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队伍管理办法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外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矿山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原则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以达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外包队伍是指承包公司所属矿山井下采出矿、掘进、充填、运输、探矿等工程的施工队伍。
第四条公司在外包队伍的选择上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选择施工队伍。
第五条在外包工程招投标时应要求投标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严格审查把关。
1、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采掘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等证照齐全;2、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或采矿作业三年以上经验,或在有色金属矿山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二年以上;3、具有三名以上的管理人员和一名以上技术人员,并具有采掘技术、管理经验;4、从事特殊工种(爆破工、电焊工、电工、钳工、安全工等)的人员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其它作业人员须有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经验并接受过井下安全生产教育。
第六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外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不得随意更换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第七条公司同一矿山单位使用外包队伍的数量应控制在3家以内。
如果2家以上外包队伍在同一矿井内作业,矿山单位要主持签订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矿山单位作为协议的协调管理方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所属矿山单位应将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外包工程的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发生。
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择优选择外包劳务队伍,规范外包劳务队伍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集团所有承接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队伍是指由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四条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各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选用劳务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按照先开工先招(议)标的原则编制招(议)标计划,负责外包劳务队伍的报名、登记、审查资质、组织招(议)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协议价格、签订合同、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
第六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外包劳务队伍的选择第七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有意参与本工程外包工程施工的劳务队伍的报名登记工作,劳务队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准备用于本工程的设备表及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证件,近五年已完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财务状况及证明材料。
外包劳务队伍按工程所属分别在各项目经理部报名。
第八条劳务队报名完毕后由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审查。
条件合格的队伍可参加投标。
第九条通过资格审查的劳务队伍根据自身施工水平,管理经验以及当地实际情况、对准备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第十条项目部成本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定额,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以往施工经验,会同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各施工项目的指导单价。
报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审核。
审核后的价格即为对外包劳务队伍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第十一条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根据各劳务队的工程报价,参考各施工项目的外包指导单价,结合各劳务队施工业绩,技术、设备力量等综合情况选择2~3家队伍作中标候选人,经项目部外包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分别与中标候选人协商,择优选用劳务队伍。
第四章劳务合同的签订第十三条劳务合同文本由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统一格式。
对外包队管理制度
对外包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队管理,提高外包队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进展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包队是指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承接公司项目的团队。
外包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包团队,包括外包团队的组建、管理、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外包队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外包队的组建第四条外包队的组建需经过公司审批,审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成员、项目细则、费用预算等。
第五条外包团队的成员需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并经过公司面试及培训。
第六条外包团队团队长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分配,团队成员需服从团队长的指挥。
第七条外包团队需定期进行团队建设活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力。
第八条外包团队需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外包团队的管理第九条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团队的管理工作,包括团队成员的考核、项目落实、问题处理等。
第十条外包团队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由公司与团队成员协商确定,需按时按地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
第十一条外包团队需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项目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外包团队需做好项目信息的整理和备份工作,确保项目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外包团队的考核第十三条外包团队的工作绩效将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执行力、工作态度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外包团队的绩效评价和项目续约与否。
第十五条外包团队需培养团队成员之间的竞争意识,提高团队整体绩效。
第五章外包团队的奖惩机制第十六条外包团队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外包团队的成员如因工作失误导致项目受损,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公司处理。
第六章外包团队的解散第十八条外包团队在项目结束后,需及时撤销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项目数据不丢失。
第十九条外包团队在经公司同意解散后,需将项目资料清理完毕并退还公司。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
外包单位管理办法一、外包队伍管理办法1、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指挥管理,按照项目部总体的部署指令落实好各项工作。
2、施工队伍进场后2天内上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电话。
3、工作期间工人不得喝酒,不许打架,不许恶语伤人恐吓他人,若发生此类行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容许不得私自拿用项目部材料。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除做好份内工作外,应积极与项目部做好各项其他配合工作。
6、若项目部管理人员巡查发现现场施工问题,外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回复并整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部有权利寻找第三方进行整改,并扣除相应的工程费用,若第二次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部有权利在扣除相应的工程费用以外另做出处罚,罚款1000元。
7、在施工期间主要带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若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无故离开现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工人管理办法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 ]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外包单位人员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
