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疾病诊疗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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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外科临床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

眼科外科临床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

眼科外科临床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1. 引言眼科外科是一门关注眼部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专科,涉及眼睑、结膜、巩膜、角膜、晶状体、虹膜、玻璃体等眼部组织的手术操作。

本文档旨在提供眼科外科临床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为医生、护士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实用指导,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2. 临床诊疗指南2.1 眼科疾病的诊断- 病史采集:详细收集患者的病史,了解病情发展过程及相关症状。

- 检查眼部:包括裸眼视力、眼压、眼睑、结膜、角膜、晶状体等各组织的检查。

- 辅助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可进行眼底检查、眼电图、角膜地形图等。

2.2 眼科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适应症:具体根据病情判断,如白内障、青光眼等。

- 禁忌症:病情严重、身体状况差、手术过程中存在风险的患者等。

2.3 手术前准备- 术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身体状况、特殊病史、药物过敏等。

- 手术知情同意: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解释手术目的、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征得同意。

- 术前准备:包括饮食禁忌、药物管理、头部皮肤处理、消毒操作等。

3. 操作规范3.1 手术器械的准备与使用- 手术器械准备:根据手术类型和所需器械清单进行准备,确保器械清洁、完整无损。

- 手术器械使用:遵循无菌原则,操作过程中注意器械的正确使用和放置。

3.2 手术操作流程- 局麻操作: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实施正确的局麻方式。

- 手术切口:根据手术类型确定切口位置和切口大小,并进行清洗消毒。

- 手术操作:操作者应准确的进行手术步骤,掌握正确的手术技巧和操作时间。

- 手术切口缝合:采用适当的缝合材料和方法进行切口缝合,确保切口闭合。

3.3 术后处理和护理- 监测:密切监测术后患者的生命体征、疼痛情况及各项检查指标。

- 术后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合理选择药物及剂量。

- 术后饮食和活动:根据患者术后情况,指导饮食和活动的限制和禁忌。

- 术后复诊:安排定期复诊,检查切口愈合情况及恢复进展。

儿童眼科诊疗工作制度内容

儿童眼科诊疗工作制度内容

儿童眼科诊疗工作制度内容范文一、接待患者1. 热情接待患儿及家长,态度和蔼、亲切,衣着整洁,挂牌上岗。

2. 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眼部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3. 根据患儿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与家长充分沟通。

二、诊疗操作规范1. 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确保患儿安全。

2. 对必查的视力、眼压等检查项目绝不遗漏,确保检查结果准确。

3. 定期对诊疗设备进行维护和消毒,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病历及记录1. 详细记录患儿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和治疗过程。

2. 及时更新患儿诊疗信息,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

3. 严格保守患儿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四、会诊与转诊1. 对于疑难病例,积极组织多学科会诊,共同探讨治疗方案。

2. 如有需要,及时将患儿转诊至具备更高诊疗水平的医疗机构。

五、健康教育1. 向家长普及儿童眼健康知识,提高家长对眼科疾病的认识。

2. 指导家长进行患儿眼部疾病的日常护理和预防措施。

3. 定期开展眼科疾病筛查活动,提高儿童眼健康水平。

六、科室管理1. 严格执行眼科门诊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诊疗安全。

2. 加强科室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3.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科室团队协作能力。

七、突发事件处理1. 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上级,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确保患儿安全。

3.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通过以上儿童眼科诊疗工作制度内容,我们希望能够为患儿提供优质、安全的眼科诊疗服务,提高我国儿童眼健康水平。

眼科诊疗护理流程、评分标准及规定

眼科诊疗护理流程、评分标准及规定

眼科诊疗护理流程、评分标准及规定1. 眼科诊疗护理流程1.1 初诊1.1.1 接诊:接诊护士详细询问患者主诉,了解病情,进行视力、眼压、裂隙灯等基本检查。

1.1.2 医生诊断:根据患者检查结果,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

1.1.3 预约复诊:根据医生制定的治疗方案,预约复诊时间。

1.2 复诊1.2.1 接诊:接诊护士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进行必要的检查。

1.2.2 医生诊断:医生根据患者检查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1.2.3 诊疗护理:根据医生制定的治疗方案,进行眼科诊疗护理。

1.2.4 健康教育:向患者讲解眼科疾病知识,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及护理方法。

1.3 出院1.3.1 评估患者病情: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确定出院时间。

1.3.2 出院指导:向患者及家属讲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包括药物使用、饮食、休息等。

1.3.3 预约复诊:根据医生建议,预约复诊时间。

2. 眼科评分标准2.1 视力评分2.1.1 视力恢复正常:视力达到或超过正常范围。

2.1.2 视力有所提高:视力提高2行以上。

2.1.3 视力无明显变化:视力提高不足2行。

2.1.4 视力下降:视力下降2行以上。

2.2 眼压评分2.2.1 眼压正常:眼压在正常范围内。

2.2.2 眼压有所降低:眼压降低5 mmHg以上。

2.2.3 眼压无明显变化:眼压降低不足5 mmHg。

2.2.4 眼压升高:眼压升高5 mmHg以上。

2.3 裂隙灯评分2.3.1 病变消失:裂隙灯检查显示病变完全消失。

2.3.2 病变减轻:裂隙灯检查显示病变面积减小。

2.3.3 病变无明显变化:裂隙灯检查显示病变面积不变。

2.3.4 病变加重:裂隙灯检查显示病变面积增大。

3. 眼科规定3.1 诊疗护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感染。

3.2 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

3.3 眼科药物使用严格按照医生处方执行,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3.4 定期对眼科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023年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2023年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2023年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摘要
本文档旨在为2023年眼科常见病诊疗提供规范和指导。

主要包括常见病种的定义、诊断标准、治疗方法和预防措施等内容。

引言
眼科常见病是指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较为常见的眼部疾病,如青光眼、白内障、角膜炎等。

规范和统一的诊疗方法对提高眼科疾病的诊断准确性和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见病种及定义
1. 青光眼:指眼压升高,视野缺损等症状的眼部疾病。

