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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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判断题有答案

行政执法判断题有答案

行政执法判断题有答案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规定”的审查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为前提的。

()参考答案:错误1行政执法主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

()参考答案:对2、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规定”的审查。

()参考答案:对3、纲要确立了法治建设政府的目标,没有规定法治政府建设。

()参考答案:错4、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执政能力测试。

()参考答案:对5、行政处罚文书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制作的记载处罚事实、理由、依据。

() 参考答案:对6、行政许可文书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没组织的申请。

()参考答案:对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错8、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错9、“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对10.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

()参考答案:对1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机关起保障和监督职责。

()参考答案:对12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

()参考答案:对14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参考答案:错15证据功能是指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与处理结果的文字凭证的作用和功能。

()参考答案:对16行政执法文书针对一般人和事作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可以重复使用。

()参考答案:错17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1人。

()参考答案:错18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对19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出延时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加处罚款从性质上属于执行法,是新的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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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许不受决字〔〕第号
申请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审查情况和不予受理许可的理由(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标准)。

依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你提出的申请。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厅(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年月日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我省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及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规性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合法性标准合法性标准是指行政许可案卷必须符合主体合法、许可事项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和程序合法等四个标准。

一、主体合法(一)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二)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三)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权限。

(四)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人员须持有省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许可事项合法(一)受理的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现行有效的事项。

三、适用法律依据合法(一)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必须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应准确无误,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三)依据技术规、技术标准作出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程序合法(一)实施行政许可应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进行;(二)在形式上每一执法活动的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三)在行为方式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1、申请阶段。

须有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或预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有行政机关的补正告知书。

2、受理阶段。

是否受理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作出;行政机关应当制作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凡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阶段。

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查的,要有行政机关的书面审查意见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书面核查意见书;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告之述、申辩权的,行政机关应制作述、申辩权利告知书;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决定许可的,应当有招标、拍卖的相关材料;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并有相关佐证文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应当有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文书或有关材料;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资格、资质的,应当有对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的书面材料;依法需要检验、检测、检疫的,应当由负责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机构根据法定条件或者相关技术标准、规的要求,出具结论性意见;依法应进行鉴定或专家评审的,应当有鉴定结论或专家评审意见书;依法应按照其他特别程序进行审查及审核的,应有相关的书面材料。

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申请人用)

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申请人用)

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
(申请人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于年月日取得《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接受实地核查,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

说明:
1、申请人应当首先向市行政审批机构提出撤回申请并同时交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

2、提交撤回申请的,申请人所在市局应当加强监督,告知申请人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

3、市局签署意见后,将撤回申请及省局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一并寄交省局行政审批机构。

4、市局许可的,不需要报省局签署意见。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

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征求意见书、行政许可公示材料、陈述申辩通知书、听证通知、听证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等。

第七条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第八条文书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烟专+许可性质+〔年份〕+序号,如:连烟专许受〔2009〕1号。

第九条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告知,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和依据、补正的内容、补正的期限,并由申请人在本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

第十条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

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商务厅(以下简称商务厅)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商务厅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务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务行政许可,是指商务厅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实施商务行政许可应当遵循职权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商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是指对本机关和下级商务行政机关实施商务行政许可的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对被许可人从事商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实施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督、权责一致、权责相当以及指导与查处相结合、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纠错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务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商务厅承办行政许可和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商务厅承办行政许可的工作机构(以下称厅行政审批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依法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商务厅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厅法制工作机构)、商务厅各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统称厅业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驻商务厅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厅纪检监察机构)是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应当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依照行政许可开展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履行监督责任。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第五版 第八章 行政执法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第五版 第八章 行政执法文书

第二节 行政许可文书
一、行政许可文书概述
行政许可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为处理 和解决相关问题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一般行政许可办理过程可以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变更与延续几个阶段,在行政许可的各个阶段,都要制作和使用相应 的行政许可文书。行政许可文书存在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各 个环节,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规范都可以通过文书体现出来,它 是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材料,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 和人民法院定案的重要证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文书 应给予高度重视,从形式和内容等各个方面加强规范。
第二节 行政许可文书
二、常用行政许可文书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1.概念 行政许可申请书,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行政机 关提出其拟从事某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活动时所递交 的文书。
第二节 行政许可文书
二、常用行政许可文书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2.格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 出申请。申请书有的需要采用格式文本,如果需要,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 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 的内容。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 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 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如果对具体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格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
(1)根据文书的用途进行分类。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申请类文书、处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证据类文书、一般公文类文书等。 (2)根据文书制作体例进行分类,即按照文书制作难易的不同进行划分,行政执法文书可分为表格 类文书、填写类文书、笔录类文书、决定类文书、报告类文书等。 (3)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以用途划分,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文书、行政处罚 文书、行政执法笔录文书、行政执法函件文书和行政执法档案文书五种。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江西省商务厅印制行政许可文书目录1、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3、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4、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5、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6、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7、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8、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9、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延续审批表10、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11、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12、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变更审批表1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1)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2)14、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15、行政许可撤回审批表16、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17、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18、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19、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20、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许可文书之一江西省商务厅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初步审查,符合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

