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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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开胸验肺事件带来的思考

案例分析:开胸验肺事件带来的思考

05
案例总结
案例概述
时间
2009年
地点
中国河南省新密市
事件经过
一位名叫张海超的青年因工作导致肺部感染,多次就医未 能确诊。为寻求真相,他到郑大一附院进行了开胸手术以 证明自己肺部的损伤。
影响
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职业病防治、医疗公正 等问题产生了深刻反思。
案例分析总结
医疗公正问题
制度缺陷
THANKS
感谢观看
03
事件反思
劳动者权益保护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开胸验肺事件凸显了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权益保护问题。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 重威胁,因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然而,开胸验肺事件反映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存在缺陷 和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确保科学、公正、及时地诊断职业病,并给予劳动者应 有的赔偿和补偿。
02 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完善工会维权工作的制度建
设,确保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增强劳动者法律意识
03
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
高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推动企 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关注劳动
者的健康和权益。
公正性是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灵魂。开胸验肺事件中,由于诊断程序的不公正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因此,需要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规则,确保程序的公正性,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公开与舆论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 透明度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2014年6月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

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

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

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

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

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

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

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

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在临床医学中,开胸验肺是一种常见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特别适用于一些严重的肺部疾病。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开胸验肺的应用和意义。

患者李某,男性,45岁,因长期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症状就诊于我院。

经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结合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初步诊断为右肺恶性肿瘤。

为进一步明确病变范围和性质,决定进行开胸验肺手术。

手术当天,患者接受全身麻醉后,医生进行了右侧胸廓开放,并将肺组织暴露在外。

通过仔细的观察和手术操作,发现肺组织出现了明显的肿块,并伴有明显的局部浸润和转移。

经过取材送病理检查,最终确诊为肺腺癌晚期。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开胸验肺在肺部疾病诊断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开胸验肺可以直接观察到肺部病变的情况,包括肿块的大小、形态、位置等,有助于明确病变的性质和范围。

其次,通过取材送病理检查,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病理诊断结果,为后续治疗提供重要依据。

最后,对于一些复杂的病例,开胸验肺还可以进行肿瘤切除、肺叶切除等治疗操作,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当然,开胸验肺手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局限性。

手术本身对患者的身体有一定的损伤,需要较长时间的恢复。

此外,对于一些体质较弱或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的患者,手术的风险会更加突出。

因此,在应用开胸验肺时,医生需要全面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手术适应症,谨慎权衡利弊。

综上所述,开胸验肺作为一种重要的临床手术方法,在肺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相信读者对开胸验肺的应用和意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希望能为临床医生的实际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第49条: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 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50条:职业病病人依法 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 期检查。第51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 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52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 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赔偿要求……等等等等。

所谓“职业病”,其实是“职业”+“病”,也就是 既要诊断鉴定“职业”,又要诊断鉴定“病”。如 今这两者都由医疗机构即职业病防治所来做,这本 身就很荒唐。看病的机构,你只管诊看疾病本身就 可以了,也就是说,你证明张海超这样的人得的是 不是“尘肺病”就行了。至于他是不是“职业”所 导致的该疾病,完全可以由劳动保障部门来认定。 而现在的法律,将两者一股脑儿都集中到职业病防 治机构,导致他们拥有对一个职工是否得了“职业 病”的生杀大权;他们如果从本位利益出发,习惯 性地站在企业一边,那么结果就是可想而知了。

面对这样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的 第一选择必然是“不让本单位‘出现’一个 职业病人”。那么,其习惯性思维往往就是: 找到捷径,利用“杠杆”原理,花小钱去把 职业病诊断机构给搞定。