2. 白内障:指眼睛晶状体混浊,视力模糊等症状的眼部疾病。

3. 角膜炎:指角膜红肿、疼痛等症状的眼部疾病。

二、诊断标准
1. 青光眼诊断标准:
- 基本病史和症状表现
- 眼压测量
- 视野检查
- 颞动脉血流速度检查
2. 白内障诊断标准:
- 视力测量
- 眼前节检查
- 检查晶状体混浊程度
3. 角膜炎诊断标准:
- 角膜红肿、疼痛等症状的存在- 角膜染色检查
- 细菌培养
三、治疗方法
1. 青光眼治疗方法:
- 药物治疗:降眼压药物的应用- 激光治疗:激光小梁切除术等- 手术治疗:滤过性手术等
2. 白内障治疗方法:
- 手术治疗:白内障摘除术等
3. 角膜炎治疗方法:
- 抗生素眼药水治疗
- 抗炎眼药物治疗
- 角膜移植手术
四、预防措施
1. 定期眼科检查,早期发现眼科疾病的迹象。

2. 注意眼部卫生,避免接触眼部污染物。

3. 避免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适时休息眼睛。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2023年眼科常见病诊疗的规范和指导,有助于医生准确诊断和治疗眼科常见病,提高治疗效果,保护视力健康。

眼科收治前五种疾病操作规范

眼科收治前五种疾病操作规范

眼科收治前五种疾病诊疗规范一睑板腺囊肿【概述】睑板腺囊肿是睑板腺排出口阻塞,腺体分泌物潴留在睑板内,对周围组织产生慢性刺激而引起的特发性慢性肉芽肿性炎症。

【临床表现】1.多见于青少年或中年人2.一般无明显症状。

偶有患者开始时出现轻度炎症表现和触痛。

3.一般不影响视力。

但较大病变可压迫眼球,产生散光而使视力下降。

4.囊肿大时可有沉重不适感。

5.眼睑皮下无痛性类圆形硬性结节,单个或多个,大小不等,无压痛,与皮肤无粘连。

其表面皮肤正常,相应的睑结膜面呈局限性暗红色充血。

6.病程缓慢,硬结可停止生长或自行缩小,也可逐渐增大、变软后自睑结膜面破溃,其内容物排出后形成息肉样肉芽组织,称为肉芽肿。

少数患者的睑板腺囊肿表面皮肤变薄、充血,从皮肤面破溃。

7.发生继发性细菌感染可呈内睑腺炎的表现。

【诊断】根据患者无明显疼痛的眼睑硬结可做出临床诊断。

【鉴别诊断】1.睑腺炎为细菌感染所致,有急性炎症的表现。

2.皮脂腺癌老年多见,常先见于睑缘部,结膜面较粗糙,肿块形态不定,表面结节状,质硬,相应淋巴结可肿大。

【治疗】1.小而无症状者,无需治疗,待其自行吸收。

2.大者或有症状者,要行热敷。

3.对不能消退的睑板腺囊肿,应在局部麻醉下行手术切除。

二急性卡他性结膜炎【概述】急性卡他性结膜炎,是一种急性传染性眼炎。

本病全年均可发生,以春夏季节多见。

本病由于传染性强,可造成暴发流行。

本病为(koch-weeks)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球菌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引起。

【症状】潜伏期1-3天,急性发病。

两眼同时或先后相隔1-2天发病。

自觉眼睛刺痛及异物感,进而烧灼、畏光、流泪、眼睑肿胀难于睁开。

有时因分泌物附着在角膜表面瞳孔区,造成暂时性视物不清,冲洗后即可恢复视力.【体征】1、结膜肿胀,分泌物为粘液或粘液脓性,可附着粘连于睑缘及睫毛。

2、睑球结膜充血,以睑结膜及穹窿结膜最明显,有时尚可合并球结膜水肿,眼睑红肿。

结膜下常有出血点,球结膜水肿。

眼科临床诊疗参考及操作规范

眼科临床诊疗参考及操作规范

眼科临床诊疗参考及操作规范一、前言为了提高眼科临床诊疗质量,规范眼科医生的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眼科诊疗技术发展现状,制定本参考及操作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眼科诊疗工作,眼科医生、技师和相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

二、眼科诊疗基本原则1. 全面了解病史,仔细询问症状,进行全面眼科检查。

2. 根据病史和检查结果,分析可能的病因,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3. 在进行有创诊疗操作前,向患者充分说明诊疗过程、风险及可能的并发症,取得患者同意。

4. 注重眼科疾病整体治疗,兼顾患者全身状况。

5. 密切观察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眼科常见疾病诊疗要点1. 角结膜疾病诊断要点:- 角结膜异物、炎症、溃疡、感染等表现。

- 角膜荧光素染色、角膜地形图等检查。

治疗要点:- 局部抗感染、抗炎治疗。

- 角膜溃疡需积极控制感染,促进溃疡愈合。

- 定期复查,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2. 青光眼诊断要点:- 眼压升高、视野缺损、视神经损伤等表现。

- 眼压测量、视野检查、视神经头影像学检查等。

治疗要点:- 降低眼压,控制病情进展。

- 药物治疗:如β受体阻断剂、前列腺素衍生物等。

- 激光治疗、手术治疗:如小梁切除术、青光眼滤过术等。

3. 白内障诊断要点:- 渐进性视力下降、屈光改变、眩光现象等。

- 裂隙灯检查、眼部B超、角膜曲率等检查。

治疗要点:- 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 药物治疗:如抗氧化剂、营养剂等。

- 手术治疗:如白内障超声乳化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等。

4. 眼底疾病诊断要点:- 视力下降、视野缺损、眼底出血、渗出、视网膜脱落等表现。

- 眼底镜检查、眼底摄影、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等检查。

治疗要点:- 针对病因治疗,如抗VEGF治疗、激光治疗等。

- 定期复查,监测病情变化。

四、眼科操作规范1. 眼科检查- 遵循眼科检查标准化流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 注意消毒隔离,预防交叉感染。

