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异议上诉状范本2精选5篇
管辖异议上诉状范本2上诉状上诉人:何**,女,1978年10月10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力宝*街*座704号上诉人:叶**,男,1977年11月19日生,汉族,个体户,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力宝*街*座704号被上诉人:吉林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开发区上诉人因吉林市*****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市**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15日(2021)*民管字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2021)*民管字1号《民事裁定书》;2、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上诉理由:2021年1月6日上诉人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吉林市**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应移送有管辖权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三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3月15日**区人民法院以(2021)*民管字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异议,上诉人于2021年3月20日收到该裁定书。
上诉人认为,该裁定书认定的管辖权是错误的,依法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此案,故提起上诉,具体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仅以被上诉人提供的传真件复印件确定管辖权证据不足。
传真件在其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众所周知,传真件完全可以通过复印等方式进行变造,况且该传真件存在多处疑点,不具有真实性。
疑点一:“传真件”《产品购销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
而“传真件”上电脑记录的标识即为:“Jan.05 2021 18:24 p1”既为1月5日2021 1页,很显然,这是一份经改动后的复印件。
疑点二:“传真件”《产品购销合同》中字号大小不一致,其中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在吉林省吉林市法院仲裁”中的“吉林省吉林市”六个字的精细及大小与其他字体存在差异,显有粘贴的痕迹。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一)上诉人:杨xx,男,汉族,19xx年7月xx生,住郑州市xx区xx街xx 号xx号楼xx号。
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郑花路支行,住所地:xx市郑花路10号。
代表人:杨xx原审被告:周xx,女,汉族,19xx年12月xx日生,住郑州市xx区xx 里xx号附7号。
原审被告:河南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x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马xx原审被告:河南xx集团xx汽车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x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xx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2006)x民初字第1076号民事裁定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裁定。
2、依法裁定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没有管辖权,应依法移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3、诉讼费裁定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汽车借款合同以及被上诉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均经过郑州市公证处依法公正,借据公证书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公证书均对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被上诉人可以本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审理。
该公证书并没有公证如发生纠纷应在被上诉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我们知道,合同约定的内容如与公正的内容不一致的,应该以公正书的内容为准,公证书上对发生纠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审理。
就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显然违背了公证书对管辖的公正,因此,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金水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是错误的。
故上诉人特依法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裁定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移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者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20**年**月**日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二)上诉人(原审被告):***,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现住福建省****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法定代表人:****被上诉人因原告******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管辖异议,上诉人不服东阳市人民法院(2014)东***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
上诉请求
上诉人请求依法裁定撤销XXX通知,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本案为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于2013年2月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并于2012年2月28日对XXX提出XXX于2013年
3月28日以通知方式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
不服该通知,提出上诉。
具体理由如下:
一、XXX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方式不符合民
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上诉人有权提出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因此,法院以通知方式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违法的。
此外,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应当通过裁定的方式,而非通知。
法院以通知方式驳回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有变相剥夺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嫌疑。
上诉人不应因此失去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权利。
二、XXX无管辖权,应当移送本案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因此,本案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1上诉人原审被告:xxx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郁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汤某某原审被告:xxx某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原审被告:江阴市某合作社住所地: ******************888原审被告:郁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原审被告:吉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住址:*********8上诉人对江苏省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2连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裁定撤销xxx2连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移送xxx海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一、原裁定认定“本案是否分案审理,待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另行决定。
”与法不符本案被上诉人将包括上诉人在内的五被告一同诉至xxx中院,请求支付800万元及相关费用,但从被上诉人的《起诉状》中不难看出,被上诉人与原审各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均不相同,本案至少包含7个独立的诉,分别为:1.被上诉人与本案被告一间因450万担保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2.被上诉人与上诉人间因450万担保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3.被上诉人与xxx群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原告未起诉该公司间因450万担保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4.被上诉人与本案被告四间因担保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5.被上诉人与本案被告五间因担保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6.被上诉人与本案被告三间因800万担保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7.被上诉人与本案被告四、五间因800万保证合同未履行而引发的纠纷。
