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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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
编者按: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检院于2016年9月29日正式印发《“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这是高检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高检院党组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检察机关顺应新技术变革,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目标任务,提出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从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从信息采集至应用的四个层次,剖析了科技强检工作如何从数字化向智慧化跃升、解构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方便大家学习领会,现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发布,供学习参考。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建立检察信息感知体系。建设数据标准体系和内外部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智能调度中心,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建设。构建高效网络传输体系。在网络层面实现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打造智能信息服务体系。重视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打造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务。建立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建设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探索推进移动侦查指挥和远程专家辅助办案应用。建设智能一体化出庭支持系统,探索智能辅助接访。建设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与教育培训信息系统。优化科技强检管理体系。将检察技术工作全面纳入司法办案流程。构建“前期预警、中期处理、后期反馈”的三段式运维保障模式。设立科技强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开放的检察科研基地和科技人才专家库,建立检察信息化自主研发和运维团队。
一、形势与任务
“十二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科技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核心战斗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检察机关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现代科技逐步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运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加强,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电子检务工程深入实施,检察信息化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全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应用,案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案件信息公开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检察机关办案模式优化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检察机关科技管理水平、科技保障能力、科技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科技强检评价体系基本形成,144家“科技强检示范院”示范效应显著。总体上,科技强检战略在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但科技强检工作不平衡情况仍然存在;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科技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配套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资源共享和数据利用亟待强化;科技队伍人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作了全面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迎来了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检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法治发展新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聚焦检察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检
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和深化检察改革,把握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加快进度与安全保密”四个关系,以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智慧检务”建设为突破口,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引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总体思路
持续深化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围绕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智慧、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跨越式发展。
“智慧”引领顶层规划。以支撑、推动和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司法办案,适应检察改革新要求,将“全面透彻感知、安全高效传输、知识支撑服务、新型智能应用、科学高效管理”的智慧化发展理念与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紧紧依托科技进步推动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创新。
“融合”带动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促进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升级,建立信息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模式,使科学技术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科技强检新机制,推动实现由科技服务到科技引领检察工作的战略转型。
“创新”驱动跨越发展。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学判断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科技发展新趋势,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依托现代科技,着眼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实践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量子通信等新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以科技创新驱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建设目标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科技强检工作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信息时代检察机关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工作和管理新模式初步形成;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程度全面深化升级,对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各项检察工作形成高质效、泛在的科技支撑,科技强检新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具有检察特色、适应科技强检发展的管理体系;“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