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明白卡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明白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八项规定: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4.不准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一、简介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准则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这两个准则的内涵、意义和实践要求,旨在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和理解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重要性。
二、廉洁自律准则的内涵和意义1. 廉洁自律的内涵廉洁自律是指党员干部要求自觉恪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自觉约束自己,廉洁自律的内涵包括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清廉等多个方面。
在这里,我们要着重理解和体会“廉洁”、“自律”、“勤政”等概念,这些都是廉洁自律的核心要素。
2. 廉洁自律的意义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廉洁自律还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廉洁从政的要求和实践1. 廉洁从政的要求廉洁从政要求党员干部牢记入党初心,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和培训,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自觉接受监督。
廉洁从政还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薪酬观,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2. 廉洁从政的实践要做好廉洁从政工作,需要党员干部把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廉洁从政的实践还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廉洁从政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建立健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在个人的实践中,我深切理解廉洁自律的内涵和意义,努力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担当。
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情况
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情况
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和廉洁修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
1. 廉洁从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严守党纪国法,做到公正无私、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不做任何违反党纪国法和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
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 廉洁用权:强调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使用手中权力,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
严格遵守组织程序和决策规则,公开透明地进行权力运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廉洁修身:倡导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情操,增强抵腐定力。
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精神境界,树立良好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和不良嗜好,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总的来说,这三方面涵盖了领导干部在政治生活、权力运用和个人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廉洁自律要求,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廉洁自律准则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国家公务员的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旨在保证党员和公务员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旨在帮助党员和公务员更好地理解和践行廉洁自律准则。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绝对忠诚于党的事业,为人民利益奋斗终身。
2. 维护党和人民的核心利益,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廉洁自律1. 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恪守反腐败斗争底线,维护自己的廉洁自律形象。
2. 不以权谋私,绝不违反廉洁自律准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个人私利。
三、严守纪律1. 积极支持和参与党的斗争任务,在组织安排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2.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不得违反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和党的组织安排。
3. 遵守各级纪律章程,服从组织审查和调查。
四、廉洁从政1. 坚持廉洁从政,清正廉洁,鲜于权谋,以勤政为本,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 不以权谋私、不谋取非法利益、不滥用职权、不违反组织纪律。
五、廉洁选人用人1. 严格按照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权力寻租。
2. 选拔任用公务员应本着公正公平、慎重选择的原则,倡导素质优先、能力为重、廉洁为本。
六、廉洁执法1. 遵守法律和法规,严守政府各项执法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乱纪。
2. 严格、公正、公平地执法,做到公道执法、廉洁司法。
七、廉洁办案1. 保持公正、廉洁的司法和执法态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徇私情、不滥用权力、不压制证据。
2. 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确保案件办理公正、廉洁,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八、廉洁商务1. 公务员在商务活动中要树立廉洁意识,深入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搞权钱交易。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公务员在廉洁自律准则的引领下,应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坚守职责,勤勉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保持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村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总则条为提高全镇村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规范村级领导干部的行为,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力度,树立村级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镇村级领导干部。
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三条村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禁止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及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
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亲友的学习、培训费用。
不准用公款为个人和子女及亲友购买和装修住房。
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
需要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的,必须事先书面报镇党委批准。
严禁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继续使用。
确需更新公务用车的,必须经镇党委批准,所购车辆必须为价格不超过25万元且排气量低于2.0的国产汽车。
严禁村干部之间的交际性、联谊性宴请。
村业务招待费支出最高不准超过村集体年度可支配收入的5%。
不准用公款购置通讯工具和报销家庭住宅电话费用;可以领取无线通讯补贴,具体标准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自行制定,但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50元,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最高不超过80元;镇下派到各村兼职或任职的干部,不准在村集体领取通讯补贴。
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严禁在村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
确需兼职的必须报镇党委批准,且不得在兼职企业及经济实体中领取报酬。
不准在村集体企业和其它经济实体中报销费用。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文)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
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廉洁自律是每个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它涉及到道德、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
为了维护公正、透明和廉洁的行政环境,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
本文将介绍这些规范和制度,并分析其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一、廉洁自律工作规范1. 公正廉洁原则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应当以公正、廉洁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他们要以公民利益为重,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思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 诚信守信原则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应当以诚实守信为准则,言行一致,言出必行。
他们要恪守承诺,不得以欺骗、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和欺骗群众。
他们要言行一致,自己的言行要符合道德和法律规范。
3.廉洁从政原则廉洁从政是公务员和政府官员的基本要求。
他们不能从事与公务无关或可能影响公正行为的商业活动,不得接受他人的礼品、款待、贿赂等,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廉洁从政是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保证。
二、相关制度的建立与运行1. 廉洁自律机制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廉洁自律机制,包括法律制度、组织制度和监督制度等。
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它规定了公务员的职责、权益和约束等。