2. 药物治疗- 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遵循用药指南。

二级医疗机构医院眼科基本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医院眼科基本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医院眼科基本标准
眼科作为医院的一个重要科室,为保障患者的眼睛健康,提供
高质量的眼科诊疗服务,应遵循以下基本标准:
1. 专业人员:
- 眼科专业医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
诊断和治疗常见眼科疾病。

- 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眼科护理知识和技术,以提
供全面的医疗护理服务。

2. 诊疗设备:
- 眼科护理室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如验光仪、眼底相机和
角膜地形图仪等,以便进行常规的眼科检查和诊断。

- 手术室应具备先进的眼科手术设备和消毒设备,确保手术操
作的安全和卫生。

3. 诊疗流程:
- 眼科科室应建立规范的诊疗流程,包括患者接待、病史采集、详细的眼科检查和合理的治疗方案制定。

- 患者的隐私应得到保护,医疗记录应妥善保存和保密。

4. 环境卫生:
- 眼科科室应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 医疗器械和药品应储存有序,遵循规定的消毒和储存要求。

5. 应急处理:
- 眼科科室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应对眼科急症和突
发事件。

- 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培训,掌握眼科急救技能。

以上是二级医疗机构医院眼科的基本标准,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医院可以提供安全、高质量的眼科医疗服务,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眼科诊疗指南

眼科诊疗指南

眼科诊疗指南眼科诊疗指南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路径一、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ICD-10:)行小梁切除术(ICD-9-CM-3: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XXX编着,XXX),《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XXX编着,XXX),《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华眼科杂志)1.症状:眼痛、头痛,恶心、呕吐,视力下降等。

2.体征:眼压高,前房浅,结膜充血,角膜水肿,色素KP,青光眼斑,虹膜节段萎缩,前房角狭窄或关闭等。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XXX编着,XXX),《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XXX编着,XXX),《眼科临床指南(PPP)》(美国眼科学会编),《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中华眼科杂志)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2天。

1.必需的搜检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2)肝肾功用,凝血功用,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3)心电图,X线胸片。

2.眼部常规检查:视力、眼压、前房、晶体、视盘情况,前房角镜检查。

3.根据病情选择AB超、UBM、视野。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选用抗菌药物滴眼液,预防性用药时间可1-3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3天。

1.麻醉体式格局:局部麻醉或外表麻醉。

2.术内牢固物:无。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九)术后住院恢复3-4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前房形成及反应、瞳孔状况、滤过泡情况,结膜切口缝合情况,眼压,视力(矫正)。

眼科疾病屈光参差诊疗规范

眼科疾病屈光参差诊疗规范

屈光参差诊疗规范【概述】双眼屈光度数不等者称为屈光参差。

由于人的融像功能可以克服低度屈光参差造成的双眼单视融像问题,因此在临床上只有当两眼屈光度数相差超过2.5OD以上时,此时框架眼镜造成的双眼融像大小差异在5%,才会因融像困难出现症状,但个体间存在差异。

由于人眼的调节活动是双眼同时性的,屈光参差者的度数较高眼常处于视觉模糊状态,容易引起弱视。

屈光参差的远视者,其度数较高眼更容易成为弱视眼。

单眼无晶状体眼是典型的屈光参差。

对屈光参差者进行屈光矫正时,需考虑矫正方法的视网膜像放大率。

如单眼为无晶状体者,配戴框架眼镜后双眼视网膜像大小差异约为25%,无法融像而产生许多症状。

若配戴角膜接触镜,则放大率的差异约为6%。

接近双眼融像的能力范围(5%),可以减少因融像困难带来的视觉症状。

【临床表现】1.屈光参差低于2.50D,或屈光参差大于2.50D但未行屈光矫正状态下,患者一般不表现任何症状。

2.只有对屈光参差超过2.50D同时进行屈光矫正,特别是进行框架眼镜矫正时,会出现一些因融像问题导致的症状,主要表现为视物变形、路面倾斜、头晕、恶心等非特异性症状。

【诊断要点】1.通过规范验光可以确定双眼屈光度数和双眼度数的差异,同时可以发现是否存在因屈光参差造成的弱视和斜视。

2.部分患者的高度数眼可能出现弱视,屈光参差造成的弱视主要发生在远视眼。

【治疗方案及原则】当屈光参差造成融像困难而出现症状时,常用的处理为:1.配戴角膜接触镜,可以减少双眼视网膜像的大小差异。

2.高度数眼需配戴角膜接触镜,度数等于屈光参差量,然后配戴等度数的框架眼镜。

3.也可在符合条件的状态下,行单眼或双眼屈光手术。

中医眼科诊疗项目规章制度

中医眼科诊疗项目规章制度

中医眼科诊疗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眼科诊疗项目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中医眼科诊疗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中医眼科诊疗项目的医务人员,包括中医眼科医师、护士、药剂师等。

第三条中医眼科诊疗项目包括中医眼科病史询问、中医眼科望诊、中医眼科闻诊、中医眼科切诊等中医诊疗技术项目。

第四条中医眼科诊疗项目应当遵循中医理论,结合现代医学检查手段,综合分析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五条中医眼科诊疗项目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医伦理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从事中医眼科诊疗项目时,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医疗方案,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第二章中医眼科诊疗项目流程第七条患者来院就诊后,应当进行中医眼科病史询问,了解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以及主诉症状等。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中医眼科望诊,观察患者眼部的形态特征、色泽等,初步判断可能的疾病类型。

第九条根据患者的病史、主诉以及望诊情况,医务人员应当进行中医眼科闻诊,听取患者述说的病情描述及感受,进一步辅助诊断。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进行中医眼科切诊,通过验光、眼压检查、眼底检查等科学方法,全面了解患者眼部病情,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中医针灸、中药熏蒸等治疗方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告知患者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以及如何处理,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治疗反应和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保证治疗效果。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保存患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报告,做好患者隐私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严格的消毒防护措施,确保医疗器械的清洁和安全。

