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指南
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轻标第5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轻标第5条);
骨膜下血肿(比照轻标第2条)。
3.重伤
头皮撕脱伤X围达头皮面积25%并伴有失血性休克(重标第38条);
头皮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X围达头皮面积25%(重标第38条)。
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机能或者机能严重障碍。
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重大损害的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安康的损伤。
(五)鉴定原那么和依据
鉴定原那么: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正。
鉴定依据:
1.轻微伤
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4.关于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伤病因果关系的判定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需要对损伤与疾病及其他的因果关系作出判断。可以通过了解案情,询问损伤〔疾病〕史,体检诊断,功能诊断,影像诊断,心理检测,对其病理过程连续性和时间间隔规律性全面分析,判定伤病直接因果关系,鉴定时可参照?标准?有关条文进展程度评定;判定伤病“临界型〞因果关系〔损伤与疾病并存,两者兼而有之,作用根本相等,单独存在不可能造成后果〕,鉴定时,参照?标准?有关条文降低一个级别进展损伤程度评定;判定伤病间接因果关系,鉴定时参照?标准?有关条文说明因果关系。
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XX无条文规定的损伤,如弥漫性轴索损伤,如何适用?标准?。〔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是重伤的下限,上限为重伤害致死,是一个广阔的重伤区域〔或X围〕。例如“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癫痫、偏瘫、失语等〞是重伤下限,其上限与重伤害致死相衔接,在这一重伤区域〔X围〕内的弥漫性轴索损伤,应是重伤。、(2)?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那么是本标准的纲,其中第2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疾、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重伤的概念(定义),又第7章第37条提及“其他对于人身安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指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安康的损伤〞。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虽未列入的损伤,例如前述弥漫性轴索损伤在损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应是重伤。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指用来衡量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系列标准和方法。
它是企业生产和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建立和执行,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对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
科学性是指制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遵循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准确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能够客观反映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不偏不倚地评定产品或服务的优劣。
其次,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操作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备可操作性,能够便于检验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实用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能够满足实际生产和服务的需要,能够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再次,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
全面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覆盖产品或服务的各个方面,全面反映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不能片面或局部地评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系统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系统性,能够将各项检验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评定体系,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最后,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时效性和动态性。
时效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时效性,能够及时反映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能够及时调整和改进标准,确保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动态性是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当具有动态性,能够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确保标准与时俱进,能够适应新的生产和服务需求。
综上所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企业生产和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操作性、实用性、全面性、系统性、时效性和动态性等特点,对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重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建立和执行,不断完善和改进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中药鉴定的标准依据
中药鉴定的标准依据第一节中药鉴定的依据一、国家药品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它规定了药品的来源、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是全国药品生产、供应、使用和检验等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依据。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药典》先后共颁布了九版:1953年版一部;1963年版、1977年版、1985年版、1990年版、1995年版和2000年版,均分一部和二部;2005年版、2010年版均分为一部、二部和三部(中、化、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简称《部颁药品标准》)部颁药品标准也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出版,是补充在同时期该版药典中未收载的品种或内容,与《中国药典》同属国家药品标准,也是全国各有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的法定药品标准。
与药材相关的有:1.中药材部颁标准2.进口药材部颁标准二、地方药品标准(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对其他省区无法定约束力,但可作为参照执行的标准。
其所载品种和内容若与《中国药典》或部颁药品标准有重复或矛盾时,首先应按《中国药典》执行。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炮制规范第二节中药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一、中药检验的分类中药检验按其检验目的可分为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复核检验、仲裁检验、进口检验和自检。
二、中药检验的一般程序(一)检品受理与取样(二)检验包括三方面:中药的真实性鉴定、安全性检查及质量优劣鉴定。
(三)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书(四)异议与仲裁第三节《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中与药材、饮片鉴定相关的内容一、凡例《中国药典》的“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二、附录(一)药材和饮片取样法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是指按《中国药典》的规定选取供检验用药材或饮片的方法。
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通用标准住建部
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通用标准住建部钢结构工程是指利用钢材构件和构件连接件进行结构设计和施工的一种工程模式。
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是保证钢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住建部发布了《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通用标准》,以规范和指导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鉴定工作。
本文将围绕该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概述1.1标准的制定背景住建部发布《钢结构工程检测与鉴定通用标准》,旨在加强钢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动我国钢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保障工程安全。
1.2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鉴定工作,包括钢结构建筑、桥梁、塔架、管线等。
二、检测与鉴定流程2.1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鉴定之前,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检测与鉴定的对象、制定检测与鉴定方案、确定检测与鉴定的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2.2检测与鉴定过程具体的检测与鉴定过程包括对钢结构工程的材料、构件、连接件、焊缝、防腐涂层等进行检测与鉴定,主要包括非破坏检测和破坏检测两个方面。
2.3检测与鉴定报告完成检测与鉴定后,需要及时编制检测与鉴定报告,对检测与鉴定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技术要求3.1检测与鉴定方法根据不同的钢结构工程特点和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与鉴定方法,包括常规的材料力学性能测试、金相分析、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射线检测、渗透检测等。
3.2检测与鉴定设备对于钢结构工程的检测与鉴定,需要使用先进的检测与鉴定设备,确保检测与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检测与鉴定人员进行检测与鉴定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需要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四、质量标准4.1材料质量标准钢结构工程的材料需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进口材料,需要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4.2施工质量标准在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