张海超早已被发现肺部有问题,但检查结果被他打工的工厂 扣留。当他有了自觉症状并得到多家医院的检查确认时,他 打工的工厂拒不出具必需的检测许可,当他通过上访获得许 可后,法定诊疗单位否定了他的病情。按照程序,他染上职 业病以后,几乎只有等死一条路可走,而且按照职业病防治 机构的建议,他应当接受另一种病的治疗。 而在这背后,是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上的漏洞,这漏洞包括 职业病检查必须经过企业主的同意,而且检查必须由当地职 业病防治所进行,任何其它医疗机构,哪怕再权威的机构也 不能作出“合法诊断”。

开胸验肺案例涉及法律(3篇)

开胸验肺案例涉及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

开胸验肺作为职业病诊断的一种特殊方法,因其直接涉及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结合一起典型的开胸验肺案例,探讨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地一家化工厂,员工张某在工厂从事包装工作多年。

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张某经常感到胸闷、咳嗽等症状。

在多家医院就诊后,医生均无法明确诊断张某的病情。

后来,张某得知自己可能患有尘肺病,于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职业病鉴定。

鉴定委员会在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张某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患有尘肺病。

张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开胸验肺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临床表现以及医学检查结果等综合判断。

不能确诊的,应当进行医学观察。

”由此可知,开胸验肺并非职业病诊断的法定程序,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尘肺病等,开胸验肺可以作为辅助诊断手段。

2. 职业病诊断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开胸验肺过程中,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1)用人单位是否尽到职业病防治义务在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对张某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导致张某无法获得确诊。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法律责任鉴定委员会在审查张某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其不足以证明患有尘肺病。

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始末作者:宇丰来源:《蓝盾》2009年第10期患病工人雪上加霜2009年6月22日上午,河南省省会郑州暑热难耐。

而此刻拖着沉重步履迈向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的张海超却浑身寒颤。

看到张海超进来。

几位好心的医护人员上前搀住,一位男医生再度劝慰他说:“仅凭透视x光片子。

医生用肉眼就能看出你的病情。

从医学技术上讲,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不可能做出如此低级的误诊!可你为何非要剖胸?这办法很危险。

弄不好你能上手术台。

可不一定下得了!”闻听此言,明知对方好心的张海超一阵感动,不觉淌下两行泪水。

“我铁心了,没啥好怕的!”他平静地对医生、麻醉师说道。

此前。

数位医生也曾这样劝他,可为了表明决心,现年28岁的张海超甚至在手术前拒绝躺在女护士推来的担架车上。

坚持要自己走进手术室。

看他如此坚决,两位护士眼眶湿润了。

此刻。

望着近在咫尺那张冷冰冰的手术台,张海超憋住一口气毫不犹豫地躺在了上面,可脑海里却闪现出不堪回首的往昔……同千百万向城市涌动的农民一样,家住新密老寨村的张海超也盼着打工淘金摆脱贫穷。

2004年6月,他经人介绍来到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火材料公司上班。

看惯了麦浪滚滚、菜花飘香的黄土地,猛然间来到机器轰鸣、烟尘滚滚的宽敞厂房内,张海超觉得哪里都新鲜。

跟师傅学艺,他与几位同乡工友们一道每日都干劲十足。

短短两年内。

张海超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工、压力机工等工种,由一个地道的农民渐变成了技术熟练的工人。

每次发工资时。

张海超难抑欣喜,总是第一时间就把大部分工资拿回家交给父亲、妻子。

虽说他的工资并不高,可对于家里人来说这些钱却犹如甘霖。

日子在忙碌中过得飞快,转眼到了2007年9月,这时张海超常感到胸闷、咳嗽,身体不适的他起初并没太在意。

以为是劳累过度感冒了。

于是他常到小诊所里开些药来,但是药虽没少吃可病却越来越重。

这天傍晚,回到家中的张海超两腿如灌铅,胸口阵阵发闷。

“我这是怎么了?”一肚子纳闷的他向妻子倾诉。

开胸验肺事件的始与末 (2)

开胸验肺事件的始与末 (2)