上述纠纷因当事人、诉讼标的以及理由各不相同而成立数个不同的诉,性质上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依据其性质完全可以分离审理。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
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常见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例1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董事长住址:xx市xx保税区xx路xx大厦西楼x层联系方式:XXXXXXX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某,女,2x岁、汉族,xx市人。
住址:xx市金花坪x号。
上诉人因曹霞诉我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资阳区人民法院(x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资阳区人民法院(x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二、上诉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等由被上诉人曹霞承担。
上诉理由:资阳区人民法院以被上诉人曹霞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合同履行地应为xx市资阳区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完全错误的!资阳区人民法院偏听偏信,完全不顾证据的是否真实、充分,完全不顾案件的客观事实,完全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其裁定明显违背了我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程序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具体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一、因原债权人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故,该《债权转让协议》对我司没有约束力,被上诉人曹霞非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或第三人,无诉讼主体资格,一审法院应驳回其起诉。
所谓"当事人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是看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而原审原告曹霞与买卖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我司与曹霞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她根本就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知: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事实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1上诉人:杨xx,男,汉族,19xx年7月xx生,住xx市xx区xx 街xx号xx号楼xx号。
被上诉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郑花路支行,住所地:xx市郑花路x号。
代表人:杨xx原审被告:周xx,女,汉族,19xx年12月xx日生,住xx市xx 区xx里xx号附x号。
原审被告:河南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马xx原审被告:河南xx集团xx汽车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 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xx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6)x民初字第1076号民事裁定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裁定。
2、依法裁定xx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没有管辖权,应依法移送xx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3、诉讼费裁定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汽车借款合同以及被上诉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均经过xx市公证处依法公正,借据公证书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公证书均对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被上诉人可以本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审理。
该公证书并没有公证如发生纠纷应在被上诉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我们知道,合同约定的内容如与公正的内容不一致的,应该以公正书的内容为准,公证书上对发生纠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审理。
就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显然违背了公证书对管辖的公正,因此,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金水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是错误的。
故上诉人特依法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裁定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移送至xx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者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20**年**月**日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2上诉人(原审被告):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虹口区XX路33号,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被上诉人一(原审原告一):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区XX路x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xxxxxxxxxx。
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立法初衷是为了制衡原告的起诉权,防止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保障被告合法权益,确保管辖权的正确行使,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不服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xx,董事长住址:xx市xx区xx路xxx大厦西楼一层联系方式:XXXXXXX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某,女,20岁、汉族,益阳市人。
住址:益阳市金花坪1号。
上诉人因曹xx诉我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资阳区人民法院(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二、上诉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等由被上诉人曹xx承担。
上诉理由:资阳区人民法院以被上诉人曹xx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合同履行地应为益阳市资阳区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完全错误的!资阳区人民法院偏听偏信,完全不顾证据的是否真实、充分,完全不顾案件的客观事实,完全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其裁定明显违背了我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程序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具体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一、因原债权人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故,该《债权转让协议》对我司没有约束力,被上诉人曹xx非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或第三人,无诉讼主体资格,一审法院应驳回其起诉。
所谓"当事人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是看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而原审原告曹xx与买卖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我司与曹xx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她根本就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一、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我作为被告对原审法院关于该案件管辖权的判决提出异议,并通过此上诉状,向贵院申请再审。
二、案件基本情况1. 原告:X(详细地质)2. 被告:我方(详细地质)3. 原审法院:X法院4. 案件编号:X三、原审案件的管辖权争议(这里需要详细陈述原审案件中的管辖权争议,包括事实经过和相关证据材料。
)四、我方权利和利益受损1. 原审法院错误的判定了该案件的管辖权,导致我方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2. 通过异议上诉的方式,我方要求贵院对原审法院判决的管辖权争议进行审查和重新裁定,以保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五、我的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我方对原审法院关于管辖权的判决存在如下异议:1. (详细阐述第一个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应法律依据)2. (详细阐述第二个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应法律依据)3. (详细阐述第三个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应法律依据)六、请求贵院的裁定鉴于上述理由,我方请求贵院作出以下裁定:1. 宣布原审法院的管辖权判决无效;2. 裁定由贵院重新审理该案,并正确确定管辖权;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法权益。
七、证据目录1. 证据1:X2. 证据2:X3. 证据3:X八、代理人及我方特此委托X为我方代理人,代表我方提起此上诉。
