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照一码工作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10.12•【字号】鄂环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5〕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环保部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排污许可制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
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对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污染源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专班,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环保部对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市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
二、切实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一)明确核发权限。
全省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省厅对全省排污许可证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各市(州)环保局负责本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环保局负责本辖区内其他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二)实行分类管理。
各级环保部门应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总量和浓度双控制,除明确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必须把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总量控制指标和特征污染物的控制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下达到排污单位。
对其他排污单位,以浓度控制为主,逐步向浓度、总量双控制过渡。
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量按照核定的排污权下达。
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按规定须通过交易获得。
行政审批局关于 “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篇精选
篇一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工程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分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2021 年 5 月 20 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改革工作电视会议〞,杨永英州长带着有关州领导、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效劳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会议的措施。
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试验区)相关工作,催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 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 4 个功能组,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21 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实施方案? ,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 27 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总结范文
纳税效劳标准工作总结范文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效劳,标准纳税咨询效劳运行机制,提高纳税咨询效劳水平。
所坚持纳税效劳工作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宗旨,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效劳,增强征纳双方良性互动,营造法治、公平、文明的税收环境。
近两年以来,通过全所上下的共同努力,结合实际工作,摸索出一些纳税效劳好的做法,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屡次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上级领导的赞扬。
现将近两年纳税效劳工作汇报如下:基层税务所作为局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效劳的子窗口,让纳税人满意是我们的工作首选目标。
为了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一看就清晰,一问就明白,一听就舒畅,一办就满意,我们在纳税效劳工作中标准操作,文明效劳,依法办税,重点开展了五项效劳:1、微笑效劳。
子厅接待纳税人做到用语文明,主动热情,笑脸相迎,态度温和。
同时,办税厅还设置了纳税人歇息处,饮水机和投诉举报号码。
2、公开效劳。
实行政务及办税流程公开,将纳税人比拟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以及需要群众特殊予以监督的事项一律作为公开的内容,如办税程序、税收政策、收费标准等都列入公开内容。
3、首问效劳。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纳税人问询的第一个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耐心讲解,全程指引,直到纳税人满意为止。
办理涉税事项中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限时办结或者承诺办结时间。
4、限时效劳。
为提高办税效率,我们认真落实区局效劳承诺、限时办理等工作制度,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实行随到随办,限时办理,如我们规定正常购领发票,从发票审验到发票出售在 3 分钟内办理完毕,企业正常申报录入在 2 分钟之内完成,开具税票在 1 分钟之内完成。
5、延时效劳。
为了方便纳税人,子厅工作人员原那末上提前半个小时上班,推迟半个小时下班。
具体工作中,针对纳税人需求,即使到了下班时间,只要纳税人的涉税事宜未办完,也不得擅自离岗。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
2018年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18年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一、职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总体情况: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今年,继续开展了新政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各类行政审批登记工作和“三证合一”的换照工作。
1月——11月10日,办理各类企业行政审批事项5197余件,(其中名称预先核准1160余件;设立登记1004件,变更登记2751件;注销登记142件;动产抵押登记64件;股权出质登记 76件),接受各类咨询20000余次,当场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方面,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660余件。
(二)扎实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1-11月新登记内资企业1004户,同比增长30.89%;注册资本667992万元;同比增长67.99%;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19户,同比增长23.95%;成员出36496万元,同比增长-0.74%;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567户,同比增长45.23%;资金数额为45835万元;同比增长27.69%。
(三)推动简政放权,继续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序做好旧照换发工作。
同时自今年9月1日起,又全面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
1-9月,共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000余户,其中新设1004户,变更(换发)2365户。
(四)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双告知制度。
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主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努力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以及向相关许可部门信息推送工作,积极构建“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严管新格局。
各窗口登记人员以高效、快速的方式审查市场主体提供的登记资料,对资料齐全,当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并提醒告知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依法还要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并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每天按照不同的行政许可部门,分别将登记的“先照后证”市场主体予以记录在内,于20天内汇总给局办公室,通过党政信息平台发给相应的行政许可部门,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
2023年工商局工作计划3篇
2023年工商局工作计划3篇工商局工作计划篇1按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按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二是根据市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探索“多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
三是按省和市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严格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从事非前置审批事项经营的,直接向商事主体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二、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商改后续监管清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信息在共享平台上发布。