开胸验肺事件的始与末1. 引言开胸验肺是一种外科手术,通常用于确诊和治疗肺部疾病。

但是,有时候这种手术也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严重的后果。

本文将讨论一起发生在X医院的开胸验肺事件,追溯其起因,并介绍相关的术后处理以及对医院和患者所造成的影响。

2. 事件始事件始于2021年5月某日,在X医院进行开胸验肺手术的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

据患者家属陈述,医生在进行手术时出现了操作失误,致使患者的肺部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据了解,手术中的操作失误主要是由于医生没有对患者的肺部结构进行足够的评估而导致的。

在手术过程中,医生错误地切开了一个重要的血管,导致大量出血,严重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3. 术后处理鉴于手术过程中的失误,医院立即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来处理这起事件。

首先,医院紧急停止了该医生的手术工作,并开始对手术整个过程进行调查和评估。

同时,患者也被转移到了重症监护室,并接受了紧急的救治措施。

经过几天的紧张治疗,患者的生命体征逐渐稳定。

此时,医院成立了一个特别的工作组,由专家组成,对此次事件进行详细分析,确定责任,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医院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公开道歉,并承诺对医疗操作过程进行全面挖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4. 影响与总结这起开胸验肺事件给医院和患者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首先,患者因为手术失误而经历了巨大的痛苦和麻烦。

其次,医院由于此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批评,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声誉。

对于医院而言,这次事件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教训。

医院需要加强对手术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操作规程,并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此外,医院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事故追溯与纠正机制,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和协商。

对于患者而言,他们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自己的医疗过程,了解手术的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

在手术前,患者应该与医生合作,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并对可能的风险有所了解和预期。

同时,如果患者感到不适或有任何疑问,应随时与医生和医院进行沟通。

【企业劳动关系--职业病案例分析】开胸验肺,到底验出了什么?!

【企业劳动关系--职业病案例分析】开胸验肺,到底验出了什么?!

如果,他们要为你做精神鉴定, 如果,他们要为你做精神鉴定, 悲情的兄弟, 悲情的兄弟, 你是否还要打开头颅, 你是否还要打开头颅, 我相信, 我相信,那里将会 空空荡荡。 空空荡荡。 兄弟,你解剖了自己, 兄弟,你解剖了自己, 也解剖了所有的人。 也解剖了所有的人。 兄弟, 兄弟,今天 请允许我解剖你的名字: 请允许我解剖你的名字: 长弓为张,是战斗的臂膀; 长弓为张,是战斗的臂膀; 滴水成海,是血泪的凄凉; 滴水成海,是血泪的凄凉; 刀口游走,是无助的辩抗! 刀口游走,是无助的辩抗! 张海超, 张海超, 是你嘲弄了近代医学, 是你嘲弄了近代医学, 还是文明嘲弄了你? 还是文明嘲弄了你? 不管病灶在何方, 不管病灶在何方, 不管是肺泡,还是心脏, 不管是肺泡,还是心脏, 不管是灵魂,还是口腔, 不管是灵魂,还是口腔, 每个人, 每个人, 请相信解剖的力量, 请相信解剖的力量, 请坚守良知的光芒! 请坚守良知的光芒!
二、事件回放
2004年6月张海超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 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 有害工作。 有害工作 2007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医院做了胸片检查 胸片检查,X胸 胸片检查 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 诊断为尘肺病。 诊断为尘肺病 确诊其为尘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 确诊 2009年5月25日,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 期 无尘肺0+期 无尘肺 (医学观察 合并肺结核”。 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医学观察 合并肺结核 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 “开胸验肺”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督导组介入。 督导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 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 三期尘肺病 局认定为工伤 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 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 追究 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 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出处理决定。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开胸验肺是一种常见的临床手术,用于检查和治疗胸部疾病。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对开胸验肺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该手术的重要性和应用。

患者,男性,45岁,因长期咳嗽、呼吸困难和胸痛症状就诊于我院。

经过详细的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发现患者右肺下叶有明显的实变,且伴有大量积液。