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目录一、各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1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713.《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1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15.《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20101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17.《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99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9.《老年人居住设计建筑规范》GB50340—200320.《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T50344-20042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2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25.《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2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2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8.《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1329.《02G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DBJT29-45—200230.《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29-72—201031.《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32.《住宅建设通用规程》DB29—120-20053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DB29—138-200534.《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9-139-200535.《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29-148—200536.《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DBJT29—18-200537.《建筑变形缝构造(金属成品系列)》DBJT29-169—200738.《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JGJ156—20083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4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4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42.《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43.《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20094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4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4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9147.《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 /T53—9348.《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49.《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6日二、地基基础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23—99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7.《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8.《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T50756—20129.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10.《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11.《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1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4.《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20111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16.《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17.《建筑基桩技术规范》JGJ94-20081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2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21.《三岔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JGJ171—200922.《逆作复合桩基技术规程》JGJ/T186—20092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24.《刚—柔性状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 /T210-201025.《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T213-201026.《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T225—201027.《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 /T290—20122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30.《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200931.《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JGJ211—20103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33.《挤扩灌注桩技术规程》DB29—65-201134.《劲性搅拌桩技术规程》DB29—102—200435.《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36.《沉降控制桩基础技术规程》DB29—105-20043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DB29—110—201038.《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检测技术规程》DB29-112—201039.《天津市地下工程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MW)施工技术规程》DB29—145-201040.《高喷插芯组合桩技术规程》DB29-160—200641.《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29-202—201042.《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程》DB29—213—201243.《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3—20064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JT29—44-201045.《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187-2009三、混凝土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钢筋棍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2003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20024.《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标准》GB50082-2009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8.《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52—2012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11.《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422-200712.《混凝土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13.《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15.《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程》GB /T50733-201116.《砼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质检检验标准
质检检验标准质检检验标准是指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制定出的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的具体规范和要求。
它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制定质检检验标准时,需要考虑产品的特性、客户的需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点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首先,质检检验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这意味着标准制定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操作方法清晰,便于质检人员进行操作和实施。
标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应当能够被量化和具体化,以便于进行实际的检验工作。
此外,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避免过于理想化和脱离实际的要求,以确保标准的实施性和有效性。
其次,质检检验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产品的特性和客户的需求,以确保标准能够全面反映产品的质量状况。
标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应当经过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确保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不同产品的特点和差异,制定相应的差异化标准,以确保不同产品能够得到适当的质检检验。
再次,质检检验标准应当具有可比性和可衡量性。
这意味着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单位的质检结果应当具有可比性,能够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
标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应当能够被准确地衡量和评价,以便于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和比较。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和稳定性,避免由于主观因素和随机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