4、严禁招用年龄未满16周岁的儿童。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机械管理办法1、外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按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单位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有各类技术、安全、验收牌。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三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外包工程在施工时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加强文明施工,根据《青海省地矿局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工程系指我院承担的各类地质勘查(调查)、环境治理、水文地质调查、土地治理、工程地质勘查、钻探、硐探、槽探、道路修建等项目的外包工程和院基建项目外包工程。
第三条地勘分院、盐湖分院、水环分院、工勘院、测绘工程与信息中心、院基建办以及物业公司为我院各类外包工程的发包和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外包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院安全科安全监管职责第四条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组织技术设计的初(终)审定。
第六条对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有权对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现场处理。
第八条应根据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外包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汇报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第九条有权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施工队伍,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向工程发包单位提出严禁重新选用的意见。
第三章施工发包单位(院属各单位)安全职责第十条施工发包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必须依院相关规定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在确定外来施工队伍前,由施工发包单位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院总工办、安全科、计划科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该办法中的内容:
1. 指定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
2. 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负责人和工人的资质要求,包括持有相关证书或证件。
3. 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施工队员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
5. 安全设施要求:规定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配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6. 施工现场管理: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包括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等。
7.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
8. 违规处理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成员进行处理,包括处罚措施和追究法律责任等。
9. 安全信息报告:规定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包括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施工进展情况等。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可能包含的内容。
具体的办法和规定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主体1.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外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
2. 建设单位负责明确本项目的安全监督责任,并且对施工单位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队伍的安全施工。
4.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需要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安全责任划分1. 建设单位:(1)明确施工队伍的安全目标和要求,并将其写入合同中。
(2)对施工单位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员保障,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
2. 施工单位:(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2)组织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队伍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和隐患。
(5)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3.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1)遵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正确使用和保管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队伍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事故案例分析、急救知识等。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施工单位需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暂)
外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外包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包队伍是指由本公司按规定成建制引进的、具备相应工作经验和技术外包作业的组织。
外包队伍不属于本公司编制。
第三条为保证检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外包队伍。
并对引进的外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实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外包队伍员工管理第一条外包队伍招聘的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外包队伍应与员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对员工承担用工方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二条外包队伍应将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安全培训时间、持证情况等信息的花名册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外包队伍应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员工安全学习季度不少于一次,至少每个新项目开始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纪律强调会议。
第四条外包队伍应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文明员工。
外包队伍员工培训纳入公司培训计划,有关部门应协助外包队伍进行员工培训。
第五条外包队伍未经在本公司主管领导的允许,严禁聘用其他外包队伍员工。
禁止外包队伍聘用本公司附近的人员及可能对本公司利益有损害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积极探索外包队伍管理新体制、新模式,逐步改善外包队伍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公司及各单位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外包队伍开展工作,关心和爱护外包队伍员工,积极为外包队伍及其员工排忧解难,不得歧视外包队伍及其员工,不得给外包队伍正常生产、工作设置障碍,严禁向外包队伍及其员工索、拿、卡、要;以增强外包队伍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三章外包队伍考核第一条通过建立科学的外包队伍考核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使外包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承包合同正确、全面履行。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规范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稳定,维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接外包工程的施工队伍,包括外包工程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配备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监督,及时向业主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安全问题和隐患。
