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1317201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共13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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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分类的界定[工程类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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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分类的界定[工程类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分类的界定:根据GB16668-2010标准,干粉灭火系统按干粉的驱动方式可分为:a)贮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b)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c)燃气驱动型干粉灭火系统,而GB50347-2004及DB37/T1317-2009两个标准中,只有: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预制灭火装置三种界定,标准中对预制灭火系统的规定过于简单,如GB50347-2004中规定:预制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灭火剂存储量不得大于150kg.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MpaDB37/T1317-2009标准规定:预制灭火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灭火剂存储量不得大于150kg.管道长度不得大于50m.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Mpa两个标准只是在管道长度上有所区别,并未列出预制灭火系统的型式,DB37/T1317-2009标准在条文解释中注明为:预制灭火装置即在生产厂家按规定的型号预制的灭火装置,如柜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该类灭火装置与管网灭火系统相比,充装的灭火剂量相对少,灭火剂输送的管道相对短,保护范围相也对小,因此本规范对该类灭火装置规格及应用范围作了规定。

按上述内容,预制灭火系统的界定只是灭火剂量有了明确规定,如果按管道的长度来分析,贮压型灭火系统应该在预制灭火系统的范围,因为贮压型灭火系统没有后续的驱动压力,灭火剂输送管道不能太长,但由于GB16668-2010标准中并未对贮压型灭火系统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充装量作任何规定,据笔者所知,目前,市场上已经存在有贮压型干粉系统充装量超过150kg的规格,并且,如果单纯以贮压型来定论为预制灭火装置,也是不确切的,柜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虽然灭火剂充装量小,标准把其定为预制灭火装置,但柜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也有贮压型和贮气瓶型两个类别,这样一来,让设计人员很难判定到底哪种形式的灭火系统为预制灭火装置。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剂为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

超细干粉灭火剂目前有以磷酸铵盐为灭火组分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或以聚合材料为灭火组分的复合型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该类灭火剂由于90%的粒径≤20μm,比表面积大,在火场反应速度快,因而灭火效率高。

普通磷酸铵盐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15kg/m3,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06kg/m3。

灭火剂既可全淹没应用灭火,又可局部应用灭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

特种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采用了近几年成熟的扑救火灾的控制释放技术,采用电控启动、定温启动、电控手动启动等多种启动方式,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全淹没应用灭火,或开放场所局部保护应用灭火,具有安装、维修方便,应用灵活,灭火效能高等一系列优点。

鉴于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近年来应用广泛,为规范产品的生产,公安部颁布了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06《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为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山东省颁布了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多年来应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王海燕①陈仕林②(1.湖北省消防总队,湖北武汉430070 2、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430074)摘要:针对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在缺少相应规范的情况下,提出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在设计应用中存在的一些疑问,并就相关问题作相应的探讨。

关键词: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防护区、全淹没灭火、局部应用灭火;一、前言超细干粉灭火剂是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超细灭火粒子由于比表面积大,活性高,受热分解速度快,捕获自由基能力强,故灭火效能急剧提高,粉体能在空气中悬浮数分钟,形成相对稳定的冷气溶胶,所以,不仅灭火效能很高,且使用方法也完全不同于一般传统干粉灭火剂,超细干粉灭火剂可以长时间悬浮,它能类似气体释放并能绕过障碍物,散布到各个角落,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实现全淹没式灭火。

并因灭火时粉体沉降后的物理覆盖特点,又能实现大空间内(或开放场所)局部淹没方式灭火。

使干粉灭火得到技术拓宽应用。

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

D类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技术已成为我国消防行业的一枝奇葩,自2001年由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首家开发成功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超细干粉灭火设备主要以无管网灭火装置为主,近两年,以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部分企业研制出超细干粉有管网灭火系统,并已在多个行业投入使用,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发现超细干粉有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缺少规范可依,虽然国内大多数省份都有超细干粉灭火方面的标准或规范,如湖北省的《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江苏省的《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程》、陕西省的《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以及即将颁布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均为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的标准,目前仅山东省颁布的《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对有管网系统加入了部分要求和计算方法,为众多的超细干粉生产企业及设计部门提供了设计参考,但因为超细干粉是新产品,很多数据需要经过实践进行验证,从一定意义上讲,该规范对有管网部分的条文基本上是复制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相关内容,还不能完全适用于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据悉,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在修订中,其中准备加入超细干粉灭火的内容,但标准的正式颁布还有待时日,本文在总结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及遇到过的问题和困惑的基础上,将具有代表性的一些问题和处理方法进行探讨,谨供各位参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1. 引言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是一种重要的火灾防护设施,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包括工厂、商场、仓库等。

