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休假、外出备案登记表
医院的一些请假制度
医院的一些请假制度医院的一些请假制度1、任何人不得无故请假。
2、请假必须到院办公室填写请假条,交上级主管批准后交财务处备案。
3、请假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以便院部安排人员替班,或自己安排人员调班。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除扣除请假当天工资外,额外扣除2天工资,在院部公示栏公布。
5、当班人员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如查出不在岗,而且没有登记者,扣除当天工资。
6、指定登记地点和请假地点是院办公室。
7、部门领导包括院长外出也必须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
8、员工请假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但是上级领导必须做好替班安排工作,如有问题向院长请示。
9、部门领导请假由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必须电话告知,院长必须安排好替班工作。
山西省汾阳医院管理干部外出请假制度2015-11-19 23:26 | #2楼为加强我院干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职能管理机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适合全院中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
二、管理干部请假的范畴:1、出国及赴港、澳、台(含因公和因私)。
2、外埠出差(学术活动、会议、讲学、参观、学习、会诊等)。
3、休假(寒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调休等)。
4、因其它原因在本市内短期离院或调休1天以上(含1天)。
三、管理干部请假程序:1、职能部门正、副职请假外出、休假,须书面向分管副院长请示,正职需同时向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院办备案。
3、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请假外出、休假等,须书面向医务科、分管副院长请示,正职需同时向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医务科备案。
4、临床科室科护士长请假外出、休假,须书面向护理部主任、分管副院长请示,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护理部备案。
5、外出开会学习后,要及时将会议内容向分管院领导或院长汇报。
6、行政管理干部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须提前请假,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其本年度评选各先进的资格。
关于公司请假制度的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请假制度的管理办法公司全体员工: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请假程序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
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
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1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
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2)、事假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考勤休假制度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项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实习生、兼职的各类人员根据双方签署劳务或实习协议另行规定。
三、考勤规定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统一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公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长8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8:30。
3、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人力资源部审批为准;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5、公司在办公地点安装了考勤打卡装置,所有正式员工(公司领导除外)一律要求通过考勤机执行考勤。
6、驻外人员接受当地考勤安排;7、外出需要通过《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登记。
8、员工上班后忘记带考勤卡,须到人资部填写《忘记带卡登记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记,同时必须由公司前台作为证明人签字。
9、员工次月5日之前应及时处理上月所有考勤异常信息,经直接主管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
10、正常考勤人员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迟到与早退均按“次”为计算单位。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应提前取得上级主管批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的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迟到早退的处理:(1)员工每月有3次(含)以内善意迟到或早退机会,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当月全勤奖;(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3次善意迟到或早退),或当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7次(含),公司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12、因恶劣天气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体迟到由人资部统一向公司申请免考勤,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
13、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部门经理应提前填写《加班任务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支付加班工资。
四、休假规定1、请假规定员工请事假通过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单规定流程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事业单位考勤、请销假和离沪外出管理规定-2023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勤、请销假和离沪外出报告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中心管理工作,完善人员考勤、请销假和离沪外出报告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府以及局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中心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考勤管理规定1.工作人员及聘用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规定。
中心设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并填写《考勤表》,并附各类假期审批表或假期凭证。
2.各类假期由本人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者,必须在当日先电话向负责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离沪的或不安排离沪但连续请假3天(含)以上的,应至少提前7天提出申请。
3.各类假期的审批程序:(1)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1天内(含)假期由中心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或离沪外出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2)中层以上干部(单位主任、副主任):1天内(含)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或离沪外出须由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4.各类假期期满后,应按请假审批权限及时销假。
5.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三、各类假期管理规定1.带薪年休假的管理规定(1)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原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一)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年休假的使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规定(试行)》规定,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计假单位,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将年休假单交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凭证。
员工临时外出请假条(完整版)
员工临时外出请假条员工临时外出请假条第一篇:工作时间临时外出请假条临时外出请假条姓名,年月日时分,需请假小时,离库时间,返库时间,返库后销假时间,销假领导。
主管班长签批,主管主任签批注::本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由请假人交门卫,返库后从门卫取回并交销假领导签字,并留存。
销假领导负责将请假条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第二篇:工作时间临时外出请假条工作时间临时外出请假条临时外出请假条姓名,年月日时分,需请假小时,离库时间,返库时间,返库后销假时间,销假领导。
主管班长签批,主管主任签批注::本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由请假人交门卫,返库后从门卫取回并交销假领导签字,并留存。
销假领导负责将请假条交办公室统一保存。
第三篇:公司部门员工外出请假条公司部门员工外出请假条请假条年月日姓名部门请假月日—月日共天请假事由总经理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注:除正常休班、休假外请假的均用此请假条请假第四篇: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规定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规定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1.外出时必须要填写外出申请单交至前台备案。
当天不打卡直接外出办事者需在前一日填写外出申请单交至前台。
3.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打申请单者,应提前向领导及办公室电话请示同意后在返回工作岗位第一时间补报申请单交至前台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4.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前应到前台简单说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请单。
5.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前台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6.凡未填写申请单、未经批准不打卡者,或离岗达1小时以上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以后以此为准!!望各位相互转告!第五篇: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制度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制度公司内部人员临时外出办事要求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1. 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业务员外出考勤管理制度
