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规定1.1 工作场所安全管理1.1.1 所有员工进入加工区域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1.1.2 确保加工区域内设有充足的紧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1.1.3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事故风险。

1.1.4 每位员工负责维护清洁和整齐的工作环境,防止地面滑倒和杂物堆积。

1.2 机械设备操作规范1.2.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1.2.2 凡事涉及机械设备的操作,操作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手套和护目镜。

1.2.3 操作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紧急停机程序。

1.2.4 禁止操作员在疲劳、酒精或药物影响下工作。

1.3 危险品管理1.3.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危险品。

1.3.2 存放和使用危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

1.3.3 所有操作员必须接受危险品管理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知识考核。

1.3.4 确保应急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以应对危险品事故的发生和应急处理。

二、员工行为规范2.1 出勤和工作时间2.1.1 所有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无故旷工。

2.1.2 需请假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备,并填写请假单。

2.1.3 加班应事先经过批准,并按照公司制度合理安排。

2.2 工作纪律2.2.1 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2.2 禁止私自将公司资源或机密信息外泄给任何第三方。

2.2.3 员工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互相尊重,共同提升工作效率。

2.3 禁止行为2.3.1 禁止擅自私用公司财产或侵占公司利益。

2.3.2 禁止在工作期间使用私人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

2.3.3 禁止在工作场所或设备周围吸烟或使用火源。

三、质量管理规定3.1 原材料采购3.1.1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供应商名录选择原材料供应商。

3.1.2 进货前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业加工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加工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木业加工厂的经营宗旨是: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客户至上,持续改进。

第四条木业加工厂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木业加工厂设厂长一名,负责全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设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各自职责。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设组长若干名,负责小组的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力资源和安全环保等工作。

第七条木业加工厂设立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厂内各项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员工招聘(一)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和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收取简历,组织面试,公示招聘结果。

(三)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九条员工培训(一)厂内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条员工考核(一)厂内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技术水平、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员工薪酬福利(一)厂内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二)厂内提供住宿、餐饮、交通等福利。

(三)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一)员工离职应提前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二)离职员工应归还厂内物品,结清工资,办理手续。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生产计划(一)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厂内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二)生产计划应合理分配资源,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木材加工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木材加工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木材加工生产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加工生产行为,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材加工生产的生产企业。

第三条木材加工生产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信经营原则,保护环境,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条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明确人员分工,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员工安全。

第八条生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产品质量第九条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质量把控。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并符合标准。

第十二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对症治疗。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三条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四条采取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噪音污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周边环境的安静。

第十六条对水、电、气等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危险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九条员工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条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木材加工生产企业应设立监督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定期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进行抽检,确保生产合规。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四条对监督员工进行考核,激励优秀员工,惩处违规员工。

木业公司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工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业公司工厂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公司工厂所有在册职工,并包括进入工厂厂区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各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间的良好工作环境。

第四条木业公司工厂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职工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职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定第六条木业公司工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所有职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

第九条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禁止穿着拖鞋、长裙等不安全的服装和鞋帽。

第十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严禁擅自维修设备或擅自处理危险情况。

第十一条严禁在工作中酗酒滥用药物,严禁疲劳驾驶,保证工作时间内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火灾是企业的大敌,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通风,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在搬运重物时,要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具,不得单人操作过重物品。

第十五条其他安全生产事项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规定。

第三章工作纪律规定第十六条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分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七条迟到早退的职工应当向主管请假或补班,连续三次迟到早退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

第十八条完成工作任务前不得提前下班,未完成工作任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工作时间。

第十九条职工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恶语相向,不得诽谤他人,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木业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木业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木业加工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原材料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3.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4. 操作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

五、设备安全管理1.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设备故障。

3. 设备维修、改造、报废等事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六、消防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七、危险化学品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2. 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3.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八、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整木工厂的规章制度

整木工厂的规章制度

整木工厂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整木工厂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整木工厂是一家生产木制品的工厂,员工应当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工厂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整木工厂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条整木工厂的所有员工都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品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第五条整木工厂的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互相合作,共同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整木工厂的管理层应当做出正确的决策,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整木工厂的员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管理层解决问题。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整木工厂的生产部门应当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流程,保证生产进度。

第九条生产部门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质量意识。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应当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及时调整生产进度以适应市场变化。