它具有高效、快速的灭火能力,对各类火灾都有良好的适用性。

本文将围绕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展开探讨,为读者提供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2. 设计要素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场所的特点,包括面积、结构、存放物品的性质等。

其次是火灾的可能性和易发部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灭火需求分析。

最后是系统的布局和设计原则,包括灭火剂的种类和容量、喷头的选型和布置等。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

3. 安装流程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安装关乎整个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和规范。

包括管道的铺设、喷头的安装、压力表的校准等。

同时需要与建筑结构、电力系统等其他设施进行协调,确保不会对其他设施造成影响。

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验收规程验收是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后必不可少的一环,它保证了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验收需要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包括系统的静态压力测试、动态压力测试、启动测试等。

在验收过程中需要注意对每个环节的记录和数据的保存,以备日后的检测和维护。

验收通过后,需要对系统进行全面的启动测试,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触发并进行有效的灭火。

5. 个人观点和理解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火灾防护设施,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在设计、安装和验收过程中,需要精心操作、严格执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对于使用单位来说,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同样重要,只有在日常的管理中不断完善系统的运行,才能真正起到防灾减灾的作用。

6. 总结回顾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是保证整个系统运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范本一: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设计要求2.1 设计目标2.1.1 确定灭火系统的使用场所、对象和灭火剂类型等基本设计要求。

2.1.2 根据场所特点确定灭火系统的设计指标,包括灭火剂压力、喷射速度和作用时间等。

2.1.3 考虑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系统能在各种异常情况下正常工作。

2.2 设计工作内容2.2.1 描述灭火系统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

2.2.2 确定超细干粉灭火剂的组成和配比,保证其灭火效果和环境友好性。

2.2.3 设计灭火系统的管道布局和连接方式。

2.2.4 确定灭火系统中所需的压力容器、控制阀门和喷头等配件的规格和型号。

3.施工要求3.1 施工准备3.1.1 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步骤和要求。

3.1.2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

3.2 施工过程3.2.1 安装灭火系统的压力容器、控制阀门和喷头等配件。

3.2.2 布置灭火系统的管道,保证其连接紧密和无渗漏。

3.2.3 进行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工作。

4.验收规范4.1 系统验收前的准备工作4.1.1 编制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和要求。

4.1.2 对灭火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4.2 验收过程4.2.1 进行灭火系统的静态和动态试验,评估其工作性能。

4.2.2 检验系统的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2.3 编制验收报告,记录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5.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等。