最后,质检检验标准应当具有动态性和可持续性。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产品的质量要求也会发生变化,因此质检检验标准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要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标准的可持续性,确保标准能够长期有效地应用于生产实践中,不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失去实际意义。
在制定质检检验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以确保标准能够科学、合理、可操作、可比、可持续地应用于实际生产中,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品检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
品检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在制造业和质量管理领域,品检结果合格和不合格的判定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通过品检,可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
然而,如何准确地判定一个产品的品检结果合格与否,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本文将讨论品检结果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并介绍一些常用的方法。
一、物理性能标准物理性能标准是判断产品品质的重要依据之一。
例如,在纺织品行业,一款面料的强度、拉伸率、色牢度等物理性能指标是决定其合格与否的关键。
在品检过程中,根据产品的物理性能标准,通过对产品的实际测试,来判断其是否合格。
如果产品的物理性能指标能够满足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判定为合格;否则,就是不合格。
二、化学成分标准除了物理性能标准,化学成分标准也是品检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许多行业,如食品加工、化妆品制造等,产品的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和质量要求。
通过对产品进行化学分析和检测,可以确定其化学成分是否达到标准。
如果产品的化学成分符合规定的限制,那么可以判定为合格;如果超过限制,那么就是不合格。
三、尺寸和外观标准产品的尺寸和外观也是判断其品检结果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制造行业中,对产品的尺寸和外观有明确的要求。
通过对产品进行测量和检查,可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尺寸和外观标准。
如果产品的尺寸和外观没有明显的缺陷或偏差,那么就可以判定为合格;如果存在明显的缺陷或偏差,那么就是不合格。
四、功能性能标准对于某些产品来说,功能性能是最重要的品质要求之一。
例如,在电子产品行业,产品的功能性能如性能稳定性、响应速度等是判断其品质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产品进行功能性能测试,可以评估其是否满足规定的标准。
如果产品的功能性能达到要求,那么可以判定为合格;否则,就是不合格。
五、抽样检验方法在品检过程中,抽样检验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抽样检验通过从生产批次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以代表整个批次的品质情况。
根据样品的检测结果,可以推断整个批次的品质状况,并对其进行判定。
轻伤鉴定标准
轻伤鉴定标准【发布单位】司法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证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键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一)眼脸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
3.2 Basic requirements........................................................................................12
中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所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邓浩 周茂清 林奕禧 蔡健 谢晓锋 袁庆华 郑华彬 黄炎生 冯敏治 马国忠、陆瑞明、何文中、李浩军、李海坚
2 Terms and symbols................................................................................................8
2.1 Terms........................................................................................................8
6.1 General requirement.......................................................................................31
6.2 Calculation parameters of structures....................................................................31
司法鉴定植物检验标准
司法鉴定植物检验标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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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的法律依据与规定
伤残等级鉴定的法律依据与规定伤残等级鉴定是指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对伤残人员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的确定对于伤残人员的生活补贴、就业安排等具有重要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本文将从中国伤残人员保障法及其相关规定以及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了解伤残等级鉴定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一、伤残等级鉴定的法律依据伤残等级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国伤残人员保障法。
根据该法,伤残等级的评定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伤亡抚恤条例》等文件的规定。
根据伤残人员保障法第六条的规定,伤残程度的评定应当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伤残人员的身体损伤情况、功能障碍程度以及对日常生活、劳动能力和社会交往的影响等。
评定伤残等级时需要根据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伤残人员的伤残等级。
二、伤残等级鉴定的具体规定1. 伤残人员评定标准根据伤残人员保障法第七条,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由国务院和军委确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军委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这些评定标准主要涉及身体情况的评定,以及防止评定中的个人偏见和不公正行为。
2. 伤残等级评定程序伤残等级鉴定的程序主要包括评定申请、评定检查和评定结果的通知等环节。
按照伤残人员保障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的伤残人员及其监护人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或军事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评定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医学检查和职能评定,并在评定结束后向申请人发出评定结果通知书。
3. 伤残等级的划分根据伤残人员保障法第九条的规定,伤残等级主要分为十级,即一级至十级。
其中,一级为特级伤残,十级为轻度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和功能障碍。
伤残等级的划分在评定标准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评定人员的残疾程度和对生活、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判断。
三方测评和鉴定的依据
三方测评和鉴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与测评和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 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标准和规范,如ISO系列标准、行业标准等。
3. 合同约定:在三方合作中,合同约定是重要的依据之一。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测评和鉴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4. 专家意见和经验:专家意见和经验在三方测评和鉴定中具有重要作用。
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鉴定。
5. 第三方机构报告:如果存在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或鉴定,其报告也可以作为三方测评和鉴定的依据之一。
这些报告应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为三方合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三方测评和鉴定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合同约定、专家意见和经验以及第三方机构报告等多个方面。
这些依据的合理运用能够确保三方合作顺利进行,实现共赢。
司法鉴定检测机构 体系文件编写依据
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编写依据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编写依据在司法鉴定工作中,检测机构的体系文件编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编写合理、科学的文件,可以规范检测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公正、公平,从而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下面将介绍一些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的依据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
司法鉴定工作是法定的行政职权,所以在编写体系文件时要充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等。
在这些法规的指导下,编写的体系文件能够更好地规范检测机构的工作。
二、国家标准的依据国家标准作为法规的配套文件,是司法鉴定检测机构制定体系文件的重要依据。
其中包括了许多与司法鉴定工作相关的标准,如《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等。
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可以参照这些标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行业经验的依据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还需要借鉴行业内的经验。
通过借鉴其他同类型检测机构的工作经验,可以更好地规范和完善自身的工作体系。
可以参考其他检测机构的文件编写思路、工作流程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编写。
四、内外部评审意见的依据在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时,应该充分听取内外部的评审意见。
内部评审可以包括机构内部的专家、从业人员等;外部评审可以包括行业协会、相关机构等。
