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陷阱与合同签订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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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中的法律陷阱与风险防范措施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是人们在各种交易与合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工具之一。

然而,合同中可能存在法律陷阱与风险,一旦被忽视或者利用,将给交易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了解这些法律陷阱,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合法和可行性。

一、法律陷阱1. 合同解释漏洞在合同中,合同条款的解释非常重要。

但是,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可能表述不清晰或者存在歧义,导致双方对该条款的理解有差异。

当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对合同条款做出解释,这可能与当事人的本意不一致,从而导致交易双方产生损失。

2. 合同漏洞和缺陷合同中的一些重要细节可能被忽视或者存在漏洞,这可能为一方提供了利用的机会。

例如,某些合同可能没有规定明确的违约责任或违约惩罚措施,使得另一方在发生违约时难以维权。

此外,一些条款可能会被故意模糊表述或隐藏在复杂的措辞中,以迷惑对方,在利益不对等的情况下获取更多的利益。

3. 不可抗力条款的滥用合同通常会包含不可抗力条款,用于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履行困难。

然而,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故意滥用不可抗力条款来逃避合同责任,从而给另一方带来严重损失。

这种情况下,不可抗力条款可能被视为一种法律陷阱,对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构成威胁。

二、风险防范措施1. 明确合同条款的表述为了避免合同解释的漏洞,双方应该尽量确保合同条款的表述具备明确性和准确性。

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措辞,而是使用具体、清晰的语言来规定各项条款的义务和权益。

双方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全面考虑合同条款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该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全面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

特别是要关注违约责任、违约赔偿、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条款。

如果发现缺陷或不妥之处,应进行合理的修改或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对于重要且复杂的合同,双方可以考虑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

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

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交往的日益频繁,合同成为人们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中存在许多常见的陷阱和风险,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损失。

本文将就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进行论述,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参考,进一步增强合同签订的风险意识和合同处理的能力。

一、合同解释陷阱1. 合同术语的多义性合同中的术语往往存在多种解释,因此当事人在合同起草时必须对术语的含义达成一致。

同时,为避免歧义,应尽量避免模糊不清的措辞,合同中的术语要明确具体,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准确的理解。

2. 合同解释规则的选择合同解释的规则多种多样,比如普通民事合同按照普通常识解释、特殊法律约定的合同按照特殊法律规定解释等。

当事人应该仔细考虑并明确约定合同解释的规则,以避免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因解释规则的不清晰而产生纠纷。

二、合同格式陷阱1. 合同条款的排版问题合同条款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排版整洁美观对于合同的正式性和法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在撰写合同时应该注意合理安排段落,适当增加标题和分号等,以增强合同条款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2. 合同文本的字体和字号合同的字体和字号也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字体过小或过大可能导致合同难以阅读或产生理解上的困扰。

因此,当事人在合同签署前应该审查合同文本的字体和字号,确保其符合合同执行的需要。

三、合同缔约陷阱1. 合同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缔约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真实意思表示存在问题。

因此,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应该慎重考虑并确保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以免因虚假意思表示而引发的争议。

2. 合同的签订方式和程序合同签订方式和程序的问题也可能引发争议。

当事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签署的惯例程序,确保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四、合同内容陷阱1. 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合理性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合理性对于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签订的风险防范 ppt课件

合同签订的风险防范  ppt课件
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 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 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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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质调查内容
①营业执照。核查对方营业执照是否通过了最近一年年检,可以断定合同对方是否 是依法设立及有效存续;根据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信息,可以断定合同约定的义务是 否在对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以及合同金额是否超出其实收注册资本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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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规则(Compulsory rules)
所谓“强制性”规则就是法律强行规定的规则。
强制性规则是不能被绕过的,即使当事人企图以协议改变它们,强制性规则也具有法律 约束力。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 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即使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 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议,只需要少于三分之二的某个比例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不能对抗该条规则,章程 中的这项约定无效。
①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 由。
②合同是否明确了收付款的方式,分期收款的是否有明确的付款期和每次 付款金额或者百分比,按进度付款的合同是否明确了确定进度的方法。
公司允许的付款方式不低于361,一是订立合同时支付30%;二是货物验 收合格后支付60%;三是预留10%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 满后,由卖方全额退还。公司允许的质保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4.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 国外的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 上,A难以接受。某国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 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 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 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S只交齐了203万美 元的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 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商人, 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 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
3.瑕疵担保义务 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
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 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值、 效用或品质。
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 担保义务。
『案例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常某2007年3月租赁方某门面房3间, 用于开办 饭馆, 租赁期限为从2007年3月10至2010年3月9 日, 月租12000元, 常某另外支付方某保证金3万元, 如常某违约则该保证金不予退还。2007年8月开始, 房顶原有的裂缝不断加大, 饭馆也出现亏损, 常某不 想再继续经营, 便以该房存在严重危安全隐患为由 提出要求退租, 并要求返还该3万元保证金, 遭方某 拒绝后, 将方某诉至法院。方某辩称, 常某在租赁时 已经知道房屋原有裂缝将继续扩大, 其退租的真正 的原因是饭馆盈利状况不佳。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
『案例二』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
2001年元月,某汽车销售中心A与某汽车 制造厂B签订一份汽车购销合同,约定A向B 购买轻型轿车40辆,每辆售价5万元,当月 供货20辆,8月份供货20辆,货到付款。合 同签订后,双方顺利地履行了第一批轿车的 交货和付款义务。2001年5月份,B获悉A 因经营不善,已造成巨大亏损,同时因拖欠 银行贷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偿还贷款。B 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决定中止第二批车辆 的托运,同时派人通知A,若想继续供货,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签订履行及其风险防范PPT课件