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灭火剂:指用于灭火的化学药剂。

6.2 喷头:灭火系统中用于喷射灭火剂的装置。

6.3 验收报告:记录灭火系统验收结果和存在问题的文件。

范本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前言本文档针对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做出详细规范,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DB37-T 1317-2009山东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T 1317-2009山东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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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1317-2009
2.1.9 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unit independent extinguishing system 用一套超细干粉贮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一个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 2.1.10 灭火单元 fire extinguishing unit 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中,将保护对象划分为若干个灭火区域,一个灭火区域即为一个灭火单元。 2.1.11 预制灭火装置 pre-engingeered(cabinet)device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超细干粉贮存装置、喷放组件和控制器件等预先组装成套的灭火装置。 2.1.12 均衡系统 balanced system 装有两个及以上喷头,管网的每一个节点处灭火剂流量均被等分的灭火系统。 2.1.13 非均衡系统 unbalanced system 装有两个及以上喷头,管网的一个或多个节点处灭火剂流量不等分的灭火系统。 2.1.14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 super fine powder storage container 贮存超细干粉灭火剂的耐压不可燃容器,也称超细干粉贮罐。 2.1.15 驱动气体 expellant gas 输送超细干粉灭火剂的气体。 2.1.16 驱动气体贮气瓶 expellant gas storage cylinder 贮存驱动气体的高压钢瓶。 2.1.17 驱动气体系数 expellant gas factor 在驱动气体和超细干粉二相流中,驱动气体与超细干粉的质量比,也称气固比。 2.1.18 驱动压力 expellant pressure 输送超细干粉灭火剂的驱动气体压力。 2.1.19 增压时间 pressurization time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中,从超细干粉受驱动至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内达到设定压力的时间。 2.1.20 充装系数 loading factor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中超细干粉的质量与该容器容积之比。 2.1.21 有效喷射时间 effective discharge time 灭火装置在释放装置完全开启状态下,自灭火剂从喷头开始喷出至喷射流的气态点出现的这段时 间。 2.2 符号 2.2.1 几何参数符号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
——喷头数量;
——安装在计算管段下游的喷头数量;
——均衡系统的结构对称度;
——防护区净容积;
——驱动气体贮瓶容积;
——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容积;
——整个管网系统的管道容积;
——防护区内不燃烧体和难燃烧体的总体积;
——防护区容积;
——不能切断的通风系统的附加体积;
——流体流向与水平面所成的角;
C 84
DB37


本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本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防护区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力(Pa),按1200Pa取值;
——超细干粉灭火剂松密度(kg/L),按0.5㎏/L取值;
——驱动气体系数,按产品样本取值。
3.3
3.3.1
3.3.2
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8)
式中:
——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
——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kg/m3),按第3.3.1条取值;
防护区不密封度degree of protection zone is not sealed
表示防护区不密封程度,其值为防护区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总面积与防护区内的侧面、底面和顶面总内表面积的比。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combined distribution extinguishing system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南京廖华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南京廖华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南京廖华范本 1: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1.1 目的1.2 范围1.3 参考文件2. 系统设计2.1 建筑物特征分析2.2 系统设计原则2.3 设计参数确定2.4 主要设备选型2.5 管道布置设计2.6 设备安装位置和高度要求2.7 系统阀门设置2.8 系统管道和喷头连接方式2.9 系统排液设计2.10 系统控制方式设计3. 施工准备3.1 设备和材料准备3.2 工艺流程准备3.3 施工方案确定3.4 防护措施4. 施工执行4.1 现场准备4.2 设备安装4.3 管道铺设4.4 喷头安装4.5 系统连接4.6 排水系统安装4.7 控制系统安装4.8 系统调试5. 系统验收5.1 验收前准备5.2 系统功能性验收5.3 安全性验收5.4 环境适应性验收5.5 文档验收5.6 验收结论6. 维护与管理6.1 维护计划制定6.2 维护记录管理6.3 定期维护工作6.4 故障排除与修复附件:相关设计图纸、设备和材料清单、施工记录表格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权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 建筑法:建筑工程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及管理办法。

3. 消防法:保护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控制、扑灭火灾的法律规定。

-------------------------------------------------------范本 2:南京廖华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1.1 目的1.2 范围1.3 参考文件2. 系统设计2.1 建筑物特征分析2.2 系统设计原则2.3 设计参数确定2.4 主要设备选型2.5 管道布置设计2.6 设备安装位置和高度要求2.7 系统阀门设置2.8 系统管道和喷头连接方式2.9 系统排液设计2.10 系统控制方式设计3. 施工准备3.1 设备和材料准备3.2 工艺流程准备3.3 施工方案确定3.4 防护措施4. 施工执行4.1 现场准备4.2 设备安装4.3 管道铺设4.4 喷头安装4.5 系统连接4.6 排水系统安装4.7 控制系统安装4.8 系统调试5. 系统验收5.1 验收前准备5.2 系统功能性验收5.3 安全性验收5.4 环境适应性验收5.5 文档验收5.6 验收结论6. 维护与管理6.1 维护计划制定6.2 维护记录管理6.3 定期维护工作6.4 故障排除与修复附件:相关设计图纸、设备和材料清单、施工记录表格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权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ICS 13.220.01C 8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of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for Super fine powder extinguish systemIII前言本规范依据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 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 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本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系统设计、管网计算、系统组件、控制与操作、安全要求、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附录及条文说明。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附录D、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按GB/T 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