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廉洁自律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等。
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廉洁自律机构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和调查等。
2. 监督和问责制度为了确保廉洁自律的落实,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和问责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审议制度、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等。
审议制度主要是指政府机关内部对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意见和批评的制度。
巡视制度主要是指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巡视和考察制度。
纪检监察制度主要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务员的监督和问责制度。
三、效果与问题1. 效果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提升公务员和政府官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起到了重要作用。
它促使公务员和政府官员自觉遵守公正廉洁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廉洁自律规范包括
廉洁自律规范包括廉洁自律规范是指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这些规范包括了从事公务时的廉洁操守、职业道德、工作纪律、行为规范、个人修养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是1000字的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廉洁自律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自觉遵守本规范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度风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坚守职业操守,秉承廉洁自律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廉洁操守第三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廉洁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坚决抵制腐败行为,不接受贿赂、红包、礼金等不正当利益,不从事与职务相关的利益交换。
第四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廉洁从政,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
绝不以权谋私、以职谋财,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不违反廉洁自律的法律规定。
第五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正大光明、公道正义地对待各类矛盾和纠纷,坚决维护人民利益,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友和其他特权人士谋取私利。
第六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的问题上应当始终保持旗帜鲜明的立场,坚决抵制和杜绝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职业道德第七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坚决维护人民的权益,严禁将个人的私利放在第一位。
第八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严守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不泄露国家秘密和他人的隐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正平等的原则,不搞特权、不歧视,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事务,确保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条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注重职业操守的培养和提高,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为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廉洁从政规定
廉洁从政规定
廉洁从政规定是指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禁止贪污贿赂: 公职人员不得收受、需求、提
供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禁止虚假申报: 公职人员不得隐瞒、虚报个
人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财产状况等信息,不得使用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申报。
3.禁止利用职务之便: 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
之便谋取私利或者便利他人谋取私利,不得违反职务纪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干预公共事务。
4.禁止滥用公款: 公职人员不得滥用公款、公
财、公物,不得挪用公款、公财、公物以外的用途。
5.禁止收受礼金: 公职人员不得收受礼金、礼
品,不得接受不正当回扣、佣金。
6.禁止涉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违反规定的公职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一、廉洁自律准则的重要性廉洁自律是一种品质,代表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负责。
在社会生活中,廉洁自律准则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在政治领域更是如此。
政治人物应该以身作则,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树立榜样。
廉洁自律准则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道德操守,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关系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是紧密相关的。
廉洁自律是政治人物在个人行为上的要求,而廉洁从政则是对政治人物在政治活动中的行为要求。
两者共同构成了政治人物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政治人物的个人品质和行为规范方面,廉洁自律准则是基础,是一种内在的要求,而在政治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方面,廉洁从政则是基础,是一种外在的要求。
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共同塑造了政治人物的品格和作风,是政治人物必须遵守的准则。
三、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重要性1. 必须坚守廉洁操守。
廉洁从政的首要准则是要求政治人物坚守廉洁操守,严格要求自己,杜绝贪污行为,始终以廉洁自律的态度对待政治活动。
2. 必须保持勤政务实。
勤政务实是廉洁从政的重要准则之一。
政治人物应该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努力为民办事,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脚踏实地解决实际问题。
3. 必须加强团结合作。
团结合作是廉洁从政的重要准则之一。
政治人物应该加强与党内外各界的团结合作,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共同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
4. 必须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是廉洁从政的重要准则之一。
政治人物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为人民服务。
四、结语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政治人物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只有政治人物严格遵守这些准则,才能确保其行为合乎伦理道德,确保政治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为一个合格的文章写手,我深知这些准则的重要性,也希望能够通过文章的撰写,让更多的人了解并遵守这些准则。
希望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理念能够在我们的生活中得到广泛传播,并成为我们行为的准则。
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措施
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措施一、背景和意义廉洁从政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恪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行为。
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政府工作的公正、高效和廉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以及规范廉洁从政行为,需要制定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监督和约束。
本文将阐述一些规范廉洁从政行为的措施。
二、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措施2.1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府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从党的纪律,严守职责边界,加强自我约束。
同时,必须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做到守法从政。
2.2 加强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不仅需要法律的约束,也需要加强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使政府工作人员明确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增强道德修养,塑造良好的从政形象。
2.3 加强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规范廉洁从政行为的落实,需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廉洁从政行为的问题。
2.4 实行廉洁从政问责制度廉洁从政问责制度是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约束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廉洁从政行为不力或存在问题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追责,严肃问责,形成威慑效应,提高廉洁从政行为的水平。
2.5 加强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对廉洁从政行为的理解和认识程度直接影响其行为表现。
因此,需要加强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从政理念和行为规范。
2.6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正确评估和防范廉洁从政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是规范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洁从政行为存在的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减少廉洁从政行为出现的可能性。