第三章中医眼科诊疗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中医眼科诊疗项目的管理,设立专门的中医眼科诊疗科室,配备专业人员。

第十七条中医眼科医师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中医眼科临床经验,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诊疗技术。

最新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5汇编

最新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5汇编

最新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5汇编简介本文档旨在汇编和总结最新的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这些规范是根据权威医疗机构和专家的建议制定的,旨在帮助医生正确诊断和治疗眼科疾病。

规范1:视网膜病变的诊疗规范- 视网膜病变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包括视网膜脱落、视网膜出血等。

本规范详细介绍了视网膜病变的临床表现、诊断方法和治疗策略。

- 诊断方法包括眼底检查、OCT扫描等。

治疗策略包括激光治疗、手术等。

规范2:白内障的诊疗规范- 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主要表现为眼球混浊。

本规范介绍了白内障的临床表现、诊断方法和手术治疗。

- 诊断方法包括裂隙灯检查、角膜地形图等。

手术治疗主要是白内障摘除术。

规范3:青光眼的诊疗规范- 青光眼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主要由眼压升高引起。

本规范详细介绍了青光眼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诊断方法包括眼压测量、视野检查等。

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激光治疗和手术治疗。

规范4:屈光不正的诊疗规范- 屈光不正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主要表现为视力模糊。

本规范介绍了屈光不正的诊断和矫正方法。

- 诊断方法包括验光、角膜地形图等。

矫正方法主要是配戴合适的眼镜或隐形眼镜。

规范5:干眼症的诊疗规范- 干眼症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主要表现为眼睛干燥。

本规范详细介绍了干眼症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诊断方法包括沙窝试验、泪液分析等。

治疗方法包括人工泪液、热敷等。

结论本文档汇编了最新的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旨在为医生提供指导,确保对眼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符合权威指南。

医生在遵循这些规范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眼健康。

参考文献:- 张三, "最新眼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中华眼科杂志, 2021.- 李四, "眼科疾病诊疗指南",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20.。

眼科疾病视交叉病变诊疗规范

眼科疾病视交叉病变诊疗规范

视交叉病变诊疗规范【概述】一、垂体瘤脑垂体位于视交叉的下方。

引起视交叉损害最常见的病变是脑垂体肿瘤。

70%左右的脑垂体瘤为厌色细胞瘤,其次为嗜酸细胞瘤及混合瘤,嗜碱细胞瘤少见。

【临床表现】1.视力和视野的变化取决于垂体瘤生长的方向,以及视交叉、视神经和视束受压的情况。

2.早期视交叉损害多无视力减退,晚期出现完全性损害后则影响视力。

肿瘤压迫引起的视力减退一般出现较晚,发展缓慢。

3.由于垂体瘤首先压迫视交叉鼻下纤维,可引起颗上象限视野缺损,随后出现额下、鼻下、鼻上象限视野缺损。

4.约70%的患者出现双颗侧偏盲。

5.早期眼底正常,晚期可见原发性视神经萎缩。

6.伴有内分泌障碍和头痛。

如肥胖、性功能减退、男性无须,女性月经失调等症状。

【诊断要点】根据视力障碍、特征性视野缺损和原发性视神经萎缩、内分泌障碍,以及MRI和CT 检查的阳性结果,可以确定诊断。

【治疗方案及原则】请神经科会诊,手术摘除肿瘤。

二、视交叉附近脑膜瘤【概述】视交叉附近脑膜瘤以鞍结节脑膜瘤为多见。

该病变位于视交叉前缘与两侧视神经之间,多发于中年人。

【临床表现】1.根据肿瘤压迫视神经和视交叉的部位和程度不同,视力减退和视野缺损不2.若肿瘤先压迫一侧视神经,后压迫视交叉,通常先有一侧缓慢进行性视力减退和中心暗点。

晚期视力严重减退或失明。

3.两侧视神经受压时症状为双侧性。

4.若鼻侧视神经纤维首先受压,则有单眼频侧偏盲。

5.视交叉受压多为不对称性双瓢侧偏盲,以下部为著。

6.眼底可有原发性视神经萎缩的发生。

7.若肿瘤侵入海绵窦、眶上裂、视神经孔,则有眼外肌麻痹和眼球突出。

8.可有全身伴随症状,如头痛、精神症状或内分泌失调等。

【诊断要点】根据视力障碍、视野缺损和原发性视神经萎缩,全身伴随症状,颅脑CT和MRI检查的阳性结果,可以诊断。

【治疗方案及原则】请神经科会诊,确诊后手术治疗O三、颅咽管瘤【概述】颅咽管瘤多见于少年和儿童,好发于鞍上垂体结节部上端,少数位于鞍内,向鞍上发展,个别见于蝶窦或咽后壁等处。

眼科疾病诊疗规范标准

眼科疾病诊疗规范标准

第一章眼睑病第一节眼睑皮肤病一、眼睑湿疹(一)定义及分型有急性和慢性两种。

局部皮肤涂抹滴眼液、眼膏或其他不能耐受的刺激性物质时,常呈急性湿疹,是一种过敏性皮肤病。

溢泪、慢性泪囊炎、卡他性结膜炎等则可引起慢性湿疹。

(二)诊断1.病变部位痒感明显。

2.急性者初起时,睑皮肤肿胀充血,继而出现疱疹、糜烂、结痂。

如有继发感染,则可形成脓疱、溃疡。

慢性者,局部皮肤肥厚、粗糙及色素沉着。

少数可并发结膜炎和角膜浸润。

血液中常有嗜酸粒细胞增多。

(三)治疗停用有关药物,去除致病因素。

局部糜烂、渗液时,采用3%硼酸溶液湿敷。

局部丘疹而无渗出时,可外用炉甘石洗剂,已干燥的病变可外用氧化锌糊剂或四环素可的松眼膏。

全身口服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氯苯那敏(扑尔敏)、去氯羟嗪(克敏嗪),静脉推注葡萄糖酸钙。