如下:- 姓名:X- X九、陈述声明本上诉状所有陈述均系真实无误,如有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附:相关证明材料(这里可以一些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律条文、判决书等)以上为我方提起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状,请贵院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定。
特此申请。
被告(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参考范文6篇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参考范文6篇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参考范文1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汉族,男, xx年11月1日出生,住xx市xx区路18号21号楼3单元402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女,x年1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xx 市x区路100号。
现住xx市x区和平路18号21号楼3单元402室。
上诉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xx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历民初字第365-1号裁定,将本案移交xx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2、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就xx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管辖异议。
上诉人认为x年1月5日孩子出生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一直在位于xx市历城区花红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的房屋居住,请求将该案移交有管辖权的xx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x年8月5日做出()历民初字第365-1号裁定,裁定驳回上诉人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上诉认为xx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是个错误的裁定。
理由如下:第一、本案认定事实错误。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x年经人介绍认识,婚后一直在位于xx市历下区和平路18号1号楼1单元402室的房屋居住。
x年1月5日孩子出生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一直在位于xx市历城区花红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的房屋居住。
xx市历城区花园路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证明xx市历城区花红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的房屋居住是事实。
第二、本案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而本案的依法管辖法院应该是xx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参考范文2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某某路南代理人: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街某某号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2、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参考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上诉人: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电话:****。
被上诉人: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安阳县人民法院****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被上诉人王**诉上诉人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安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管辖权异议申请。
上诉人对此不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非借款合同关系,双方为合伙关系。
合伙合同履行地为云南丽江市****。
20**年初,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口头协商在云南丽江开办客栈,被上诉人投资14万元,上诉人投资16万元并且跑关系,合伙过程中,被上诉人儿子王**任店长,负责店里的账目,由于王**擅自离开,离开时取走2万元现金,而且被上诉人对合伙项目不管不问,甚至在网上进行恶意评论,导致客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双方的合伙关系事实,上诉人已向一审法院提交被上诉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函一份,被上诉人儿子王**记账本等证据予以证明。
上诉人认为,双方合伙法律关系事实非常清楚,合伙合同履行地
为云南丽江市***。
民诉解释第18条,前提为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故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经常居住地为安阳市北关区,对此被上诉人诉状上已认可,故本案应当由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管辖,故特向贵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望准予。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经典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经典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经典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经典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上诉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住所地: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住所地: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x)二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x)二民初字第3x5号民事裁定书;2、请求依法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本案应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3月4日作出的(xxxx)二民初字第3x5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院具有管辖权,驳回了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
上诉人认为,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只对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进行审理,属于程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理,未经双方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及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签订了6份劳务分包合同,根据本案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来看,证据1即为江苏省**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江苏省**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是两个民事主体,与被上诉人无关,其余几份合同则是与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与上诉人无关,而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对该证据认可,一审法院认定签订的6份合同没有事实依据。
其次,一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是根据上述6份合同及由上诉人签订的结算单予以起诉,属于合同之诉。
那么在双方没有质证前仅从证据形式表面上看,被上诉人除了上述所述江苏省**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住宅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外,其余劳务合同均为被上诉人与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签订,根据合同相对性,被上诉人应该仅起诉北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诉人无关。
合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通用3篇)
合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通用3篇)合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篇1上诉人(一审被告):AAA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 X室法定代表人:职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BBB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2、依法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一审法院在引用合同条款、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明显偏袒被上诉人,故意曲解法律、隐瞒案件事实,致使裁定违背法律规定。
首先,在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形下,一审裁定书中仅引用了对被上诉人有利的条款,而对上诉人有利的条款视而不见,明显违背法律规定,枉法裁判。
根据()立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诉上诉人服务合同纠纷案适用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管辖原则。
