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指标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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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客运站建筑面积指标

交通客运站建筑面积指标
3.三级站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站:
①站务工作量在500及500人次以上,不足3000人次的车站。
②除已列为一、二级车站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车站。
③一般旅游区的车站。
4.四级站
站务工作量不足500人次的乡级人民政府或乡级以下行政单位所在地车站,均为四级站。
5.站务工作量计算
①站务工作量包括旅客日发送折算量及行包换算量。
①站务工作量在3000及3000人次以上的一个车站列为一级站。
②除已列为一级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及省(自治区)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车站。
③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3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将站务工作量在1500及1500人次以上的一个车站列为二级站。
④国家规定的重点旅游区车站。
行包员0.28人;
装卸工0.40人。
②乘务人员
配有乘务员的客车,每辆配备1.33~1.50人;双班运行的,增加1倍。
③驾驶员
按每辆客车1.33~1.50人配备,双班运行,增加1倍。
④调度员
按驻站客车配备,30辆及30辆以下为2.00~3.00人,每增加30辆增配1人。
⑤保修人员
按保修作业工作量计算,每一保修车位配备2.00~4.00人,如双班作业时,可适当增加人数(计算方法参见附录D)。
由于三保、大修周期长,与一、二级保养、小修作业相比,年作业相比,年作业次数可以忽略不计,故在计算一保车位时可不予以考虑,保修车位数的计算公式可简化为:
1 LZ LZ 1
W≈─NT1(──-───)+─NT小修fLZ
8 L1 L11 8
6.职工生活用房

六项指标各项面积计算表

六项指标各项面积计算表

各项面积计算表
一、各项面积的概念(定义)和各项面积的相差关系
1、占地面积=方案上的防治责任面积
2、扰动土地面积=实际发生的占地面积,不包括已征地而未利用的预留场地。

3、建筑道路场地硬化面积=实际的各项建筑、场地硬化、道路占地等。

如果有:还要列出水面面积。

4、水土流失面积=实际发生水土流失的面积=扰动面积-建筑道路场地硬化面积-水面面积
5、可绿化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复耕面积-工程措施面积
6、植物措施面积=植草、植树和撒播草籽的面积
二、各项指标的计算表
1、扰动土地整治率
扰动土地整治率计算结果表单位hm2
2、项目区及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治理度计算表
拦渣率计算表
林草植被恢复率:在项目区内,林草植被面积占可恢复植被(在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于恢复林草植被)面积的百分比。

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占项目区总面积的百分比,项目区林草植被恢复和林草覆盖情况见下表。

项目区林草植被恢复和林草覆盖情况表。

建筑规划各种面积计算

建筑规划各种面积计算

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常用指标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3.建筑面积密度建筑面积密度是反映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主要指标。

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时,通常不包括±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的表示公式为:建筑面积密度=(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m2/hm2)4.容积率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2,绿地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

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

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户型面积计算表(总指标)

户型面积计算表(总指标)

户型 套内总建筑 阳台总建筑 阳台面积(套内面 阳台面积(超出 本层公摊 其他公摊 套型面积 户型特征 户数 编号 面积S1 面积S2 积20%以内) 20%面积) 面积S3 面积S4 S1+S3 A1 4+1房 2厅 3卫 1 155.579 37.526 31.116 6.410 34.936 1.457 190.515 30 A1 4+1房 2厅 3卫 1 157.619 37.526 31.524 6.002 35.394 1.476 193.013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4、5、7# 住宅总户数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6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本层公摊面积 70.330 本栋其他 栋数 430.194 公摊面积 本层住宅建筑面积 12905.806 本栋总建筑面积 3 88.000 编号 住宅层数
备注:当S2≤S1*20%,S=S1+S2/2+S3+S4,实用率=(S1+S2/2)/S;
套型面积 S1+S3 155.176 154.901 110.026 96.338 0.000 0.000
当S2>S1*20%,S=S1+S1*20%/2+(S2-S1*20%)+S3+S4,实用率=(S1+S1*20%/2+(S2-S1*20%))/S;
编号
3 住宅总户数 C4 住宅层数 100
栋数 1
本栋其他 公摊面积 88.000
套内总建筑 阳台总建筑 阳台面积(套内面 阳台面积(超出 本层公摊 其他公摊 面积S1 面积S2 积20%以内) 20%面积) 面积S3 面积S4 3+1房 2厅 2卫 1 103.050 18.140 18.140 0.000 17.960 0.942 3+1房 2厅 2卫 1 104.700 29.866 20.940 8.926 18.247 0.957 3房 2厅 2卫 1 82.831 20.987 16.566 4.421 14.436 0.757 3+1房 2厅 2卫 1 94.600 31.577 18.920 12.657 16.487 0.865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本层公摊面积 67.130 519.118 本层住宅建筑面积 12977.948 本栋总建筑面积 户型特征 户数