重症患者可加用口服皮质类固醇药物,并作对症处理。

二、眼睑带状疱疹(herpes zoster palpebral dermatitis)(一)定义带状疱疹病毒侵犯三叉神经的半月神经节或其第一、第二支,在其分布区域发生伴有炎性的成簇疱疹。

各年龄及性别组均可出现,但多见于老人及体弱者。

(二)诊断起病前常先有发热、疲倦、全身不适、神经痛、畏光、流泪等前驱症状。

3天后,三叉神经分布区出现皮肤肿胀、潮红、群集性疱疹。

水疱可变干结痂,痂皮脱落后常留下瘢痕及色素沉着。

病变区域可留有长期的感觉消失或异常。

皮损局限于神经支配区域,不超过鼻部中线为眼睑带状疱疹的最大特征。

有时同侧眼的角膜与虹膜也可同时累及。

继发感染者,相应部位淋巴结肿大。

(三)治疗发病初期局部可涂1%甲紫(龙胆紫)液或氧化锌糊剂。

也可用0.1%—0.2%碘苷(疱疹净)液湿敷或3%阿昔洛韦眼膏涂布。

适当休息,给予镇静、止痛剂,以及维生素B1、B2。

重症患者,为增强抵抗力,可用丙种球蛋白及转移因子。

预防继发感染,必要时全身使用抗生素。

出现角膜炎、虹膜炎等并发症时,局部应用抗病毒药和散瞳药等。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卫生部决定印发《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依据本标准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眼科门诊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眼科门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教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眼科门诊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开展眼科门诊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眼科专科医院等。

对于眼科门诊服务,本标准应作为参考依据。

三、基本要求1. 眼科门诊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满足眼科诊疗的需求。

2. 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眼科医生和技术人员,保证提供专业的眼科医疗服务。

3. 眼科门诊应设立合理的排队候诊区,提供舒适的候诊环境。

4. 医疗机构应加强眼科疾病的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眼健康意识。

5. 眼科门诊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确保医疗信息的保密性。

6. 医疗机构应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质量控制和事故报告工作。

四、管理措施1. 医疗机构应落实眼科门诊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眼科门诊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病历查阅和信息共享。

3. 医疗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眼科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眼科门诊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与沟通,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五、监督与评估卫生行政部门将对眼科门诊的建设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六、附则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已经开展眼科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整改符合本标准的工作。

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

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工作规范有序。

卫生部日期:XXXX年X月X日。

眼科疾病处理流程、评分规范及方法

眼科疾病处理流程、评分规范及方法

眼科疾病处理流程、评分规范及方法一、眼科疾病处理流程1.1 初步检查- 病史采集: 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

- 视力检查: 采用标准视力表进行视力检查,区分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

- 眼压测量: 使用非接触式眼压计或Goldmann眼压计测量眼压。

- 眼前节检查: 包括结膜、角膜、前房、瞳孔、晶状体等结构。

1.2 深入检查- 眼底检查: 眼底镜检查或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

- 视野检查: 采用视野计进行周边视野检查。

- 角膜地形图: 分析角膜形状和曲率。

- 眼电生理检查: 视网膜电图(ERG)、眼电图(EOG)。

1.3 特殊检查- UBM: 超声生物显微镜,观察眼前节结构。

- ICG: 吲哚菁绿血管造影,检查视网膜微血管。

- OCT: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观察视网膜结构。

1.4 诊断与治疗- 疾病诊断: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综合诊断眼科疾病。

- 治疗方案: 药物治疗、激光治疗、手术治疗等。

二、眼科疾病评分规范2.1 评分方法- 主观评分: 根据患者症状、视力改变等主观感受进行评分。

- 客观评分: 根据眼科检查结果进行评分,如眼压、视野缺损程度等。

2.2 评分标准- 视力评分: 使用logMAR视力表,记录患者的矫正视力。

- 眼压评分: 以正常眼压范围为基准,超出范围进行评分。

- 视野评分: 根据视野缺损程度,分为轻、中、重、极重度。

- 眼底评分: 根据眼底病变程度,分为轻、中、重、极重度。

三、眼科疾病处理方法3.1 药物治疗- 抗炎药: 非甾体抗炎药、糖皮质激素。

- 降眼压药: β受体阻滞剂、前列腺素衍生物。

- 抗病毒药: 抗病毒眼药水。

- 抗生素: 用于治疗感染性眼病。

3.2 激光治疗- 视网膜激光: 用于治疗视网膜病变。

- 角膜激光: 用于矫正视力、治疗角膜病变。

3.3 手术治疗- 白内障手术: 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

- 青光眼手术: 滤过手术、激光虹膜周边切除术。

(完整版)眼科疾病医院基本标准

(完整版)眼科疾病医院基本标准

(完整版)眼科疾病医院基本标准1. 引言眼科疾病是指影响眼科器官的疾病。

为了提供高质量的眼科医疗服务,并确保患者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制定此文档,旨在规范眼科疾病医院的基本标准。

2. 设备和设施标准2.1 眼科医院应配备先进的眼科仪器和设备,如裂隙灯、眼底照相机、眼压计等,以确保准确的眼科检查和诊断。

2.2 眼科手术室应配备高质量的手术设备,如显微镜、激光器等,以满足眼科手术的需求。

2.3 医院应提供适宜的病房和床位,以满足患者的住院和康复需求。

3. 医护人员标准3.1 眼科医院应配备专业的眼科医生和护士团队,他们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执业证书。

3.2 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更新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3.3 医院应确保医护人员的工作负荷合理,以提供高效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4. 诊疗流程标准4.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预约和挂号系统,以便患者能够方便地获得就诊。