根据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右侧胸腔积液和肺实变。

经过全面评估后,决定为患者进行开胸验肺手术。

手术当天,患者在全麻下被安置于手术台上,进行了标准的皮肤消毒和铺巾。

外科医生进行了右侧肋间切口,并逐层解剖至胸膜。

在切开胸膜后,发现右侧胸腔内积液较多,且有明显的胸膜增厚和粘连。

经过仔细分离,成功找到了病变部位,进行了肺组织的取材和活检。

术中,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手术过程顺利。

术后,送检的肺组织证实为腺癌转移灶,且胸腔积液为恶性胸腔积液。

根据病理学和临床表现,患者被诊断为肺腺癌晚期。

在多学科团队的共同讨论下,患者接受了个性化的综合治疗方案,包括手术、化疗和靶向治疗。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开胸验肺在诊断和治疗胸部疾病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开胸验肺可以直接观察和取材病变组织,为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依据。

其次,通过开胸验肺,可以及时清除胸腔内积液和病变组织,减轻患者的症状和疼痛。

最后,开胸验肺为后续治疗提供了重要信息,为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提供了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开胸验肺需要外科医生具备丰富的解剖学知识和临床经验,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术前全面评估和充分沟通,术中严格操作和密切观察,术后及时处理并进行多学科综合治疗,是保证手术成功和患者康复的关键。

总之,开胸验肺作为一种重要的临床手术,在诊断和治疗胸部疾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相信读者对开胸验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希望本文能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和患者的健康。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

开胸验肺案例分析在临床医学中,开胸验肺是一种常见的手术操作,用于诊断和治疗肺部疾病。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手术的过程和意义。

病例,一名45岁男性患者,因长期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症状就诊于我院。

经过详细的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初步诊断为右肺上叶恶性肿瘤。

为了明确诊断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医生决定进行开胸验肺手术。

手术过程,患者在全麻下卧位,外科医生进行皮肤消毒后,进行切口。

随后进行肋间肌肉分离,暴露出患者的胸廓。

医生小心翼翼地打开胸膜,暴露出肺组织。

在显微镜下,医生可以清晰地观察到肿瘤的位置和大小。

随后,医生取一小部分肿瘤组织进行冰冻切片检查,以便快速获得初步病理诊断。

结果分析,经过冰冻切片检查,肿瘤被诊断为肺腺癌。

这一结果为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手术结束后,医生对患者进行了详细的术后护理和观察,确保患者的身体恢复良好。

意义分析,通过开胸验肺手术,我们不仅明确了患者肺部肿瘤的性质和范围,还为后续的手术治疗和化疗方案提供了重要信息。

此外,手术过程中医生对患者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观察,有助于早期发现并处理手术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结论,开胸验肺手术在肺部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为医生提供准确的病理诊断依据,为患者的治疗方案制定提供重要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医生需要严格掌握手术技巧,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同时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后护理和观察,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对开胸验肺手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相信在未来的临床实践中,医生们将能够更好地运用这一技术,为患者的健康带来更多的希望和可能。

开胸验肺事件

开胸验肺事件

开胸验肺2009年,28岁的张海超,以在身体上动刀子的代价替自己维权,成为人们眼中“开胸验肺”的英雄。

可是,2013年春节之后,张海超喘不上来气儿,脸憋得发紫。

新年过了不到5天,他就躺在了病床上,至今也没有出院。

1事件简介开胸验肺事件张海超是刘寨镇农民,他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2009年6月22日,只有28岁的张海超被逼无奈执著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日前,在相关部门的直接干预下,张海超的尘肺病终于被鉴定证实。

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

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

在热血面前,制度不会永远冰冷。

倘若开胸之举能够催生体制变革,让“人人享有职业健康”纳入法治轨道,那将是中国职业病防治之大幸。

2事件经过张海超,河南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人,2004年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工作。

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

不过,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为其作出了“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的诊断,引起他的质疑。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6月22日,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劝阻“开胸验肺”寻求真相,从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反响。

为了进行职业病鉴定,劳动局、卫生局、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所、信访办,他都去了。

