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乡规划体制
城乡规划体制及价值观
城市与城市规划
第二节 城市规划的价值观
一、价值观的作用
价值观对动机有导向作用 价值观反映人们的认知和需求状况
“对人类自身及其命运的关注,从来都必须 成为一切技术工作的目的” ——爱因斯坦
《城市规划原理》第一篇
城市与城市规划
二、价值观对城市规划目标的影响
权 威——专家意见影响目标确定 洞 察 力——某些人群对特定问题有良好直觉和判断 分析方法——分析方法创新有助于目标确立 科学理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理论解释是目标确
《城市规划原理》第一篇
城市与城市规划
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 议” ——探讨保护全球环境战略的第一次国际会议。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影响全球的题为 《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报告深刻指出:在过去,我们关
心的是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而现在,我们正迫切地感到 生态的压力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有一条新 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一条不仅能在若干年内,在苦干地方支持人 类进步的道路,而是一直到遥远的未来都能支持全球人类进步的道路。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标
城市规划的职业起源与任务 城市规划的价值观 永续发展作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观 “和谐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理想目
《城市规划原理》第一篇
城市与城市规划
第一节 城市规划的职业起源与任务
城市规划原理复习重点
城市规划原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城市与城市规划1、城市的含义:城市是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2、城市化含义:城镇化这一概念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化的现象及过程。
3、城市化几个阶段:城镇化划分为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生产力水平尚低,城镇化的速度较缓慢,较长时期才能达到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0%左右。
加速阶段:当城镇化超过30%时,进入了快速提升阶段。
由于经济实力明显增加,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在不长的时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达到60%或以上。
稳定阶段: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已基本完成,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已基本上转化为城市人口。
随着城市中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一部分工业人口又转向第三产业。
第二章城市规划思想发展1、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周礼·考工记》记述了关于周代王城建设的空间布局:“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周礼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开始进入都城建设规划,这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
2、现代城市规划思想:(1)田园城市理论:英国霍华德提出.意义:提出发展极限的概念;有机平衡的。
原则;动态管理的观点。
(2)卫星城镇理论:昂温提出。
这些卫星城镇独立性较强,城内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3)雅典宪章:提出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座位一个整体来研究,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行。
(4)马丘比丘宪章:重视人与人的联系。
(5)邻里单位:要求在交大的范围内统一规划居住区,使每一个邻里单位称为组成居住区的细胞。
第三章城乡规划体制1、一书两证:我国城市规划运作实施“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价值观1、城市规划的含义: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2、城市规划任务: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和城市既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确定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城乡规划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3、城市分区规划
主要任务:总规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 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进一步规划安排,为详规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1主要内容
① 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 ② 确定市、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规模; ③ 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 围; ④ 确定绿化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区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 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⑤ 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划条件
乡规划、村庄规划
乡规划、村庄规划
乡、镇政府
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 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同意
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1、城镇体系规划
1主要内容 ①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条件; ②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③ 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④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⑤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⑥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⑦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⑧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⑨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三、各层面规划的主要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
2强制性内容
① 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②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 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③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 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 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④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 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⑤ 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⑥ 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 资源的具体措施.