业务员外出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业务员外出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正常运行,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业务员外出签到、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确保团队协作和个人职责的平衡,以及公司利益的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业务员,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正式员工。
在公司安排的外出工作任务中,业务员需严格遵守本考勤管理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1. 业务员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2. 业务员在外出期间,需根据工作任务合理规划时间,确保工作效果。
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安排业务员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业务员应积极参与,并在活动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公司签到。
4.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安排的休假等特殊情况,业务员需按照公司通知要求执行。
在此期间,如有工作需要,业务员应服从公司安排,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业务员需在每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签到方式为公司指定的电子设备或系统,确保签到记录准确无误。
签到将作为考勤记录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前,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后。
(3)如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到,业务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业务员因公外出无法进行签到时,应在出发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并在返回后及时补签。
未按时返回导致未能签到的,需在次日上班前向直属上级说明原因并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1)如业务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可在当日内向直属上级说明情况,由直属上级核实后进行补签。
(2)若当日内未向直属上级报告,视为旷工。
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一、要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季节公布作息时间表。
二、实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班时间迟到不得超过15分钟,下班时间不得早退30分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卡签到者,视为迟到早退处理。
四、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超过三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年终出勤奖,并限期改正。
五、上班时间不得中途擅自离岗,因公因私外出应与本科室负责人打招呼,不得散慢。
六、公司总经理因公外出,应与其它负责人或办公室打声招呼,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因公外出,应事先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事宜告之办公室,以便有事联系。
七、各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须请示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
八、科室其它人员因公外出,由科室科长批准。
九、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因私请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杜绝不假外出,擅离工作岗位。
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因私请事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科室负责人因私外出三天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超过三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科室其它人员因私外出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事假一般每月不得超过四天,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2015-11-19 16:50 | #2楼1、为了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煤矿的正常安全生产,矿领导外出一律执行请假制度。
2、矿长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需离开本市辖区的,含因公出国),必须事先向同生公司相关领导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副矿长、副总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需离开本市辖区的,含因公出国)或因私外出必须事先向矿长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科室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开会或办理其他公务需离开本市辖区的,含因公出国)必须事先向分管矿长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休假等)3天内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3天外必须向矿长请示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
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1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请假程序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
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
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1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
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2)、事假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护士请假、休假制度
护士请假、休假制度
1.病假凭我院的疾病证明书、请假条请假,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长、护理部同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报人事科备案方可请假。
如果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诊病假条我院只认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医或上班。
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不允许电话请假。
2.应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当日下午4时前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3.因病来院看病,当日不能上班者,必须按上班时间到病房向护士长请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条,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凡节假日、周末及夜班,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经护土长批准。
5.原则上个人进行业务学习、学历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护士长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个人的休息或补休),安排不开时以工作为重,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
6.上班时间离岗要向护士长请假,一般不得陪亲友就诊,必须陪同者,需报告护士长批准,时间过长者按休假处理。
7.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护理部请假,护理部主任外出需事先向分管院长、院长请假。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附件1
附件1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第一条作息时间(一)工作时间的规定: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为休息日。
(二)工作时间:9:00—17:30,午休时间为12:00—13:00(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条考勤打卡细则(一)员工打卡规定:所有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制,上、下班各打指纹卡一次。
(二)所有员工请假必须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各类假期、调休必须附有审批过的《请假单》《调休单》等。
(三)外派人员或出差人员的考勤由所在地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记录。
(四)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员工无法进行打卡(如停电、考勤机损坏等),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备案。
(五)员工如因公外出办事,需在前台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备案,无备案记录者按旷工处理。
(六)员工出勤记录不完整,又没有出差、请假、调休记录证明其不出勤原因,均视为旷工。
(七)员工个人原因忘记打卡,须填写《考勤说明单》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交到综合管理部备案,2次(含)不扣款,2次以上扣减工资50元/次。
(八)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者,需在回公司后当天或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迟到/早退处理(一)迟到早退在20分钟(含)以内,每月给予3次不扣款机会;3次以上,每次扣款50元。
(二)迟到早退在20-6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款50元。
(三)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视情况按旷工半天或一天处理。
(四)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旷工1、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一)未进行书面的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上班的。
(二)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三)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四)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或活动的。
(五)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2、旷工处理(一)旷工1天,按日工资的3倍扣除。
(二)连续旷工3天(含)或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一年以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员工因事、婚、丧、探亲等必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申请(病、产假需指定预防保健医生开具证明),说明请假理由,逐级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在科室考勤员处备案方可休假。
3.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科主任或护士长、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院长、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备案,方可休假。