(公章)年月日许可文书之二江西省商务厅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本机关在审查中发现: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单位)向(有权受理该项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章)年月日许可文书之三江西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编号: :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你(单位)的重大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向你告知:(写明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具体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关于:“”的规定,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如需要进行陈述、申辩,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的5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指引(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指引(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指引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含首次、换证、增项、升级)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四)《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技监局令第13号)(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五)《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六)《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国质检锅〔2003〕(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194号)(八)《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九)《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十一)《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十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十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四、实施主体:省局五、受理范围:定为“国家质检总局”受理的,则所有申请均由“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六、许可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经所在地政府部门合法注册;(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具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七、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附规定格式电子版本1份);(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委托办理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五)质量保证手册(l份,附电子版1份);(六)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仅适用于换证、增项、升级申请);(七)自上次取证以来的制造产品汇总表(1份)(仅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换证、升级申请)。

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

XXX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1.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2.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3.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4.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5.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准予延期决定书6.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公告7.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8.住房城乡建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9.住房城乡建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住房城乡建设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11.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12.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13.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期限告知书15.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权利告知书16.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人权利告知书17.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文书格式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许收字〔〕第号(申请人名称):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下列材料:1.2.3.4.(本栏不够可另附页)以上材料共件。

联系人及电话:(盖章)年月日申请人:申请人电话: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行政许可文书格式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许不受决字〔〕第号(申请人名称):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和资料,经研究,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不予受理。

具体符合以下第种不予受理情形:(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三)申请材料存在不可以当场更正错误;(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

浙江省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

附件浙江省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目录1.行政许可申请表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3.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5.行政许可不受理决定书6.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7.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8.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9.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10.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11.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一、二)12.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13.行政许可听证笔录14.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15.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期限告知书16.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7.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8.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一、二)19.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20.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21.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22.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笔录23.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4.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25.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26.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27.委托书28.征求意见函29.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3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31.行政许可听证报告32.行政许可内部审批表33.送达回证34.结案报告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1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注:1.申请事项内容根据各部门实际填写。

2.其他申请信息可添加至此表下。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2(行政许可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许申收字〔〕第号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今收到以下材料:(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3(行政许可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许补告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条款)的规定,经审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内容如下: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将以上补正材料交本机关。

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人/受委托人签收(签字):联系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1.11.26•【文号】自然资办函〔2021〕2193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193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已经部同意,现印发你们,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为提升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府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一)本规范适用于部行政许可事项,其他部政务服务事项应参照执行。

(二)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遵循依法、高效、便民、公开的原则,通过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查、一网通办、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和结果公开。

(三)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中含有涉密信息的,采取线下方式办理。

二、职责分工(一)部机关有关司局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

(二)主办司局应按照标准化要求依法编制服务指南,将受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材料要求编入服务指南并及时在政务大厅、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公示。

因法律法规修订、政策调整或工作需要,服务指南发生变化的,主办司局应及时修订。

服务指南应包括事项名称、适用范围、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要求、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做到说明详尽、要求明晰、表述准确。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目录第一部分文书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二、文书参考式样(一)申请阶段文书式样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式样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二)受理阶段文书式样三: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三)审查阶段文书式样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核查报告书式样五: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四)决定阶段文书式样六: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五)其他文书式样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式样八: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结案报告三、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第二部分文书归档规范一、归档基本要求二、归档文书式样式样一:卷内目录第一部分文书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使用A4型纸制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也可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文书填写制作应当字迹清晰,书写规范,页面整洁,准确使用标点符号。

