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工单位联营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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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工单位联营项目管理办法
目前我公司下属的部分联合经营项目队伍组织结构不健全、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模式粗放,施工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我公司的产值做大做强,坚持以人为本、相互协作、充分实现公司“精心管理、和谐共赢、开拓进取、做大做强”的生产经营方针,利益共享。特制定我公司联营合作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一、联营合作施工单位的资格管理
1、对申请联合经营(包括挂靠)的施工单位或个人,
由公司经营部牵头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诸如公司或个人基本情况、人员配备、业绩、产值、诉讼情况等)
2、联合经营单位必须是取得相应资质,向我公司提交等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联合经营个人须有相应资质法人担保或集团公司或公司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书面担保及个人财产(不低于100万)抵押;
3、联合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包括施工前期的资金垫付能力及意外发生后
的经济责任承担能力(自有资金垫资能力不低于在建项目
预算造价的30%);
4、联合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有足够的诚信度,施工中
与业主关系的处理方面、与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关系的处理方面,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
5、联合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近三年内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引起过上访、堵门闹事事件发生;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以提供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工程安全方面没有出现过人身伤亡重大责任事故;
6、联营工程规模及类型:房建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矿山建设、市政及专业分包工程500万以上的项目工程(高危工程除外)。
7、考察申请人合格后,生产技术部、经营部须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经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相关人员签字资料要备案保存;
二、联营合作项目上缴费率标准的确定及协议签订
1、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工程的规模、资金的来源渠道及外部合同条件进行协商确定上缴费率,且以书面表格形式进行签字确认;合作经营外部承揽项目工程向公司上交管理费率房建工程1%~2%,矿山建设及机电安装3%~5%。
2、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全面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及内涵,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
任、经营风险与义务;接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及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3、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公司规定配置相关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并承担工资及相关费用、工资标准随市场标准,安全经理、财务经理公司统一委派管理。
4、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须与公司总经理签定联合协议,由经营部存放备案;
三、联营合作项目施工管理
1、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下的工程,由联营合作施工单位组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公司委派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专职安质人员、财务人员,并将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及相关证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查备案;
2、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或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工程,公司必须委派相应资格的专职项目经理、专业人员(专职安全经理、质检经理,财务经理)在现场参与管理(其他专业人员项目部可自行外聘持证上岗),共同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全权代表公司对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及协助项目部工程款回收、组织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搜集等工作。
3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有效控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按工程造价的1%-0.5%计提且不低于50万预计提,
由公司控制使用,待项目分部分项完成后依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保安全的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后返还,考核结果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存档,对不采取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返还(具体考核兑现按项目管理安全抵押金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4、公司分公司(或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项目现场日常管理并监督其全面履行合同,联营施工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各项工程管理规定、及公司工程日常监督管理.
5、项目工程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须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参与验收监督控制,对质量控制目标进行考核;
6、公司统一规范施工现场布局和管理,对施工项目进行日常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采取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方式的工地检查,发现质量及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联营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施工或停止直至取消公司资质的使用权。
7、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等过错问题,均有联营方承担全部
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8、对联营合作单位的项目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工程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后报送公司或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9、施工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是有相应资质与管理能力的租赁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必须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备案。
四、合同、预决算及工程款支付管理
1 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公司签订联合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2、项目开工付款前,联合施工队须将工程预算编制好,报送公司经营部,经审核后作为付款依据;工程完工后由经营部牵头联系组织竣工决算。
3、每月须及时编制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计划,报公司工程部与公司统一上统计报表。
4、工程款支付须遵守公司财务及工程款管理规定,项目工程款汇至公司帐户后,按照公司工程款支付流程完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内部协议规定足额上缴费用或预留费用后再支付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的工程款。
5、每笔款项的支付流向必须与项目购物合同账户或协议付款账户相符,确保工程款直接支付到供货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手中或个人银行账户。零星材料款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