通过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更好地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综上所述,编写司法鉴定检测机构体系文件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经验以及内外部评审意见。
只有依据这些依据,才能编写出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体系文件,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
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法医学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通过对尸体、遗骸、伤害、疾病等进行鉴定和诊断,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益。
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的规定对于保障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本文将主要介绍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与法规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法医学鉴定的标准法医学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标准和程序标准两个方面。
1. 技术标准法医学鉴定的技术标准是对法医学鉴定所需遵循的科学方法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在法医学鉴定中,常见的技术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医解剖标准:对尸体、遗骸的解剖和标本处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解剖过程科学规范。
(2)伤情鉴定标准:对伤害的性质、程度、致伤原因等进行科学评估和鉴定,包括体表损伤、内脏损伤等。
(3)毒物鉴定标准:对毒物的检测、鉴定和定量分析等进行规范,确保结果准确可信。
2. 程序标准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标准是指对法医学鉴定过程中的程序要求进行规范。
程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范围确认:确定鉴定的对象、目的和方法,在保证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完成鉴定任务。
(2)证据收集与保存:从现场收集有关物证和材料,并妥善保存,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3)鉴定记录与报告:将鉴定过程中的操作、观察和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提交鉴定报告。
二、法医学鉴定的法规法医学鉴定的法规主要是指法律和法规对法医学鉴定活动的规定和指导。
在我国,法医学鉴定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标准、证据价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了法医学鉴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及刑罚的适用提供了依据。
法医学鉴定在犯罪认定和量刑中起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医学鉴定管理条例》该条例对于法医学鉴定活动的组织管理、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操作规范、鉴定专家的资格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证了法医学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文化行业艺术品鉴定标准
文化行业艺术品鉴定标准导言:艺术品作为文化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鉴定标准的确立对于促进艺术品交流、保护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艺术品的分类、鉴定依据、专家评估、鉴定过程与技术等方面展开论述,为文化行业提供一套科学、公正、准确的艺术品鉴定标准。
一、艺术品分类艺术品是指具有较高审美价值,以表现人类对生活和社会的情感、思想和精神追求的物品。
根据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艺术品可以分为绘画、雕塑、陶瓷、书法、篆刻、摄影、影视、音乐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的艺术品都有其特有的鉴别方法和标准。
二、鉴定依据艺术品的鉴定依据主要包括艺术品作品本身和相关资料。
艺术品作品本身是最直观的鉴定依据,如绘画作品的线条、色彩运用、构图等;雕塑作品的形态、比例和手法等。
同时,相关资料也是鉴定的重要依据,包括作者的生平、学术研究、展览记录、拍卖成交价等。
三、专家评估艺术品鉴定过程中需要由资深专家进行评估。
专家应具备广泛的艺术品知识和扎实的学术背景,在特定领域内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
同时,专家应遵循职业道德,保持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四、鉴定过程艺术品鉴定过程应遵循科学、系统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初步鉴定:通过对艺术品的外观特征进行观察和测量,初步确定其类别、时代和地区等基本属性。
2.深入研究:对艺术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包括材料分析、风格比较、艺术家特征等,以进一步确定其真实性和价值。
3.文献考证:查阅相关文献和资料,了解艺术品的历史背景、艺术家的创作过程和影响等。
通过与艺术品本身进行比对,验证其真实性。
4.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X光、红外线、紫外线等非破坏性检测技术,对艺术品内部结构和表面特征进行观察和分析,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5.综合评估:将鉴定过程中获得的各项结果综合起来,进行评估和判断,得出鉴定结论。
五、鉴定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鉴定技术在艺术品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
除了传统的目视鉴定外,现代科技手段提供了更多的鉴定依据。
鉴定试验原则
鉴定试验原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鉴定试验原则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实验中,用于确定某一性质、特征或事实的方法和准则。
鉴定试验是科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科研人员验证猜想,检测成果的可靠性,为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和结论。
在进行鉴定试验时,遵循一定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鉴定试验原则的相关内容。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鉴定试验应该遵循客观事实,不带有主观偏见。
在进行鉴定试验时,科研人员应该遵循科学原则,严谨地进行实验操作,确保实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客观性是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只有具备客观性的试验结果才能被科学界认可和接受。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可重复性。
可重复性是指同样的实验操作和条件下,能够获得相同或类似的实验结果。
只有具备可重复性的试验结果才能被其他科研人员所验证和证实,从而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科研人员在进行实验时,应该详细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确保实验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同一性质、特征或事实在不同试验条件下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表现。
当一个性质或特征在不同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结果时,需要进一步比较和分析,以确定其真实特性。
科研人员在进行试验时,应该考虑到试验条件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对照组进行比较,确保实验结果的可比性,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鉴定试验应该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
可靠性是指实验过程和结果应该是稳定和可信的,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
有效性是指实验过程和结果应该符合科学规律和逻辑,能够得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为了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科研人员应该遵循科学原则、严谨地进行实验操作,避免出现实验误差或偏差,从而得到可靠、准确的试验结果。
鉴定试验原则是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准则,它具有客观性、可重复性、可比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等特点。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科研人员才能够进行科学准确的鉴定试验,获得可靠的实验结果,为科学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持。
司法鉴定标准
司法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对案件中的争议事实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提供鉴定结论的过程。
司法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司法鉴定工作公正、准确、科学的重要保障。
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司法鉴定标准的基本原则。
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律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科学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准确和可靠。
3. 公正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保证鉴定结论不受任何非法干扰和影响。
4. 综合原则,司法鉴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确保鉴定结论全面、客观、公正。
二、司法鉴定标准的内容。
司法鉴定标准包括鉴定对象、鉴定程序、鉴定标准和鉴定结论等内容。
其中,鉴定标准是司法鉴定活动中的核心内容,是鉴定人员依据的依据,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1. 鉴定对象,司法鉴定标准应当明确鉴定对象的范围和要求,包括鉴定的目的、范围、要求等内容。
2. 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标准应当规定鉴定程序的具体要求,包括鉴定前的准备工作、鉴定过程中的实施和监督、鉴定后的结论呈报等环节。
3. 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标准应当明确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包括鉴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科学理论等内容。
4. 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标准应当规定鉴定结论的表达方式和要求,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应用。
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应当由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成果,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确保其科学性和适用性。
