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方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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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几点说明为做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现就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以下说明:一、关于报名的范围、条件和资格1、省内符合条件的干部包括山东省内中央驻地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

2、任职年限的认定。

按周年计算,即2010年5月31日前任命的为任职满1年,2009年5月31日前任命的为任职满2年,依次类推。

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包括正、副科级连续任职满4年;任地级市以上党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满2年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

二、需上报的材料(一)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推荐意见;2、动员部署、组织报名、民主推荐的情况(包括符合条件人数、报名人数,民主推荐范围、参加人数等);3、党委(党组)研究的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所推荐人选的材料:1、《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两份(表格从莱芜党建网,不必另行设计),同时报电子版。

2、推荐人选的照片。

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其中2张贴于《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上,其他的照片须在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3、莱芜市外的报名人员,不提供推荐报告和《莱芜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汇总表》。

4、“企业所有制证明材料”是指地级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地级市以上党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表格填写说明1、姓名:填写干部档案中使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单名的中间不空格。

2、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日期,不能随意更改。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任现职级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到月(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月份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0.02”,不能写成“2000年2月”。

3、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不能简称“汉”、“回”。

泰安市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泰安市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的通知泰组通字【2008】56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省属以上驻泰单位党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政工(组织人事)科: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设体现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改进选拔方式,注重工作实绩,努力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我市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全面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公选职位及要求这次公开选拔14名县级领导干部,其中正县级干部2名,副县级干部12名。

具体是:1.面向全省招考的职位(共6个)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满1年或正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有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的经历。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副院长1名: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满1年或正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有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的经历。

泰安市司法局副局长1名: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或相关专业,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

泰安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40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担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从事城乡建设工作3年的经历。

文秘知识-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精品

文秘知识-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精品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集中制,有**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

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多篇)

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多篇)

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多篇)干部选拔工作方案(三篇)干部选拔工作方案一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逐步完善,人才对于公司的作用愈加显得重要,对公司内的人才进行优化配置就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解决内部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渠道与企业的人才战略相靠拢的问题也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由于公司的运营模式和基本管理要求,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需要更多的在内部进行选拔,而员工也迫切需要通过自身职位的提升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在内部员工中进行管理者的培养是“保存核心理念,刺激进步的驱动力”。

在公司内实施员工竞聘上岗是解决这两个问题的一种比较好的途径,并且,竞聘上岗的模式实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在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及优化公司的选拔机制上会起到一个良好的效果,并且也能杜绝在部分管理人员选拔中出现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的不良现象,因此,现针对各生产车间基础管理岗位制定此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司的人才战略,以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为理念,为公司选拔最合适的人才作为公司的主干和储备力量,每一年开展一次。

(二)竞聘实行记分制,(以“面试成绩的45%+笔试成绩的35%+公共测评得分20%”为最终的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组织原则,实行“公众监督、多方参与、民主测评和实绩为主。

(三)注重人才的德才兼备,公共认可。

二、参与竞聘者报名条件公司内部所有科级以下和年满十八周岁满足以下条件的员工均可参与竞聘比本岗位高一级的管理岗位,如:普通员工可参与竞聘班组长、副班组长;班组长可参与竞聘主任、副主任。

(一)参与竞聘班组长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公司内任职期满一年以上者可参与竞聘;参与竞聘科级干部需具备基层管理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在公司内任职期满两年以上者可参与竞聘。

(二)一年内未受过公司记过处分、半年内未受过警告处分者,且在公司内累计记过处分不超过两次、警告处分不超过三次者和在职竞聘岗位者均可参与竞聘。

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______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C)A.党管干部的原则B.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C.《中国共产党章程》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的导向。

(C)A.上层B.中层C.基层D.社会各阶层3.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

(D)A.共产主义道德观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C.科学发展观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的不正之风。

(D)A.形式主义B.享乐主义C.奢靡之风D.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年内有效。

(A)A.一B.二C.三D.五6.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并署名。

(A)A.推荐材料B.考察材料C.证明材料D.鉴定材料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

(A)A.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B.主管方负责,报协管方备案C.协管方负责,会同主管方进行D.主管方和协管方共同负责8.《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正职的任免,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

(D)A.由主管方决定B.由协管方决定C.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D.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9.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五)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

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推动县域单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加强科级干部队伍管理和能力建设,本地区决定实施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案。