城市规划原理名词解释大全(考研、注册规划师)
第一章1 居民点: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 城市(城镇):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3 市: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 镇: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5 市域: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6 城市化: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7城市布局: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8 城市化水平: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9 城市规模:通常指城市的人口数量。
有时以城市用地面积为辅助标志。
在中国,人口超过一百万的为特大城市,人口在五十万至一百万一下的为大城市;人口在二十万到五十万一下的为中等城市;人口在二十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在美国,为人口普查的需要,人口超过两千五百人者成为城市,而在两千五百人以下者成为地方。
第二章1 城市规划: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
传统的城市规划多注意城市地区的实体特征。
现代城市规划则试图研究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土地使用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制定能反映这种连续相互作用的规划。
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在一些大中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增加城市分区规划。
2 里坊制:把全城分割为若干封闭的“里”作为居住区,商业与手工业则限制在一些定时开闭的“市”中。
统治者们的宫殿和衙署占有全城最有利的地位,并用城墙保护起来。
“里”和“市”都环以高墙,设里门与市门,由吏卒和市令管理,全城实行宵禁。
3 建筑十书:是现存最古老且最有影响的建筑学专著。
书中关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基本原理和建筑构图原理的论述总结了古希腊建筑经验和当时罗马建筑的经验。
城市规划原理自己整理
城市规划原理:第一篇:城市与城市规划第一章:城市与城市化1.城市的形成:城市是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出现的。
2.劳动大分工:第一次是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
第二次是商业与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3.城市发展阶段: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
也可以叫前工业化时期和工业化时期,或称为古代的城市和近代城市。
4.对城市有影响的因素:4.1.社会形态:如社会的阶级分化与对立。
明显的如卡洪4.2政治制度:如封建社会,中国大多数都城的繁荣都是政治因素4.3经济发展:如东方的小农经济,欧洲的封建领主制5.城镇化的最简单定义:农业人口和农用土地向非农业人口和城市用地转换的现象和过程6.城镇化进程表现特征:6.1城镇化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6.2城镇化是产业结构转变的过程。
6.3城镇化水平高,不仅建立在二、三产业的基础上,也是农业现代化的结果7.城镇化的S形曲线(又叫诺瑟姆曲线):超过30%进入快速提升阶段。
超过60%进去稳定发展阶段第二章:城市规划思想发展1.中国古代的思想:1.1夏代(公元前21世纪起):对“国土”进行全面的勘探,天文学,水力学和居民点建设技术为中国沉思建设规划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2商代(公元前16世纪):开始出现城市的雏形,如河南偃师商城,还有位于今天郑州的商城和今天湖北的盘龙城,安阳的殷墟。
1.3周代:结束游牧生活,兴建丰、稿两京。
召公和周公曾去相土勘探定测,进行了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城市建设。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明确记载的城市规划事件。
1.4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周礼.考工记》,技术了周王城建设的空间布局: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
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市朝一夫(市场的大小为一夫之地,方百步(140*140))这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
1.5战国时期,规划思想多元化:1.吴国国都阖闾城(苏州)—伍子胥利用江南水乡2.越国的范蠡利用孙子兵法为国都选址3.齐国临淄城,因地制宜,考虑自然地形4.江南淹城,城与河浑然一体,利于防御战国时期的著作1.《管子.度地篇》:居民点选址:高勿近阜而水用足,低勿近水而沟防省《管子》认为“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管子》是革命性著作,打破了《周礼》单一模式的束缚,还从城市功能出发,建立了理性思维和自然环境和谐的准则2.《商君书》:从城乡关系,区域经济和交通布局的角度对城市的发展问题做了阐述。
《城乡规划体系解析》
《城乡规划体系解析》1、组成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
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3、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4、总规、控规、修规、概念性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和指导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
(2)城市总体规划(总规)总规,全称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当地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简单说就是政府根据未来的发展,对未开发的区域做的总体规划,如下图所示,根据色块的不同,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同。
城乡规划体制
城乡规划体制1.规划法规系统规划行政体系、规划技术系统和规划运作系统的法律总和。
法规体系包括: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和相关法。
2.规划行政系统对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镇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各个层面机构全责的界定。
3.规划技术系统各个层面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
4.规划运作系统实施操作机制总和。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1.法规系统构成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2 法律1.3行政法规1.4地方法规1.5部门规章1.6地方政府规章1.7技术标准2.主干法城乡规划法3.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4.相关法城市规划一.我国城市规划的概念1. 概念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2.城市规划的实质和工作特点(1)城市规划的实质达成社会公共利益和协调各种利益集团矛盾的手段(2)城市规划的要素(3)城市规划的工作特点政策性综合性长期性地方性可操作性3.城市规划的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状态,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和有序地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通过空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各种引导机制和控制规则,确保各项建设活动与城市发展目标相一致;●通过信息提供,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健康的运作。
4.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1)社会经济目标与城市规划物质空间规划与非物质空间规划非物质空间规划是关于各种城市活动的规划( 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物质空间规划是以上活动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国土规划城市规划)财政计划是物质空间规划的实施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确定和实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速度、产业结构、生活环境标准等城市规划是实施目标的手段之一(2)城市规划的期限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做出轮廓性的安排根据城市发展的资源及其他条件,做出城市终极规模的预测。
城乡规划体制、价值观
1962年,美国学者卡森发表了著作《寂静的春天》。
1972年,美国学者沃德和杜博斯发表《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增长的极限》。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和行动计划》。 1981年,国际建协发表“华沙宣言”,《人类 ·建筑与环境》。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发 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
3
4
规划运作系统
城乡规划的运作系统是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
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1 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立法包括两层含义:狭义的立法是指宪法规定的国家立法机构所制定的 普遍使用的规则;广义的立法是指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制定的 普遍约束力的规则都是立法。 我国广义层面的立法形式有以下几类:
1
1
规划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系统
1909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住房和城市规划诸 法》,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的法定职能。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包括主干 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和相关法。 主干法的主要内容是有关规划行政、编制和开发控制的法律条款,它带 有明显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不能对具体的实施细节作出规定,因此需要 相应的从属法规阐明规划法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在规划编制和开发 控制方面。主干法由国家立法机构产生,而从属法由法律授权的政府部门制 定。 专项法是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由于主干法具有普适性和相 对稳定性,这些特定议题不能由主干法提供依据。1946年的《新城法》、 1949年的《国家公园法》等属于这类。 相关法主要是由于城市的物质空间环境的建设和管理牵涉到多个行政部 门,因此相关的一些部门制定的立法也会对城市规划产生深远影响,在规划 中应该遵守。
城市规划原理知识点
第一章、城市与城镇化1. 第一次劳动大分工——农业与畜牧业分离——产生居民点2第二次劳动大分工——商业和手工业与农业分离——产生城市(城市是生产发展和第二次劳动大分工产物)3城镇的定义:各国对现在城镇的定义都包含三个本质特征:产业构成,人口数量和职能。