司法鉴定标准的应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依据,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鉴定活动,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对结构实体砼强度检测鉴定的评定依据和方法
对结构实体砼强度检测鉴定的评定依据和方法随着国家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增长,基础设施的建设逐年增大,但随之而来的一些质量争议也逐渐增多。
而基础设施的建设都离不开砼,所以质量争议中,砼的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大家争议的焦点,也是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是否能够满足设计年限的根本。
但现在很多的鉴定公司的工程质量鉴定人员并没有施工经验,更没有设计经验,有些专家虽然是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但也并不都是建筑工程类的学历,即使有些人是建筑工程类学历,但从事的也是一些单位的和建筑相关的管理工作。
因为这一批人具备申请质量鉴定的资格,比如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等!但是工程质量鉴定中的结构工程鉴定是鉴定中的关键工作,是判定结构是否安全的重要环节。
检测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除了熟悉应用砼鉴定检测规范,更应该了解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还需要懂得一些设计知识及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免对工程质量的评判做出错误的判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砼强度的检测鉴定过程中笔者发现很多鉴定公司的鉴定人员因为上述原因,对砼强度的评定过程很不科学,在鉴定的结论中只按检测规范的相应规定执行,按照检测规范的相关检测及计算方法计算完之后与施工图设计砼强度直接对比,然后直接出具是否符合设计的结论。
例如一般的检测公司,均根据他们检测计算的砼强度推定值,对砼的强度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判。
他们往往只知道按照检测规范的相关规定检测,忽略现行的GB施工验收规范。
殊不知检测的目的是评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为了验收。
根据笔者多年的施工经验,以及参与过多次的鉴定工作,本人谈一下,在砼强度的鉴定及检测过程中,如何正确的选择规范及根据相应的规范进行评定。
砼强度的鉴定检测工作一般主要需要如下现行国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50344-200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JGJ/T384-201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JGJ/T23-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 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下面章节详细阐述砼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中这些规范应用。
tlc鉴定中药材质量标准
tlc鉴定中药材质量标准TLC鉴定是一种简单、快速、灵敏的检测方法,通过对色层进行鉴别和对比,可以准确地判断中药材的质量和成分。
其原理是利用物质在不同溶剂系统中的不同分配系数,在薄层硅胶板上形成不同的色带,再通过色带的颜色、形状和位置等特征来鉴别中药材的真伪和品质。
TLC鉴定具有快速、准确、可视化的特点,被认为是一种理想的中药材鉴别方法。
在进行TLC鉴定时,首先需要准备好适当的试剂和设备,如硅胶板、显色剂、显色槽等。
然后将待测中药材研磨、提取后,在硅胶板上均匀涂抹,将硅胶板放入溶剂槽中进行上样,然后进行上色和显色,最后观察色层的变化并作出鉴定。
通过TLC鉴定,可以很好地分辨出中药材的真伪和质量,帮助维护中药材市场的秩序和信誉。
TLC鉴定在中药材的质量控制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鉴别和检测掺假、劣质和虚假中药材,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其次,通过对中药材的有效成分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评估中药材的药效和安全性,为合理使用中药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TLC鉴定可以帮助标准化中药材的生产和加工过程,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尽管TLC鉴定具有众多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TLC鉴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复杂,容易受环境和操作者的影响。
其次,TLC鉴定虽然能够鉴别出中药材的不同成分,但无法对其进行定量分析,也无法区分有机物和无机物。
另外,不同的中药材可能存在交叉反应,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
综上所述,TLC鉴定作为一种快速、简便、有效的中药材质量评价方法,具有较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前景。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TLC鉴定的方法和标准,提高其鉴定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应加强对TLC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其操作水平和专业素养。
相信随着中药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TLC鉴定将在中药材的质量控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更可靠的保障。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23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23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23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法医学领域也备受关注。
在刑事案件和意外伤害中,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和司法公正。
作为一项十分复杂和细致的工作,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23的出台,无疑将对相关领域造成深远的影响。
让我们从基础开始,了解一下什么是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工作主要是通过对检验对象的伤情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损伤严重程度和造成损伤的原因。
而2023年新出台的标准,将对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做出更为细致和科学的规定,使得鉴定结果更为客观和准确。
众所周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借助于医学、物理学和法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
在新标准中,将进一步完善损伤的分类和分级,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鉴定需求。
举个例子,对于一些特殊部位的损伤,如头部、颈部和脊柱等,新标准将会有更严格的评定标准和检测要求,以确保鉴定结果更为准确和可信。
在新标准中,还将增加对于损伤原因、时间和治疗效果等方面的评估要求,以弥补过去鉴定中的一些不足之处。
这将有助于使鉴定结果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司法审判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
新标准的出台也将对从事法医学工作的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具备更为全面和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新标准的出台是一件十分值得期待和支持的事情。
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关系到司法公正和人们的合法权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新标准的出台,则将有助于提高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司法审判提供更为科学和可靠的依据,保障了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出台,将为人体损伤鉴定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更为深入地理解和学习新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以应对未来工作中的变化和挑战。
我们也对这一领域充满了希望和期待,期待通过新标准的实施,使得鉴定工作更为科学、客观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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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目录一、各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6.《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7.《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10.《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1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713.《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14.《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15.《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8-20101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17.《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99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9.《老年人居住设计建筑规范》GB50340-200320.《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T50344-20042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50375-20062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25.《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2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2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28.《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1329.《02G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DBJT29-45-200230.《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29-72-201031.《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32.《住宅建设通用规程》DB29-120-20053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DB29-138-200534.《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9-139-200535.《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29-148-200536.《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DBJT29-18-200537.