二是重点加强网络市场、重点商品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贩私、坑农害农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安居消费环境。
三是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并加强信息互联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支撑。
四是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三、继续统筹协调做好“两建”工作一是加强对“两建”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我市“两建”工作继续出实效。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确定“两建”重点工作项目并抓好落实。
三是编制《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四是加快市县“两建”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并推动信息平台的应用。
四、继续优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举措一是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上档次上规模的电商托管公司,并实行电商集群登记。
二是继续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指导县(市、区)工商部门加强“商标兴市”工作,重点做好品牌强农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的引导工作,并指导地理标志申报省著名商标。
(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但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
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运转情况的报告
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运转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运转情况的报告本文简介:自202X年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启动后,广陵分局在市局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坚决服从体制改革决定,踏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改革不断深入、工作任务不断加大、综合协调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期望值增加的情况下,分局同志保持良好心态,排除困难,积极履职,各项职能工作有序开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均较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运转情况的报告本文内容:自202X年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启动后,广陵分局在市局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坚决服从体制改革决定,踏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改革不断深入、工作任务不断加大、综合协调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期望值增加的情况下,分局同志保持良好心态,排除困难,积极履职,各项职能工作有序开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均较好完成。
有关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分局驻地广陵镇,辖区包括广陵镇、曲霞镇、张桥镇三镇,村居47个,面积157平方公里,人口15.5万。
承担5770个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任务,其中企业1553个,个体工商户3914个。
承担310个食品经营市场主体,14个食品生产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任务。
分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9人,聘用人员3人。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干部职工人均监管市场主体 641个,人均监管持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6个。
分局9名干部职工50岁以上的2名,40-50岁的3名,35岁以下的4名,学历本科以上的7名,大专2名。
二、运转情况和改革成效1、日常运转情况。
分局在原工商分局的基础上直接就地转换为市场监管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牌子。
从202X年6月开始,分局开始履行新的市场监管职能,在全面履行原工商职能的基础上,陆续承接新下放的事权。
承担各类协助监管任务,如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质量管理、认证管理等条线工作,监管人员配合相关科室做了不少包括宣传、调查摸底、日常检查、报送资料等内容的基础性工作。
三证合一照一码工作
附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1.信息化建设要求1.1工商部门改造登记系统。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备案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或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
改造公示系统,增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部门涉及企业的公示事项。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搭建信息共享环境,改造业务管理系统。
接收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1.3统计部门搭建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
接收、管理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
2.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包括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国家标准和现有、新增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标准。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和国标《GB 32100-2015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确定的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制规则。
部门间信息交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
统一行业代码和区划代码编码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业代码按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标准赋码,区划代码按民政部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赋码。
2.2工商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工商总局《GS7-2013 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GS41-2014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等标准规范,以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另行印发)。
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汇报
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县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围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这一调研主题,作一简要汇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于20XX年10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20XX年2月正式对外办公,20XX年搬迁至新政务大楼。
目前,大厅面积18000平方米,进驻部门26个,进驻人员145人,首席代表26名,纳入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它行权事项共计431项,同时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户政服务、法律咨询援助、不动产登记等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范围。
20XX年,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现了〃一窗受理、受办分离〃;成立了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并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成为全市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近年来,经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和探索试验,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硬件条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企业和人民群众。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简政放权(一)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对接落实了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执行国发(20XX)57号、国发(20XX)9号等文件要求。
清理、调整县本级行政许可目录,及时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向社会公布《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目录》,其中行政许可182项,行政处罚5194项,行政征收55项,行政强制204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检查123项,行政奖励50项,其他行政权力286项,共6190项。
在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清理、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厘清与部门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做到权力与职责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准绳。