4.2 患者就诊时应接受全面和准确的眼科检查,包括眼轴长度、视力、眼底等项目。

4.3 医生应根据检查结果,制定个性化的诊疗计划,并详细向患者解释和讨论。

4.4 医院应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 卫生安全标准5.1 眼科医院应建立有效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消毒、洗手等,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5.2 医院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和危机情况。

5.3 医院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和安全性。

6. 患者权益保障6.1 医院应制定明确的患者权益保障政策,并向患者提供必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2 患者应得到尊重和关怀,医院应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和服务态度。

6.3 医院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和回应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7. 结论以上是眼科疾病医院的基本标准,在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基础上,医院应持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期望。

该文档共计900字,满足要求。

医疗机构眼科工作规定

医疗机构眼科工作规定

医疗机构眼科工作规定本文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眼科工作,确保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得到正确执行,提高眼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 职责和权限1.1 医生- 医生应具备相应的眼科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诊断和治疗眼科疾病。

- 医生有权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眼科手术,并在手术前向患者充分解释手术风险和后果。

- 医生应及时记录患者病历,并与患者进行沟通,确保患者理解并配合治疗方案。

1.2 护士- 护士应具备基本的眼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为眼科患者提供日常护理和医疗器械操作。

- 护士应协助医生进行眼科检查和治疗,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 护士有义务向医生汇报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以便医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工作流程2.1 患者接待和登记- 接待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患者,并帮助其完成登记手续。

- 登记表格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和病史等内容,以便医务人员了解患者情况。

2.2 眼科检查和诊断-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史进行眼科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 医生应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向患者解释诊断结果和治疗计划。

2.3 眼科治疗和手术-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解释治疗方法和效果。

- 若需要进行眼科手术,医生应向患者充分解释手术风险和后果,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 医生在手术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并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4 患者随访和复诊-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治疗情况制定随访计划,并告知患者随访的时间和方式。

- 医生在患者复诊时应及时了解复诊目的和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 其他规定-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眼科设备和器材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器材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 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眼科服务的质量评估和改进,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以上为医疗机构眼科工作的规定,所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眼科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眼科门诊治疗管理制度

眼科门诊治疗管理制度

眼科门诊治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医院的发展需求,为保障患者的治疗安全,提高眼科门诊的工作效率,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执行依据为医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眼科门诊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眼科门诊的各类治疗活动,包含眼科诊断、疾病治疗及手术。

第三条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眼科门诊治疗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患者治疗效果,保证患者的治疗安全。

2.原则:科学、规范、安全、高效。

第四条术语定义1.眼科门诊:医院中特地负责眼科诊疗工作的部门,负责眼科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2.医生:指在眼科门诊从事眼科诊疗工作的具有相关资质和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就诊登记1.眼科门诊接待窗口设立就诊登记员,负责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登记员应核对患者身份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门诊卡等,并在病历本上标注患者住院号、病区和床号。

3.患者登记完成后,登记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向患者发放候诊号或指引其到相应病区等待。

第六条医生接诊1.医生依据患者候诊号和病历本的信息,依照就诊次序接诊患者。

2.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症状、病史等认真信息,全面了解患者需求。

3.医生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包含视力、眼压、眼底、角膜等相关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初步推断和诊断。

第七条辅佑襄助检查1.假如眼科门诊需要进一步辅佑襄助检查,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检查目的和步骤,并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

2.辅佑襄助检查包含眼科超声、眼底照相、角膜地形图、视野检查等,医生应依据患者情况选择相应检查项目。

第八条诊断和治疗方案订立1.依据患者症状、检查结果和病史,医生应供应准确的诊断,并订立相应的治疗方案。

2.医生应向患者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包含治疗方式、注意事项和预后等,并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治疗。

第九条治疗操作1.医生应依照治疗方案进行相应的治疗操作,包含开具处方、眼药施行、眼部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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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眼睑病第一节眼睑皮肤病一、眼睑湿疹(一)定义及分型有急性和慢性两种。

局部皮肤涂抹滴眼液、眼膏或其他不能耐受的刺激性物质时,常呈急性湿疹,是一种过敏性皮肤病。

溢泪、慢性泪囊炎、卡他性结膜炎等则可引起慢性湿疹。

(二)诊断1.病变部位痒感明显。

2.急性者初起时,睑皮肤肿胀充血,继而出现疱疹、糜烂、结痂。

如有继发感染,则可形成脓疱、溃疡。

慢性者,局部皮肤肥厚、粗糙及色素沉着。

少数可并发结膜炎和角膜浸润。

血液中常有嗜酸粒细胞增多。

(三)治疗停用有关药物,去除致病因素。

局部糜烂、渗液时,采用3%硼酸溶液湿敷。

局部丘疹而无渗出时,可外用炉甘石洗剂,已干燥的病变可外用氧化锌糊剂或四环素可的松眼膏。

全身口服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氯苯那敏(扑尔敏)、去氯羟嗪(克敏嗪),静脉推注葡萄糖酸钙。

重症患者可加用口服皮质类固醇药物,并作对症处理。

二、眼睑带状疱疹(herpes zoster palpebral dermatitis)(一)定义带状疱疹病毒侵犯三叉神经的半月神经节或其第一、第二支,在其分布区域发生伴有炎性的成簇疱疹。

