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各部门职责发电部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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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部门职责
1 部门基本任务
1.1为职权部门。负责发电设备及其辅助生产设备的运行
管理、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合理调度,运行综合管
理。负责对服务于水源、化学、输煤、除灰、脱硫等
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部进行一体化管理。
1.2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运行值及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
部共同做好运行生产工作。及时掌握、记录、分析设
备及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况,为设备检修、技术改
造提供依据。
1.3负责发电量及各项运行生产技术指标。
1.4负责节能、环保管理工作。
1.5负责所属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所属运行人员操
作的正确性;负责发电设备运行的安全。
1.6监督、检查“两票三制”的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及技术
培训,定期组织《安规》考试、反事故演习、安全技
术问答、异常分析。组织或参加设备事故、障碍技术
分析,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1.7监督现场重大操作,指导运行人员进行事故、障碍、
异常的处理,制定运行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1.8组织对部门管理、生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知识、专业
技术的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各运行值及生产关联
公司或项目部开展岗位培训,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术问答、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运行生产人员
的业务素质,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1.9负责根据运行生产人员技术素质,按照优化组合原则,
合理配置运行人力资源,统筹协调安排各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
1.10负责编制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
2 部门职责
2.1负责机、电、炉、化学、除灰、输煤运行的安全、经
济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协调运行值及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部全面完成运行生产目标;负责对所属各管理、生产岗位的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计划培训、思想教育工作。
2.2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颁发的与发电运行有关的政策、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负责编制修订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并执行,保证各运行岗位及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部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安全、经济运行生产工作任务。
2.3执行上级颁发的与发电运行有关的技术法规、技术标
准、安规、运规、技措、反措等;负责编制修订发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并落实执行。对运行操作规程、系统图、各种技术措施、热力系统保护定值的正确性、准确性负责。
2.4负责对各项生产指标进行分解,编制部门年度、月度
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发电量、厂用电率、供电煤耗、供电水耗等运行生产技术指标定额,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5负责发电设备的合理运行方式,执行调度命令,根据
负荷曲线合理进行负荷分配;及时掌握、分析、记录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况,发挥职权作用,通过值长下达各项生产运行指令。对发电生产设备运行方式的合理性、正确性负责。
2.6组织、指导各运行岗位及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部完成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及变电站(或升压站、
开关站)的主辅设备运行的监控、巡检操作,表计记
录、事故处理等生产任务;完成厂用电系统、化学制
水、制氢、石灰水处理、循环水处理等设备运行的监
控、巡检操作,表记记录、事故处理等生产任务;完
成水源地、除灰、除尘、脱硫、输煤等公用系统设备
运行的监控及管理等生产任务。
2.7负责制定电气系统、热力系统、公用系统及附属设备
的非正常运行方式、特殊工况下的运行技术措施和组
织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
况,进行运行安全、经济技术分析和专题技术研究工
作,指导运行岗位开展岗位分析。
2.8负责对重大设备试验、重要设备操作及复杂的电气系
统倒闸操作的安全监护工作,负责进行重大发电设备
事故处理工作,参加设备运行事故、异常技术分析,审核技术分析报告,组织或指挥进行事故分析的各种
试验。
2.9参与机组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组织编制机组大、
小修后的启动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进行
机组大、小修后的启动试验和整体启动工作,组织重
大设备改进后的试验和投入运行。
2.10组织进行发电设备运行性能试验,根据试验结果,
提出经济运行方案,组织进行运行技术攻关,采用新
技术、新工艺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并为设备检修、更
新改造提供理论依据。
2.11审核汽、水、煤、油、氢等化学监督项目的化验报
告并进行分析。做好机组检修、设备事故、障碍、异
常分析的化学监督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负责环保监督工作。其中煤化验只负责入炉煤的采样、制样和化验工作。
2.12负责牵头与燃料部共同进行入厂和入炉煤采制设备
的热值对比试验,负责入厂煤化验的监督。
2.13负责火车煤到达卸煤沟、汽车煤到达煤场的后续管
理工作。
2.14负责定期组织进行运行操作规程考试、安全工作规
程考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员工再教育工作。
2.15负责文明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运行职业文化
的建设,教育员工具备与现代化企业相适应的文明素质,负责运行班组建设及创一流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并监督、检查、考核,负责部门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2.16负责指导服务于水源、化学、输煤、除灰、脱硫等
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部编制和修改相关运行规程,编制和修改操作系统图,制定专业运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各系统的合理运行方式,监督、检查并考核服务于水源、化学、输煤、除灰、脱硫等生产关联公司或项目部对劳务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参与有关设备改造的审核工作。
2.17负责制定各种运行记录格式,并完成定期印制、发
放、回收、保管各种机、电、炉、化学专业的运行日志、表单、技术台帐、操作票、停(送)电票等技术记录的工作。
2.18负责部门管理的外聘员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管理,
并承担有关管理责任(含安全)。
2.19负责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3 部门权限
3.1有权对集控、化学、除灰、输煤、脱硫等运行工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