(二)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明、严谨、平实,准确且没有歧义。

不得使用推测性、修饰性或含义不清的词句。

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非正式称谓。

(三)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行政许可机关(机构)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进行修改的,应重新制作,重新制作有困难的,应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文书填写需加附页的,可附页记录并标注页号,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并标注日期。

(四)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执法文书中涉及盖有公章的日期应使用汉字小写。

(五)需对外送达的许可文书应当编号,其他文书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编号。

(六)需要对外送达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代签收。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七)文书中援引法律条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文书中援引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

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

附件2广东省宗教事务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1.行政许可案卷封面2.行政许可案卷目录3.行政许可申请书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6.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7.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8.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9.行政许可事项核查记录10.行政许可核查意见书11.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12.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13.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14.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15.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16.行政许可听证公告17.行政许可听证笔录18.行政许可听证报告19.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20.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21.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22.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3.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4.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延续审批表25.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26.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27.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变更审批表28.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1)29.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2)30.申请行政许可补偿告知书31.补偿申请书32.行政许可补偿协议33.行政许可补偿决定书34.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35.行政许可撤回审批表36.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37.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38.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39.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40.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41.送达回证42.行政许可结案报告行政许可案卷封面行政许可案卷目录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住址:邮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公章)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注:本“材料接受凭证”并不代表申请已受理)(公章)年月日申请人/代理人签收(签名):签收日期:年月日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文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本行政许可申请自行政许可机关收到补正材料之日受理。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解析

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解析
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要求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出具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等验收资料。
在使用单位多次要求移交相关验收资料,并已将设备投入使用的 情况下,2012年4月,江海公司向其移交了包括《桥(门)式起重 机验收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特种设备登记卡》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资料,上述资料 经市特检院鉴别,均系伪造。江海公司总经理王强承认,由于未 能取得有效的安装许可证,市特检院不能出具该台起重机的监督 检验报告等资料,起重机无法办理移交手续投入正常使用。迫于 使用单位的多次要求,便托人伪造了交付设备所需的相关资料, 并将涉案起重机交付使用单位投入使用。10月23日,市局召开案 审会,决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按无证安装 对江海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江海公司不服, 2013年2月22日提起行政诉讼。
2、经查,友美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某与炎龙公司法定代 表人王某系亲属关系,同为锯片生产企业。2012年12 月11日,友美公司为履行万美公司合同之需,向焱龙 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单,要求其生产硬质合金锯片,并 提供产品包装物。生产计划单中列明的锯片产品有 180MM.40T、180MM.24T、 115MM.40T三种规格,
本案焦点:一、江海公司提出三点不应处罚的理由:1、质监部门 接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应视为对安装行为的 许可。2、市特检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监督检验申请,对涉案起重 机进行监督检验,对安装行为的认可。3、特检院对由当事人维保 的其它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验,出具定期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 格标志,是对当事人资质的认可。二、对未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 安装单位伪造证书或监督检验报告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处罚?
2011年5月20日,某市质监局根据市长信箱转来的举报, 安排执法人员对大江液化气供应点进行突击检查。在 其仓库发现18瓶待售的15 kg装液化气,钢瓶编号均为 “热力燃气公司”,钢瓶上的塑封标识均标注充装单 位“热力燃气公司”。经现场计量,平均偏差-2.9公 斤。供应点负责人王某交代,该批液化气是17日从 “热力燃气公司”购进,共40瓶,无进货单据。此前 双方曾经口头约定,少充装液化气,获利均分,塑封 标识由“热力燃气公司”提供,自己进行塑封。王某 还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定点充装合同。执法人员随后前 往“热力燃气公司”调查,未发现该批液化气的充装 记录和标注“热力燃气公司”的塑封标识,公司负责 人也不承认该批液化气是自己充装的。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冀法<2008>20号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规范性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合法性标准合法性标准是指行政许可案卷必须符合主体合法、许可事项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和程序合法等四个标准。

一、主体合法(一)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二)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三)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权限。

(四)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人员须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许可事项合法(一)受理的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经过设定机关确认的现行有效的事项。

三、适用法律依据合法(一)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必须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准确无误,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三)依据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作出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程序合法(一)实施行政许可应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进行;(二)在时间顺序上应按照实施行政许可的步骤记载;(三)在形式上每一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四)在行为方式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1、申请阶段。

须有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或预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有行政机关的补正告知书。

2、受理阶段。

是否受理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机关应当制作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凡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阶段。

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形式审查的,要有行政机关的书面审查意见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5、决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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