第七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第八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为施工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罩、防护眼镜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加强现场巡查,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和报送施工安全记录,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十七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监督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当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监督,包括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因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伤亡和损失,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制度完善”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包施工队的所有人员和岗位,外包施工队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包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并进行专项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并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外包施工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正确的使用和保养培训。
第九条外包施工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条外包施工队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第十一条外包施工队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外包施工队应与周边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及时报告和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三条外包施工队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普及、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安全技能的培训等。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对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队伍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是指在外包工程中负责实施相关施工工作的集体,包括施工队伍、监理队伍和驻地监理队伍。
第三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外包工程的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队伍、监理队伍和驻地监理队伍。
第四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第五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组织登记手续,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条件。
第六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设有专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和责任区域,规定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和流程。
第八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九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得到落实。
第十一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二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工地周边环境污染和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立即报告安全事故,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
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7篇
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7篇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1(一)兼职人员工作内容兼职人员代表公司的社外对其公司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现场招聘的人气,工作的目的有:发票、贴海报等工作!(二)兼职人员管理方法一、兼职人员工作时间兼职人员每天早上08:30准时上班,下午17:30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兼职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矿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在前一天口头陈诉,或电话告知!如没有按照要求执行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和迟到早退次数处理!1、处罚规定: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两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无故矿工者直接给予开除并扣除三天的工资!2、奖励规定:兼职人员每次外出发票必须要有回收率,按照每回收一张按照0.05元一张计数,多回收多计数,上不封顶!二、兼职人员工资发放兼职人员工资计数为每小时8元X工作时间+绩效(票据回收X0.05元),每月10号之间结算工资三、兼职人员工作考核1、入场卷发放兼职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要求发出所以外出携带的票据,如有不实发放或丢掉,应按照每张票据的价钱给予处罚并赔偿于公司票据原有的价格,兼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发放票据,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发放,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开除并给予经济处罚(特殊情况待定)2、海报张贴兼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外出贴出携带的海报,在张贴的过程中,不得有不实或丢掉,如发现不实给予警告并处于经济处罚,如丢掉,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并且赔偿公司海报原价格(特殊情况待定)三、兼职人员监督办法兼职人员外出发票或者张贴海报后,我们会抽排一员进行对其监控,在监控的过程中,如发现兼职人员有消极待工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员,第一次我们应给予批评和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张贴出海报,按照每张5元的价钱给予处罚!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2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服务外包人员的管理方法(精选7篇)
服务外包人员的管理方法(精选7篇)服务外包人员的管理方法篇1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2.集成项目实施;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
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施工队伍准入管理1.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和人员素质。
2.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标准,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
3.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在参与施工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4.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三、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1.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必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报告和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4.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5.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给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在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抢救。
3.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应配合项目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处罚和奖励1.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收到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
2.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并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扬。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外包工程施工队伍。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XXX部门所有。
以上是关于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2000字的简要说明,具体的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本(2篇)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做好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施工队伍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
二、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原则。
施工队伍的安全和健康工作,必须把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2 预防为主原则。
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施工队伍发生事故和职业病。
2.3 综合治理原则。