《建筑变形缝构造(金属成品系列)》DBJT29-169-200738.《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JGJ156-20083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4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4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42.《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43.《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J/T181-200944.《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45.《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4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9147.《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 /T53-9348.《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49.《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6日二、地基基础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23-99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7.《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8.《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 /T50756-20129.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10.《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11.《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1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4.《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201115.《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16.《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17.《建筑基桩技术规范》JGJ94-20081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2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21.《三岔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JGJ171-200922.《逆作复合桩基技术规程》JGJ/T186-20092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24.《刚-柔性状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 /T210-201025.《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T213-201026.《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T225-201027.《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 /T290-20122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30.《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200931.《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JGJ211-20103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33.《挤扩灌注桩技术规程》DB29-65-201134.《劲性搅拌桩技术规程》DB29-102-200435.《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规程》DB29-103-201036.《沉降控制桩基础技术规程》DB29-105-20043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DB29-110-201038.《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检测技术规程》DB29-112-201039.《天津市地下工程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MW)施工技术规程》DB29-145-201040.《高喷插芯组合桩技术规程》DB29-160-200641.《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29-202-201042.《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程》DB29-213-201243.《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3-20064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JT29-44-201045.《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187-2009三、混凝土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钢筋棍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2003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20024.《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标准》GB50082-2009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8.《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 /T50152-2012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11.《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422-200712.《混凝土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13.《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15.《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程》GB /T50733-201116.《砼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1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19.《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三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201020.《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2651-200821.《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 /T2653-20082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第二号修改单》GB/T5223-2002/XG2-2008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 /T5223.3-2005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第一号修改单》GB /T5224-2003/XG-200825.《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26.《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GB /T12959-200827.《建设用砂》GB /T14684-201128.《建设用卵石、碎石》GB /T14685-201129.《预拌混凝土》GB /T14902-200330.《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81-200931.《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一部分:轻集料》GB /T17431.1-201032.《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二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GB/T17431.2-201033.《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34.《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0935.《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36.《预应力孔道灌浆剂》GB /T25182-201037.《钢筋混凝土用环氧涂层钢筋》GB/T25826-201038.《高强度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199939.《混凝土结构用成形钢筋》JG /T266-20084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4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42.《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43.《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44.《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 /T15-20084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4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47.《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 /T27-200148.《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4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50.《木质素磺酸钙减水剂在混凝土中使用的技术规定》JGJ54-79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52.《混凝土减水剂计量标准和试验方法》JGJ56-8453.《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54.《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55.《无黏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56.《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1157.《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58.《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T114-200359.《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200660.《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6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140-200462.《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63.《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4.《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 /T152-200865.《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66.《补偿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200967.