本规范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规范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II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亓延军、董新明、黄凤梅、刘苑、孙厚杰、王琳、宋希功、秦玉旺、陈祖根、宋明韬。

IV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1 为了合理设计、安装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统一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生产和贮存装置中设置的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系统)设计说明设计项目(项目名称)消防工程设计设计依据⑴《干粉灭火装置》GA602-2006⑵《超细干粉灭火剂》GA578-2005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⑹《脉冲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配置设计及安装规范》DB12/T217-2005⑺《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DGJ32/TJ80-2009⑻《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1317-2009⑼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有关EMC标准体系⑽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数据⑿ BURAN系列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说明书设计说明3.1设计对象及火灾种类3.1.1保护区域:3.1.2保护对象:保护区域内物品3.1.3火灾类别:类3.1.4保护区内温度:常温3.2设计原理BURAN系列非爆破式非储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同时具有自动、手动、系统联动及远距遥控启动等启动控制方式,并可同时实现无源自发组网联动。

3.2.1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启动连接线和标配的温感启动器相连。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环境温度达到温感启动器公称动作温度(≥70℃)时,灭火装置接收到启动信号,固气转换剂被激活,壳内气体迅速膨胀内部压力增大,将喷嘴薄膜冲破,超细干粉向保护区域喷射并迅速向四周弥漫,形成局部灭火或全淹没灭火状态,火焰在超细干粉连续的物理、化学作用下被扑灭。

3.2.2手动启动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按下每个防护区的专用手动紧急启动按钮后,延时启动模块进入延时阶段(0-30秒可调),此阶段用于警示或疏散人员(声光报警器等动作),延时结束,灭火装置即启动;在此延时过程中亦可按紧急停止钮取消启动执行;如果遇紧急情况也可不待延时结束强行按下强启按钮提前启动。

3.2.3系统联动当与灭火装置相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延时至设定的时间后启动灭火装置释放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of water mist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DB33/1010-2002J10183-20021 总则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细水雾灭火系统,确保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档案、图书、文物库;计算机、通讯机房;电气、机械设备场所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建筑特点和火灾特性,正确选择系统的类型,优化系统的集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计、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细水雾 water mist在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下,水雾累积体积分布D v0.99小于1000μm的水雾。

2.1.2 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low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包括低压双流体和低压单流体两种系统。

由细水雾喷头、高压氮气瓶及减压器、低压水罐或水泵、配水管道、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可自动或人工启动,压力水及气化介质或压力水通过细水雾喷头喷射细水雾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2.1.3 中压单流体细水雾灭火系统 intermediate pressure single-fluid water mist system由细水雾喷头、中压水泵、配水管道、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可自动或人工启动,压力水通过细水雾喷头喷射细水雾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2.1.4 高压单流体细水雾灭火系统 high pressure single-fluid water mist system高压单流体细水雾灭火系统包括气瓶式和水泵式两种系统。

DB37T1317201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共13页word资料

DB37T1317201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共13页word资料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剂为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

超细干粉灭火剂目前有以磷酸铵盐为灭火组分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或以聚合材料为灭火组分的复合型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该类灭火剂由于90%的粒径≤20μm,比表面积大,在火场反应速度快,因而灭火效率高。

普通磷酸铵盐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15kg/m3,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06kg/m3。

灭火剂既可全淹没应用灭火,又可局部应用灭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

特种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采用了近几年成熟的扑救火灾的控制释放技术,采用电控启动、定温启动、电控手动启动等多种启动方式,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全淹没应用灭火,或开放场所局部保护应用灭火,具有安装、维修方便,应用灵活,灭火效能高等一系列优点。

鉴于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近年来应用广泛,为规范产品的生产,公安部颁布了GA578—2019《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19《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为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山东省颁布了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多年来应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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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06)灭火装置数量计算:N≥m/m1式中:N——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数量(具);m1——单具悬挂式灭火装置超细干粉额定充装量(㎏)。

