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及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txt版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劳动合同法(简称本法)以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境内订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含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独立招用、解雇劳动者的权利,并对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提供保障和支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通过工会行使权益保护权。
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益。
第六条【平等就业原则】国家倡导男女劳动者一律平等就业,并采取措施,促进和保护妇女、未成年劳动者的权益。
第七条【禁止劳动歧视】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的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正当理由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具备劳动合同的合同要素。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无明确期限,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内容,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作出书面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终止前,任何一方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者的劳动贡献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应当按照规定期限支付。
第十三条【最低工资标准】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浅议《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目的及对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
浅议《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目的及对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摘要:劳动合同立法是一次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生动实践,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必然,同样也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
本文由此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及对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进行了相应的阐述。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社会和谐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我国现行劳动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市场经济的进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4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1995年1月1日施行。
这部《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劳动法的实施、劳动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企业的效益有了提高,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但也不能不看到,10多年来我国政治、经济发展迅速,制定于10多年前的《劳动法》日益显现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的弊端。
一是适用范围窄,影响劳动法作用的发挥。
《劳动法》制定时,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对企业用工制度进行改革,因而侧重于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
而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其他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不完全适用,甚至不适用,造成适用范围较窄,不能使所有劳动者都一律平等地能获得劳动法的保护,这已成为影响劳动法权威性和发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用的瓶颈。
二是劳动关系法律规制复杂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灵活用工形式增多,用工主体多样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如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时用工、承包工、包工头、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等。
这些新的用工形式在劳动法中没有规范或规范较少,出现法律的真空。
缺乏规制的结果就是权利维护的缺位。
三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影响劳动者职业稳定权和企业、国家的长远发展。
用人单位出于用工成本低廉的考虑,普遍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使劳动者缺乏职业安全感,影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劳动者缺乏职业安全感,对企业没有归属感,对企业的忠诚度低,员工流动率过高,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稳定的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短期用工的结果也会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同时对国家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也不利。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设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参照本法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或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解散等。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条:对于从事特定工作的劳动者,如劳务派遣、实习生、非全日制用工等,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订立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订立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使每位公民每一件事情都可以有法可依,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任何的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的目的和意义,作为实用性比较强的劳动合同法,其订立也是有一定的目的和制定的意义的,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订立的目的和订立的意义。
一、劳动合同法订立的目的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目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法律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解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遵循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形式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条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违反本法的行为,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不得侵犯。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有条件:1.劳动者应当具备劳动能力;2.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真实意思表示;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有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因合同约定情形发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的通知期限劳动合同一方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九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以确定的工作期限为限。
劳动合同期限过期后,劳动合同不解除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劳动报酬的确定和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和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最低保障。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劳动者超过劳动时间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解读一: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爱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信劳动关系,明确两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爱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大体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打算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打算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头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治理人员和一般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要紧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成立。
劳动法实施十连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关于破除传统打算经济体制下行政分派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成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增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可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立和进展,劳动用工情形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庞大的转变,显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调派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进程中显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时间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成劳务调派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固,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固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依照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等。