第十二条整木工厂的品控部门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品控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品控部门应当建立质量档案,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五条整木工厂的销售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情况,根据客户需求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销售额。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应当对销售计划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整木工厂的采购部门应当根据生产需求合理采购原材料,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整木工厂对员工的安全进行重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一:创美木业工厂管理制度20110517】创美集团木业工厂管理制度创美木业公司2011年5月13日目录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生产员工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员工待遇三、员工培训制度四、考勤和请假制度五、奖惩制度六、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七、考核内容及标准八、考核流程及处理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规定二、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三、餐厅管理制度四、食堂管理制度五、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六、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木业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四章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五章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木业工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木业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本厂管理人员编制在集团公司的,参照集团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创美集团公司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生产员工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3、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4、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6、未满十六周岁者; 7、精神病患者;8、经济犯罪者。

第二条木业工厂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七天向综合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试用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再调岗仍未胜任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处理,提前期为1天,且用人部门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厂长批准后到综合部办理辞退手续,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试用期后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厂长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木材加工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木材加工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木材加工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材加工作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生产环境卫生和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木材加工生产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制定并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对木材加工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所有从事木材加工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木材加工作业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经理负责本单位木材加工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生产中发生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木材加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生产计划执行作业,严禁擅自调整生产流程或使用未经核准的设备。

第九条木材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各项生产参数,确保木材加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生产中发现木材质量有问题,要及时停机检查,不得违规生产。

第十一条每日生产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保持生产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二条生产经理要对木材加工作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木材加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严禁擅自解除或减少劳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操作设备或机器。

第十五条操作设备时要保持清醒状态,禁止酗酒、饮酒后上岗操作设备。

第十六条发现使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不得擅自维修设备。

第十七条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立即停机排查。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八条木材加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禁止乱丢作业废弃物,必须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九条作业结束后,必须清洁作业现场,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二十条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排放。

第二十一条如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污染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木业厂规章制度

木业厂规章制度

木业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业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木业厂的经营宗旨是: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诚信经营,持续发展。

第四条木业厂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科技领先,高效环保,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木业厂设厂长一名,负责全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木业厂设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质检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木业厂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员工招聘:根据岗位需求,通过招聘网站、招聘会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

第九条员工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在岗员工进行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第十条员工薪资福利:根据员工岗位、工作绩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资待遇。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住宿、餐补等福利。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二条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高效完成。

第十三条原材料采购:选择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分析竞争对手,制定市场营销策略。

第十七条产品销售: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拓展销售网络,提高产品销量。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回访客户,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财务核算:按照国家财务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二十条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一条成本控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措施,控制生产成本。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通用5篇)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通用5篇)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通用5篇)木业公司规章制度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2、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3、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4、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6、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7、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8、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9、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10、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11、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12、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21目的及适用范围1.1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物尽其用;1.2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申购、领用、发放等相关事项均适用于本办法;2管理组织2.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耗材的采购、保管、发放、费用分摊及报销2.2各部门根据行政部领用标准提报并领取使用;3管理内容3.1办公用品的申请3.1.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据本部门需要及《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附件1),填写《办公用品---月领用申请单》(附件2),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转行政部。

其中《部门办公用品金额标准》由各公司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报行政总监批准。

3.1.2行政部资产管理专员根据个人办公领用标准(公司自定,报总部行政部备案,并不断优化提高)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确认各部门领用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需求汇总单》(附件3),报行政总监同意后,转采购专员组织采购进货。

木材加工厂_管理制度

木材加工厂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维护厂内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厂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厂设立厂长、副厂长、各车间主任、部门经理等职务。

第五条厂长负责全面工作,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各车间主任、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2.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过程的监控、产品质量的检验等工作。

3. 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的研究、改进,新产品研发,技术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5. 物流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等工作。

6. 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7.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3:00-17:30。

2. 特殊情况下的加班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员工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2. 请假时间应尽可能选择工作日,如需请假连续三天以上,需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3. 请假期间,应按公司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九条考勤制度: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员工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3. 考勤以指纹打卡为准,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计。

第十条工作纪律:1.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厂规厂纪,维护厂内秩序。

2. 员工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生产任务。

3. 员工应爱护公物,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库存情况、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制定。

木材生产加工管理制度(5篇)

木材生产加工管理制度(5篇)