《规范》在条文说明中举例说明了上述设计方法的计算过程。

灭火剂灭火效能不同,其设计灭火浓度也不同。

《规范》条文说明中,采用注册灭火效能为0.06kg/m3HLK超细干粉灭火剂应用举例。

示例:采用体积法时,灭火剂设计用量m及灭火装置数量N计算。

某变配电站有两个1.2m×3m×1.5m的配电柜架,其中一个有两面围墙,围墙离配电柜架0.8m;另一个四周无围封结构,拟采用额定充装量2㎏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保护,灭火装置内充装的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注册数据为0.06㎏/m³,采用体积法进行设计。

因配电柜中有油浸开关,配置场所危险等级系数=1.5,有两面围墙的配电柜架计算体积为:V1=(1.2+0.8×2)×(3+1×2)×(1.5+1)=35(m3)灭火剂设计用量为:m=K1×K3×V1×C=1.5×1.0×35×0.06×1.2=3.78(㎏)N≥m/m1≥3.78/2≥1.89(具)选用2kg充装量的FZXA2/1.2-CX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2具。

四面无围墙配电柜架计算体积为:V1=(1.2+1×2)×(3+1×2)×(1.5+1)=40(m3)灭火剂设计用量m为:m=K1×K3×V1×C=1.5×1.0×40×0.06×1.2=4.32(kg)N≥m/m1≥4.32/2≥2.16(具)选用2kg充装量的FZXA2/1.2-CX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3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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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04)在调研中也注意到了HLK非贮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由于采用了新的喷发技术,较好的解决了灭火剂喷射不均匀的问题。

对该类型非贮压灭火装置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对比,可以看到其全淹没应用保护容积已与贮压灭火装置相差不大。

但因这只是个别厂家才能达到的水平,从多数产品性能来考虑,《规范》规定非贮压灭火装置全淹没应用设计及局部体积法设计时,灭火剂用量不小于1.5倍的补偿系数。

2.2.1无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设计、计算《规范》第3.3条规定了无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计算。

其中规定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不得小于1.2倍厂家灭火效能注册数据。

并规定无管网灭火系统中灭火装置的布置,应使喷射形成的有效灭火粉雾在防护区内分布均匀。

上述规定,是国内外先进标准的一般做法。

a)灭火剂设计用量计算公式:m=C×(Vv-Vg)×K1×K2×K3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C——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灭火浓度(kg/m3),按《规范》第3.3.1条取值;K1——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按《规范》表3.2.2取值;K2——防护区不密封度补偿系数,按《规范》表3.3.3-1取值;K3——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喷射不均匀补偿系数,按《规范》表3.3.3-2取值;Vg——防护区内不燃烧体和难燃烧体的总体积(m3);Vv——防护区容积(m3)。

b)灭火装置数量计算公式:N≥m/m1式中:N——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数量(具);m1——单具悬挂式灭火装置超细干粉额定充装量(kg)。

2.2.2无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计算《规范》第3.5条规定了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其条件原则与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相同。

并在3.5.2条中规定了无管网灭火系统采用面积法设计时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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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配置场所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及数量等因素划分的。

各类物质火灾的危险性分类见《规范》条文说明表2。

表2 生产的各类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
配置场所仓库的危险性等级是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的。

各类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见《规范》条文说明表3。

表3 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
民用建筑场所可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大类,原则上依据灭火装置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火用电多少、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危险等级。

其对应关系如《规范》条文说明表4所示:
表4 危险因素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4、《规范》合理地规定了立体高架库房应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方法,使立体高架库房应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有可遵循的基本原则。

立体高架库房,是现代仓储发展的一种形式,其特点:
1)库房高,容积大。

库房的高度通常为8m—24m,总容积超过40000m3。

2)库房内安装钢制货架,货架与货架间排列密集。

3)货架按格分层存放于货架中。

4)货架用堆垛机存取,物流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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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剂为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

超细干粉灭火剂目前有以磷酸铵盐为灭火组分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或以聚合材料为灭火组分的复合型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该类灭火剂由于90%的粒径≤20μm,比表面积大,在火场反应速度快,因而灭火效率高。