以下是新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概述:第一章总则1.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明确劳动合同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 适用范围:规定了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3. 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强调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合法合规等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 试用期的规定:对试用期的期限、工资等进行规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变更: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明确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和手续。
3. 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如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等。
4.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对经济补偿的条件、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规定。
第五章特别规定1. 集体合同:对集体合同的订立、内容、效力等进行规定。
2. 劳务派遣: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进行规定。
3. 非全日制用工: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工资支付等进行特别规定。
第六章监督检查1.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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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条(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详细列举条款)。
第三条(平等自愿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必须履行。
第六条(变更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第八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详细列举情形)。
第九条(经济补偿金)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第十条(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检查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情形和法律后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普及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企业普及劳动合同法的目的篇一: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及完善目录引言 (1)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1)(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2)(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二、目前劳动合同法发展方向上存在的问题 (2)(一)《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2)(二)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缺陷的问题 (3)(三)现行劳动监察机制存在不足的问题 (4)三、劳动合同法发展方向的相关建议 (4)(一)完善劳动处理争议体制 (4)(二)加强对劳动关系的适度干预 ........................ 5(三)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5)(四)适当引入小企业豁免机制 (6)结语 (6)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及完善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很多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已经颁布和使用,劳动合同法就是其中之一。
现代社会的竞争当中,人才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
好的人才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导致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不规范,这样一来,不但劳动者本身的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也导致很多用人单位的利益无法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但是目前来看,劳动合同法还是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谈起,结果目前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之后产生的问题,提出一些能够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立法;方向;建议引言自实施《劳动合同法》起到现在已经有四年时间了,在这四年中,全社会对于这部法律从开始的分歧争议到正式实施前很多企业采取“应对”措施,再到目前社会各界慢慢用客观理性的眼光看待这部法律,《劳动合同法》发展道路可谓是曲折坎坷。
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然而在实际法律操作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以及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注明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第五条(合同订立程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协商。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
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情况。
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六条(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合同履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八条(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变更工作条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
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
【2023】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法是国家管理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劳动关系的形式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劳动合同法需要进行定期的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针对2023年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修订重点1.合同类型的调整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劳动形势的变化,劳动合同法对合同类型进行了调整。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原有的长期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调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这样可以更好地适应灵活用工的需求,提供更多种类的合同形式。
2.劳动保障机制的完善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劳动者的保障机制。
首先,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工资福利、劳动时间、休假等,以确保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待遇。
其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的滥用,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惩罚,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灵活就业的规范随着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灵活就业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灵活就业进行了规范。
首先,法律明确了灵活就业的界定和权益保障,确保灵活就业者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待遇。
其次,为了保护灵活就业者的权益,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灵活就业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方式,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均受到保护。
4.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改善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劳动争议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至关重要。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改善。
首先,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以确保劳动争议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其次,为了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了改革和优化。
三、影响和挑战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与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4.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违约责任等。
6. 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7.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11.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12.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第六章监督检查13.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14.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5. 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制定劳动法的目的
国家制定劳动法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明确的法律框架,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法制化。
2.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通过法律规定,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让双方都能知晓自己应有的权益以及应履行的责任,从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3.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着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防范和纠正雇主的不公平对待或剥削行为。