张海超不是一个执拗的人,至少,生病前不是。

他说,所有的执拗都是活下去的欲望。

“没啥比生命更重要,活着不是一切的根本吗?”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摆弄着手中的气球。

十几个气球就放在他的口袋里,他一有空就拿出来吹。

开胸之后的几天,因为没用止疼泵,张海超疼得“嗷嗷叫”。

7月3日,他的右肺被发现不张。

他现在每天需要吹气球,努力让肺张开。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PPT课件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PPT课件
9

启示四:健 全 法 制
要用人单位“自证其罪” 的《职业病防治法》 与不合理的《尘肺病理诊断标准》,立法部 门表示会做出相应的修缮。
最近出台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 2015年)》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 绩效考核体系。
10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调查表 ——你或者周围的朋友遇到过下列哪些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况?

定与医药费报销难
11
三项权益侵害最为严重
1、扣押个人证件 2、随意增加工作时间 3、拖欠或者变相拖欠工资
12
维权路漫漫
权益损害现象严重 权益维护困难 改变现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农民工维权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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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拖欠工资或者变 ( )5、违反有关规定,
相拖欠
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
合法权益
( )2、违反规定收取或 ( )6、劳动合同签订率
者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 低,发生劳动纠纷时,劳
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动部门大多不予以立案
( )3、扣押个人证件 ( )7、工作环境差,劳
动安全卫生条件难以保障
( )4、随意延长工作时 ( )8、工伤、职业病鉴
要从这些方面入寻求解决 办法。
6
启示一:团 结 维 权
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农民工也有自己的结
社权,团结起来组建 农民工自己的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彩色会徽 7
启示二:企业做好“份内”工作
主动向农民工宣传如何维权
让农民工基本权益有保障
8
启示三:行 政 作 为
如果政府部门都能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事, 关注农民工维权问题,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农民工 维权的道路也许就不再艰难······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的启示

张海超(开胸验肺)

张海超(开胸验肺)

• • • •
参加《鲁豫有约》访谈节目 “2009年时事沸点人物”称号 “2009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奖杯 卫生部:职业病防治应列入政府绩效考核 体系 。时间:2009年7月17日
• 总结: • 能得到61.5万元的赔偿,是特事特办 的特殊结果 。 • 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 鉴定,这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 子。
• 细节:单位私扣“尘肺”复查通知 早在 2007年1月单位在本市卫生防疫 站为职工做过体检,当时就发现他的 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 但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一直都 没有通知他,使他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 结果: • 09年9月,“开胸验肺”事件尘埃落定。振 东公司和他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共615000 元。61.5万元保命钱,让其他尘肺工友羡慕 不已,他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房间一台肺 功能锻炼呼吸器 ,一台主机500G的硬盘, 21英寸宽屏液晶电脑。 • 尘肺病是治不好的,只会越来越严重,张海 超期望自己能活到35岁 。
• 但我国规定,职业病只能由当地职业病防治 所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由于 单位不配合,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 。 • 09年2月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求助 ,直到5月 政府才表态,由郑州市职防所为其病情进行 鉴定 ,可结果竟然变成——肺结核,仅仅是 传染病,而非职业病。 •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6月张海超来到 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了心要开胸 验肺。结果打开胸部,大量粉尘,肉眼可见 。
• 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图)
• 过程: • 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 班。 • 2007年下半年,感到身体不适,主要表现为 胸闷、咳嗽,他也没太在意,一直当做感冒 来治,但效果不好。 • 此后 ,张海超先后去过郑州市二院、省胸科 医院、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 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 数家医院检查,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 职业病——尘肺。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的启示
——维护农民工权益任重道远
事件简介 原因解析 事件启示 社会调查 民工维权路漫漫
事件简介
新密市一企业工人张海超 工作3年多后,被多家院 诊断为尘肺,但企业却拒 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 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 后,他取得了去做正式鉴 定的机会,但郑州职防所 为其做出了“肺结核”的 诊断。为寻求真相,28岁 的他跑到郑大一附院,不 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 验肺”,用一个人的无奈 举,揭穿了谎言。后又经 媒体的介入才使张的权益 得以维护。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规定,只有外科肺叶切除标本和人死后的 尸体解剖才能作为参考依据,至于张海超的“开胸验肺”,被特 地注明不作为参考标准。
原因分析
农民工势单力薄 企业无视职工权益 相关部门袖手旁观 法律不健全
事件启示
正是各方面原因的综合作 用,张海超开“胸验肺 “的悲剧才会发生。
也正是这些原因的综合作 用,才使得农民工维权如 此之难。
启示四:健 全 法 制
要用人单位“自证其罪” 的《职业病防治法》 与不合理的《尘肺病理诊断标准》,立法部 门表示会做出相应的修缮。
最近出台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 2015年)》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 绩效考核体系。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调查表 ——你或者周围的朋友遇到过下列哪些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况?
( )1、拖欠工资或者变 相拖欠
( )2、违反规定收取或 者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 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 )3、扣押个人证件
( )4、随意延长工作时 间
( )5、违反有关规定, 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 合法权益
( )6、劳动合同签订率 低,发生劳动纠纷时,劳 动部门大多不予以立案
( )7、工作环境差,劳 动安全卫生条件难以保障