合同签订履行及其风险防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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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要点合同履行不能
◆防范要点: (1)变更合同时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并
保管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种证据。 (2)合同变更时务必将变更的内容表述清
楚。 (3)合同变更时也应履行合同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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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 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
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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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 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生效时合 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 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 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 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 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 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 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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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要点合同主体
签约时需注意的代理问题: 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 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 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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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要点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
四、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以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怠于行使对 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恶意逃避债务等 情形。 ●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复杂性、交易环境的多变性以及法律法规的专业性,买卖合同中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进行详细解读。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交易形式,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

一个完善的买卖合同不仅能够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能够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解决依据。

因此,签订一份严谨、规范的买卖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二、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在签订买卖合同前,首先要对合同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

如果与不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

例如,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大额买卖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效。

此外,还要注意审查合同主体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如果对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给己方带来损失。

2、合同条款风险(1)标的条款标的是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如果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

例如,对于商品的质量标准,如果只是笼统地约定“符合国家标准”,而没有具体指明适用的国家标准编号和具体条款,可能会在质量检验时产生争议。

(2)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应明确约定价款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如果价格约定不清晰,可能导致双方在结算时产生分歧。

同时,对于可能涉及到的价格调整机制,如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也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3)交付条款交付条款包括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如果交付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影响买方的生产经营计划;交付地点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增加运输成本和风险;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责任难以界定。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如果不加以防范,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本次讲座将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主要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双方应当对这些要素进行明确和详细的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例如,对于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双方约定的标准;对于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当具体到是现金支付、转账支付还是支票支付,以及支付的具体日期等。

二、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1、主体资格风险在签订买卖合同前,未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充分审查,可能导致与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或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签订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存在瑕疵,甚至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与未成年人签订大额买卖合同,或者与没有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者签订合同。

2、合同形式风险虽然法律对于买卖合同的形式没有严格的要求,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对于一些重要的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如果采用口头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因为难以举证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3、标的物风险标的物的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合约定,或者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如被抵押、查封等),都可能给买方带来损失。

例如,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购买的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4、价款支付风险价款支付方式不明确、支付时间不清晰、支付金额不准确等,都可能引发纠纷。

此外,如果采用支票或汇票等支付方式,还可能存在票据无法兑现的风险。

5、履行期限和地点风险合同中对履行期限和地点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一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地点不便于交易,增加交易成本。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第一条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① 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确保其具备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② 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③ 了解对方的信誉状况,避免与无信誉的对方签订合同。

b. 合同条款的审查① 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② 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条款;③ 审查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c. 合同签订的程序① 明确合同签订的流程,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② 确保合同签订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③ 确保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等要素准确无误。

第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履行的监督①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约定的义务得到履行;② 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③ 避免因合同履行问题导致纠纷。

b. 合同变更与解除① 审查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② 确保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合法,避免产生纠纷;③ 在合同变更与解除过程中,注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c. 合同纠纷的解决① 了解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② 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纠纷扩大;③ 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条合同终止后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① 审查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条款,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② 确保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合法、合规;③ 避免因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产生纠纷。

b.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① 明确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② 确保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得到履行;③ 避免因保密义务问题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c. 合同终止后的档案管理① 妥善保管合同档案,确保合同终止后的资料完整;② 定期清理合同档案,避免档案积压;③ 确保合同档案的保密性,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保密条款: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或涉及的商业秘密。

合同风险防范讲座汇总

合同风险防范讲座汇总

合同风险防范合同,是指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也是各方之间就交易行为进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约定的证明。

只要有合同,就必有合同利益。

合同风险作为一种合同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在合同订立之前的协商阶段就已存在,并一直延续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的后义务阶段。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并不重视合同的拟订与履行,导致了大量的合同债务纠纷的频频发生。

事实上,一份详细完备、合法合理的合同既是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约束的需要,也是避免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一)、合同的主体【我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对合作方则应特别注意:1、应让合作方提供其营业执照(一定要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因为副本上有企业的年检信息,从上面可以看出该企业是否连续合法的存在)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举例说明:签字并盖章有效;签字或盖章有效】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合作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合作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合同欺诈及其防范之浅述上课讲义

