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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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维护员工人身资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动火作业,包含维护和修理、施工、设备更换等需要使用明火、电焊等具有火源的作业。

第三条定义1.动火作业:教唆用明火、电焊等具有火源的作业活动。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指被指定管理动火作业的人员。

3.安全察看员:指在动火作业现场负责察看监督安全情况的人员。

4.批准人员:指负责批准动火作业的主管人员。

第二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职责分工1.企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负总责。

–审批订立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配置充分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

–建立动火作业的记录档案,保管相关资料。

2.动火作业负责人:–组织订立动火作业方案,报请主管人员批准。

–下发动火作业任务书,明确作业时间、地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作业人员依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操作,并供应必需的技术引导。

3.安全察看员:–负责察看监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

–在动火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刻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批准人员:–依据动火作业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批。

–审批后,下达批准文件,并将批准文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第五条人员资质及培训1.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动火作业人员必需通过培训,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第三章动火作业管理流程第六条动火作业申请与批准1.动火作业负责人依据实际需要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包含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动火作业负责人将动火作业方案及申请表报送批准人员审批。

3.批准人员对动火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合理性和安全性符合要求时,批准动火作业,并将批准文件下达。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

三、责任与义务1.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

2.动火现场的作业人员需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管理要求1.动火前准备(1)进行动火作业前,需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和施工计划,并报经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批准。

(2)确保动火现场的周边环境清洁,并清除易燃物、易爆物等。

(3)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并测试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4)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

2.动火作业过程(1)严禁在严重火灾气候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

(2)确保动火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动火设备必须合法、正规,使用前需检查确认。

(3)动火作业时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并必须带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桶等。

(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照明。

(5)严禁在未经消防专家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高温作业。

(6)动火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控现场,并保障现场的通风良好。

3.动火作业后处理(1)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及时熄灭所有的火源,并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

(2)检查现场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并修复可能存在的问题。

(3)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五、安全培训和监督1.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动火作业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巡查,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合规性。

六、违规处罚1.对违反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将依据企业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章处罚。

2.对严重违规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可能会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所有,如有需要,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是一个关于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简要模板,具体的制度内容和操作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磁波、高能辐射或产生大量热的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灌溉、破碎、炉煤操作等工作的活动。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供参考: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办公楼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当依法获得动火证,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设备和操作要求进行。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当由经过特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进行,禁止无证无照人员从事动火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当由专门的动火队或者专业动火公司承担,确保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安全鞋等防护用品,并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停电、断水、关闭空调等与动火作业有关的设备,必要时应当提前告知动火作业人员。

第八条动火作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不得在离开施工现场后继续作业。

第二章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办和发放第九条动火许可证的申办和发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设备要求;(二)动火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三)动火作业的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动火许可证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申请和发放,并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需要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动火作业许可证台账,定期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相关安全会议,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负责人等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有火源可能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防护措施。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场动火作业活动,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现场进行的,利用明火、电火花等方式进行的火焰、电弧产生的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现场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第四条现场动火作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动火作业管理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章动火作业风险管理第五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制定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动火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检查,查明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项目是在施工现场中进行的,其工作场所、设备、工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现场动火作业可能耽误其他工程或生产的正常进行时,应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确保其它工程或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动火前,应对现场进行排查,确认存在的可燃物、易燃物等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及时清除现场的杂物。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人员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应的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以及具有辨识度的区域划分标示,以提醒工作人员和周围人员注意。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专人监督,并制定相应规定,确保监督的有效进行。

第十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设备。

第十五条现场动火作业过程中,严禁私自改变工艺条件,私自接触和更改工作设备和工艺流程。

第十六条现场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对动火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动火操作记录。

第四章现场动火作业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动火作业管理规定3.管理规定3.1动用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操作证。

(焊工证)3.2动用明火作业包括:电气焊、喷灯、涮锡等。

3.3任何在管理区域内动用明火行为,必须获得物业管理处的同意并取得物业管理处开具的《动火许可证》,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

3.4《动火许可证》办理工作规程管理区域内客户、装修施工单位等如需动火作业,应提前一天,携带动火作业人《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核实《临时出入证》与《焊工证》有效性。

确认无误后,请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

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确认作业地点、内容、时间、防护措施与现场监护人,现场核实以下内容:a)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

b)现场是否设有动火监护人。

c)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d)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e)现场风力是否超过限定级别。

