到HPLC级)、可见-紫外光吸收分析。
另外,根据标记荧光物质的不同,还应描述相应激发波长下的吸收峰)。
c、dNTP:重点明确纯度要求,比如,高效液相色谱(HPLC)纯、PCR级,无DNase和RNase污染。
d、各种酶:各种酶的功能(如DNA聚合、逆转录或尿嘧啶糖基化酶等),其是否具有内切或外切酶活性,扩增中的热稳定性要求(如94℃保温1小时后仍保持50%活性),相关的功
能单位指标。
(2)免疫类检测试剂(包括酶联免疫吸附法、化学发光法、时间分辨荧光法、胶体金法等)。
1主要原材料:各种天然抗原、重组抗原、单(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生物原料,标记用酶、固相载体(酶标板、微孔板、磁珠)、硝酸纤维素膜等。
2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指标:
a、抗原:外观、纯度和分子量、蛋白浓度及功能性实验等,功能性实验是指生物原料用于试剂盒实际生产中的情况,一般考查使用该原料的试剂盒的灵敏度、特异性等。
b、抗体:外观、纯度和分子量、蛋白浓度、效价及功能性实验等。
c、多肽类原料:外观、纯度和分子量、蛋白浓度及功能性实验等。
d、标记用酶:酶的纯度值(RZ值)以及功能性实验。
e、固相载体(酶标板、微孔板、磁珠):外观、材质、吸附能力、精密度。
f、硝酸纤维素膜:厚度、孔径大小、液体移行速度等。
(3)抗体类检测试剂(如:流式细胞仪配套用检测试剂、免疫组化类试剂、血型正定型类试剂等)。
1主要原材料为抗体、标记荧光素、酶标记的第二抗体、缓冲液等。
2技术指标:
a、抗体:外观、抗体浓度、效价、功能性实验等。
b、标记荧光素:性状、外观、浓度、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最大吸收波长、在特定激发波长下进行荧光发射光谱扫描时荧光素的最大发射波长。
c、若生产企业外购的原材料为荧光素标记的单克隆抗体,则应描述外观、抗体浓度、效价、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最大吸收波长、在特定激发波长下进行荧光发射光谱扫描时荧光素的最大发射波长及功能性实验。
d、酶标第二抗体:外观和性状、浓度、抗体特异性、效价及功能性实验等。
e、缓冲液:外观、性状、pH值等物理指标及功能性实验。
(4)血型及组织配型相关检测试剂(包括血型反定型试剂、不规则抗体筛查试剂、凝聚胺试剂等)。
1主要原材料:红细胞、抗体、凝胶、玻璃珠、缓冲液等。
2试剂盒中红细胞应明确来源,以及处理方式,保存环境等内容。
3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指标:
a、红细胞:外观、特异性、抗原性、亲和力、多特异性直接
抗人球蛋白试验、溶血指标测定等。
b、抗体:外观、抗体浓度、效价、功能性实验等。
c、其他原材料(凝胶、玻璃珠等):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
况有相应的质量指标。
d、缓冲液:外观、性状、pH值等物理指标及功能性实验。
(5)检测血清、检测菌液。
1主要原材料为:菌种、动物、培养基。
2来源:菌种应有明确来源和菌种号并验证确认。
3主要原材料质量指标:
a、菌种:菌种应具有典型的形态、培养、生化及血清学特性,并具有丰富的目的抗原。
b、使用有实验动物等级合格证的动物,且实验动物应符合实
验要求。
c、培养基应有相应的质量标准。
(6)质控品、校准品及企业内部参考品,这些原材料的选择、处理过程及相关质量标准也应包含在技术要求附录中,对来源、
制备、纯化、阴性/阳性确认、质控品的定值、校准品的溯源、生物安全性指标及相关质控标准进行详述。
(二)生产工艺
体外诊断试剂的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工作液的配制、分装和冻干,固相载体的包被和组装,显色/发光系统等的描述等。
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用流程图方式表示,并简要说明主要生产工艺中每个生产步骤需满足的条件(如:工作液的浓度、生产过程所需的温度、湿度、反应时间、环境的洁净程度等)及关键质控环节。
(三)半成品检定要求
定性产品检验指标一般包括阴性参考品符合率、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灵敏度(最低检出限)、精密度(批内及批间)等;定量/半定量产品的检验指标一般包括准确度、线性范围、最低检测限(分析灵敏度)、精密度(批内及批间)等。
检测血清半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验、血清凝集试验;检测菌液半成品的检验包括无菌试验、浓度测定、纯菌检查及凝集性检查;检测噬菌体半成品的检验包括无菌试验、效价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