二、选调对象本次选拔对象为本县级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及以下,并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科级以下人员。

三、选拔标准和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任劳任怨,履行工作职责,得到部门、单位及上级领导的肯定,并有部门、单位推荐信。

2.熟悉本领域业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领导素质和管理素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学习和掌握新技能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6.本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干部。

四、选拔程序(一)材料资格审查参加选拔的干部需提供本人的简历、工作经历、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推荐信等材料,经过本县组织或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筛选。

(二)笔试在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干部中,根据人员报名情况数量与干部空缺需求,确定确定入选人员比例,组织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本国情、基本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三)综合评定筛选通过筛选的笔试成绩优秀者,组织综合评定。

通过面试、综合成绩,按比例公告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名单,并在报纸和网站公示7天。

(四)公示反馈如有被推荐人对自己的评定有异议,应在公示结束后5天内提出,并经组织和人事部门核查。

(五)体检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人选须经过全面体检,健康合格者视同预备任职人,未通过体检者取消考选资格。

(六)试用期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是否提拔任职。

五、选拔成果通过本次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须在聘任仪式上进行宣誓,正式就任并展开日常工作。

六、工作保障选拔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落实人事政策和制度,为干部提供职称晋升、岗位晋升等的工作保障。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2篇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2篇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2)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实施方案1. 前期准备首先,确定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是选拔具备较强专业能力和领导潜力的人才,能够适应工作需要的副科级干部。

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按照能力和表现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2. 宣传与报名在实施公开选拔之前,及时进行宣传,向广大干部员工宣传公开选拔的目的、原则、程序和参选条件等,吸引有意愿的人员参与。

在宣传活动中明确表示在工作中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提高选拔工作的关注度和透明度。

3.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鉴定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证件。

排除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确保选拔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通过笔试,筛选出具备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5. 面试面试采用多人面试和行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和情境,考察报名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面试中要注重对人员的潜力和发展空间的评估,选出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人员。

6. 公示和考察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基本情况、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等。

公示期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意见,对被举报或投诉的人员要及时核实和处理,并根据考察结果,进行调查核实。

7. 综合评审按照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需要和综合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任人选和备选人选。

评审要确保公平公正,遵循科学、客观、公信原则。

8. 公示和任命将综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根据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和规定,经各级党委常委会(扩大)和党组会议(扩大),确定最终拟任人选,进行任命手续。

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

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

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实施办法所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干部、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下列人员:(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包括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直属机构等,下同)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二)市高级人民法院副职领导干部和市第一、二、三、四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干部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二、三、四分院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三)区县(自治县、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四)乡(镇、街道)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五)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的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充实领导干部;(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五)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四)体检;(五)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六)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七)任前公示;(八)办理任职手续。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阿合奇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为了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的提名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就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程序从后备干部推荐、拟任考察对象的确定、沟通协商、酝酿协商、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监督等八个方面做如下规定。

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库内选择人选。

后备干部应该经过民主推荐、干部年度考核、一线科技干部、股级干部、组织部日常干部管理和谈话函询过程掌握的优秀干部和优秀挂职干部中产生,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后备干部库每年更新一次。

(一)民主推荐后备干部1、准备好民主推荐票和相关材料,推荐参加人员一般为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等层次。

2、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推荐要求。

认真填写推荐票,分别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4、推荐对象的简历、基本情况、现实表现5、会议推荐汇总情况、谈话推荐汇总情况材料6、组织部召开会议研究推荐情况材料7、纪检委对推荐出的人员基本情况、学历、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书面监督材料8、一线科技干部现实表现材料9、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材料10、股级干部相关材料二、拟任考察对象的确定县委组织部对拟任考察对象一般应从后备干部库中择优选择,不是后备干部的,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业,特殊情况需要作为拟任考察对象的,不是后备干部的,应按照民主推荐程序先进行民主推荐,然后根据推荐情况确定。

考察对象的确定,要在后备干部库中按照实际需要择优选择(或按照民主推荐程序经过广泛民主推荐),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提出拟任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可以进行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以提高确定考察对象的科学性、准确性),报县委书记同意后确定。

公开选拔工作方案

公开选拔工作方案

公开选拔乡镇领导职务人选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改进换届人选提名方式,统筹干部资源,配好配强乡镇班子,县委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选配部分乡镇领导职务人选,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匹配原则;4、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选岗位及数额1、乡镇长人选1名;2、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含乡镇司法所长)人选30名。