三、总结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措施的落实是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基础和保障。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廉洁从政是全球范围内对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行为要求的基本规范之一。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涵盖了政府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应该遵守的道德和法律准则。
本文将介绍一份1000字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政府工作人员应忠诚于国家和人民,始终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幸福为中心,坚决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尊严。
第二、政府工作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行使权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政府工作人员应遵守廉洁从政的基本准则,包括诚实守信、廉洁奉公、清正廉洁、以法为准、勤政为民等。
第四、政府工作人员应注重廉洁自律,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权力腐败、贪污行为,不得收受、索取贿赂、礼品和其他非法利益。
第五、政府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保管和使用公共财物,确保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政府工作人员应提高廉洁意识,增强防范和打击腐败的能力,注重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不得与不良资本勾结。
第七、政府工作人员应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教育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的考核和监督。
第八、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保持政治的中立性,不得参与和支持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不得充当党派和私人的代言人。
第九、政府工作人员应尊重和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解决问题时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政府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不得违反时效和工作程序,不得滥用职权和大权,确保政府工作的公正和高效。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政府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始终与廉洁从政为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创造一个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政府工作环境。
廉洁行为规范
廉洁行为规范廉洁行为规范是一项推动社会公正和透明的重要法规,它对于维护社会风气、促进廉洁行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这篇文章中,将介绍廉洁行为规范的概念、意义和准则,并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影响。
一、概念廉洁行为规范是指一套旨在规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工作人员行为的准则,以保障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廉洁行为规范着重于要求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诚实、守信、正直,拒腐防变,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它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二、意义1. 维护公平公正:廉洁行为规范的存在和落实,可以确保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公正行事,减少不公平的现象出现,确保权力的正当行使,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发展。
2. 加强监督机制:廉洁行为规范要求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从而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体系,减少腐败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3. 建立信任关系:廉洁行为规范的贯彻和执行,可以建立起政府与民众、企事业单位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准则廉洁行为规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则:1. 诚信守信:以诚信和守信为基础,坚持真实透明,不说谎、不作假,充分信守承诺,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公正廉洁:坚守职业操守,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公正无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
3. 效能高效:以整体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不拖延、不敷衍、不推诿。
4. 财务廉洁:对财务管理要做到严谨、规范,杜绝贪污、挪用、浪费等行为,保持清白廉洁的形象。
四、应用和影响廉洁行为规范不仅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也适用于广大公民。
在政务、商务和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应该秉持廉洁行为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廉洁行为规范的应用可以推动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的廉洁从政,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在企业中,廉洁行为规范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提高信誉度,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从而获取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于2010年1月18日颁布施行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规范
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规范公务人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行政职责和权力,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为了确保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时遵守公正、廉洁的行为规范,从而维护国家治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制定了一系列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规范。
一、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公务人员,首要的职责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公务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授权权限履行职责,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更不能以权谋私。
二、廉洁奉公公务人员廉洁奉公是一项基本要求。
他们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诚信勤勉,忠于职守,对公务活动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独立性,不因个人利益而违背公共利益,不接受他人的礼品、款待、资助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利益。
三、服务公众公务人员的工作本质上是为公众服务的。
他们应该以人民为中心,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积极主动地回应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真实、准确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及时回应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群众合理权益。
四、自律规范作为公务人员,自律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应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尚品质。
同时,要正确处理工作与个人生活的关系,杜绝以权谋私、利用职务追求私人利益的行为。
五、执法公正在执法行政工作中,公务人员必须坚守廉洁公正的原则。
他们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正执法、公开透明、权责一致,严禁违背职业道德、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行为,为公民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服务。
六、监督和问责为了保证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有效落实,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要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监督,通过常态化的监察、审计和督查机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强调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公务人员遵守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多篇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1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合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许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分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许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许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象;(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袭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古希腊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说:人有两种,一种即“吃饭是为了活着”,一种是“活着是为了吃饭”.一个人之所以伟大,首先是因为他有超于常人的心。
“志当存高远”,“风物长宜放眼量”,这些古语皆鼓舞人们要树立雄心壮志,要有远大的理想。
有一位心理学家到一个建筑工地,分别问三个正在砌砖的工人:“你在干什么?”
第一个工人懒洋洋地说:“我在砌砖。
” 第二个工人缺乏热情地说:“我在砌一堵墙。
” 第三个工人满怀憧憬地说:“我在建一座高楼!”
听完回答,心理学家判定:第一个人心中只有砖,他一辈子能把砖砌好就不错了;第二个人眼中只有墙,好好干或许能当一位技术员;而第三个人心中已经立起了一座殿堂,因为他心态乐观,胸怀远大的志向!
井底之蛙,只能看到巴掌大的天空;摸到大象腿的盲人,只能认为大象长得像柱子;登上五岳的人,才能感觉“一览众山小”;看到大海的人,就会顿感心胸开阔舒畅;
心中没有希望的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心中没有梦想的人,是普天下最平庸的人;目光短浅的人,是最没有希望的人。
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
”可见,一个人的心胸和眼光,决定了他志向的短浅或高远;一个人的希望和梦想,决定了他的人生暗淡或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