“开胸验肺”带血维权讲解

“开胸验肺”带血维权讲解

“开胸验肺”带血维权如果不是被迫用“开胸验肺”这样常人难以想象的方式来验证自己所患的“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28岁的年轻农民工张海超,现在可能仍然走在望不到尽头的维权路上。

为了获得必要的治疗和赔偿,曾在一家耐火砖生产企业工作数年的张海超,需要由法律认可的机构证明他患上了“尘肺病”——这是一种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职业病。

但作为法定检验机构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对他做出的“权威”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肺结核”。

上访、申请鉴定无果后,2009年6月,张海超下决心前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肺部活检,即开胸手术。

这是确诊尘肺病最有说服力但也是最无奈的手段。

由此,“开胸验肺”一事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

7月24日,卫生部派出督导调研组前往郑州。

郑州市也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组成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

7月26日,张海超的尘肺病终于得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确诊,其代价,是留在胸部的一条15厘米长的刀口。

此时,距离张海超最初感到胸部不适已有漫长的两年。

在此期间,他的病情逐渐加重。

7月27日,张海超获得工伤认定。

7月28日,郑州市宣布处理有关机构的一系列责任人。

“我现在刀口恢复得差不多了,但体质不太好。

医生给我换了药方,提高免疫力。

”7月29日,张海超向《财经》记者介绍了自己的近况。

他现在正等待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残等级的评定,河南省医疗专家组也正在研究他的尘肺病治疗方案。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材料,尘肺病导致的肺部纤维化是不可逆的,没有根治的办法。

张海超此前已经花去了大约9万元的诊疗费用,其中“开胸验肺”就需3万元。

虽然张海超强调“企业赔付多少不是问题,主要是争一口气”,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患者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将由造成危害的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以往数据,Ⅲ期尘肺患者一年的医疗费用可能达两三万元。

案例分析开胸验肺事件带来的思考

案例分析开胸验肺事件带来的思考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和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增强职 工维护自身健康的法律意识。
加强工会维权职能的发挥
强化工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维权职能,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 权益方面的作用,积极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
加强工会对企业的监督和制约,推动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责 任,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
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措施
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问题
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其对社会的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不完善
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无法对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评 价。
03
事件反思
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明确职业病的定义、范围、预防措施及法律责 任,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社会责任评价结 果与企业的经营许可、评优评先等挂钩。
加强政策引导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加强社会监督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 督和评价,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明确农民工的权益范围和保障措施,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救济机 制。
加强政府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合法的劳动权益。
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推动企业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重视职工的健康和权益 。
VS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是指2009年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为了证明自己得的是职业病尘肺病,却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而自己要求开胸验肺的一个惊人之举。