但该裁定在引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企业信托融资顾问合同》、认定案件、适用法律时,明显偏袒被上诉人,致使裁定违背法律规定。
在《企业信托融资顾问合同》第二条中双方约定,乙方(即上诉人)提供的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分析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融资条件,策划、设计和制定甲方(即被上诉人)多种信托融资方案;2、分析甲方的拟融资项目,根据企业融资需求,提供合理的融资建议,为甲方策划并协助实施信托融资前整体包装方案;3、受甲方委托,按照约定方案,代表甲方与各信托公司及国家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为甲方信托融资2亿元人民币(或2亿以上),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相关信息。
在《企业信托融资顾问合同》的实际履行中,也是上诉人项目小组在上诉人公司为被上诉人讨论、策划、设计信托融资方案,并邮寄给被上诉人;同时上诉人为被上诉人引进的信托公司也在xx市xx区,上诉人多次与到信托为被上诉人联系发行信托事宜,最终信托为被上诉人发行的信托计划也在x区。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优秀范文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优秀范文管辖权异议申诉书优秀范文1上诉人(一审被告)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1)xmcz第x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移送XXX人民法院审理;二、本案之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发生合同纠纷的,上诉人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现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xxx1)民裁字第x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人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
上诉人不服判决,上诉理由如下:一、本案只有一名被告,即上诉人XX有限公司,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1)在第37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本案有两名被告是错误的。
首先,郑XX分公司虽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登记时没有注册资本,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本案“产品销售合同”的签订主体为XX公司、XXX公司和XX公司。
XX 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只是上诉人的分公司,不是合同的相对人。
因此,分公司不应成为本合同争议的当事人。
第三,被上诉人将上诉人的分支机构XX分支机构列为原审被告,希望取得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
这是被上诉人滥用诉权的行为。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从更好地保护诉权的角度出发,应当禁止当事人滥用诉权。
四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法定主体的要求,XX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因此,本案事实上只有一名被告人,即XX市XX有限公司,XX区人民法院(xxx1)站徐川字374号民事裁定认定本案有两名被告人,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xxx1年4月11日在XX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合同履行地为XX。
同时,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明确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和因产品质量引起的其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被上诉人所在地既不是“被告所在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且买卖合同双方均同意选择管辖人民法院,故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标准版)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标准版合同范本)甲方:XXX单位或个人乙方:XXX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某某,董事长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2、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
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属于错误的裁定,应根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本案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_________________二、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_________________三、本案应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_______________某某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故应该以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确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于本案的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因此上诉人认为该案应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即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显得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二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异议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A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B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原审被告:C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上诉人A公司因与被上诉人B公司、C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作出的【案件编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一、依法撤销XXX人民法院作出的【案件编号】民事裁定书;二、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三、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A公司因与被上诉人B公司、C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作出的【案件编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具体理由如下:一、因双方当事人未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因此应适用法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因此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二、原一审法院以A公司所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XXX区,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相关规定,即使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应该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原告A公司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法人住所地一般是登记在营业执照上的住所。
而本案中,A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XXX,A公司的注册地是唯一的,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精彩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精彩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精彩1上诉人(原审被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1)x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xxx人民法院审理;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本案理应只有一个被告,即上诉人xx有限公司。
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1)站民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中认为本案存在两个被告是错误的。
因此,本案实际上只有一个被告即xx有限公司,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1)站x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认定本案有两个被告,属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
二、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xxx1年4月11日在xx公司处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xx。