高等院校四项校舍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高等院校四项校舍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高等院校四项校舍建筑规划面积指标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内部发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节选)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

92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92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 改善教学工作条件, 促进教育质量的不 本规划指标是编制、 评估、 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 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 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 改建、 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规
断提高, 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制订本规划指标。 计划的重要依据, 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 通高等学校、 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 可酌情提高 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标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 坚持勤俭办学, 切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 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指 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 科学合理、 节约用地, 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学校规模( 学生数) 2 0 0 0 3 0 0 0 5 0 0 0 2 0 0 0 3 0 0 0 5 0 0 0 1 0 0 0 2 0 0 0 3 0 0 0 5 0 0 1 0 0 0 2 0 0 0
本规划指标中的各项指标均按表 1 中所列的规模分别制定。如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的 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 其规划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的指标值; 学校规模介于表 列规模之间时, 可用插入法取值。 表1 所列的学校规模可规定为自然规模, 也可规定为折算规模, 其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应遵守以下 规定: 一、 学校的自然规模系将大学、 专门学院的留学生、 学位研究生、 研究生班学生、 进修生、 干训生、 本 科生、 专科生等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自然人数相加所得的学生总人数( 不包括夜大学、 函授部的学生人数) 。大学、 专门学院的教室、 图书馆、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 风雨操场、 会堂、 学 生宿舍、 学生食堂及生活福利与其他附属用房的大部分均应采用自然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规定的折算比 二、 学校的折算规模系将大学、 专门学院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按表 2 例分别折算为本科生人数后的总和。

普通住宅楼工程量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住宅楼工程量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住宅楼工程量建筑面积指标一、总述本文档旨在阐述普通住宅楼工程量的建筑面积指标,以便于相关人员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对建筑面积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二、建筑面积指标构成1. 住宅部分(1) 户内面积•卧室:15-20平方米/间•客厅:20-30平方米/间•餐厅:10-15平方米/间•厨房:6-10平方米/间•卫生间:3-5平方米/间•书房:10-15平方米/间(2) 公摊面积•走道:1-2平方米/米•电梯间:2-4平方米/部•楼梯间:2-3平方米/层•设备房:5-10平方米/栋2. 配套设施部分(1) 绿化面积•住宅楼周边绿化:1-2平方米/平方米(2) 公共活动区•活动中心:300-500平方米/栋•儿童游乐场:100-200平方米/栋(3) 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办公室:50-100平方米/栋•快递收发室:20-40平方米/栋三、工程量计算方法1. 住宅部分(1) 户内面积根据设计图纸,按房间墙体、地板、天花板等构件尺寸计算各房间面积,然后相加。

(2) 公摊面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电梯井、楼梯间、走道等公共区域的面积,然后按户数或使用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2. 配套设施部分(1) 绿化面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住宅楼周边绿化的面积。

(2) 公共活动区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活动中心、儿童游乐场等公共活动区域的面积。

(3) 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物业管理办公室、快递收发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面积。

四、注意事项1.本指标仅供参考,实际工程量可能因设计、施工和地区差异等因素而有所调整。

2.在计算工程量时,应结合具体项目特点和需求,充分考虑功能布局、空间利用等因素。

3.请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希望本文档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五、建筑面积指标的应用1. 项目策划阶段在项目策划阶段,可以根据建筑面积指标初步估算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市场价值。

通过对比不同地区的建筑面积指标,可以为项目选址和定位提供参考。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精心整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2008标准)第七条高等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建设规模。

校园工程项目建设应一次规划,可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面积指标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节能、环保、消防、防灾等规定和设计规范。

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类校舍用房的配备:一、每所学校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公寓)、食堂、教工单身宿舍(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共十二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教学陈列馆、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专职科研机构办公及研究用房、函授部办公用房、学术交流中心等用房。

表1大学、专门学院的办学规模(学生数)注:一般院校系指综合、师范、民族、理工、农林、医药、财经、政法、外语等院校。

第十二条大学、专门学院的学科结构比例按表2设定,据此与按学科分的建筑面积指标确定按学校类别分的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三项用房的建筑面积指标。

执行本指标时,如学校的学科结构比例与表2出入较大时,可据实对上述三项用房的建筑面积指标进行计算调整。

表2大学、专门学院的学科结构比例第十四条大学、专门学院十二项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宜符合表3的规定。