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推进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3.1 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属于施工单位的主要领导。
3.2 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确保施工队伍全面有效地执行安全生产工作。
3.3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施工队伍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3.5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队伍的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风险。
四、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4.1 合理配置人员。
施工队伍应按照工种和岗位,合理配置相关人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技能水平。
4.2 安全设施保障。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帽、防护鞋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护。
4.3 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和遵守操作规程。
4.4 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5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组织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五、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5.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队伍的安全和健康。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招用的外来施工队是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队伍。
第二条分公司、项目部及负责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负有统一协调、监督指导的管理责任。
应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外来施工队作业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必须将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的安全监督管理之中。
要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如实告知外来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对发包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部应与外来施工队建立较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形成固定的劳务基地。
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个劳务队的情况,要进行清理,原则上同类型作业只能使用一个外包队,且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对不服从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外来施工队伍和劳务用工,有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必须立即终止合同或辞退,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严禁外来施工队伍将承包工程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第四条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招用的外来施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登记。
各分公司、项目部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外来施工队应提交以下安全施工资质证明: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3、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4、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操作证(正本)复印件。
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6篇
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6篇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1) 第八条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的【年度销售计划表】,制订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并编制【月销售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按照计划表执行;第九条执行计划1、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写【客户拜访计划表】,交销售主管审查,经审查通过后,销售人员应按照计划实施;第十条拜访作业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前提出次月【客户拜访计划表】,呈部门主管审核;2、客户拜访前准备(1)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2)确定拜访对象;(3)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3、拜访后续作业(1)每日应将当日拜访的工作内容,详细填入【客户拜访报告】,呈部门主管;(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即时进行跟踪;(3)将新开发的客户资料输入客户档案资料中;服务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2) 为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知识,能力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公司设职称领导小组,作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分厂设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小组,负责分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向公司职称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制订分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评聘方案并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以及对分厂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届期满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适用于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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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外包作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包队伍是指由本公司按规定成建制引进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担本公司外包作业的组织。
外包队伍不属于本公司编制。
第三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招标或者议标的形式,择优选择外包队伍。
并对引进的外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按季度进行量化考核,年度总评,实行优胜劣汰。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四条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五条外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
各单位、部门按公司有关文件认真履行外包队伍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责。
第三章采掘施工队伍的引进第六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一)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二)发布招标公告;(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等文件,筛选投标单位,一个标段初选4-5家投标单位;(四)投标单位到现场勘察,了解情况;(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标书;(六)评标,开标;(七)对入围的前三名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汇报考察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八)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条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矿山井巷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探矿工程队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地质勘察资质;(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三)承包方曾在多个矿山承包过采掘(探矿)工程;(四)项目经理有多年以上矿山井巷工程(探矿)施工经验;(五)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八条采掘施工队伍确定方法采用公开招标。
井下采掘工程委托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用合理低价加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队伍。
井下工程分成若个标段,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采掘工程投标。
第四章选矿作业队伍的引进第九条采掘外包队伍引进程序(一)发布报名邀请通知;(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三)向经理办公会汇报考察报告;(四)审议确定入围试选队伍;(五)根据试选结果确定选矿作业队伍。