不符条件或情况不实者通知整改。

了解清楚,检查认真,及时汇报。

第 2 页共 6 页动火现场有消防器材、有看火人、气瓶压力正常、无易燃危险物品、无交叉作业现象。

露天施工时,风力不超过3级。

符合动火条件的,物业管理处消防主管人员签发《动火许可证》。

如动火场所属重点、要害部位或危险场所,应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审批通过。

不符合动火条件,不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待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

现场防护措施符合要求,验证、审批人签字。

《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现场操作人员保存,随时备查。

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人应将《动火许可证》张贴在动火现场醒目位置,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

动火作业时,当值秩序维护领班与巡逻岗秩序维护员加强动火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立即劝阻制止。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规范动火作业,保障工人健康和财产安全,本文将针对动火作业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2. 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利用明火或火花进行开展的作业,包括爆炸、电弧焊接、氧气割、火焰喷枪、灯具更换等。

3.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1)企业作为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制定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贯彻落实动火安全制度,组织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定管理,确保动火作业安全进行;(2)动火作业负责人要了解动火作业的性质和危险性,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严格执行工艺流程标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管;(3)现场作业人员要执行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注意观察、预警、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4.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确认作业区域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通风工作;(2)在现场开展动火作业前,应充分考虑周围的可燃物、易燃、易爆资源的安全保管和防范,并根据现场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措施;(3)涉及到安全设备的动火作业必须先经过专人检测并具备检测记录,方可进行操作;(4)配备专人值班,确保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能够合理处理突发事件。

5. 动火作业禁止事项(1)禁止在无保护的设备或管线上进行动火作业;(2)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地方或场合,禁止进行动火作业;(3)禁止在暴雨、大风、大雪、大雾或雷电天气开展动火作业;(4)禁止在无专职值班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5)禁止在现场手机、吸烟或随意放置个人物品等行为。

6. 隐患排查与处理(1)做好安全措施,设有现场值班员,定期检查所有安全设备,并准确记录检查情况;(2)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负责人,要求其对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理;(3)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和处理,如不能排除隐患,动火作业必须暂停,直到处理完毕方可进行。

7. 结束语本文简要介绍了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动火作业的范围和定义,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禁止事项,以及隐患排查和处理,希望能够对广大企业的动火作业提供参考和帮助。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和建筑领域中,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热源进行的作业活动。

2. 适用范围动火作业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3.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申请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按照申请流程进行审批。

3.2. 安全评估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必须合法有效,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3. 通知周边单位或个人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通知周边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危险程度等信息,确保他们的安全。

3.4. 处理危险物品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妥善处理危险物品,确保动火作业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3.5. 员工的培训进行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在进行动火作业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4.1. 防火设施的检查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进行防火设施检查,确保防火措施的有效性。

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龙管、防火卷帘门、烟雾探测器等。

4.2. 保护设备的选用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选用适合保护设备,如灭火器、消防软水管、灭火器车等,以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4.3. 安全着装进行动火作业时,相关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防火鞋、防火帽等防护用品。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气体、温度和压力等指标在合法的安全值范围内。

4.5. 应急措施为了保障动火作业中的安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提供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质,为应急处理提供支持。

5. 动火作业禁止事项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止事项:5.1. 不得在未经安全检查的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5.2. 不得在密闭空间或有可能积累可燃气体或粉尘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5.3. 不得在有爆炸危险的地点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以免与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1、务必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才能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务必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不经过许可不可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承担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务必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务必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项目承担人对落实动火作业负全责,务必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与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加动火安全措施的拟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与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动火监护人员承担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与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2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可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刻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承担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8、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某某单位(人)202X年X月X日3。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可靠进行,保护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动火作业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刷油漆、气割等涉及明火、高温、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责任分工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颁布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

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内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3.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和报备第四条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全部动火作业必需提前向安全保卫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2.安全保卫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申请之日起7日,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动火作业报备程序1.对于简单的动火作业,需提前进行动火作业报备,填写《动火作业报备表》。

2.动火作业报备表包含动火地方、动火时间、动火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信息。

3.报备表应在动火作业开始前30分钟交给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1.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动火作业,如设备故障等,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刻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备,并获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烟火燃放等活动,应提前向本地相关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动火作业操作要求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准备1.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2.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地方进行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现场必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