4.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建立和谐、合作、共赢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增进劳资双方的理解和互信,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5. 推进法治建设:劳动合同法是完善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法治化的重视,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6.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能够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和可持续发展。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公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2023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条劳动合同适用于国有、集体、私营和其他形式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以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基础,确保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平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条件。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合同书。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1.劳动合同的期限;2.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单位的工作内容;3.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4.劳动者的工时、休假和社会保险;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前签订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并向劳动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无固定期限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请求;3.不可抗力;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1.合同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3.劳动者自愿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4.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
第三章劳动保障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劳动者因工作产生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负责赔偿,并提供必要的工伤医疗救治。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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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理解劳动合同管理方法,按照劳动合同管理方法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人力资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 负责管理存档劳动合同;(二)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 根据本方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手续;(四) 加强劳动合同的根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标准化。
(五) 建立管理台账: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根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 劳动合同根本情况台帐〔总帐〕;2.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3. 其他专项协议台帐。
第四条合同文本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那么,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理解员工安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期限〔一〕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统一规定为三年,但根据岗位和任职资格的不同假设遇特殊情况,可按照劳动者与公司协商结果进展调整合同期限。
〔二〕因新员工入职时间参差不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公司管理及后续的劳动合同续签等问题,特做出以下安排:1.1至6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6月30日;2.7至12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12月31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目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概述 (1)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目的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内容和要求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适用范围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具体规定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用人单位责任的规定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实施和问题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实施情况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存在的问题和争议 (7)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改进和完善建议 (7)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意义和影响 (8)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的作用 (8)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9)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用人单位合法经营的促进作用 (10)结论 (1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意义和价值 (1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实施和改进的重要性 (1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和启示 (1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概述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目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是该法中的一条重要条款,它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和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条款,有必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目的。
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逐渐凸显。
一些雇主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合理地剥夺劳动者的权益,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和不和谐。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劳动合同法,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总结6篇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总结6篇篇1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总结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公司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在全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条款,积极落实法律要求,努力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在此,特对我公司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最基本的劳动关系法律。
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公司始终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任务来抓,不断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用工行为合法合规。
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法》工作总结1. 完善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各类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工程等具体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公司都制订了相应的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执行。
2. 积极宣传培训。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并且公司还通过员工手册、内部通知、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员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引导员工依法维权。
3. 加强监督检查。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避免发生劳动法律纠纷。
4. 健全异议处理机制。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劳动合同异议处理机制,任何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情况有异议都可通过合法程序提出申诉,公司将尽快做出合理解释和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 完善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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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引言 (1)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1)(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2)(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二、目前劳动合同法发展方向上存在的问题 (2)(一)《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2)(二)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缺陷的问题 (3)(三)现行劳动监察机制存在不足的问题 (4)三、劳动合同法发展方向的相关建议 (4)(一)完善劳动处理争议体制 (4)(二)加强对劳动关系的适度干预 (5)(三)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5)(四)适当引入小企业豁免机制 (6)结语 (6)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及完善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很多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已经颁布和使用,劳动合同法就是其中之一。
现代社会的竞争当中,人才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
好的人才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导致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不规范,这样一来,不但劳动者本身的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也导致很多用人单位的利益无法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但是目前来看,劳动合同法还是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本文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谈起,结果目前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之后产生的问题,提出一些能够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立法;方向;建议引言自实施《劳动合同法》起到现在已经有四年时间了,在这四年中,全社会对于这部法律从开始的分歧争议到正式实施前很多企业采取“应对”措施,再到目前社会各界慢慢用客观理性的眼光看待这部法律,《劳动合同法》发展道路可谓是曲折坎坷。