《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JGJ/T182-200968.《钢筋阻锈剂应用技术规程》JGJ/T192-200969.《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 /T193-200970.《混凝土耐久性检测评定标准》JGJ /T194-200971.《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JGJ206-201072.《装配箱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JGJ/T207-201073.《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08-201074.《混凝土结构用钢筋间隔应用技术规程》JGJ/T219-201075.《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201076.《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袋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JGJ/T224-201077.《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201178.《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258-201179.《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JGJ/T268-201280.《混凝土结构工程无机材料后锚固技术规程》JGJ/T271-201281.《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201282.《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201283.《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02-200484.《自密实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02-200485.《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161-200486.《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87.《墩粗直螺纹钢筋接头》JG171-200588.《冷轧扭钢筋》JG190-200689.《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0790.《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174-200891.《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92.《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93.《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200294.《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95.《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JGJ22-20129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97.《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JGJ/T269-201298.《钢丝网架混凝土复合板结构技术规程》JGJ /T273-201299.《拔出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69-2011100.《天津市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规程》DB29-176-2010 101.《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29-184-2010102.《天津市矩形钢管混凝土节点技术规程》DB29-186-2008 103.《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29-190-2010 104.《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2010》DB29-197-2010105.《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DB29-133-2010106.《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29-129-2010107.《钢混凝土承台设计规程》CECS88--1997108.《超声波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四、砌体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2.《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3.《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9-201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6.《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8.《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GB11969-20089.《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10.《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11.《建设用砂》GB /T14684-20111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200213.《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一部分:轻集料》GB/T17431.1-201014.《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二部分:试验方法》GB /T17431.2-201015.《预拌砂浆》GB /T25181-201016.《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GB /T26538-201117.《蒸压粉煤灰多孔砖》GB /T26541-201118.《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1-200419.《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DB29-85-200420.《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DB29-128-200821.《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B29-130-201022.《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JGJ5-802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24.《多孔砖(KP1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JGJ68-9025.《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70-200926.《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198-20102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136-20012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137-200129.《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30.《择压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4-201131.《泡沫混凝土》JGJ/T226-201132.《预拌砂浆》JG/T230-200733.《建筑用砌筑和抹灰干混砂浆》JG /T291-20113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174-20083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860-200836.《混凝土砌块(砖)砌体用灌浆混凝土》JC861-200837.《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JC/T862-200838.《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890-200139.《水泥砂浆防冻剂》JC/T2031-201040.《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3-9441.《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技术规程》JGJ248-201242.《砖混结构房屋夹层技术规程》CECS78-199743.《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范》JGJ/T13-94五、木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2005年版)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5.《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7.《木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T50329-20128.《进口木材在工程上的应用规定》CECS12-19899.《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50361-200510.《碳素结构钢》GB700-200611.《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 /T50708-201212.《木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72-201213.《六角头螺栓-C级》GB5780-198014.《六角头螺栓-A和B级》GB5782- 198615.《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GB50827-201216.《碳素焊条》GB5117-199517.《低合金焊条》GB5118-1995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T1591-200819.《木材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1929-199120.《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8625-19882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22.《指接材》GB11954- 198923.《十字槽沉头木螺钉》GB /T 951-198624.《开槽沉头木螺钉》GB/T100-198625.《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GB /T15856.1-200226.《十字槽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 /T15856.2-200227.《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GB /T5277-198528.《建筑材料难燃性能分级方法》GB8624-2006六、钢结构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20036.《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GB /T230.1-20097.《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方法》GB/T231.1-20098.《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089.《焊缝符号表示方法》GB /T324-200810.《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11.《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12.《碳素结构钢》GB /T700-200613.《热轧型钢》GB/T706-200814.《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711-200815.