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公选数额含差额。

三、资格条件1、乡镇长人选: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必须是乡镇或县直单位现职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

2、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历为中专以上)。

现职副科级干部或全日制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的优秀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

必须是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包括县直驻乡镇所属和派出机构人员);必须具有干部或公务员身份,工作满3年(2008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3)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未满2年的;(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5)近3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定等次的;(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7)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公开选拔的。

四、方法步骤1、宣传和报名采取向基层党委印发文件,在县电视台播发公告等形式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学历和现学历)及复印件各一份、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县公开选拔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填写《肇源县公开选拔乡镇领导职务人选报名表》。

报名从2011年7月29日开始,截止到2011年7月30日17时结束。

潍坊市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

潍坊市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

潍坊市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报考职位: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英语口语成绩肖培灵潍坊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72.5 78 89.6 74 91.33 张龙江青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72 84 92.2 62 88.33 刘东潍坊市机械电子行业办公室副主任 66 80 82.8 85 91.5报考职位: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李连成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74.5 93 85.6陈平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68.5 86 90.6刘升勤(女)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75 83 81禚振鹤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68 83 88报考职位: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孙淑芳(女)共青团昌邑市委书记 72.5 86 84李玉泉潍坊教育电视台副台长 71.5 76 84.4 颜三汉潍坊市委党校副教育长 66.5 86 86报考职位:中共潍坊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肖振胜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综合室主任科员 74.5 64 83.2孟中洋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68.5 83 81.2谭树中中共潍坊市委政策研究室正科级干部 72 64 78报考职位:中共潍坊市纪委室主任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王玉中共潍坊市纪委研究室副主任 78 78 91.6 蒋加平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 75.5 78 88.6 王象斌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科科长 81 80 75.8报考职位:中共潍坊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扈洪波潍坊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 69 95 84.6 孙汝清潍坊市水利局综合经营办公室主任 64 84 85.2 王金光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66 95 78.6报考职位:潍坊市卫生局副局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王长智潍坊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63.5 73 86.2 李长祥青州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68 55 86.4 曾宪勇青州市中医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 69 55 82报考职位:潍坊市统计局副局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董胜勇潍坊市统计局科长 79.5 84 90.4 孙中升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教务处主任 60 84 88.8 张树高潍坊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综合科科长 70 75 81.4报考职位:潍坊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李长东潍坊市奎文区建设局副局长、副书记 70 80 93.4 孙修炜昌乐县红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65.5 84 87.4 宋长春潍坊高新开发区招商三局局长 65.5 89 83.4报考职位:潍坊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任学军潍坊市审计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75 86 90.4 蔡志敏潍坊市坊子区政协副主席、商会会长 70 83 85.6 段清中共临朐县委研究室主任 70.5 76 81.2报考职位: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窦益文潍坊市奎文区政协专门委办公室主任 75.5 86 81.8 王京城潍坊市坊子区南流镇党委书记 67.5 60 86王建伟诸城繁华中学副校长 63 78 83.8报考职位:潍坊市艺术学校副校长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基本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陈君恒山东潍坊纺织职业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学院副院长 71.5 86 93.4郑晓光(女)潍坊市艺术学校校长助理 70 78 81.6张健潍坊高新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宣传科科长 63.5 81 84.6潍坊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12月13日。

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纪工委)书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乡(镇、街道)武装部部长的选拔任用。

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州)、县(市、区)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提拔担任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二)提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地区和个别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四)应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培训。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补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资格外,还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七条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

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的,要采取公开选拔方式进行,任职后即办理国家公务员或党的机关工作者身份确认手续。

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三章民主推荐第八条选拔任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考察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考察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考察中需注意的问题按照部机关党总支的工作安排,今天由我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及考察中需注意的有关问题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进行一次汇报交流。

时间比较仓促,准备也不很充分,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加批评指正。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人的因素就成了关键。

”干好事业,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没有一支过硬的党政人才和干部队伍是不行的。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作为干部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动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中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党经过长期的实践与理论思考,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制度,并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2002年7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7号,以下称《干部任用条例》),是在1995年2月中发4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共13章,74条,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开始,通过规范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明确规定,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和恪守的总原则、总要求和基本程序,是干部工作的总抓手。

