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报销程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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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报销程序说明
2009年9月湖北省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院组织在校学生每人交纳20元参保,报销比例为最高上限10万元。同时学生在入校时还参加了商业保险。学生看病花费医疗费用时可在医保和商业保险分别报销(先医保后商保),报销具体程序如下:
一、住院报销
1.在武汉市内医院住院治疗的
从2010年4月1日起,已参加医保的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含200多家市立和社区医院)住院就医,出院时按医保报销比例结算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余下费用拿报销后的分割的发票可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2.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分割单院就医的,自己垫付全额。出院后需准备下列报销材料,
(1)费用单据(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临时、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医院等级证明
(7)外地就医证明(由所在院系开出证明材料:外地就医原因)
材料备齐后交到校医院二楼医院办公室。此种报销需60个工作日,市医保中心报销到后会开出“分割单”,即可持此“分割单”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二、门诊报销
学生一般疾病到校医院治疗,按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需到校外就医的由医生开出转诊单,所花费医药费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三、重症门诊报销
重症病症为以下十种:
肾透析 100000 元
肾移抗排 100000 元
肿瘤放化疗 100000 元
高血压Ⅲ期 4000 元
糖尿病 4000 元
精神病 1600 元
重症肝炎 4000 元
帕金森 1200 元
红班狼疮 2800
再障性贫血 8000 元
办理重症疾病申报材料清单:
(1)《重症疾病核定登记表》(一式两份,社保处领取,学校盖章)(2)近一年门诊病历
(3)相关检查证明或病理检验单(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出院小结
(5)恶性肿瘤放化疗记录(恶性肿瘤患者报)
(6)血液透析记录(肾透析患者报)
(7)本人一寸免冠登记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8)门诊重症病历(社保处领取)
(9)个人申请,本人签字
校医院
201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