同时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明确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其他纠纷,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被上诉人所在地xx市xx区既不是“被告所在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况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又在买卖合同中协议选择了管辖的人民法院,因此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三、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1)x民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已严重超出法定审理期限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xxxx1年12月15日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精彩2上诉人(原审被告):***,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现住福建省****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xxx省xxx市******,法定代表人:****被上诉人因原告******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管辖异议,上诉人不服东阳市人民法院(xxx4)东***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管辖权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上诉状范本1.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该怎么写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X地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住所地,X地市X区XX路33号,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原审原告一):X地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X 地市杨浦区XX路5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
被上诉人二(原审原告二):王XX,男,汉族,X年X月25日出生,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XX路58号。
X地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王XX诉X地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由X地市X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X)X号。
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向X地市X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X地市X区人民法院(20**)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上诉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上诉人不服,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X地市X区人民法院(20**)X号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X地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X地市X区人民法院(20**)X号民事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人X地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虽然注册地在X地市X区X开发区,但从2007年9月至今,上诉人的营业地(办事机构所在地)在X地市X区XX路33号(有X地市xxx产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但是在本案中,上诉人X地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的住所不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类似此情况全国或X地都较多,类似的情况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与法院无关。
本案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没有规定由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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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裁定撤销**人民法院通知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于2013年2月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并于2012年2月28日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院于2013年3月28日作出通知,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上诉人对该通知不服,提出上诉,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一、**法院以通知方式不予审查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上诉人对此有权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据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都应当审查,而不存在不予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法定事由。
所以,**法院认为上诉人没有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就不予审查,是违法的。
此外,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都应当通过裁定的方式而不能用通知,**法院对于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通知方式来驳回是不规范的。
**法院即使认为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应当用裁定的方式驳回,而不应当用通知方式驳回,
此举有变相剥夺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嫌疑。
上诉人不应当因为这种不规范地运用司法文书的行为而失去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权利。
二、**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首先,**法院对于本案的定性存在重大失误,本案应为买卖合同纠纷而非承揽合同纠纷。
对于买卖合同,出卖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收取货款;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货款。
对于承揽合同,承揽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收取报酬;定作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接受工作成果,给付报酬。
在本案所涉及的合同中,被上诉人的义务是负责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只是辅助性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买卖合同的达成及合同目的的实现。
(实践中卖方为了更好地达成交易,在卖出货物后负责安装、调试的例子很多)。
上诉人的义务是支付被上诉人人所提供污水处理设备的货款,从合同第六条“结算方式和期限”中明显能看出,上诉人支付的对价在合同中的措辞为“货款”而非“报酬”(《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承揽合同内容的规定为“报酬”),除预付款的支付是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外,上诉人后期支付货款都是以被上诉人供货进度和对货物的表观验收为依据,上诉人基于合同支付的对价显然并非是因为被上诉人付出了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而给予的报酬。
合同中有不少篇幅设计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是因为要突出被上诉人承担的这些义务,以体现出该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
事实上,被上诉人提供的材料是从其他地方购得,并不是自己生产,也即被上诉人并未完成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工作,被上诉人只是将设备转卖给了上诉人,这与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是相背的。
故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而非定作合同纠纷。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
地;……”。
由此可知对于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具体来说,被告(上诉人)住所地**法院和约定交货地点**法院对本案双方纠纷有管辖权,而**法院既不是被告(上诉人)住所地法院也不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所在地法院,故对本案并无管辖权。
而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此,新民诉下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审查自身对于所立案或受理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虽然本案中上诉人没有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律赋予受案法院审查是否有管辖权的职责,而我们曾以提醒的方式告知**法院并无对本案的管辖权,**法院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并主动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最后,即使按照合议庭对本案所涉合同性质的确定,认为本案原被告双方(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对于承揽合同纠纷,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可以管辖,具体到本案,**法院和南京是**法院有管辖权,而**法院并非本案原被告(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约定的履行地法院也并非被告(上诉人)住所地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以一种极不规范的法律文书不予审查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不符合民事法相关规定的,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