此后,2004年中央颁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5个法规性文件,2005年的《公务员法》,2006年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2008年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2009年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2010年的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2”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等在不同时期颁发的制度规定,都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从不同视角对干部工作的诠释,也是对《干部任用条例》有关内容的补充和完善,这些配套制度围绕《干部任用条例》这个核心文件,独立成文,又相互衔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体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时效性:现⾏有效⽬录第⼀章总则第⼆章选拔任⽤条件第三章民主推荐第四章考察第五章酝酿第六章讨论决定第七章任职第⼋章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九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章交流、回避第⼗⼀章免职、辞职、降职第⼗⼆章纪律和监督第⼗三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认真贯彻执⾏党的⼲部路线、⽅针、政策,建⽴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部选拔任⽤制度,形成富有⽣机与活⼒、有利于优秀⼈才脱颖⽽出的选⼈⽤⼈机制,推进⼲部队伍的⾰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伟⼤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素质的党政领导⼲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贯彻执⾏和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条选拔任⽤党政领导⼲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部原则;(⼆)任⼈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党政领导⼲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全意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优秀年轻⼲部。

第四条本条例适⽤于选拔任⽤中共中央、全国⼈⼤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民法院、⼈民检察院及其⼯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会、共青团、妇联等⼈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参照本条例执⾏。

选拔任⽤⾮中共党员领导⼲部,参照本条例执⾏。

选拔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2篇)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2篇)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证公务员选拔的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我单位决定开展副科级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和科学的评价体系,选拔出素质优良、能力过硬的副科级干部,为单位的发展和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1. 公开。

选拔过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所有有意愿参加选拔的干部均可报名。

2. 公正。

选拔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评价标准明确、客观公正。

3. 公平。

选拔工作过程中不设任何非理性的排斥或歧视。

4. 德才兼备。

选拔重点考察参选干部的综合素质,既要注重道德品质,又要注重工作能力。

三、选拔条件1. 基本条件:(1)为我单位在岗或调整流动干部;(2)取得副科级干部职务任职资格;2. 任职资格:(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优良,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在岗位上取得较好工作业绩;(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5)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6)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四、选拔程序1. 报名阶段:(1)组织宣传,广泛宣传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条件;(2)通过内部通知和网上、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3)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2. 初审阶段:(1)成立初审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初审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次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3)公示初审结果,并公告进入面试环节的选拔人员名单。

3. 面试阶段:(1)设立面试工作小组,由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领导干部和专家组成;(2)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自述、发言、案例分析、问题解答等环节;(3)面试采用现场直接反馈方式,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4. 考察阶段:(1)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其在岗位上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情况;(2)考察方式包括个人面谈、所在单位意见反馈、考评成绩等;(3)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评定人选的综合素质。

干部考察材料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考察材料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考察材料: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客观、全面、准确地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考察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评价。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把握以下要求:(一)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履行程序;(二)坚持广泛发扬民主,注重群众公认;(三)坚持体现科学发展观,注重工作实绩;(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五)坚持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考察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及拟任人选。

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及拟任人选的考察,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考察对象的确定第五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考察对象的确定,应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依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集体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执行。

第七条对拟提拔任用对象的考察,在考察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向党委组织部门报书面的考察人选请示,并附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第八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具体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等考察对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察内容第九条考察领导班子,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政治方面主要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选人用人等情况。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xxx省xxx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行业持续、稳定、健康进展。

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xxx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治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治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xxxx”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咨询题、解决咨询题的实际能力。

能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难朴素,紧密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同意群众的批判和监督,别以权谋私,别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普通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记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环节)中存在的不足

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环节)中存在的不足

干部考察材料不足大全略有些个性,不善于主动与同志们沟通思想;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处理问题的方法比较简单,缺乏灵活性。

工作锐气还显欠缺,对个别问题的处理有些放不开手脚,工作创新的力度不够。

今后还需继续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补充新的知识,多为企业改制工作出谋划策。

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年龄较大,有摆老资格的现象,说话、处理事情不太讲求方式方法,有时让人难以接受。

长期从事办公室工作,基层以及其它业务科室工作经验略显不足;性子急,说话直,工作有时犯急躁情绪,处理问题不注意方式方法。

为人耿直,说话不太讲究方式,有时显得随便些;不太善于协调工学矛盾,政治理论学习欠缺些。

由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重、时间急,有时在工作中有急躁现象,对下属同志的要求较为严格,批评有时较为严厉,需在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