《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912-200816.《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200617.《钢结构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母》GB /T1229-200618.《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20061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2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T1591-20082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3274-20072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23.《碳素焊条》GB/T5117-199524.《低合金焊条》GB/T5118-199525.《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26.《涂装前钢材表面修饰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19982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光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二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GB /T8923.2-200828.《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光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三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8923.3-200929.《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200730.《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 /T12754-200631.《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200832.《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试验方法》GB /T13448-200633.《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34.《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03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 /T3323-20053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198937.《优质碳素钢》GB /T699-19993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8-20063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 200640.《合金结构钢》GB/T3077-19994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200042.《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 /T5293-199943.《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T6728-200244.《焊接结构用铸钢件》GB /T7659-201045.《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 /T8110-200846.《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199647.《埋弧焊低合金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48.《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 /T17493-200849.《建筑结构用钢板》GB/T 19879-200550.《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 /T2651-200851.《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GB/T2653-200852.《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53.《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54.《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5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56.《钢结构高强度螺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57.《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58.《拱形钢结构技术规程》JGJ/T249-201159.《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规程》JGJ/T251-201160.《索结构技术规程》JGJ257-201261.《钢网架螺栓球节点》JG/T10-200962.《钢网架焊接空心球节点》JG/T11-200963.《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JG/T137-200764.《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161-200465.《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JG/T178-200566.《建筑用不锈钢绞线》JG/T200-20076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68.《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JG/T224-200769.《焊接H型钢》YB3301-200570.《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 /T203-200771.《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72.《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200773.《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201174.《钢结构钢材选用与检测技术规程》CECS300-201175.《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76.《门式钢架轻型房屋刚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77.《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78.《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199979.《钢结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 29-84-200480.《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施工验收规程》DB29-134-2005七、结构加固工程鉴定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2.《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4.《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20115.《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20116.《结构加固修复用碳纤维片材》GB /T21490-20087.《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8.《混凝土膨胀剂》GB/T23439-20099.《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T50448-200810.《液态胶粘剂密度测定方法》GB /T13354-199211.《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 /T13477-200212.《快硬硅酸盐水泥.GB199-199013.《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 T1446-200514.《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 T3354-199915.《单向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 T3356-199916.《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201317.《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1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19.《建(构)筑物移位工程技术规程》JGJ/T239-201120.《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245-20112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修复与防护技术规程》JGJ /T259-201222.《建筑物倾斜纠偏技术规程》JGJ270-201223.《混凝土结构工程无机材料后锚固技术规程》JGJ/T271-201224.《高强度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201225.《结构加固修复用玻璃纤维布》JG /T284-201026.《混凝土结构加固用聚合物砂浆》JG /T289-201027.《喷施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28.《水泥基灌浆材料》JC/T986-200529.《混凝土裂缝用环氧树脂灌浆材料》JC/T1041-200730.《聚氨酯灌浆材料》JC/T2041-201031.《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G160-200432.《无碱玻璃纤维布》JC /T170-200233.《水泥混凝土养护剂》JC /T901-200234.《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200135.《混凝土结构修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JG/T336-201136.《混凝土结构工程用锚固胶》JG/T340-201137.《房屋裂缝检测与处理技术规程》CECS293-201138.《补偿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200939.《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JGJ/T211-201040.《混凝土基层喷浆处理技术规程》JGJ /T238-201141.《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程》YB9257-9642.《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77-9643.《碳纤维片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44.《碳纤维片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45.《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DB29-138-200546.《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9-139-2005以上一至七,还有相关的“华北图集”、“国家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等标准图可作为鉴定检测的依据;但应注意不要选用废止的图集,已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参见《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目录》;已废止的地方标准图集参见天津市建委的相应通知、通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