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明清史研究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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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明清史研究综述

周晓光刘道胜

安徽师大编中国古代史参考资料

(七)二十世纪明清史研究综述

周晓光刘道胜

明清两朝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有关明清史的研究,是史学界最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近百年来,特别是建国50多年以来,在明清史研究的各个领域中,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研究内容涉及明清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地理、民族、宗教、中外关系、文学艺术、思想文化、历史人物等诸多方面。因限于篇幅,兹将其中若干问题的研究概况,分述于下。

一、关于明史与清史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

明朝建立于1368年,灭亡于1644年,先后传12代,历太祖、建文帝、太宗(成祖)、仁宗、宣宗、英宗、景泰帝、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思宗(毅宗)16帝,共计276年。学术界将这一段历史大抵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从14世纪60年代到15世纪30年代。该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封建主义专制制度高度发展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和巩固明朝统治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表现在:废行中书省,改设十三布政司,分设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掌地方民政、刑法和军事;废中书省及丞相,设置直属皇帝的六部;设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分掌司法、监察大权;分兵权于兵部和五军都督府;在民间实行里甲制、关津制等,严格户籍管理;制定《大明律》,从法律上保障封建统治秩序;亲自颁写《大诰》,并先后制造了“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南北榜案”以及文字狱,以打击功臣与豪强;分封诸子为藩王,分镇各地,以巩固朱氏的统治等。这些措施使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达到了空前强化的程度。与此同时,朱元璋总结元朝灭亡的教训,执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如解放匠户、奴婢,迁徙农民,鼓励垦荒,实行屯田,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等。这些措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促进地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朱元璋死后,建文帝朱允炆实行削藩,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在北平起兵,通过三年战争夺取了皇位。朱棣在位期间,成功地削除了明初的藩王势力,并通过设置内阁,任用宦官,设立东厂等,继续强化君主专制。他为了安定北方边陲,曾多次亲征,并将都城从南京迁往北京。他还改变明初的闭关政策,多次派郑和等使臣出使海外诸国。经过洪武、建文、永乐三代的努力,到了洪熙、宣德时,明朝的统治呈现出稳定和繁荣的局面,史称“仁宣之治”。

第二时期,从15世纪30年代到16世纪90年代。该时期明朝统治的各种危机日益显现。从经济上看,这一时期明朝的土地兼并日益严重,流民问题日显突出,先后出现了叶宗留、邓茂七起义,荆襄流民起义,刘六、刘七起义等,这是当时社会危机加剧,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反映。另外,随着小农经济遭到破坏,社会上自由劳动者的大量涌现,大约于16世纪以后,在商品生产比较发达的江南地区,一些行业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这是这一时期经济方面最主要的历史特征。从政治和军事上看,明朝统治的矛盾和危机也呈现出来。如明武宗、明神宗等不理政事,成化以后,宦官把持朝政日益严重,政治统治更加腐败。“土木之变”中,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俘获,暴露了明朝边防空虚,尤其失去了对北边的控制。另外,东南沿海的倭寇之祸更加剧了明政府的内外交困。由于社会危机的不断加深,为了稳定封建统治,万历初年,出现了地主阶级的改革运动——张居正改革。

第三时期,从16世纪90年代到17世纪40年代。明朝后期,国库空匮,边防虚弱,后金的威胁日益加剧,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斗频频出现,明朝覆亡的局面已不可逆转。统治者为了转嫁危机,加派“辽饷”,结果更加剧了阶级矛盾的激化,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该时期,资本主义萌芽虽有所发展,但明王朝的专制独裁统治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终于导致全国性的农民大起义的爆发。明朝灭亡。

明朝灭亡后,流亡于江南的福王、唐王、鲁王、桂王等,又先后建立了弘光、隆武、鲁监国、永历等政权,直至1661年(清顺治18年)永历帝被俘缅甸,历史上将明朝灭亡后,南方诸政权存在的17年称为南明时期。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在这个王朝统治期间,中国经历了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到落后的历史转折。1840年后,中国又从一个独立的封建国家一步步被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并经历了由中世纪向近代社会的历史转折。可以说,清朝时期,中国社会历经了广泛、复杂、深刻的变化。自1644年清兵入关定都北京起,到1911年溥仪退位,清朝历经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10代,共计268年。有学者提出,清代历史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583年到1644年,这是满族兴起,从奴隶制进入封建制时期。第二阶段,从1644年到1683年,这是清朝连年征战,建立和巩固全国统治的时期。第三阶段,从1683年到1774年,这是清朝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文化鼎盛的时期。第四阶段,从1774年到1840年,这是清朝由盛转衰的时期。第五阶段,从1840年到1911年,这是近代史时期。

从不同的视角考察,也有学者将清兵入关到1840年鸦片战争的清朝历史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从1644年到1664年,这是清朝统一全国的时期。满洲贵族入关后,首先代表满汉地主阶级利益,将矛头对准农民军;接着以“统一区宇”为目的,以征服者的姿态出现,实行民族高压政策,使各族人民的抗清斗争持续20年之久。1644年,大顺农民军余部的

最后一位著名将领李来亨自焚而死,它标志着清朝在全国统治的最后确立,也是第一阶段历史的终结。

第二时期,从1644年到1795年,这是清朝国运上升、全盛的时期。该时期在政治上建立了以满洲贵族为主,联合汉族及各族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政权。军事上进一步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和管辖,使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空前的巩固和发展。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发展生产的措施,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所发展。在此基础上,资本主义萌芽在某些手工业部门和地区继续获得缓慢发展。

第三时期,从1796年到1840年,这是清朝走向衰亡的阶段。该阶段清王朝集团内争不已,土地兼并激烈,贪污盛行,政治腐败,阶级矛盾尖锐,各民族人民的反抗斗争广泛展开。它意味着封建制度已经处于崩溃的前夜。鸦片战争爆发,标志着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关于明清政治制度方面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关于明清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史学界已有相当深厚的学术积累,其研究范围逐渐拓展,研究视野也不断扩大。80年代以后,学术界推出了不少有关明清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专著。其中重要作品有梁希哲等的《明清政治制度述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这是从整体上研究明清制度史的著作。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该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明代国家各级机构的设置、职能、特点及运转,剖析了明代国家机构的实质和作用。张薇《明代的监控体制——监察与谏议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系统阐述了明代监控机构的渊源、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及其在制衡皇权、监督行政司法、调节经济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力图揭示该体制的运作规律。关文发、颜广文合著的《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一部分主要探讨明代中央和地方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第二部分则考察明朝对各级、各类官员进行培养与管理的辅助性体制。作者认为,明代政治制度的变革,始终围绕强化皇权进行,其中含有极其丰富的制衡与均衡的关系。王兴亚《明代行政管理制度》(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明代的政治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考察,总结了明代行政管理制度的基本特点。张德泽的《清代国家机关考略》一书,详细阐述了清代中央与地方机关的设置情况以及清季国家机关的改革。李鹏年等的《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则专门对中央国家机关的演变、沿革、设置等做全面论述。近年出版的吴吉远的《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研究》一书,系统论述了清代的专制与法制的关系,清代的立法与司法的建设,并对清代地方司法职能进行了立体分层次的深入研究,比较全面地揭示了清代地方司法系统的基本状况。除了系统研究之外,对明清的一些具体的政治制度的研究也成果斐然。

1、关于明代内阁制度的研究。关文发的《试论明朝内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李天佑的《明代内阁制度》通过考察内阁与丞相的区别,内阁与翰林院、司礼监的关系及其地位职权演变等不同方面,说明内阁是君主集权专制的产物。这是较早深入研究明代内阁制度的两篇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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