不太注重与同志们的交流和沟通,有时显得比较清高;忙于具体业务工作多,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不够及时。

工作中开拓创新不够,有时放不开手脚;本职工作业务学得多,理论学习钻研得少;性格有点腼腆,平时不太爱说话。

对待下属过于严厉,工作中批评人直言直语,有时发脾气,使人感到难堪;政治理论学习相对少一些。

工作有时放不开手脚,开拓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文化系统业务的全面了解。

长期在边远单位从事业务工作,坚持理论学习不够,面对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工作创新的力度还不够,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大胆开拓。

工作中有时魄力不足,有些放不开手脚;文字材料有时略显粗糙,不够严细。

说话直言直语,批评下属方法简单,过于严厉,不注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时让人难以接受。

文字写作能力相对弱一些;工作中有时显得不够深入细致。

性格内向,脾气有点倔强,在工作的具体做法上有时欠考虑,缺少耐心。

性情温和,开展批评少,有时管理不够大胆,工作魄力显得小些。

有时对下属要求过于严厉,批评同志方式方法欠妥;工作中听取同志意见有时耐心不够,显得有些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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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和有关干部考察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选考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中组部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察办法,结合我市公选职位的不同特点,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突出体现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市委识准用好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公选考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原则;
(四公开公正原则;
(五分类考察原则;
(六好中选优原则。

二、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计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三、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考察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考察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表现;三是考察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看能否经受住名、权、利的考验;四是考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和表现,大局意识如何,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五是考察干部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考察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应变决断、组织实施的能力,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的实践经验、发展潜力等。

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同时重点考察其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

(三工作作风。

一是考察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改革创新意识;二是考察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三是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主要看作风是否民主,能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四是考察干部的团结协作精神,看其相容性如何,能否与同志合作共事,包括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工作实绩。

主要考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绩效情况,全面了解其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发挥的具体作用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

(六群众公认度。

主要了解群众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及社会形象的认可程度,对其提拔是否同意等。

四、考察方法及程序
考察工作在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公选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公布考察工作方案。

制定公选考察工作方案,经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
社会公布。

(二组织考察
1、组建考察组。

市公选办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按职位分类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其中考察组组长由县级干部担任,每个考察组必须有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负责考察31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考察组不少于7人。

2、动员培训。

市公选办组织召开公选考察工作动员培训会,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动员培训,明确任务和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

3、发布考察工作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

考察组进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后,通过一定形式公布考察的任务和时间,以及市公选办和考察组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考察工作开始前,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名义发布考察对象公示。

4、实施考察
(1工作总结。

考察对象认真总结近三年以来的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2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由考察组组织进行。

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根据干部考察工作要求和惯例以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情况,由考察组集体研究确定。

情况特殊的,由考察组商市公选办确定。

谈话时要问清谈话人对考察对象是否同意提拔的态度,并要有量的统计。

同时,注意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治、信访、计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考察对象是非中共党员干部的,还要听取所在地统战部门和所在党派的意见,并由这些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出具考察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

考察对象在现职岗位任职不满2年的,要到其前一个工作过的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向有关知情人员了解情况。

(3集体谈话。

由考察组全体成员与考察对象进行谈话,主要由考察组组长提问。

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谈话前5分钟发放谈话题目,考察组指定专人记时。

谈话题目由考核组拟定,分共性题和个性题两部分,考察结束后,报市公选办备案存档。

通过集体谈话,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水平、适应职位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印证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认识。

(4实地考察。

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深入现场实地进行考察,查阅掌握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等。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重点深入考察对象所主持或参与的重大项目设计、建设、管理实地进行核实了解。

(5走访调查。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要进行家访,了解其夫妻关系、子女教育、孝敬老人、邻里关系等情况。

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需要调查的问题,考察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形成专题说明材料。

(6考察组评价打分。

考察组根据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实地考察和走访调查等了解掌握的情况,在深入分析考察信息的基础上,打出考察对象的考察得分(考察得分满分为30分。

考察组打分结果要由考察组成员集体签名。

(7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组在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集体签名。

若考察对象经查实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心理素质测试
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检验其稳定性、乐观性、合作性、独立性、竞争性及在学习、分析、领导、创造、承受挫折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和心理健康
状况。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作为全面把握考察对象情况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体检
由市公选办组织考察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汇报
组织各考察组向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

五、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拟于6月中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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