木材生产加工管理制度1、目的对影响生产提供过程工序质量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提供过程按规定在受控制状态下进行,使工序产品和最终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提供全过程中所有工序的质量控制。

3、工作职责3.1生产部是执行本程序的职能部门,负责掌握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各个因素的控制情况,并收集有关信息。

3.2业务部依据客户订单信息,下达生产通知命令,并掌握生产进度,定时向总经理报告。

3.3研发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的正确、有效,能正确指导生产。

3.4生产部负责在关键/特殊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负责对质控点的过程实现能力进行系统控制和确认。

3.5物控部负责物资采购,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到货,满足生产需用。

3.6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有在用生产设备始终完好,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7质检员、计量员分别负责工序产品和最终成品的检验和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控制。

____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生产工人进行技能培训、确保考试考核合格。

3.9车间主管(组长、课长、经理)是生产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对管理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3.10操作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把好工序质量关,一旦发现有质量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3.11厂检员负责全方面的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一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提出并要求更正,追溯。

4、工作程序4.1生产任务的安排4.1.1依据与客户共同确认的合同要求,作为下达生产任务的指令信息。

《生产通知单》应经总经理审批后方执行。

4.1.2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上的完成时间,编制生产计划(各车间生产看板应每日注明);生产车间应按生产计划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4.2技术、工艺准备研发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提供给生产使用。

4.3生产准备:4.3.1采购员依合同要求申请采购订单,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安排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的采购供应,确保按质、按量、按时组织到货,保证生产流程正常进行。

木材加工厂行政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行政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行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加工厂的管理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材加工厂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木材加工厂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木材加工厂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禁违法违纪。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五条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工作计划和生产安排。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工作状态集中,不得打瞌睡、聊天、玩手机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七条出勤迟到三次以上,将受到警告处分,严重者将被辞退。

第八条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旷工者,将受到扣发工资、停职或辞退等处罚。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九条木材加工厂的安全生产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所有员工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第十条所有员工在下班前必须对生产设备和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有害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停职或辞退等处罚。

第十二条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滥用药物,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雇。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形象整洁。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必须相互礼貌、尊重,不得发生辱骂、打架等侵犯他人的行为。

第十五条严禁员工在公司内部传播虚假信息、抹黑公司声誉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七条对于员工的表现优秀者,公司将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奖品等奖励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定、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效益的员工,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停职、降职甚至开除等措施。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

木材加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全面负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销售、人力资源等部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报厂长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原材料管理: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储存,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十条生产过程:生产部门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废品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由环保部门负责收集、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人员招聘: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负责招聘员工。

第十四条培训与教育: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考勤与工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考勤、工资发放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员工福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章环境保护第二十一条环保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十二条废水处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第二十三条废气处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减少污染。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章节一:安全生产1.1 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工作服、安全帽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1.2 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和尖锐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1.3 进行机械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并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

1.4 发现工作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5 严禁擅自修改、拆卸、移动安全设备和设施。

1.6 工人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参加定期的消防演习。

章节二:生产管理2.1 生产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按照工序进行生产,并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和数量。

2.2 负责人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人,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

2.3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和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2.4 生产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2.5 严格遵守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统计。

章节三:员工管理3.1 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纪律,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3.2 入职时,员工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手续。

3.3 全体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技能和业务水平。

3.4 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3.5 对于工作中需要离职或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相关申请手续。

章节四:纪律要求4.1 禁止擅自离岗、旷工、迟到和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4.2 禁止在工作期间私自接听或打电话,使用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设备。

4.3 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或饮食,严禁饮酒后上岗操作。

4.4 对于疏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扣款或处罚。

4.5 严禁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木材加工厂生产经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而制定。

木业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木业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业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木业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确保安全生产投入;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 组织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预案;5.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1. 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2.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组织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5.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 组织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4. 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隐患;5.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掌握安全生产技能;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 配合安全生产检查;5. 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本厂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

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木材加工厂规章制度篇一:木材加工厂安全制度木材加工厂安全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三)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一)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三)建有消防水池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六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木材加工厂制度

木材加工厂制度

木材加工厂制度木材加工厂制度为了规范木材加工厂的管理,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以及提高生产效率,本公司制定以下制度:一、安全生产制度1. 安全教育:每位员工在入职时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进行相应的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 安全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3. 安全设施:公司要求各个生产车间和办公室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灭火器、安全警示牌和应急通道等。