具体的说:城镇是以从事非农业活动人口为主体的居民点,在产业构成上不同于村庄:相对于村庄,城镇一般聚居更多的人口;城镇一般是工业、商业、交通和文教的集中地,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4.城镇(市)化的含义: 乡村变成城市的一种复杂过程 (1)、农村土地的农业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业转移 (2)、分散的农业人口向各种类型的城镇地域空间集聚 (3)、城镇建设促进城镇物质环境的改善和城镇地域的拓展和更新 (4)、城市文明和生活方式的传播和扩散5.城镇化水平定义: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区域人口6.诺瑟姆曲线: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可用S 形曲线表示7.城镇化划分为起步,加速和稳定三个阶段。
二、城市规划思想发展1《周记》反映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开始进入都城建设规划,城市规划最早形成的时代。
2《管子》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一个重要著作,它的意义是打破了城市单一的周制布局模式,从城市功能出发,理性思维和以自然环境和谐的准则确立。
3、《商君书》从城乡关系、区域经济和交通布局的角度,开始创了我国古代区域城镇关系研究的先例。
4、隋唐长安城,由宇文恺负责制定规划。
以宫城为中心,中轴对称;规整方格网;里坊制108个坊。
5、北宋里坊制度逐渐被废除,中叶出现街巷制度,北宋是中国历史上都城布局的重要转折点。
6、元代大都的特点:三套方城;宫城居中;轴线对称。
7、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反映了哪些思想?1).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具有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巧妙结合;以理性规划为最高原则;城市2460 80 时城市形象争取天时、地利、人和。
使城市建设趋于对称、序列,追求整体与完美,秩序与规律,和谐与统一的特点,2).强调的是整体观念和长远发展,儒家思想影响3).强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天人合一的思想。
3城乡规划体制与价值观
第一节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一、规划的法规系统
法规系统是整个规划体制的基础,为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 控制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规划法规系统是规划行政体 系、规划技术系统和规划运作系统的法律固化总和。
规划体制的产生与发展常常是以法规系统的重大变化为标志的。
一、规划的法规系统
一、规划的法规系统
如英国,在审理开发申请个 案时甚至可以附加特定规 划条件
四、规划的运作系统
2、通则式
与判例式恰恰相反,如起源 于德国的区划法定规划, 基本目的是控制土地的使 用和开发强度,以避免城 市开发给公共安全和公共 利益带来的损害。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融合。如 不同层面采用不同的方式 及美国的个案审理环节
第二节 我国的城乡规划体制
如英国的空间发展战略(Spatial Development Strategy)、 美国的综合规划 (Comprehensive Plan)、日 本的地域区划(Area Division)、新加坡的概念规 划(Concept Plan)和中国香 港的全港和次区域发展策略 《Development Strategy ) 都是战略性发展规划。
二、规划的行政系统
两者兼有
德国也是一个联邦制国 家。除了执行联邦 的规划法,州也有 立法权,但必须与 联邦法相符合。因 而也就在一定程度 上使地方政府的规 划职能在内容上和 形式上都不会差别 很大,并且使州政 府在协调地方土地 利用规划中起着十 分积极的作用。。
三、规划的技术系统
1、战略性规划
战略性发展规划是制定城市的 中长期战略目标,以及土地 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 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准 则和空间策略。为城市各分 区和各系统的实施性规划提 供指导框架,但不足以成为 开发控制的直接依据。
第三章 城乡规划体制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 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制性详 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三、规划技术系统
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以 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 技术规范
层面:战略性层面 开发控制层面
4
四、规划运作系统
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
开发控制 判例式 (一书两证) 通则式
5
第2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一、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技术标准
国家政策
城市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12
第5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一、开发控制制度
1、对于城市规划区(一书两证)
1.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阶段 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 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 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16
17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官 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体系概述
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专家和部门审查
公示程序
人大 专家 公众 意见 意见 意见
批复
城市人民政府
规划 纲要/ 草案
规划 成果
镇总体规划的编
制程序与此相似
公布规划
15
城建集团总工办
3.2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
署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规划对 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 整及补充。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主要内容: (1)确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2)研究确定城市绿地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3)确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用地布局; (4)确定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位置、范围、性 质及主要功能; (5)划定需要保留、保护和建设的城郊绿地; (6)确定分期建设步骤和近期建设实施项目,提出实施管理 建议;
城建集团总工办
城乡规划体系概述
目录:
一 城乡规划概述 二 城乡规划体系 三 城乡规划制定
城建集团总工办
1、城乡规划概述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第3章城乡规划体制
城市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城市规划的作用在于它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控制。 城市规划是这样一个过程(Process)
确定城市未来发展目标
制定实现目标的途径、步骤和行动纲领
通过对社会实践的引导和控制来干预城市的发展
这种作用的发挥——通过对空间尤其是土地利用的 分配和安排来加以实现的。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第3章城乡规划体制
以《城市规划法》为基础的法规体系
法 律 《城市规划法》
地方法规 (体系)
各地颁发的城市规划 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 设管理条例》
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门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规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章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城乡规划法》 共七章七十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城市规划法》 共六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 旧区改造 第四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第1节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一个国家的城乡规划体制界定了城乡规划活动运转的 空间、城乡规划活动所应遵循的规则与逻辑。
城乡规划体制是通过规划法规系统、规划行政系统、规 划技术系统、以及规划运作系统来共同建构的。
规划法规体系为规划活动提供了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并决定了城乡规划体系的基本特征。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第3章城乡规划体制
城市规划与行政权力
现代城市规划作为一项 政府管理职能,是以城市建成环 境为对象、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 公共干预。
03城乡规划体制
9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3 规划技术系统
– 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 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 各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 – 两个基本层面:
• 战略性的发展规划——英国的空间发展战略、美国的 综合规划、新加坡的概念规划、中国香港的全港和次 区域发展策略。 • 实施性的开发控制规划——美国的区划条例、新加坡 的开发指导规划、中国香港的分区计划大纲图。
14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2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国家 主席签署发布的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在我国城乡 规划法规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是我国各级城乡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城乡规划编制和各 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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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1 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
– 国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城、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根据各城市行政事权界定的不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可能有不同的称谓。
21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2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权
– 行政决策权
5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 规划法规系统
6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 规划法规系统
– 规划法规系统的构成
主 干 法
附属法 从属法
相 关 法