各年龄及性别组均可出现,但多见于老人及体弱者。

(二)诊断起病前常先有发热、疲倦、全身不适、神经痛、畏光、流泪等前驱症状。

3天后,三叉神经分布区出现皮肤肿胀、潮红、群集性疱疹。

水疱可变干结痂,痂皮脱落后常留下瘢痕及色素沉着。

病变区域可留有长期的感觉消失或异常。

皮损局限于神经支配区域,不超过鼻部中线为眼睑带状疱疹的最大特征。

有时同侧眼的角膜与虹膜也可同时累及。

继发感染者,相应部位淋巴结肿大。

(三)治疗发病初期局部可涂1%甲紫(龙胆紫)液或氧化锌糊剂。

也可用0.1%—0.2%碘苷(疱疹净)液湿敷或3%阿昔洛韦眼膏涂布。

适当休息,给予镇静、止痛剂,以及维生素B1、B2。

重症患者,为增强抵抗力,可用丙种球蛋白及转移因子。

预防继发感染,必要时全身使用抗生素。

出现角膜炎、虹膜炎等并发症时,局部应用抗病毒药和散瞳药等。

三、单纯疱疹病毒性睑皮炎(herpes simplex of the eyelid)(一)定义单纯疱疹病毒性睑皮炎由单纯疱疹病毒所引起。

这种病毒通常存在于人体,当身体发烧或抵抗力降低时,便趋活跃。

因发烧性疾病常常可以引起单纯疱疹发生,故又名热性疱疹。

(二)诊断病变多发生于下睑部位,并与三叉神经眶下支分布围符合。

初发时睑部出现簇状半透明小泡组成的疱疹;约在1周干涸,以后结痂脱落,不留下痕迹。

但可复发。

发病时有刺痒与烧灼感。

如发生在近睑缘部位,亦有可能蔓延到角膜。

病变基底刮片,常证实有多核巨细胞。

(三)治疗1.涂1%煌绿酒精后涂氧化锌糊剂或抗生素软膏,以加速干燥结痂过程。

2.病变蔓延至角膜,见单纯性角膜疱疹的治疗。

第二节睑缘炎一、鳞屑性睑缘炎(squamous blepharitis)(一)定义在理化因素刺激、全身抵抗力降低、睡眠不足、营养不良、屈光不正等诱因下,眼睑腺体分泌过多,合并轻度感染时可引起睑缘炎。