二、生产作业制度1. 机械操作: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穿戴防护设备。

2. 作业规范:各个工作岗位要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加工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3. 设备维护:员工必须按照设备维护计划进行设备保养,并及时上报设备故障。

三、质量控制制度1. 物料验收:对每批进货的木材进行质量检测,判定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2. 中间检验:对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和修正问题。

3. 成品检验:对生产出的成品进行100%全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劳动纪律制度1. 工作时间:根据生产计划规定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和旷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 休假制度:员工需要提前申请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 作息时间: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员工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禁止违规行为: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和进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违者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五、环境保护制度1. 废物处理:公司设立专门的废物处理区域,废物必须分类存放,并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2. 节能措施:公司推行节能减排政策,员工要养成节约用电和用水的习惯。

3. 环境卫生:公司要求员工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及时清理生产废弃物和垃圾。

六、奖惩制度1. 优秀员工:公司设立优秀员工奖励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2. 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司制度和规章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予以辞退。

以上制度是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员工须严格遵守。

木材加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加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加工厂管理制度木材加工厂管理制度一:为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本厂每年将以多种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

同时,定期组织员工研究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治火。

各部门还应根据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新员工需通过岗前消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换岗前也需进行再教育培训。

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还需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木材加工厂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本厂制定了本规定,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木材加工经营场所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高度不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加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七、木材加工厂在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账,否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并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和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或借用。

九、木材加工厂需要运输木材时,必须向乡镇林业站申请。

林业站会根据建立的台账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

加工厂需要凭借林业站的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运输期限为: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

在州内不超过2天,在省内不超过3天,在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在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地区为5至7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木业加工厂规章制度
【篇一:创美木业工厂管理制度20110517】
创美集团木业工厂管理制度
创美木业公司
2011年5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生产员工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员工待遇三、员工培训
制度四、考勤和请假制度五、奖惩制度
六、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七、考核内容及标准八、考核流程及处理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规定二、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三、餐厅管理制度四、食堂管理制度五、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木业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四章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五章机械设备维护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木业工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木
业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
条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
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本厂管理人员编制在集团公司的,参照集团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创美集团公司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生产员工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4、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6、未满十六
周岁者; 7、精神病患者;
8、经济犯罪者。

第二条木业工厂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但均
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七天向综合部提出辞职
报告,到公司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试用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经
培训再调岗仍未胜任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处理,提前期为1天,
且用人部门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厂长批准后到综合部办
理辞退手续,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试用期后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厂长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
续后,由综合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未经逐层领导审批的辞职书均
视为无效处理。

(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部申请由
厂长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和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三次后仍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
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
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部核实,经由厂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
工到综合部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综合部核实和由厂长批准的,不得
辞退。

辞退员工,公司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可与公司续约或终止
合同手续。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三次情节严重、后果严重或者违法
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处理。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离开公司以前,
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人力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延发工资直至交清后为止,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负等额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
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综合部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
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公司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视
为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有权要求员工办理合同期满的离职手续。

第二节员工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需依本章各条办理。

本厂
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月工资/计件工资。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车间生产员工的工资结算方式为:按每个月生产完成的产品记件数量核算工资,如果记件工资达不到基本保底工资水平要补齐发放,前提是在公司订单满足不了生产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订单能够满足
生产需求,生产员工没有按计划时限完成生产任务的,按照记件数
量核算工资,达不到基本保底工资水平不予补齐发放。

2、管理人员工资按月发放。

3、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篇二:木材加工厂安全制度】
宁波市金柏森木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木材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
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
清除。

(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
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三)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木材加工车间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
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木材加工生产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三)建有消防水池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六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木材加工生产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
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金柏森木业车间安全制

【篇三:木材加工厂安全制度】
木材加工厂安全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堆放
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设置围栏(可用木桩)加固,废料废物及时
清除。

(二)厂区道路平坦、安全通道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
段设置明显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三)厂房和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处必须在明眼处悬挂安全生产警
示标志,安全生产守则,安全操作规程。

(四)机械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第四条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机械的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二)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五条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一)天那水、胶水、粘合剂等化学危险品应独立存放,厂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数量不应超过该厂房一天的消耗量。

(二)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三)建有消防水池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六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木材经营单位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八条木材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同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木材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