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然而在实际法律操作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以及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化解司法实践中的矛盾分歧,我国劳动行政部门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政策来弥补制度缺陷,像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另外,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目的在于减少矛盾分歧,加强《劳动合同法》实施规范。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所谓劳动合同制度,即用于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行为的法律准则,比如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除了是用于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准则以外,同时也是我国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稳定劳务关系的一种手段。
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先后推出了若干涉及劳动合同制度的规章制度,但是关于劳动合同关系方面的规范却屈指可数。
《劳动法》中涉及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仅有17条①,这显然是无对当前的劳动关系进行有效协调的,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针对劳动合同成立相应的制度。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仅对劳动合同的形式、主体资格、必要条件、约定条款进行了规定,同时还详细的介绍了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对应的法律后果。
不仅如此,这两部法规还特别说明了监督本法实施的相关机构,阐述清楚了触及本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立法的时候,理论界对于《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宗旨上曾展开过“双保护"以及“单保护”探讨。
部分学者觉得,“保障劳动人员同用人单位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双保护的表示,法律中明确规定“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却仅限于单保护,《劳动合同法》要在“双保护"、“单保护”这两者之间做出抉择。
实质上,此种观点不合乎常理,有偏颇之嫌,无论是“双保护”还是“单保护”,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其实这两者并没有很大差异,把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保障用人单位权益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够发挥最大效用②。
《劳动合同法》中有很多条例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有关,例如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广大劳动者拥有知情权;用人单位若是想要单方面解除协议,则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和劳动者的合作,如果单方面终止合同则必须要向劳动者给予补偿;用人单位如果严重违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关内容必须要担负起法律责任等。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广大劳动者权益的主要法律。
二、目前劳动合同法发展方向上存在的问题(一)《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想《劳动合同法》能够切实实现其立法目的,仍然需要对此法的相关配套制度加以完善。
比如说,《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第17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条款属于劳动合同当中的必备条款,按照本条的规定,一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同时,本法第49条明确规定:针对社保关系,国家要采取一定的做事,不断完善其跨地区进行转移接续的制度,尽管针对国家要不断完善社保关系跨地区进行转移接续的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践当中,社会保险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市以及跨城乡的顺畅转接,因此很多外来员工并没有形成缴纳社会保险的意愿,这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这就充分表明了,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具有相当大的限制作用。
(二)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存在缺陷的问题现阶段,我国针对劳动争议尚未形成完善的处理体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中的第5条明确规定,如果产生了劳动争议,并且当事人不同意进行协商,或者是协商未果,亦或是不履行所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节;如果不同意调解,或者是调解未果,亦或是不履行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争议的相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除本法中进行了其它规定的之外,能够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由此可见,针对劳动争议,我国的处理体制依旧是“一调一裁两审”的传统体制,并为取得任何突破,从理论上来说,此种理体制叫做是“单轨制”。
然而,针对劳动争议,通过此种处理体制进行处理具有很多缺陷:首先,争议处理机制实行“仲裁前置”,其环节极为冗杂,并且还要经过多次的审判和仲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样机会浪费社会资源,又会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遭受严重的诉累。
其次,实施上,对于劳动争议来说,仲裁的效用难以得到充分地发挥。
尽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中的第47条明确规定③,有两种类型的案件,对劳动争议及逆行那个仲裁可以起到一裁终局的作用,这在某种层面上,对仲裁的作用进行了强化,然而该法还有一则规定,就是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劳动仲裁做作出的裁决进行撤销,这就制约了第47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此外,因为在对劳动争议进行解决的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属于一个必经程序,并非是当事人的意愿,所以劳动争议仲裁所作出的裁决通常得不到当事人的信服。
再次,在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仲裁还有审判都要经历重叠的程序。
其程序极为冗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遭受严重的诉累,难以承受,不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对市场经济当中出现的集体劳动争议进行及时的地处理。
(三)现行劳动监察机制存在不足的问题不管是怎样的法律,要想充分发挥自身的效用,都需要相关制度的积极配合,《劳动合同法》也不例外。
纵观世界各国对劳动关系进行协调的经验,劳动监察对劳动法律实际效用的发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毫不夸张地说,劳动监察制度对劳动法律法规来说,是其顺利实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也存在劳动监察制度,例如,《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第73条明确规定:针对劳动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国务院下属的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制度的实际实施情况;超过县级的地方人民政府下属的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实施情况;此外,2004年出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当中的第10条也规定,劳动保障的相关行政部门具有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定职责。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基层的各个劳动行政部门并为充分发挥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作用,只是被动地受理相关的案件。
劳动行政部门并没有积极地对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无力处理劳动者的投诉,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
从本质上来说,政府失灵破坏了法治,践踏了公平正义,将原本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的劳动纠纷深化成了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劳动合同法发展方向的相关建议(一)完善劳动处理争议体制现阶段,针对劳动争议实施的“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具有明显的缺陷,很多劳动争议无法凭借“单轨制”的方式得到解决,及时解决了,也严重缺乏及时性和合理性,所以要对当前的处理机制进行优化改革,将“一裁两审”的这种单轨制的处理机制不断地转变成双轨制—“或裁或审”。
如此一来,就能够对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进行大规模地简化,从而缩短处理来动争议的时间,并且降低处理成本。
然而,我国现阶段所实施的司法体制下,双轨制,也就是“或裁或审”的实行空间非常有限,贸然进行改革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最近几年,我国小幅度调整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考虑到原有体制的缺陷,《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中的第4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力具有“一裁终局”的效果,然而,原有体制依旧暴露出了若干问题。
鉴于此,我们可以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模式和经验来对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进行完善,比如,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来确立对应的处理机关。
倘若劳动争议内容与“权利事项”有关,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关系双方的纠纷主要来自于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就由法院负责处理;倘若劳动争议内容与“调整事项”有关,也就是劳动双方的纠纷的起因主要是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的变化,那么就由劳动仲裁机构负责处理。
这样一来,就可以按照案件的性质来选择对应的处理机关,仲裁委员会要对集体合同条款的变更内容进行处理;法院则要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涉及劳动合同的纠纷进行处理。
这样就大大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率,防止出现浪费社会资源的现象。
(二)加强对劳动关系的适度干预政府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来干预劳动关系。
前者是用于协调劳动关系的最后手段,简单来说,就是当其他手段都无效时使用的一种手段;后者通常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干预。
比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11月发布了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的标准,而且还在有条件地方减少参加医保以及工伤保险的费用;在12月的时候,人保部、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共同发文,准许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在2009年度缓交社保费,缓交的时间不能够大于6个月,统筹地区能够在2009年度适当的减少城镇地区职工在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方面的参保费用,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能够在2009年度应用失业保险基金来下发社保以及岗位方面的补贴,补贴的时间不能够大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