28岁的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

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这个用术语作出的诊断是指,张海超有尘肺表现,但还不到I期的标准。

换句话说,这个诊断既没肯定、也没否定他得了职业病。

不过,根据有关法规,这个诊断使张海超不能作为尘肺病患者得到治疗,也得不到企业的赔付。

张海超回忆起,2007年1月,自己曾参加单位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组织的体检,还拍了胸片,2009年1月6日,他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了他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但很显然,单位并没有传达。

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于2009年6月22日在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胸验肺”。

开胸验肺始末

开胸验肺始末
开 胸 验 肺 始 末
口小 非
看。
部 门做鉴定 , 然后找单位讨说法。 从 北京 回郑 州 的火 车上 , 张海 超哭 了一路 , 怎么就能得这种病呢 !
小 伙 子患 上职 业病 尘 肺
张海 超是河南省 新密市刘寨 镇老寨
村村 民。2 0 年 6 , 04 月 他到新密 市曲梁乡
20 年 6 2 09 月 2日, 张海 超不 顾 医生 劝阻 , 铁了心要开胸 。手 术前 , 医生 问用
20 年 5 2 09 月 5日, 郑州 市 职业病 防 治 所终 于出具 了诊断证 明 , 张海超震 让 惊 的是 , 鉴定结果 是“ 无尘肺 0 期 ( + 医学
手术 一共 花费 3 万元左右 , 大多是 向
20 07年年 初拍 这张 片子 时 , 海超 的肺 张
咳嗽、 多痰 等不适症状 , 当时他还在振东 公 司上 班 。刚开 始 以为是 感 冒了 , 没 他
病诊 断 、 定需 要用 人单 位 出具 相关 证 鉴 明, 如, 譬 组织机构代码 、 职工工作时间 、
从事工种等 。 由于振东 公 司不 给开 证 明 , 张海 超
太 在意 , 但治 疗一 段时 间后没 有任 何 效
果。
就 已不 正常 了 , 议他 现在 赶快 去北 京 建
确 诊 。张海 超 听医 生这 么一说 , 都大 头
了。
20 年 l 月 , 0 7 0 张海超 从振 东公 司离
职不久 , 到郑州 市第 六人 民医院检查 , 医
生怀疑是肺结 核 , 不能确诊 , 但 建议 到大 医 院复查 。随后 , 张海 超来 到郑 州 大学
尘肺 竟然 被鉴 定 为肺 结核
张海超 来 到郑 州 市职业 病 防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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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案例呈现】
张海超,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

曾在当地的振东耐磨材料公司上班3年,2009年1月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

由于原《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工企业“自证其罪”的规定,以及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瓶颈限制等问题,张海超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且郑州职业病防治所也为其作出了“合并肺结核”诊断的情况下,无奈跑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以求真相。

2009年7月10日,《东方今报》独家刊发了记者申子仲采写的新闻《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

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

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

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

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

随后,“开胸验肺”被网络疯传。

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解决。

张海超事件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0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案例点评】
本案例讲的是关于职业病的认定引发的法律问题。

《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来诊断。

他被赋予了垄断性的话语权,由他来界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这等于让用人单位“自证其罪”,如果有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等责任。

这个规定看起来很清楚,也很到位。

问题在于他只提出了要求,却没有提出任何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后果。

这样的制度规定、法律要求,就说明如果作为一个个体得上了职业病,他想举证非常难,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他想逃避却非常容易。

这就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

本案例中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对于张海超的诊断,涉及的是执法的严肃性问题。

“开胸验肺”最终是靠法律来解决的,也推动了相关法律的修改。

实践证明,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用于本章第一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课程导入,也可用于第一节第四目“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中的“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部分的教学。

第二,在讲述案例之后,可以稍加拓展,讲明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涉及领域广泛,人群庞大,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力,预防措施欠缺,防范意识不强等方面,增强学生在这方面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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