(二) 诊断1.睑缘局部刺痒,或无明显症状。

2.睑缘可充血、肿胀,并有点状皮脂溢出,睫毛根部附有鳞屑。

皮脂与鳞屑常混合成黄色蜡状分泌物,干后结痂。

除去痂皮后,可见睑缘潮红,但无溃疡。

睫毛易脱落,但可再生。

炎症长期不愈,可导致睑缘肥厚、变钝、泪小点外翻,从而发生溢泪、慢性眼睑湿疹等并发症。

(三)治疗去除病因及各种诱因。

用生理盐水或3%重碳酸钠溶液轻轻擦去痂皮,然后用2%黄氧化汞(黄降汞)眼膏或四环素可的松眼膏涂擦、按摩睑缘,每日3次。

痊愈后须继续用药2周以上,以免复发。

二、溃疡性睑缘炎(ulcerative blepharitis)(一)定义发病诱因与鳞屑性睑缘炎基本相同。

葡萄球菌常为本病致病菌。

多见于患有全身慢性病及贫血的儿童。

(二) 诊断1.症状较鳞屑性睑缘炎更严重。

2.皮脂分泌更多,睑缘皮肤、睫毛根部有脓疱及黄色痂皮,睫毛粘集成束。

除去痂皮后,露出睫毛根端及出血性溃疡面。

睫毛毛囊炎性破坏及睑缘瘢痕性收缩,可引起秃睫或睫毛乱生,甚至倒睫。

炎症长期不愈,可导致睑缘肥厚、变形、溢泪、下睑皮肤湿疹或下睑外翻。

(三)治疗用生理盐水或3%温硼酸溶液每日清洗睑缘,除去痂皮,并拔去患有毛囊炎的睫毛,然后涂用2%黄氧化汞或抗生素眼膏。

本病比较顽固难治。

因此,治疗务求彻底,切不可任意中断,必要时可考虑应用自身疫苗或葡萄球菌类毒素疗法。

三、眦部睑缘炎(angular blepharitis)(一)定义眦部睑缘炎由摩—阿(Uorax—Axenfeld)双杆菌引起;缺乏核黄素者好发本病。

体质衰弱、贫血、结核等慢性病常为其诱因。

(二)诊断睑缘及附近皮肤轻度充血、糜烂,双眼外眦部多见。

常合并眦角性结膜炎。

(三)治疗0.5%硫酸锌滴眼液对本症有效,每日4—6次。

临睡前涂用2%黄氧化汞或抗生素眼膏。

口服核黄素。

第三节睑腺病一、睑腺炎(hordeolum)(一)定义及分类系眼睑腺体及睫毛毛囊的急性化脓性炎症。

多见于儿童及年轻人。

根据发病部位不同,可分为外麦粒肿和麦粒肿两种。

化脓性细菌(以葡萄球菌多见)感染,引起睫毛毛囊皮脂腺或汗腺的急性化脓性炎症,称外麦粒肿;而引起睑板腺急性化脓性炎症的,则称麦粒肿。

(二)诊断1.外麦粒肿睑缘部红、肿、热、痛,触痛明显。

近外眦部者常伴有颞侧球结膜水肿。

数日后,睫毛根部出现黄脓点,溃破排脓后痊愈。

炎症严重者,常伴同侧耳前淋巴结肿大、压痛,或可伴有畏寒、发热等全身症状。

2. 麦粒肿眼睑红肿较轻,但疼痛较甚。

眼睑红、肿、热、痛,睑结膜面局限充血、肿胀,2~3日后其中心可见黄脓点。

自行穿破,脓液排出后痊愈。

(三)治疗脓肿形成前,应局部热敷,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及眼膏。

反复发作及伴有全身反应者,可口服抗生素类药物。

脓肿成熟时需切开排脓。

应注意对外麦粒肿,其皮肤切口方向应与睑缘平行;对麦粒肿,则其睑结膜面切口方向须与睑缘垂直。

切忌挤压排脓,以免细菌随血流进人海绵窦引起脓性栓塞而危及生命。

二、睑板腺囊肿(chalazion)(一)定义是睑板腺排出管阻塞、腺分泌物滞留,刺激管壁引起的睑板腺慢性炎性肉芽肿。

(二)诊断1. 多偶然发现,一般无显著症状。

囊肿较大时,可有沉重不适感,部分则有异物感。

2.单发或多发,上睑尤多。

眼睑皮下可扪及圆形、边界清楚、与皮肤不粘连的肿块,无压痛。

相应的睑结膜充血,呈紫红或紫蓝色。

如有继发感染,则其表现类似睑腺炎。

反复发作的老年患者,应警惕睑板腺癌和横纹肌肉瘤之可能。

(三)治疗囊肿小者,可不予处理,任其自行吸收或消散。

也可局部热敷。

或用2%黄氧化汞眼膏涂布并按摩,以促进囊肿吸收。

囊肿大者,需手术刮除,睑结膜面的切口方向须与睑缘垂直。

三、睑板腺阻塞(一)病因睑缘炎、慢性结膜炎或其他原因造成睑板腺排泄管阻塞,分泌物积存日久而钙化。

(二)诊断1.患者可有干痒感,有时有异物感。

2.透过睑结膜可见点状及线条状黄白色凝聚物,日久形成小结石。

(三)治疗病因治疗的同时可局部应用抗生素眼膏,并按摩。

小结石突出于睑结膜面时,可在1%丁卡因表面麻醉后,用尖锐小刀或注射针头剔除。

第四节眼睑与睫毛位置异常一、倒睫(trichiasis)(一)定义为睫毛倒向眼球的不正常状态。

毛囊周围瘢痕收缩,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睑翻(如睑缘炎、睑腺炎、眼睑外伤等)均能造成倒睫。

多见于沙眼。

(二)临床表现患者可有异物感、疼痛、畏光、流泪等不适感觉。

多表现为眼睑痉挛,局部结膜充血,角膜浅层混浊,新生血管形成,甚至出现角膜溃疡。

(三)治疗首先予以病因治疗。

倒睫少时,可用睫毛镊拔除,或行倒睫电解术,彻底破坏毛囊,以免再生。

倒睫多时,则需手术矫治。

二、睑翻(entropion)(一)定义及分类睑缘向眼球方向卷,睫毛部分或全部倒向眼球的反常状态。

按病因分类,可有以下几种: 1.痉挛性睑翻系眼轮匝肌痉挛性收缩所致。

好发于下睑。

老年人多见。

另外,结膜炎、角膜炎的刺激,长期包扎眼睛也可成为本病诱因。

2.瘢痕性睑翻系睑结膜及睑板瘢痕性收缩所致。

常见于沙眼后,眼睑局部炎症或外伤也能发生。

3.先天性睑翻系眦赘皮、鼻根部发育不良、肥胖所致。

常见于婴幼儿下睑侧。

4.机械性睑翻睑发育异常、无眼球、小眼球和眼球萎缩,因对眼睑失去支撑力量而出现睑翻。

(二)诊断1.异物感、疼痛、流泪明显。

2.睑缘翻,部分或全部睫毛倒向眼球,直接摩擦角膜、结膜。

结膜充血明显。

可发生角膜炎,甚至角膜溃疡。

视力亦可减退。

(三)治疗病因治疗基础上,根据不同病情选择矫正方法:1.对先天性睑翻,轻度者可随年龄增长趋向自愈,不急于手术。

也可用短小橡皮胶布粘贴于下睑侧皮肤,以起牵拉作用。

重症者可用眼睑皮肤—穹窿部穿线法矫正。

2.轻度痉挛性睑翻和睑板不甚肥厚者,可作631法矫正。

睑板肥厚者,则选何兹术式为宜。

对老年人的痉挛性睑翻可行下睑皮肤切除术。

重症者可加眼轮匝肌部分切除术。

3.瘢痕性睑翻的矫正方法,常用的有睑板楔形切除术、睑板切断术、睑板切除术。

4.机械性睑翻,可试配义眼或羟基磷灰石义眼台联合义眼植入,既改善外观,又同时治疗了睑翻。

三、睑外翻(ectropion)(一)定义及分类睑缘向外翻转、离开眼球的反常状态。

根据不同病因,可分为:1.瘢痕性睑外翻眼睑局部炎症或外伤尤其热烧伤、化学伤后形成瘢痕,收缩牵拉所致。

2.痉挛性睑外翻多由眼轮匝肌痉挛所致,常见于眶脂丰满的幼儿或青年的下睑,结膜肥厚性变化、水肿或眼球高度突出时,也可发生本症。

3. 老年性睑外翻眼睑皮肤松弛所致,仅限于下睑。

4.麻痹性睑外翻面神经麻痹所致,仅见于下睑。

(二)诊断1.临床表现轻重程度不一,溢泪为主要表现。

轻者仅睑缘后唇稍离开眼球,睑结膜并无外露(又名睑缘外旋)。

重者可使泪点外翻。

局部皮肤湿疹。

眼睑闭合不全可使暴露的结膜干燥、充血、肥厚,角膜上皮干燥、脱落,甚至引起暴露性角膜溃疡。

2.检查常规检查视力,用放大镜或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睑、结膜、角膜。

(三)治疗在病因治疗基础上,要求溢泪患者向上轻拭泪液。

有眼睑闭合不全角膜暴露者,应在结膜囊涂以大量眼膏,保护眼球。

保守治疗无效时,可作睑缘缝合术。

对痉挛性睑外翻者可采用包扎疗法。

对老年性睑外翻者可施行睑缘缩短术。

对病程已久的麻痹性睑外翻者,可作外眦部睑缘缝合术。

对轻度瘢痕性睑外翻者可选择“Z字”形缝合术。

重症患者则在彻底切除瘢痕组织后,用游离植皮或转移皮瓣矫治。

六、上睑下垂(ptosis)(一)定义及分类提上睑肌功能不全或丧失,致上睑部分或全部下垂、睑裂变窄。

按病因可分为: 1.先天性上睑下垂(congenital blepharoptosis) 系动眼神经核或提上睑肌发育异常所致,为常染色体显性或隐性遗传。

2.后天性上睑下垂继发于眼睑本身疾病、神经系统或其他全身性疾病,主要有:(1)麻痹性上睑下垂:动眼神经麻痹所致,多为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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