2.动火作业人员应穿着防护用品,包含防火服、护目镜、耳塞等,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器,并保持操作人员熟识使用方法。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需要明火加热、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情况;2. 对易燃物品进行操作时必须使用明火的情况;3. 在火药、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场所、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情况;4. 有可能产生火花或火焰的作业情况。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四条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二章作业方案和措施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2. 动火作业的所需设备和材料;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检查;4. 动火作业的具体步骤;5. 动火作业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应对措施;6. 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在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2. 配备专职消防人员,确保及时处置火灾和救援人员;3.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4. 限制作业人员范围,不得超过规定人数;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防止杂物积存;6. 动火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以下安全设施:1. 消防器具、灭火器材;2. 安全防护设施,例如防火毯、防火涂料等;3. 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第三章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八条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定期接受安全知识的巩固和更新。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火灾,必须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 首先保证人员的安全,迅速撤离作业区域;2. 同时报警,并通知消防人员赶到现场;3. 用灭火器材对火源进行扑灭,如果无法控制,迅速进行报警并撤离;4. 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灭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单位。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动火作业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的安全工作。

2. 动火作业责任人必须熟悉本规定的内容,并向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动火作业人员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法的动火作业证书。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3. 动火作业人员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四、动火作业准备1.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并处于可用状态。

2.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确保作业现场的环境安全。

3. 动火作业前,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周围警戒,确保无人无害。

五、动火作业实施1. 动火前,应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备齐,并确保其有效。

2. 动火作业人员应确保作业区域内只有必要的人员,其他人员应保持距离。

3. 动火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六、动火作业后处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火源隐患。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消防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动火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七、动火事故处理1. 发生动火事故后,应立即进行紧急救援,并报告上级领导。

2. 动火事故应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

八、附则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3. 本规定的内容适用于所有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以上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参考,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在进行动火作业时,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

动火作业包括明火作业、气焊、电焊、喷涂作业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

第四条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应做到“四到位”,即资料、人员、设备和措施到位。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资料管理第六条进行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应收集动火作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包括作业计划、作业班组人员名单、动火许可证等。

第七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程序,申请动火许可证,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动火许可证应在作业现场显眼位置悬挂,未经许可证人员严禁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第九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并报批。

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动火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数量及责任分工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明确动火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减少危险。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进行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静电鞋等。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与其它非动火作业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切勿与非作业人员发生冲突或争执。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服从动火作业负责人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改变动火作业计划。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现场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拆除、改变或暂停安全设施。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进行动火作业的设备应经过检查和试验,保证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进行动火作业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严禁使用。

第十八条进行动火作业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2篇)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2篇)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提高动火作业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动火作业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定义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拆除和烧烤等操作的行为。

第四条职责和义务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责组织和指导动火作业的安全使用。

3. 对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动火作业区域必须设立明确的标识,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五条动火作业的申报和审批1. 所有的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动火作业种类的不同,分级审批,重要的动火作业需报请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3. 动火作业审批后,负责人应将审批文件予以备案,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仔细阅读《动火作业操作规程》,以及动火设备的操作使用说明。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动火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

3. 确保动火作业现场的卫生和通风情况良好,消防设施完备。

第七条动火作业的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必须保证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周围区域的封闭和防护。

3. 禁止在动火作业现场存放易燃物品,有毒物品和爆炸品。

4. 动火作业必须设立专人监控,确保作业期间安全。

第八条动火作业的结束1. 动火作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动火设备的关闭和清理,并进行现场的安全检查。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将动火作业许可证取消,并做好动火作业记录的保存。

3.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的文件记录。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在临时经营场所,下列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临时经营场所,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3、三级动火:在临时经营场所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临时经营场所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1、临时经营场所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临时经营场所《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1、一级动火,需临时经营场所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临时经营场所《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公司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由分公司储运安全部批准方可动火;2、二级动火,由分公司经理和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由安全生产主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进行动火作业的管理,包括室内动火和室外动火。

第三条动火作业包括明火作业和隐蔽作业两种。

明火作业指在工程建设、设备维修或其他生产活动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钎焊等作业。

隐蔽作业指隐藏在建筑物或设备内部进行的动火作业,如电线电缆接线、管道热处理。

第四条动火安全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管控、分层管理、全过程监控的措施。

第五条动火安全管理应经过责任单位的认真组织、落实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操作和安全知识,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七条动火安全管理的责任。