普通磷酸铵盐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15kg/m3,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06kg/m3。

灭火剂既可全淹没应用灭火,又可局部应用灭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

特种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采用了近几年成熟的扑救火灾的控制释放技术,采用电控启动、定温启动、电控手动启动等多种启动方式,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全淹没应用灭火,或开放场所局部保护应用灭火,具有安装、维修方便,应用灵活,灭火效能高等一系列优点。

鉴于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近年来应用广泛,为规范产品的生产,公安部颁布了GA578—2019《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19《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为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山东省颁布了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多年来应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该《规范》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系统设计、管网计算、系统组件、控制与操作、安全要求、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附录及条文说明。

《规范》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均通过实体灭火实验,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及验收要求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为国内第一部完整的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规范》内容完整,包含了目前国内在用的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基本类型。

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问世以来,以其优良的性能在国内迅速普及,为适应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应用需要,几年来国内颁布了一些地方标准(规范、规程)。

这些地方标准大多只对燃气型非贮压式干粉(或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设计及安装作了规范,没有对贮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作规范。

其中地方标准DB42/294—2019《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只规范了贮压式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未对非贮压式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作出规范。

新颁布的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吸取了以往所颁布的地方标准的优点,弥补其中不足和缺陷,充实和完善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内容。

1.1《规范》规定了贮压型超细干粉和非贮压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设计、安装及验收要求,为贮压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和非贮压型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设计、安装和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1.2《规范》规定了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包括预制型灭火装置如柜式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及验收要求,为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1.3根据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在厨房消防实际应用情况,《规范》规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F类火灾:烹饪器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1.4根据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在立体高架库防火保护的实际应用情况,《规范》规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应用于立体高架库消防保护的设计、安装要求,为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在立体高架库的消防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

2、《规范》设计、计算方法科学合理。

管网系统的设计与无管网系统的设计,采取了不同的计算方法。

主要技术参数经实体灭火验证。

《规范》对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无管网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一般规定作了规范。

如《规范》第3.1及3.2条对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用于扑救火灾的类别作了规定,第3.1.9条对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条件作了规定;第3.1.10条对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条件作了规定。

以上这些规定,均为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用共同遵循的规定。

管网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包括预制灭火系统,如柜式灭火系统)主要由灭火剂贮罐部件、贮气瓶组件、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启动装置、管道、喷嘴等部件组成,是由管道输送灭火剂,通过设置在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上的喷头喷出灭火的系统。

超细干粉无管网灭火系统由控制系统及悬挂式灭火装置组成。

灭火装置按驱动方式目前分为贮压式或非贮压式两种。

贮压式灭火装置主要由灭火剂贮罐、喷头、压力指示器、感温元件、热引发器、电引发器等组成。

非贮压式灭火装置主要由灭火剂贮罐(或壳体)、气体喷发剂盒、铝箔喷口(或喷头)、热引发器、电引发器等组成。

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与无管网灭火系统无论从组成部件及应用方法上均有很大区别,因此《规范》参考了国内外的有关标准、规范,对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或无管网灭火系统采取了不同的设计计算方法,对两种灭火系统的安装、施工分别作了规定。

2.1管网灭火系统的设计、计算超细干粉管网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计算方法,参考了国外Vds2111/foym3038-1985《干粉灭火装置规范》、NFPA17-2019《干粉灭火系统标准》、EN12416-2:2019《固定式灭火系统·干粉系统·pt2:设计,安装与维护》等标准,依据国内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标准,采用了实体灭火实验的技术参数。

2.1.1管网全淹没灭火系统设计、计算管网灭火系统全淹没应用时,要求防护区内的超细干粉灭火剂满足灭火浓度的要求,同时要求分布均匀。

其试验方法,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标准中检验灭火剂全淹没灭火浓度的规定中有详细规定。

全淹没管网灭火系统设计计算时,按《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并根据防护区现场实际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即能满足灭火的实际要求。

2.1.2管网局部应用灭火系统设计、计算管网灭火系统局部保护灭火应用时,其设计方法分为面积法和体积法,这是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较一致的分类法。