20XX年下半年,我县依据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共取消292项(其中行政处罚取消262项;其他行政权力取消21项;行政强制取消4项;行政确认取消2项;行政征收取消2项;行政给付取消1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5934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目录〉的通知》。
2016年3月25日国发〔2016〕21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3月25日(本文有删减)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紧推动有利于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体制创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矫正要素配置扭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家精神,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点,围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结构性矛盾凸显、风险隐患增多等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使改革更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
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创新有机结合,合理安排改革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推动面上制度创新。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西政办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1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4日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39号)精神,切实提升本区部门统计工作水平,有效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和权威,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近年来,各部门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在调查项目设立、统计标准执行、数据对外公布、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影响统计职能的发挥,必须加以改进。
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西城区域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强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制度,健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为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区域管理服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动统计数据资源共享,以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
放管服工作总结(5篇)
放管服工作总结第1篇今年以来,镇原县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健全为依托,多措并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让服务更到位,办事更便捷。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
及时做好_、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_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_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今年,共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4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8项,取消其他行_力事项2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资质资格认定事项2项)。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涉及的中介机构,加大整治与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工作力度,斩断利益链。
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大幅度减少权力寻租现象。
二是全力抓事中事后监管。
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有效管控,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了《镇原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县本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镇原县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公开公示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将统筹谋划、制度监管贯穿于工作始终,实现工作推进有部署,监督管控有制度。
并制定了《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1项。
县上还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定期不定期对行政审批单位及县乡政务大厅审批窗口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质量。
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其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推进内陆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推进内陆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复制推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XX年XX州人民政府分二批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到上海自贸区开展调研学习,深受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国际水准、法制环境规范、服务全国”发展理念启发,为动XX州经济社会发展由量向质转变提供了宝贵经验。
XX州在充分吸收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特点,围绕州委“1+3+3”发展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胆突破、开拓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良性健康发展。
现将XX州一年来实施内陆开放型经济社会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创新投资登记管理,落实便民利民规范化服务。
1、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严格按照《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目录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执行,对涉及到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在州工商局政务大厅及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工商部门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贵州省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
2、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
一是认真执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印发了《XX州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
对窗口人员开展了“一照一码”政策法律规定、综合业务操作、登记材料提交、工作流程运转等培训;二是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是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政务中心市监局注册科窗口年度工作总结
政务中心市监局注册科窗口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科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丰南经济发展为己任,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加强监管与提高服务质量并重,规范管理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科先后被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和“微笑服务示范窗口”。
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各类企业4594户,个体户18438户,专业合作社750户.今年新发展各类企业企业758户,个体工商3351户,专业合作社209户.1—11月份,办理变更登记2217户,注销企业202户,接待各类企业咨询(含电话咨询)近2万余次,档案查询600余次,企业名称核准1022户。
无论是经济主体增量,还是服务质量,较上一年都有较大的提高,受到上级领导、及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一、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
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
9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我局领导和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对此高度重视。
区领导也多次就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出指示,并就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电视会议精神作出安排。
按照上级安排,自去年以来,我局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与区政务服务中心、质检窗口、地税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业务指导,做到了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鄂政函[2016]13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鄂政函〔2016〕13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改善发展环境,较好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廉政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再取消下放一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审批事项,对量大面广、市县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实质性下放,并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
