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学之国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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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追索权——当发生应收帐款偿付事件时,保 险公司将偿付所承保部分的应收帐款,余下的未 承保部分将由客户负责,即银行对客户拥有对余 下未承保部分应收帐款的追索权。
(二)无追索权的应收帐款购买
银行与客户达成协议,购买客户一定时间 内,一定金额的应收帐款,在收取一定费 用(贴现利息)的前提下,以此额度逐笔 或一次性向客户进行的融资业务。
4、有利于银行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
(三)银团贷款的协议 1、贷款限额 2、期限 3、有效提款期 4、利率及费用 5、还款 6、贷款币种
第四节 外汇买卖
一、外汇市场 由外汇需求和外汇供给双方以及外汇交易
中介机构所构成的外汇买煤场所和网络。 (一)汇率的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
的利润。 安全性、流动性:国际业务面临额外风险,必须
降低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
二、组织机构 1、国际业务部 2、国外分行 3、国外代表处 4、国外代理行 5、国外子银行 6、国际联合银行 7、银行俱乐部
第二节 外汇资金筹集
一、国际贸易融资 (一)银行贸易融资 (二)进出口融资 二、国际信贷 (一)国际货币市场 (二)国际资本市场
第三节 贸易融资与国际贷款
一、进出口押汇 (一)进口押汇 是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以进口货物的物权作抵
押或质押,开证银行为申请人对外付款时提供的 资金融通,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 付息的业务。 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一项短期 融资便利(无法缴足全额付款资金时)。
条件:
1、须在银行有外汇基本帐户。 2、须有良好的资信、经营、偿还能力等条
分别采取电汇、信汇、票汇方式支付时采 用
4、即期汇率、远期汇率 即期汇率又称现汇汇率,买卖成交后在2个
又称银行承兑。票据一旦由银行开出并承 兑,承兑银行就有义务在规定日期支付规 定的金额。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持票人 可以在汇票到期之前到市场上贴现,筹措 资金。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银行承兑
协议安排的银行承兑
四、购买应收帐款
(一)有限追索权的应收帐款购买
是指银行根据客户要求,同意在保险公司提供保 险支持的基础上,向客户购买有限追索权的应收 帐款,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
第十章 国际业务
第一节 国际业务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组织 第二节 外汇资金筹集 第三节 贸易融资与国际贷款 第四节 外汇买卖 第五节 离岸金融业务
第一节 国际业务的经营目标和管理组织
国际业务是指所有涉及外币或外国客户的活动, 包括银行在国外的业务活动以及在国内所从事的 有关国际业务。
一、经营目标 盈利性: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争取更大
出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总值的85%
(二)买方信贷
出口地银行提供给进口商或进口地银行的 一种利率较为优惠的出口信贷。
六、福费廷——“票据包买”(买断远期汇票)
是由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金融公司)对 出口商提出的经进口商承兑的期限在半年 以上至5—6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予 以买断,融通资金,用于支持出口商在延 期பைடு நூலகம்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提前取得现款。
(二)汇率的种类 1、基本汇率、套算汇率 基础汇率:一种与本国对外经济交往中最
常使用的主要货币与本币之间的汇率。 套算汇率:根据基本汇率套算出来的汇率。
2、买入汇率、卖出汇率
买入汇率又称买入价,是指银行买入外汇 时所采用的汇率。
卖出汇率又称卖出价,是指银行卖出外汇 时所采用的汇率。
3、电汇汇率、信汇汇率、票汇汇率
直接形式:委托一个代理行
间接形式:牵头行转售份额
(一)银团成员及分工 1、牵头行 2、经理行 3、参与行 4、代理行
(二)银团贷款的优势
1、分散国际贷款风险,增加对借款人的控 制力;
2、每个成员行能在其信用规模限度内实施 有效的贷款;
3、为本身无力从事国际贷款的中小银行提 供了走向国际贷款市场的机会;
特点:
1、出口商把汇票卖断给银行,以后汇票遭 拒付,银行不能对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2、业务比较复杂,费用也较高。 3、出口商与进口商取得一致意见。 4、大型设备交易金额大,期限长。 5、要求进口商所在的银行对汇票的支付进
行保证或开立保函。
七、银团贷款(辛迪加贷款)
是由一家或数家商业银行牵头,多家或数 十家银行为参与行,共同向某一借款人提 供的金额较大的中长期贷款。
件。
3、运输单据必须为全套正本提单且为物权 凭证。
4、押汇币种 利率: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注意事项:
1、原则在开证前申请办理。 2、对逾期进口押汇款项,银行保留追索权。 3、押汇金额和押汇期限由银行视具体情况
而定。
(二)出口押汇
银行(出口方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 完备正确的货运单据作抵押(质押),在收到开 证行支付的货款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
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向议付行提交信用证 项下单据议付时,议付行根据申请,凭提交的全 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 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然后向开证行寄 单索汇,收取押汇利息、费用并保留追索权。
特点:一般为短期的资金融通业务,保留 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条件: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 具有外贸自营权,资信良好。
只对债务人享有追索权,对客户无追索权。
五、出口信贷
由政府支持,用于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加 强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由出口地商业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促进本国出口商扩 大出口提供较低利率优惠贷款的一种融资 方式。
(一)卖方信贷
出口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中、长期贷 款,以便于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延期或分 期付款等优惠的付款条件,来增加其产品 对进口商的吸引力。
注意事项:
1、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须开证行 承兑后方可叙做。
2、银行保留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二、打包贷款
银行凭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 销售合同和国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 本,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备料、生产、订 货和装运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贷款。
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三、票据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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