前者适用于着火部位为平面的情况,后者适用于采用面积法不能做到使所有表面被完全覆盖时,应采用体积法进行设计的情况。

《规范》对上述面积法设计计算和体积法设计计算不仅给出了设计方法和计算公式及应用的技术参数,还在条文说明中详细说明了技术参数的来源及试验验证方法,这不仅大大提高了设计计算的可靠性,同时也给设计人员对喷头的布置等设计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a)采用面积法设计时,灭火剂设计用量计算公式:m=N1×Qi×t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N1——喷头数量;Qi——单个喷头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kg/s),按产品样本取值;——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s)。

公式中单个喷头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Qi取值,是保证在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内熄灭面积为25m2正方形油池的火。

由于生产厂家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不同,以及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喷头的构造等参数不同,单个喷头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Qi的取值参数也不同。

通常情况下,灭火剂灭火效能越高,Qi的取值越小。

《规范》在条文说明中介绍了采用面积法设计计算公式的验证方法。

试验模型为正方形油池,面积为25㎡。

燃料为93号车用汽油,油池液面距沿口150mm。

喷头设置1个布置于油池上空中央,灭火装置采用山东环绿康FZGA/1.2-CX型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内充装12kg~15kg灭火效能注册数据为0.06㎏/m³,HLK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点燃油池预燃30s,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火熄灭后,关闭驱动气体阀门,油池中仍有可点燃油料。

以三次较接近灭火时间计算,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平均值为15s,单个喷头输送速率Qi为0.50kg/s。

《规范》条文说明中应用上述技术参数,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应用于4.8m×9.2m=44.16㎡一大型淬火油槽工程的举例,说明设计计算过程。

因单个喷头正方形有效保护面积为25㎡,边长为5m,所以设置两个喷头即可满足覆盖整个油槽的要求。

灭火剂设计用量为:m=n×Qi×tm=2×0.5×15m=15kg选用灭火效能注册数据为0.06㎏/m³的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15kg充装量的FZGA15/-CX型灭火装置,设置两个喷头。

采用面积法设计时,喷头保护面积的试验验证火灾模型为正方形油池,因而单个喷头的有效保护面积为正方形的参数,这是国内外先进标准的一般要求。

同时也为设计人员计算设置灭火系统的喷头提供了快捷的方法。

b)采用体积法设计时,灭火剂设计用量计算公式:m=V1×qv×t式中:m——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用量(kg);v1——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m3);qv——单位体积的喷射速率(㎏/s·m³),按产品样本取值;t——超细干粉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s)。

公式中单位体积喷射速率qv取值,由于生产厂家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不同以及灭火系统工作压力,喷头的构造等参数不同,因此qv也不同。

灭火剂灭火效能越高,qv的取值系数越小。

《规范》在条文说明中介绍了采用体积法设计计算公式的验证方法。

试验火灾模型为1.2m×1.2m×1.5m的钢架及油盘。

钢架分三层,各层分别放5个油盘,油盘内加入1.5L93号车用汽油,燃料底部垫水。

火灾模型外围分四面竖放钢制屏拦,屏拦至保护对象外缘为0.8m。

试验时放置不同屏拦面数。

试验采用山东环绿康FZGA/1.2-CX型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内充装6㎏~15㎏灭火效能注册数据为0.06㎏/m³HLK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设计喷射时间控制在10s,火熄后关闭驱动气体,灭火剂称重计算,超细干粉灭火剂单位体积喷射率qv值为0.01kg/s·m3。

《规范》在条文说明中举例说明了用上述技术参数取值的设计计算过程。

灭火剂设计用量m计算举例:3150KVA油浸变压器,其外部尺寸为2.5m×2.3m×2.6m,安装方式为落地安装,四面及顶部为无围拦结构。

灭火系统采用体积法设计,按《规范》3.4.4条a)项的规定,当保护对象四面及顶部无实际围栏结构,其计算体积时,它们至保护对象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m,因此,计算体积V1为:V1=(2.5+1×2)×(2.3+1×2)×(2.6+1)=69.66(m3)因为《规范》第3.4.2条规定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超细干粉灭火剂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s,因此本公式计算取值=1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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