第十条选矿作业队伍资质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项目管理的职能机构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选矿生产经验;(三)企业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良好。
第十一条选矿作业队伍确定方法通过选矿试选队伍报名和考察办法等程序,选出了5-6支综合实力较强的队伍来组织试验生产,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最终选出排名前3支队伍来承包新田岭公司的选矿业务。
(一)试选队伍分组和选矿工业实验顺序的确定选定的5- 6支队伍分成金源、小板垅、安和三个选厂进行工业试验性选矿。
参与试选的队伍将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试选的选矿厂和试选的先后顺序,公司与试选队伍签定试选承包合同。
(二)实验方法及考核评分办法1、实验方法:每支队伍进行为期不超过20天的工业试选,以处理完3000-3500吨原矿为标准考核量(原矿选完为止)。
试选期间原矿、选矿药剂、备品配件、材料、工具、水电、工人食宿场所(仅提供房屋和床铺)等全部由公司负责提供,试选人员的生活费、劳务费及其它费用等由试选方承担,公司给每支试选队伍每天1000 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试选后没有中标的队伍公司将再给予10000元的补贴。
参与试选的队伍可以自行确定开机的作业班次,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对工艺流程进行局部调整。
正式开机选矿前给予一定量的原矿进行试选和调试,试选队伍确定调试稳定正常后书面通知公司组织取样参与指标考核评分,每支队伍参与指标考核评分的原矿处理量累计不得低于1500吨。
2、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与技术指标考核相结合的评分办法⑴综合评分是从试选队伍入驻工区开始到试选结束期间。
主要从管理技术操作等人员配备构成、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率、操作规范、生产组织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
⑵技术指标考核主要考核选矿理论回收率与精矿质量二项指标,以试选队伍书面通知新田岭公司后开始取样参与指标考核评分。
A、回收率:采取每个生产班次连续计量、取样方式。
①原矿WO3品位≤0.27%时,回收率大于或等于78%时为达标;在76%~78%为基本达标;低于76%时为不达标。
②原矿WO3品位>0.27%时,回收率大于或等于80%时为达标;在78%~80%为基本达标;低于78%时为不达标。
B、精矿质量:每支队伍实验完成后,一次性取样化验,精矿WO3含量≥55%,为合格;小于55%,为不合格。
(三)承包队伍的确定办法⑴试选队伍综合评分考核为合格以上、回收率指标考核为达标、精矿质量指标考核为合格的,评为合格队伍;综合评价考核为合格以上、回收率指标考核为基本达标、精矿质量指标考核为合格的,为基本合格队伍;其它属于不合格队伍。
⑵合格队伍数量有3家以上时(含3家,以下同),在合格队伍中组织竞标;若合格队伍数少于3家时,从基本合格队伍中补充队伍,合格队伍和入选的基本合格队伍一起参与竞标。
⑶竞标以选矿承包单价报价为依据,参与竞标的队伍对每个选矿厂报一个合理的单价,以报价最低者中标。
如果最低报价仍高于公司经评审的合理定价时,优先与报价相对低的队伍进行协商,以愿意接受公司合理定价和相关条款的队伍为中标单位。
参与竞标的队伍有三家以上时,每支队伍只允许承包一个选矿厂,如果符合条件的竞标队伍少于3家时,允许一支队伍承包1-2个选厂。
第五章外包队伍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外包队伍招聘的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并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外包队伍应与员工签订好劳动合同,对员工承担用工方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外包队伍在年初及招聘员工时,应将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安全培训时间、拟安排工种、持证情况等信息的花名册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外包队伍员工合规性检查。
外包队伍作业人数应与月作业计划相匹配,不得少于定额人数的95%。
外包队伍应在每月初将本月的劳动力安排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和工区备案。
第十四条外包队伍应配备一名以上施工安全员和足够数量的安全工,为员工配置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员工安全学习每周不少于一次。
新上岗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在岗员工每年培训一次以上。
普通工种接受矿山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特殊工种不少于48小时。
第十五条外包队伍应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文明员工。
外包队伍员工培训纳入公司培训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工区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协助外包队伍进行员工培训。
第十六条外包队伍应制定员工招聘、培训、薪酬、奖惩、辞退、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和标准,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管理,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应予协助并督促实施。
外包队伍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和补贴,为员工办理必要的保险,不得拖欠和无故克扣员工工资、补贴。
第十七条外包队伍未经在本公司施工的其他外包队伍项目经理的允许,严禁聘用其他外包队伍员工。
禁止外包队伍聘用本公司附近的人员及可能对本公司利益有损害的人员。
第十八条在施工过程中,不称职的建造师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须撤换。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在主要工程施工期间对建造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实行押证管理。
即:建造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交由业主方管理,建造师的在岗率要求在70%以上,在监理列会上对建造师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实行点名制并落实相关惩处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积极探索外包队伍管理新体制、新模式,逐步改善外包队伍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公司及各单位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外包队伍开展工作,关心和爱护外包队伍员工,积极为外包队伍及其员工排忧解难,不得歧视外包队伍及其员工,不得给外包队伍正常生产、工作设置障碍,严禁向外包队伍及其员工索、拿、卡、要;以增强外包队伍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六章外包队伍量化考核第二十条通过建立科学的外包队伍考核体系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使外包队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承包合同正确、全面履行。
第二十一条量化考核范围包括与我公司签约的所有外包队伍。
考核按百分制、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的方式。
考核期从上年12月起至当年11月止。
第二十二条公司成立外包队伍考核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为:企管部、生产部、技术部、安环部、人力资源部、质控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及工区。
考核办公室设在企管部,负责收集考核意见,并调查落实,向考核小组进行汇报。
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当场评定各外包队伍的得分。
并将考核情况书面通报给各外包队伍。
第二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外包作业量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员工管理,服从指挥、协调配合情况,履行合同情况,遵章守纪等。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
第二十四条每月10日前下述部门和单位分别向企管部提交考核资料(包括对各单位、部门在外包作业管理中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
企业管理部:外包队伍履行合同情况,工程验收、产量确定、工程结算合规性情况、各单位、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等。
人力资源部:外包队伍员工聘用、培训、人员配置、管理情况等。
生产管理部:外包队伍月度任务完成情况,出矿品位管理情况,成本控制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等;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利用、回收情况、能源管理管理情况等;服从指挥、协调配合情况,各单位、部门对外包作业的协调配合情况等。
技术管理部:工程量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等;钻探工程完成情况,钻探工程质量情况。
安全环保部: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员工的“三违”情况,安全协议履行情况等。
质量控制部:计量情况,质量情况;金属平衡情况。
销售供应部:材料消耗情况,材料管理情况等。
纪检监察审计部:外包队伍招标、合同签订合规性情况,外包队伍、各单位部门、本公司职工遵章守纪情况等。
保卫部:外包队伍火工品管理情况,外包队伍员工违法情况等。
工区:外包队伍员工聘用、培训、人员配置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情况,服从指挥、协调配合情况等。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外包队伍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井下工程肢解转包的,责令改正,取消外包队伍外包资格,并处工程发包主管部门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达到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而不招标的,或将工程肢解逃避招标的,或应该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擅自直接发包的,扣罚企管部或责任部门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