彻底下放终审权和发证权,对关联性强的审批事项,推进同步取消下放,增强简政放权的协同度。
适时取消、下放、调整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事项。
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相关证照的年检,改革部分年检管理方式,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实行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复,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机构清单,制定出台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建立中介机构监管平台,从严整治“红顶中介”,推进脱钩改制,规范服务行为。
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xxxx年,xx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全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便民利企为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截止12月底,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8%。
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全面清查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今年以来,中心先后3次会同区编办、区法制办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市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其他6大类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与省、市权力事项库进行“对表”,建立“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办事指南,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实现与省、市、区三级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的相同。
梳理“不见面”权力事项492项,占权力事项业务总数的98.48%。
政务服务事项上网率为100%,确保了行政权力应上尽上。
下一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权力事项应上尽上,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加大“一张网”宣传力度,努力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为打造全市营商环境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进修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求各相关单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xx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x〕x号)、《省当局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标准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xx政发〔201x〕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办理办法》(xx省人民当局令第xx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办理划定》划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
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
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感谢您的阅读!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一:近年来,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速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的进程,构建登记注册便利服务新平台,打造门槛更低、服务更优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发展。
一、深入落实改善营商环境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
成立商事制度改革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部署,先后实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法无禁止即可为”,努力为企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608家,个体工商户34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787家,个体工商户437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20xx年,截止目前,新增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681户,合作社22家,均比改革前有大幅增长,20xx年比20xx年同期各类市场主体增长达27.6%。
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增量,推进实施全民创业。
成立市场主体增量服务领导小组,紧盯市场主体增量指标,制定增量发展方案,对全县市场主体增量指标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与各基层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强化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更新相关登记知识,转换登记监管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
三是改进企业名称核准审批形式。
实行网上远程名称核准工作,20xx年10月**日起对全省企业名称核准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解决了企业核名费时费力问题。
20xx年,企业网上远程核准冠省级名称企业69家、冠市级名称企业125家,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和办事成本,提高了核准效率。
20xx年全年我局共办理县级核名330户、新办各类企业634家,变更488家;四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国家税务局四季度季度工作计划
国家税务局四季度季度工作计划(一)四季度,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大项重点工作,强化督察督办,全面落实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强化收入考核,强化分析预测,加强税源监控,加大评估稽查力度,缩小收入进度差距,力争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和“三严三实”教育,继续开展作风建设整顿月活动,抓好内控系统运用,做好内控系统升级工作,搞好风险防范,确保系统稳定。
三是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
按照法治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计划抓好落实,邀请市局政策法规科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完成在线学法任务,迎接市局验收。
四是加强数字人事系统管理。
按照省、市局要求,在全县正式启动系统试运行工作。
各项目组实时跟进,收集整理系统运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积极应对,并与个人绩效进行对接,做好干部年度考核和职务与职级并行前人员基础信息清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继续落实《三个规范》。
按照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按时完成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小规模纳税人全面上线,开展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工作,做好出口退税科对我县督导检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是迎接年度考核。
对全年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完成十三五规划迎接市局、县委县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筹划新一年工作。
国家税务局四季度季度工作计划(二)一、扎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认真做好四季度各月收入预测,特别是全年收入预测和后两个月的“五日报”,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加强与一分局、四分局、直属分局和稽查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跟踪纳税申报、风险应对进度,协力税款催缴;认真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查找增减因素,提高分析和组织收入的针对性。
二、强化风险应对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示范建设达标工作。
四季度任务分配按7个团队主管实行竞标管理,竞标面达70%左右,全年达三分之一以上,局领导都必须成功竞标户数全程参与应对;继续规范完善“四室”设置,做好市局采购设置的安装摆放,实行规范化运行;准备示范点建设达标验收汇报材料,迎接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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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1.信息化建设要求1.1工商部门改造登记系统。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备案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或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
改造公示系统,增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部门涉及企业的公示事项。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搭建信息共享环境,改造业务管理系统。
接收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1.3统计部门搭建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