十二项校舍建筑面积分项指标参见附录三。

表3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总指标(㎡/生)2第十五条一般院校、体育院校教室包括各种普通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及附属用房等。

艺术院校教室包括公共基础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室及附属用房,其中专业课教室又包括琴房、形体房、画室、各种中、小型排练用房等。

第十六条按学科分的教室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按学科分的教室建筑面积指标(㎡/生)三、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四、研究生学习、实验、科研补助用房。

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 使用面积 表格

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 使用面积 表格

建筑面积阳台面积使用面积表格
在现代房地产领域,建筑面积、阳台面积以及使用面积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关注的重要指标。

这三个指标反映了房屋的总体规模、采光条件和实际可利用空间。

在购房前,了解这些指标可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房产。

属性定义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是建筑物在地面上占地面积的总和,包括主体建筑和辅助建筑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通常是房产开发商用来计算出售价格的依据之一。

阳台面积是属于建筑物的一种附属用房面积。

阳台面积通常是指阳台的悬挑面积。

阳台是建筑物的附属空间,一般供人们在户外休息、观赏风景或晾晒衣物等使用。

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的可居住或可利用面积,包括室内前台、室内走廊、门厅、客房、阳台等计算在内。

使用面积是购房者购房时候非常关心的一个指标,是实际可利用的空间。

通过比较建筑面积、阳台面积和使用面积这三个指标,购房者可以更好地了解
房产的实际情况,根据个人需求和喜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房产。

建筑面积的大小一般代表了整体规模,阳台面积体现了通风和采光情况,使用面积则是最直接的空间利用指标。

购房者在选择房产时,需综合考虑建筑面积、阳台面积和使用面积这三个因素,权衡各自的优缺点,结合实际需求选择最为适合的房产。

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对建筑面积、阳台面积和使用面积这三个指标有一个
清晰的认识,并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以获得满意的居住体验。

建筑面积、阳台面积和使用面积等指标的合理结合,将为购房者的居住生活带来更多的舒适和便利。

(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批准的用地性质、容积率上限为取值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摘要为了保障教学与科研的需求,普通高等学校需要有一定的建筑面积。

本文将介绍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包括计算方法、具体数值、影响因素等。

通过了解这些指标,可以更好地规划和设计普通高等学校的建筑,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

计算方法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是指以每个在校学生为计量单位,按照一定的面积指标来计算所需的教学、科研、生活的建筑面积。

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1. 教学建筑面积指标教学建筑是用于课堂教育和教学科研的场所,包括图书馆、电教馆、实验楼、讲授楼、多媒体教室、电脑室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教学建筑面积指标为每位在校学生不少于2.5平方米。

以某个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为10,000人为例,需要的教学建筑面积应该为:10,000 * 2.5 = 25,000平方米。

2. 科研建筑面积指标科研建筑是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研活动的场所,包括实验室、实验中心、科研楼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科研建筑面积指标为每位在校学生不少于0.3平方米。

以某个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为10,000人为例,需要的科研建筑面积应该为:10,000 * 0.3 = 3,000平方米。

3. 生活建筑面积指标生活建筑是指为学生提供住宿、饮食、娱乐、体育和医疗等生活服务的场所,包括宿舍、食堂、教工宿舍、体育馆、医院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活建筑面积指标为每位在校学生不少于3.5平方米。

以某个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为10,000人为例,需要的生活建筑面积应该为:10,000 * 3.5 = 35,000平方米。

具体数值以上三种不同类型的建筑面积指标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而来,其实际数值并不是唯一的,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下表是根据不同省份学校规模和地域条件制订的建筑面积指标,供参考:省份规模教学面积科研面积生活面积北京市10000人 2.5平方米/人0.3平方米/人 4.5平方米/人上海市10000人 2.5平方米/人0.3平方米/人 4.2平方米/人广东省10000人 2.5平方米/人0.3平方米/人4平方米/人四川省10000人 2.5平方米/人0.25平方米/人 4.5平方米/人湖南省10000人 2.2平方米/人0.2平方米/人 4.5平方米/人山西省10000人 2.5平方米/人0.25平方米/人 4.5平方米/人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数值还与学校的办学类型、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等有关,进行具体规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医疗建筑面积指标

医疗建筑面积指标

(一)全国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报批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五章建筑标准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附件:全国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医疗建筑面积指标(一)全国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报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800张病床综合医院的新建工程项目;改、扩建的综合医院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和国家发展卫生事业的技术经济政策,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方便患者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基本需要的同时,注意改善患者的应医条件。

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或过于集中。

现有综合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对该区进行全面规划。

经批准后根据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的不同,可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达到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有利工作、方便生活的要求。

