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对电力工程的质量控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证电力工程的质量,以及降低故障率,确保电力设备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来监督管理电力工程质量相关档案。
一、电力工程质量相关档案的设立1、电力工程的质量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将质量工程相关材料和技术文件一并存档,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基础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档案、工程施工图、检测合格文件、技术指令、工程验收报告等。
2、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所有在建电力工程,质量档案应由质量负责人或者任务人负责编制,形式完备后及时提交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存档备查。
1、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将所有的档案分类整理,拥有专门的存放室,定期将档案归档和存放,做到安全可靠,确保所有档案完整无损。
2、还要设立专门的监管员对档案进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在使用时不出现乱存档的现象,不得将档案随意转移和更换位置,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电力工程质量档案的使用原则是以审慎、谨慎的态度,严格按照流程和操作规定,不得随意外传和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及时审查档案,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发现文件经过调整或修改,或存在损坏、失踪、遗失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并报告到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机构。
3、将真实有效的电力工程质量档案报告上质量管理部门或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进行审查,以确保质量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根据工程的项目情况,应依据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规定,将电力工程质量档案存放于档案室,并做好管理工作,打存档案条码。
2、档案外带时,质量负责人或任务人应在指定时期内及时归还,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档案使用期限一旦超过,应立即将其对应的档案及时归还,完成档案存档登记,确保档案存档有序,其中的信息不漏登。
以上是有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实施。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电力工程的档案管理,保障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运维管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其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归档:根据电力工程的阶段性、属性和类别,将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档案归档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备和准确性。
2. 档案编目: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以便于查找、检索和利用档案信息。
3. 档案管理责任:确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4. 档案保管:制定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好,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或被篡改。
5. 档案利用:为了方便电力工程的运维管理和技术研究,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定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6. 档案整理与更新:定期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和更新,清理不需要保留的档案,补充遗漏的文件和资料,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7. 档案转移与交接:当电力工程的责任单位发生变更或工程项目结束时,进行档案转移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8. 档案备份与电子化:制定档案备份和电子化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通过建立和实施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电力工程的管理效率和运维质量,为电力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依据。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项目工程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行维护等全过程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集中管理,分散收集;(三)确保安全,便于利用;(四)科学分类,规范整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三)对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四)负责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统计等工作;(五)定期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汇报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工程档案;(二)对项目工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三)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于利用;(四)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鉴定、销毁、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项目工程档案分类标准,全面、系统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形成完整的档案。
第九条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标识,确保档案资料的清晰、有序;(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包装,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存放;(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利用;(三)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
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管理
电力基建工程档案管理范围第一条为做好公司系统内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文件的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规范,依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基层单位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火电、水电、风电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和竣工验收。
引用文件及术语第三条引用文件(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二)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四)《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规范(2001年版)》(五) 《水电工程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六)《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第四条术语(一)工程文件:是指从工程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二)工程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可研、初步设计、谈判、审批、招投标、勘测、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三)工程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四) 工程竣工文件:是指工程竣工时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包括建筑、安装及调试、监理等)过程和工程真实面貌的文件。
主要由工程施工文件、工程竣工图和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监造、设计工代、设备缺陷处理文件以及主要主、辅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报告、配套设备技术文件组成。
(五) 工程施工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建筑、安装等施工情况的文件。
(六)工程竣工图文件:是指根据施工结束后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简称竣工图)。
(七)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工程竣工后试运行(试生产)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八)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竣工、试生产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的全面考核、检查和验收。
2024年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国档发[____]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____]____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国档发[____]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____]号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3归档原则3.1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
指国家____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____]____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
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
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2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____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____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____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障档案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
3. 档案管理部门应与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归档(1)接收档案电力工程档案从各部门、项目组等相关单位送达档案管理部门,由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并填写档案接收登记表。
(2)分类整理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归档位置和编号。
(3)装订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装订,然后进行归档。
2. 档案的借阅(1)申请借阅公司内部员工如需查阅电力工程档案,需提出书面借阅申请,并注明借阅目的和时间。
(2)审批借阅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借阅申请的内容和目的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借阅。