4.请假人接到准假通知后,必须将工作交代妥当,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必须按期返院,到科室销假,对超假或未销假者,均以无故时广工论处。
5.各科考勤员要及时登记请假人员及日期,月终报人力资源部。
6.各类休假规定:(1)探亲假。
①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 3 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异地探望配偶每两年一次,假期 30 天,本市境内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②异地探望配偶父母亲假期,每年 20 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
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 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
③ 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 30 天。
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
④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
⑤病事假超过规定假期者,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2)病假。
①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
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②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③ 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取病假条并办理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予报销医药费。
④ 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并经医教部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
因公出差请假制度
因公出差请假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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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山西省汾阳医院管理干部外出请假制度为加强我院干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职能管理机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适合全院中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
二、管理干部请假的范畴:1、出国及赴港、澳、台(含因公和因私)。
2、外埠出差(学术活动、会议、讲学、参观、学习、会诊等)。
3、休假(寒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调休等)。
4、因其它原因在本市内短期离院或调休1天以上(含1天)。
三、管理干部请假程序:1、职能部门正、副职请假外出、休假,须书面向分管副院长请示,正职需同时向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院办备案。
3、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请假外出、休假等,须书面向医务科、分管副院长请示,正职需同时向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医务科备案。
4、临床科室科护士长请假外出、休假,须书面向护理部主任、分管副院长请示,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护理部备案。
5、外出开会学习后,要及时将会议内容向分管院领导或院长汇报。
6、行政管理干部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须提前请假,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其本年度评选各先进的资格。
四、管理干部请假要求1、行政管理干部正职离院期间,应授权副职负责科内全面工作,并向本科室的管理部门或院办登记备案。
2、行政管理干部正、副职不得同时离院外出,如确系特殊情况需同时离院外出则必须经分管副院长和院长批准,授权专人负责本部门或科室工作后,方可离院。
3、行政管理干部离院期间,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或科室临时负责人明确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4、请假备案登记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回院时间和院领导批示等项。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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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公司请假管理制度1员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
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第十一条事假(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请休假及公务外出管理规定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请休假及公务外出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请休假类别及审批第一条请休假的类别包括病假、事假、产假、护理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假等。
假期及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报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第三条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其他人员请假1至2天,由本单位负责同志批准,报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备案;请假3天及以上,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第四条对未经准假而擅自缺勤的、请休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未按照有关要求备案的,视为旷工,取消各类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病假、事假管理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到医院就诊或病休,视为病假。
病假3天以上需有医疗机构证明(急诊可在事后补交证明)。
在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工作人员凡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办理私事的,视为事假。
当月事假超过15天的,扣发次月工作性津贴。
年累计事假达到或超过应享受年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
第三章婚假、丧假管理第七条工作人员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至3天。
第八条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
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至3天。
第四章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管理第九条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外,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胎,增加产假15天,配偶享有护理假15天。
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局机关请假休假制度
局机关请假休假制度局机关请假休假制度一、认真执行各级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享有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权利,请假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申请各种假期必须事先填写《区信访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条》,逐级审批前方可休假,并将书面申请送办公室备案;四、因公需要外出一天(含)以上的,按照有关文件、通知或要求执行,并告知办公室;五、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半天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干部和分管领导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一天(含)以上的,一律报主要领导批准;六、需要请探亲假、婚(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并经科室(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七、需要请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书面申请,由各科室(中心)统筹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八、因学历教育需占用工作时间复习、面授、辩论、考试等,应在当年年休假休完后按规定逐级申请,经批准前方可请假;九、假期完毕后应及时销假,并告知办公室;因故需要续假的,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前方可执行;十、因故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或委托等方式按程序先行口头请假,事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xx-11-19 15:26 | #2楼第一条为了对请假、休假实行制度化、标准化,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搞好作风建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假期种类年休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及事假等。
第三条休假条件和时间(一)年休假1、凡局机关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那么上不跨年度安排。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备手续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4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备手续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备手续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履行领导干部请假外出报备手续的通知》(晋政办函〔2011〕6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并办发〔2011〕10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办发〔2011〕28号)要求,对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备手续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称请假人)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须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领导干部离并外出请假休假报批卡》报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传真:************)。
经市长批准方可离开,并在返回后及时销假。
二、《报批卡》经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送市政府总值班室留存备案,同时向市委报告。
三、请假人离岗前应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行程有变,应及时报告批准人。
四、请假人外出期间,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外出。
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请假人报备手续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不履行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批卡(略)二○一一年六月九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