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合同(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2014-10-22

外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全称):

承包人简称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外干挂石材、玻璃幕墙、窗户施工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包料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包垃圾清运费

9、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0、包专项验收.11.包施工方案及图纸设计. 12.包整理资料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120天,春节冬季除外(自2014年 11月1日到2015年

04

月30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室外干挂石材幕墙固定单价为 400 元/㎡,见光面

计算(大写:肆佰元每平方米)其中龙骨占180元/㎡、面材占220元/㎡。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4500 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 1800000.00 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窗户固定单价为440元/㎡,按窗户外框外边尺寸计算(大写:肆佰肆拾元)其中窗框占198元/㎡、面材占242元/㎡。。窗户面积预估为 3000 平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 1320000.00 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按展开面积计量、结算。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及各种配合费。

2.合同价款包括设计费.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

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药栓拉拔、窗户三性,钢材复试、胶国检)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垃圾清理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等一切费用。

3.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工程预付款:合同暂定价款的10%;及叁拾肆万零捌佰元整。

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每月按照承包人现场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

单价

乘以70%支付。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

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

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95% 。工程决算

总价款的 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贰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深化设计,并对深化设计图纸报设计院认可后方能施工,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

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发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现场办公室(费用发包人承担)

(3)对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

后使用;

(2)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人员吃住及保险和劳保用品,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自身人员及

材料的安全保卫;

(4)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

作;

(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

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