第九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可分为200、300、400、500、600、700、800床七种。

一般情况下,宜建设300、400、500、600床四种建设规模的综合医院。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二、计算建筑面积的作用
1.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

施工图建筑面积超过初步设计的5%必须重新报批。

2.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3.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4.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新教材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采用的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规定的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里面增加了不少内容,另外也有不少内容与旧规则变化较大。

要注意与旧规则的不同。

简单的总结规律如下表:
注意:1、本条适用于架空层,而且必须是加以利用的,不加以利用的,无论多高,不计算建筑面积。

注意:2、以层高为界,不是净高,
注意:3、有围护结构,按层高分界,2.2m以下计算一半建筑
注意:1、这一条对原规则也有变动,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区分不同层高确定面积的计算范围。

而不是按原规则以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面积。

:1、这一条在旧规则中不分层高
在也是应和自然层一致,所以按照层高分界,
分是否计算全面积。

: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
平面积”的1/2计算。

和那些“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一致,见(7)(14)(16)条。

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
注意:新规则不分有柱无柱,均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
这里所说的变形缝指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计算方法:
-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包含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计算公式为:总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容积率。

- 单层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

无论建筑高度如何,单层建筑物都按一层计算。

- 层数:根据总建筑面积和单层建筑面积计算。

公式为:层数=总建筑面积/单层建筑面积。

2. 相关规定:
- 建筑密度:指建筑物的总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绿地率:指绿化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绿地率=绿化面积/土地面积。

- 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3. 注意事项:
-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遵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GB/T 50353-2005或《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相关规定。

- 不同的建筑类型和用途,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建筑面积指标计算需要根据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虑,并遵循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计算。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面积单位大全表

面积单位大全表

面积单位大全表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面积单位及其换算关系:
1 平方毫米(mm²) = 100 平方厘米(cm²)
1 平方厘米(cm²) = 100 平方毫米(mm²)
1 平方分米(dm²) = 100平方厘米(cm²)
1 平方分米(dm²) = 0.01 平方米(m²)
1 平方米(m²) = 100 平方分米(dm²)
1 公顷(ha) = 10,000 平方米(m²)
1 平方千米(km²) = 1,000,000 平方米(m²)
1 市亩= 666.67 平方米(m²)
1 英亩= 4046.8564224 平方米(m²)
1 平方英里(sq mi) = 259.09 平方千米(km²)
1 平方竿(sq rd) = 0.0001 平方千米(km²)
例如,如果要将50 平方米的面积转换为平方分米,则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50平方米= 50×100平方分米(dm²) = 5,000平方分米(dm²)
同样地,如果要将 2 公顷的面积转换为平方毫米,则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2公顷= 2×100,000平方米(m²) = 200,000 平方米(m ²)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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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m2计算 商业按7.5个/m2计算
G2010-01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 目 一、总用地面积 1.道路用地面积 其中 2.净用地面积 二、总建筑面积 1.地上建筑面积 (一)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1.住宅 多层住宅 其中1#2#3#4#5#住宅楼(14层) 24#25#住宅楼(33层) 2.商业 1#2#3#4#5#楼首层商铺 其中23#商业楼 其中 24#25#楼首层商铺 3.住宅配套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 社区管理用房 其中 公厕 21#停车楼 (二)不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公共架空绿化层 2.地下建筑面积 三、容积率 四、建筑占地面积 多层住宅 1#2#楼 3#楼 其中 4#5#楼 23#楼 24#25#楼 21#机械停车楼 五、建筑密度 六、绿地率 七、总户数 多层住宅 其 中 高层住宅 八、机动车停车位 1.地上停车位 其中 2.地下停车位 九、非机动车停车位 1.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 其中 2.商业非机动车停车位 数 值 59029.64 0 59029.64 174945.07 170663.54 170205.5 163132.7 45807.1 71376.68 45948.92 5502.08 2529.52 1238.6 1733.96 1570.72 446.88 325.45 33.39 765 458.04 458.04 4281.53 2.88 22952.68 12054.5 3712.96 1698 2249.28 393.47 2079.47 765 38.88 28.66 1416 180 1236 974 901 73 1235 830 405 单位 备 注 2 以实际测量为准 m m2 m2 以实际测量为准 m2 m2 m2 m2 m2 规划拟建 m2 本次拟建 m2 规划拟建 m2 占计容总建筑面积3.23% m2 本次拟建 m2 规划拟建 m2 规划拟建 m2 m2 本次拟建 m2 本次拟建 m2 本次拟建 m2 规划拟建 m2 m2 m2 一层地下室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 % 户 户 户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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