(一)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设计、执行和修订;(二)责任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动火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三)动火作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作业,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周边的安全;(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动火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动火审批管理第八条动火审批是指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对动火作业进行合理审批和安排。

第九条动火审批应根据作业的性质、范围、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高风险的动火作业应在单位内设立专门的动火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动火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批、通知、监督等环节。

第十二条动火的审批要求:(一)明火作业应在指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区域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与周边环境保持一定的距离;(二)隐蔽作业应在关闭设备或设施后进行,必要时应进行断电、断气、断油等操作。

第十三条动火审批人员应对动火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防护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

第十四条动火审批人员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做好交接和记录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及时归位。

第三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应按照计划进行,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一、前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烙铁、电焊、电切割机械等工具进行施工或维修等需要使用明火或者显著引发火花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制定了一套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以供参考。

二、一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是首要原则,动火作业必须始终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合理计划:对于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工程,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明确施工范围、动火点、动火工具等重要信息。

3. 工艺规范:动火作业必须按照相应的工艺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或加以省略。

4. 监督检查:对于动火作业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情况,应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5. 动火资质: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责任与权限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动火作业,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遵守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

2. 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3. 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和经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动火作业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方案: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包括施工范围、动火点、动火工具、个人防护用具等信息,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和作业人员共同审核和确认。

2. 施工条件检查:在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施工环境的条件是否满足动火要求,如通风情况、易燃物料的清除等。

3. 安全警示标识:在动火作业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4. 相关许可证明:作业人员必须准备齐全的相关证件和许可文件,并放置在指定位置上,以备随时查验。

五、动火作业操作规程1. 作业人员着装: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舒适、安全的工作服,并配戴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具。

2. 清理作业区域: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料、易燃物料等清理干净,以防火源引发火灾。

3. 连接电源:当需要使用电烙铁、电焊等设备时,必须首先确认电源连接正确,并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在建筑施工期间,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必须在动火行为中严格控制,同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管理。

下面就是一份不少于600字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一、责任分工1.项目经理负责对全面负责协调项目内的动火作业,保障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2.劳务队应具有专业动火作业资质,负责现场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组织措施制定,施工过程中需要随时与项目经理保持联系。

3.施工单位必须落地安排动火作业,制订相应的动火计划,明确动火作业人员、时间、地点、动火类型等具体内容。

二、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劳务队提供的作业计划审核,讨论并制定合理的安全作业方案。

2.对动火区域进行稳定性评价及其他安全评价。

3.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周边环境安全状态评估,并限定相应的施工区域。

4.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具体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

5.设立动火作业人员和安全员,负责动火作业的实施和现场的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理。

三、动火作业的执行1.在施工前15分钟,现场召集动火人员进行动火安全措施交底。

2.保证动火现场周围无其他施工人员和陌生人员到达。

3.现场严格执行动火信号,当动火人员下工作区时,直至各设备检修完毕始能重新运转。

4.动火人员必须使用安全而正确的工具,并按规定佩戴好相应的安全装备。

5.动火作业完成后,负责人需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方可重新开放。

四、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1.动火作业现场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屏障标识,限制人员的进出。

2.动火人员须身穿统一制式的防护服装,并严格佩戴头盔及耳罩。

3.不能在动火作业现场使用可燃性、易爆炸性及高温材料等物品。

4.不能在动火作业现场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及工具等物品。

5.动火现场必须开启所有消防设备,确保动火作业现场安全。

以上就是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施工方及工程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并加以执行,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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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一、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
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二、《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1、《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适用在一个动火地点、设施。

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地点、设施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

4、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审批后的动火时段延长,应办理延续手续。

6、《动火作业许可证》不能转让、涂改,不能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2、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8、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时,安全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0、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11、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2、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生产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3、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4、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5、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四、人员职责要求
1、动火作业负责人
实施动火作业车间领导或外委项目负责人担任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
动火人在动火作业前须核实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前应主动向监火人呈验《动火作业许可证》,经双方签名并注明动火时间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地点、设施管理权限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掌握安全防火知识的人员担任。

未划分管理权限的地点、设施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必须持公司统一的标志上岗,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期间,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安全监督员
实施动火作业单位和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5.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5.2审批人在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须熟悉动火作业现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动火分析,审查动火等级、安全保障措施。

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

五、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设施,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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