其 他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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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 规划法规系统
– 主干法
• 各国的规划法是主干法,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不做 具体规定,需要从属法规来补充。
– 专项法
• 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通常是主干法不宜 具体规定的。如:英国《新城法》1946年、《国家 公园法》1949年
3第三章城市规划体制
17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阶段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根据l 991年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 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地级市、县级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各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报省、自治区、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 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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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9
规划体系的演进表现在规划行政、 规划体系的演进表现在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的重 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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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法规体系
规划法规系统是规划行政体系、规划技术系统和规划运作系统 的法律固化总和。法规系统构成了整个规划体制的基础,为规划 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提供了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规 划体制的产生与发展常常是以法规系统的重大变化为标志的。 l909年,英国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规划法。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 府的法定职能。
第03章城乡规划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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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 2 3 4 5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6
§5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系统
(一)开发控制制度——对于城市规划区 •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 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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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一)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在我国,立法包括两层含义:从狭义层面讲,立法是 指宪法规定的国家立法机构所制定的普遍使用的规则; 从广义层面讲,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制 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都是立法。
“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主要指由国家立法 机构依法授权制定相关法规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立法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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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 2 3 4 5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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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一)法定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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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一)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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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1、现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城乡规划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城镇化高速发展进程中城乡建设活动的统筹部署和综合调控,国家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确定了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到监督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和程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主要包括:(1)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是由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等不同区域层次规划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规划体系。
(2)规划管理主体: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3)规划编制主体: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
(4)规划审批主体: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直辖市、省会城市、50万人口以上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它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它设市城市、县城镇及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规划许可制度:由《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项制度构成,合称“一书两证”。
规划许可制度的设立,体现了城市规划同时规范政府行为和管理相对人的双重功能和职责,确立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活动实施综合调控和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为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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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性发展规划
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 略目标,以及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和 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原则和空间策略,为实施 性规划提供指导框架,但不足以成为规划管理的 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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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性发展规划
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地块开发控制 (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于开发行为 具有法定约束力,又称为法定规划,必须 遵循法定的编制内容和编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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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相关法
物权法、节 约能源法、公路 法、文物保护法、 建筑法、国家公 务员法、国家赔 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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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
二、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
1.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 ❖ 国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城、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949年、《产业分布法》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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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
❖ 有些立法不是针对城市规划的,但是会对城市 规划产生重要影响。
❖ 例如:政府制定的环境方面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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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规划行政系统
❖ 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镇政府规划管理部 门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个层面上机构权责的界定。
④ 规划运作系统
❖ 指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 ❖ 包括各个层面的规划如何编制、编制的规定前
提条件、编制过程各阶段上的条件制约规定、公 众参与的过程规定、规划终稿的法定审定程序、 规划成果实施的移交、规划实施的政策制定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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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规划的作用