合同欺诈及其防范之浅述上课讲义

合同欺诈及其防范之浅述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根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包括两种即民事欺诈和刑事意义上的欺诈。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认识上,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易产生混淆,如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相等同。

­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合同民事欺诈有四大特点[/B]­[/B]­一、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二、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四、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合同欺诈不同于合同纠纷[/B]­[/B]­合同欺诈也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但不同于合同纠纷。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看行为人有没有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是惟一的标准。

­区别一: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根本没履行合同的意愿,签订合同只是为了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就是合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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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矿、社团一般为正职精行选pp政t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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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理论篇
名词解释:标的
标的:
合同当事人双方为实现一定的经 济目的所确立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 指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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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名词解释:标的
理论篇
标的物可分为四类:
1、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流通物—法律准许流转的具有一定经济、文化、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达成的 法律行为;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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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二、合同的效力
理论篇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二.合同效力的内容 三.合同效力的分类 四.合同效力的等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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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理论篇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关系从 其发生之时起,就具有约 束力,在法律上具有强制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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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二、合同效力的内容
理论篇
合同效力的内容主要包括: 债权效力和债务效力
债权效力是指债权在债的
关系中所具有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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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债务的效力表现为:
理论篇
1)债务人须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债务。
2)合同成立,债务人全部财产成为债务的一般担保。
合同陷阱与合同签订专题讲座
主讲人:胡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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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理论篇
名词解释:法人
法人:依法成立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
定的组织机构和一定的办公场所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依照有关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
人的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或执行 董事为法人法定代表人。
科学价值的物质资料和财富。
•限制流通物—与前相反、非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
流通。
2、特定物和种类:
—具有区别于其他物的特征,不能为其他物所代
替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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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名词解释:标的
理论篇
3、主物与从物:
—两物或若干物必须合并使用才能发挥 经济
效用的,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物,辅助作用的
3)债务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还可能被强制执行。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债务一旦履行即不得以非债清偿为由要求返还。
5)主债务的附随义务也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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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理论篇
三、合同效力的分类(一)
•从合同效力 范围分类
•从合同效力 内容分类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由当
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
按照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双方
当事人金钱或其他代精选替ppt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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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名词解释:定金
理论篇
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
1、定金是主合同当事人一方交给另一方 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的协议。”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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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合同是什么?
理论篇
合同是经济效益
案例:解铃还需系铃人 合同是生命
案例:一份合同急死两条人命 他为什么走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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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合同的特征
理论篇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
(1.合同是一种合法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法律行为)
2、定金的给付者和接受者都要受定金罚 则的约束;
3、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
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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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立 助 您 成 就 未 来
名词解释:违约金
理论篇
• 违约金—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 违约金是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它一方面 具有制裁性,另一方面具有补偿性。(给 对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还应补 足其差额。)
注意:
1、有价证券、股份、股票、知识产权属
于质押的范围,不能登记。
2、种类物可用于抵押。应按照抵押合同
约定的品名、数量、型号、规格等条件,
使之特定化。
3、尚未销售给用户的航空器、船舶、车辆
属于企业的产品或商精选品ppt 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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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篇
名词解释:动产抵押
4、进口的企业动产,所有权已转移国内 企业可办。否则,不办。 5、航空器、船舶、车辆的零部件是企 业的原材料,可办。 6、起重机等建筑机械设备不办车牌照, 可作机械设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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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理论篇
第一部分:合同法基本理论
第二部分:合同签订的陷阱与误区
第三部分:合同签订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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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篇
第一部分:合同法基本理论
一、合同是什么?
二、合同的效力?
三、什么是无效合同?
四、什么是可撤消合同?
五、合同被确认无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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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违约金
理论篇
订金
预付款是在签订合同中规定一方先
行给付另一方的一部分价款(尤其加工、
服务行业)。合同不履行应当返回,反
之,接受方不履行合同,也没有双倍返
还的约束。只要原款返还。
请注意:不提倡使用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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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篇
为次物。例:自行车与锁、车灯。
4、原物与孳息:
孳息—基于自然和法律的原因而由原物产生
的物或收益。例:土地生长的作物、树木结
出的果子。借款、贷款依法取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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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定金
理论篇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对对方给付给付 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法115条)
被撤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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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篇
一、合同是什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的概念:
合同—契约,在我 国古代则称为券、 质剂、傅别等。它 是当事人之间为了 实现一定的目的而 订立的明确相互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界定为:“合 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它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名词解释: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物登记范围:
1、企业设备。 2、企业原辅材料。
3、产品或商品。 4、其他可抵物。
• 《担保法》第42条、企业动产抵押物登
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动产抵押物
登记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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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篇
名词解释:动产抵押
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在掌握动产范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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