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建筑报建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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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旅游度假酒店项目

方案深化设计及建筑方案报建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xxxx旅游度假酒店项目

工程地点: xx 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 委托方:

被委托方:_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项目的概念方案、方案深化设计及建筑单专业扩初设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外装工程设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书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施工图设计指导以及外立面现场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国家、乌鲁

木齐市其他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

3.建筑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项目概况与总体设计要求

1.工程名称:xxx游度假酒店项目

2.工程规模:建设用地面积为亩,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

米。

3.建设类型:。

4.设计依据:甲方确认的设计任务书。

5.设计内容: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方案报建设计。

6.服务要求:指导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施工图及最终施工图)达到乙方的设计效果,配合指导夜景照明方案设计。

第三条设计及服务要求

1. 方案深化设计

a)此阶段设计周期天完成(如遇方案重大调整则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b)乙方按照甲方对本项目建筑概念设计方案的确认及修改意见完成方案深化设计。

c)方案深化设计的深度需满足发包人主要专业技术方案确定的要求。

2.方案报建设计

a) 在方案深化设计得到甲方正式书面确认后,乙方开始本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设计。

b)阶段性扩初设计天完成(如遇方案重大调整则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c) 方案报建设计的深度需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 设计服务

a) 指导甲方选定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施工图及最终施工图),

指导施工图的设计达到乙方的设计效果。

本方案设计费包含乙方次往返湖州的交通差旅费用,超过以上次数部分按实际发生金额甲方支付。本方案设计费包含乙方往的所有交通差旅费用及住宿费用,超过次差旅,人员费用另计,收费标准按照(主创及项目经理,元人民币/每人、每天)。

第四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设计单位同意并确认。

第五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六条设计费的确定与支付

6.1本工程一期范围建筑深化设计、建筑方案报建设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具体取费如下:

一期酒店别墅部分按户型收费,万/套户型,按照概念方案设计要求,一期别墅总共套户型;总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元整;

一期酒店公共配套部分按面积单价计算,元/平方米,按照概念方案设计要求,一期公共配套部分面积约为万平米,总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6.2设计费采用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设计费单价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报建设计及配合服务费用、设计人员工劳务费、差旅费、设计成果知识产权转让费用及设计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外所应缴纳的全部税费等)。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一般性的设计修改费用,除非项目发生颠覆性的变化修改,不再增加设计费用。如项目发生发包人和设计人一致确认的颠覆性的变化修改,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修改设计费用。

6.3 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需要签章的费用,不包括在此合同设计收费内,请甲方联系施工图方,用其资质签章送审。

6.4 付费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作为预付款,即万元整;2)乙方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即万元整;(其中万元由预付款抵扣)

3)乙方完成建筑方案报建设计,提交正式方案报建文本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即万元整;

4)方案报建文本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即万元整;

5)乙方向施工图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指导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天内,甲方支付总设计费的%,即万元整;

6)乙方每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进行设计。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成果时,设计人应全力配合,并不收取赶工费。

7.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其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7.1.4发包人拥有设计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和相关财产权利。

7.1.5若发包人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设计人有权暂时不提交当期的设计成果,直至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为止。

7.1.6发包人有权为营销需要而使用设计人的名称和标志(含设计人的设计师姓名),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且无需另行征得设计人及其设计师的同意。同时,发包人有权公开的对设计人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设计人承诺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7.2 设计人责任:

7.2.1技术要求:

7.2.1.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

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7.2.1.2设计人负责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建筑报建设计、施工图设计指导工作,并对整个项目外立面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负责。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7.2.1.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7.2.1.5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资料和设计文件等)。根据发包人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报批用图纸,时间上需满足发包人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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