接收、管理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
2.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包括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国家标准和现有、新增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标准。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标《GB 32100-2015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确定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制规则。
部门间信息交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
统一行业代码和区划代码编码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业代码按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赋码,区划代码按民政部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赋码。
2.2工商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工商总局《GS7-2013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GS41-201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等标准规范,以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另行印发)。
2.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LD/T 92-2013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集与代码》等标准规范,部分参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
2.4统计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元数据标准(试行)》、《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等标准规范,部分参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进行修订。
3.信息系统建设内容3.1工商部门系统改造3.1.1登记系统改造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核准之后,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
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反馈的信息。
3.1.2公示系统改造增加年报事项,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求。
增加公示事项,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求。
3.1.3数据中心改造将新增加的年报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的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信息、统计部门反馈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关联至企业名下,一并汇总至总局。
3.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系统改造改造网络系统,建立数据交换前置系统,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实现内部采集和外部共享单位基础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改造升级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工商部门共享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中的有效应用。
3.3统计部门系统改造改造网络、存储和管理系统。
改造网络系统,确保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反馈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企业基本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改造存储系统,确保分期、分类存储各类工商部门共享信息;改造管理系统,确保工商部门共享信息在统计业务系统的有效应用。
4.各部门间数据交换4.1数据交换基本原则以“三证合一”的交换方式为基础,将信息交换部门范围扩展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
1、在省级层面进行信息交换。
2、按照及时交换的原则,工商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进行交换。
企业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每天晚上定时推送,年报信息每年年报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推送,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每季一次性推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企业有关的业务信息定时推送、统计部门与企业有关的业务信息每季定时推送。
3、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没有交换平台的要尽快建立。
可使用全国或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连接口等方式进行交换。
4、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4.2数据交换具体流程及功能点4.2.1交换流程根据及时交换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实时、定时、离线三种交换方式,如下图所示:1、实时交换,工商部门产生的企业登记数据,通过数据服务系统与数据传输系统实时推送至工商前置机,并由工商前置机实时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前置机。
能够实现省内数据实时同步的省份可采用该方式。
2、定时交换,工商部门每天定时汇总市级单位数据,通过数据捕获系统与数据传输系统将登记数据由工商业务系统批量定时推送至工商前置机,并由工商前置机批量定时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前置机。
省市两级部署且不能够实时数据同步的省份可采用该方式。
3、离线交换(手工交换),工商部门将数据拷贝至光盘等离线介质并将数据传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
省市两级部署且不能够实时数据同步的省份,当事人领到营业执照后,如需立即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事务,但其数据又尚未同步至省局的,可应急采用该方式。
4.2.2数据对账各省工商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建立数据对账工作机制。
数据对账是指双方接收数据后需要将其接收情况(数据发送数、实际接收数、失败数等)以日志的形式反馈给对方。
4.3交换的内容4.3.1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4.3.1.1企业基本信息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同类型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采集的指标项(包括指标项名称)有所不同。
对已申领或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的信息,企业登记机关应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首次数据交换时,一次性共享到省级信息共享平台。
共享事项与“4.3.1.1企业的基本信息”相同。
4.3.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信息(各地可自行商定)4.3.3统计部门依法提供企业的信息(各地可自行商定)4.3.4企业报送年报增加的信息年报新增加内容另行通知。
4.4数据交换参考标准4.4.1交换数据文件命名规则交换数据文件名由业务类型、数据包类型、数据包编号三部分组1、业务类型:描述该交换数据文件属于五证合一业务,用“WZHY”表示。
第1到6位为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7到14位为数据交换的日期,表示方法为:YYYYMMDD;第15到20位为顺序号,每天零点置零,以000001为始。
4.4.2交换数据报文结构交换数据采用XML标准格式,由声明部分和包体部分组成,如下图所示:1、声明部分声明数据交换数据文件符合XML 1.0规范,文字编码采用GB2312标准。
使用XML语言表述如下:<?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2、包体部分包体部分由数据包描述和交换数据组成。
交换数据由多条数据记录组成,每条数据记录由本部分的交换数据项组成。
如下图所示:(1)包体部分的所有内容放置在标记<Package>…</Package>之间。
(2)数据包描述中的所有内容放置在标记<PackageHead>…</PackageHead>之间。
(3)所有的交换数据放置在标记<Data>…</Data>之间。
(4)每一条数据记录放置在标记<Record>…</Record>之间。
(5)每一个交换数据项放置在该交换数据项的标记之间。
交换数据文件结构示意如下:<?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Package><PackageHead><BBH>1.00</BBH>…</PackageHead><Data><Record index=1><INFOACTIONTYPE>0</INFOACTIONTYPE ><ENTNAME>中国XX科技有限公司</ENTNAME><USCC>MA000000X</USCC><REGNO>100000400069785</REGNO><ENTTYPE>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ENTTYPE><ESTDATE>20XX年X月X日</ESTDATE><OPSTATE>登记成立</OPSTATE><PROMANA>生产经营地</PROMANA><INVESTORLIST><INVESTORDOCUMENT><INVTYPE>11</INVTYPE><INV>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INV><CERTYPE></CERTYPE><CERNO></CERNO><BLICTYPE>12</BLICTYPE><BLICNO>10000040003XXXX</BLICNO></INVESTORDOCUMENT><INVESTORDOCUMENT><INVTYPE>11</INVTYPE><INV>中国XX信息有限公司</INV><CERTYPE></CERTYPE><CERNO></CERNO><BLICTYPE>12</BLICTYPE><BLICNO>10000040005XXX</BLICNO></INVESTORDOCUMENT><INVESTORLIST><INFOFINANCE><NAME>名称</NAME><CERTYPE>身份证</CERTYPE></INFOFINANCE> …</Record><Record index=2> …</Record> …</Data></Package>4.4.3数据包描述数据包描述部分包含数据包编号、数据包类型编码、单位代码、4.4.4数据包大小每个数据包最多不超过1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