❖ 1.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 ❖ 2.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 3.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 ❖ 4.改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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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城乡规划法》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 国家主席签署发布的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在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是约束城乡规划行为的准绳,是我国各级城乡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依据;也是城乡规划 编制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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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镇规划 乡、村庄规划
分区规划
总体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规
修建性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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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规划依据
❖ 上位规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城乡规划相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 ❖ 国家政策 ❖ 城市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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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
四、规划动作系统 我国城乡规划运作体制的核心是
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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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发控制制度 ❖ 对于城市规划区——“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
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 对于乡、村庄规划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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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①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
法规系统是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规划编 制、开发控制方面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城市规划本身的相关性进行划分, 一般可以分为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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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9年英国颁布第一部城市规划法——《住房 和城市规划诸法》,随后一些工业国家也相继制 定了城市规划法,这标志着城市规划成为政府的 法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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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框架
❖ 城乡规划的制定 ❖ 城乡规划的实施 ❖ 城乡规划的修改 ❖ 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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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门规章 ❖ 地方政府规章 ❖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范)
a. 综合性 b.政策性 c. 民主性 d.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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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 2.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成
❖ 现代城市规划既是一项社会实践,也是一项政府职能,同时 也是一项专门技术。
❖ 城市规划体系由四个子系统所组成,即法律法规体系、行政 体系、规划技术系统以及城市规划自身的工作(运行)体系。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主要内容提要 ★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 ★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 城乡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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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
❖ 一、城市规划的概念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 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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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规划师的角色与地位
❖ 1.政府部门的规划师 贯彻法律、执行法律 (不是立法)
❖ 2.规划编制部门的规划师 政策的贯彻、专业技术的运用、社会利益协调 (守法 运用)
❖ 3.研究与咨询机构的规划师 提出合理的建议,进行技术储备
❖ 4.私人部门的规划师 各自行业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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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权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城乡行 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决策权 行政决定权 行政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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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
三、规划技术体系
1 .法定规划体系 二元划分: 战略性规划 实施性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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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法规系统的基本构成:
主
附属法
专相
干
项关)基本构成类似,各组成部分的具 体内容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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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干法
❖ 纲领性、原则性
城乡规划主干法
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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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法
❖ 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 ❖ 例如:英国《新城法》1946年、《国家公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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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则从城乡规划社会作用的角度对 城乡规划作了如下定义:“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 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 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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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点与构成 ❖ 1.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
❖ 共2种体制: ❖ 英国——中央集权型的代表。 ❖ 美国——地方自治制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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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规划技术系统
❖ 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 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 各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
❖ 多个层面: 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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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
一、我国的规划法规系统
1.我国的立法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门规章 ❖ 地方政府规章 ❖ 技术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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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干法
我国城乡规划主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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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发控制的依据 ❖ 法律规范依据 ❖ 城乡规划依据 ❖ 技术规范、标准依据 ❖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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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乡规划的制定
❖ 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
① 依法制定规划 ②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③ 先规划后建设 ④ 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 ⑤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