(3)借阅归还经批准借阅的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查阅档案,并按时归还,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3. 档案的销毁(1)报废申请公司内部员工如需报废电力工程档案,需提出书面报废申请,并注明报废理由和档案名称。
(2)审批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报废申请的内容和理由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报废。
(3)销毁执行经批准报废的档案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采取有效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档案安全和完整性。
3. 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领导。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电力项目工程档案是电力项目工程的重要记录,是电力工程建设的真实反映,对于电力工程的运行、维护、改造、扩建等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电力项目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编制索引等工作;(四)对电力项目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电子化管理;(五)负责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
第五条电力项目工程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全面、完整,确保电力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记录;(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确保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客观性、真实性;(三)及时性原则:收集档案应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第七条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编制索引等工作;(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电子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的整洁、干燥、防潮、防虫、防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利用,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二)档案的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三)档案的利用不得违反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电力工程档案在电力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科研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包括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系统,不得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四)利用性原则: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为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统计、分析、利用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移交、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六条电力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二)配合电力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移交、归档和验收工作。
(三)确保本单位电力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
第七条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一)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电力工程监理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
(三)电力工程运营、维护、检修、改造等文件。
(四)电力工程科研、教育培训等文件。
(五)电力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八条电力工程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档案分类应遵循国家档案分类标准,结合电力工程实际进行分类。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电力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运行、检修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声像等档案。
2. 电力工程设备、材料、试验、检验、验收等各项技术资料。
3.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等各项管理文件。
4. 电力工程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电力工程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形成的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3. 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2. 电力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3. 电力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要求进行。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电力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虫、防霉、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原则。
2. 电力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查阅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 电力工程档案的复制、出版、展览等活动,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电力工程档案的鉴定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2. 电力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七、奖惩1. 对在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电力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电力工程档案的建设、利用和管理,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捷和长期保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工程档案的单位和人员。
三、档案分类电力工程档案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2. 施工档案:包括工程施工顺序、施工过程记录、施工人员名单等。
3.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选型、设备台帐、设备维修记录等。
4. 工程验收及竣工档案:包括竣工图纸、验收合格证明、竣工报告等。
5. 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包括设备维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四、档案建设与归档要求1. 档案建设:a. 档案管理责任人应组织档案建设,确保所有必要的档案齐全。
b. 档案应具备完整的编号、索引、目录和分类信息。
c. 档案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存储和归档。
d. 档案应采用标准的档案盒、袋封装,并在封面上标注清晰的档案名称和编号。
2. 归档要求:a. 档案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归档,由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归档工作。
b. 归档前应核实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填写归档清单和档案登记簿。
c. 档案归档后应及时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房,并做好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
d. 归档的档案应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找和利用。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1. 档案利用:a. 档案管理责任人应负责组织档案的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正确、及时提供给需要的单位和人员。
b. 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取用档案。
c. 档案利用应填写利用申请表,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d. 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损毁、污损或私自复制档案。
2. 档案借阅:a. 档案管理责任人应负责组织档案的借阅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追溯。
b. 档案借阅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和签字。
c. 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延期应提前申请并经审批。
d. 档案借阅期满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管理措施
电力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管理措施1. 背景电力工程档案是电力工程项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记录了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关键信息和数据。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有效地收集、整理和管理电力工程档案资料是保证项目运行和工程安全的基础。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电力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管理措施,以便于电力企业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这些档案资料。
2. 收集措施2.1 制定收集计划在项目开始之初,制定一个详细的档案资料收集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该计划应明确档案资料的种类、收集的时间点以及负责人等具体信息。
通过合理的分工和明确的任务安排,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收集和记录。
2.2 定期收集数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收集工程数据是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的重要环节。
负责人应该与工程团队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项目进展和关键事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并记录到档案资料中。
2.3 精心保存技术资料电力工程档案中的技术资料对于项目运行和后续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收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存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设备参数等关键信息,以便于后续工作的参考和查阅。
3. 整理措施3.1 文件分类整理在收集到档案资料后,需要进行分类整理,以方便后续的管理和利用。
可以按照项目阶段、工程专业、文件类型等多个维度来进行分类,确保文件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3.2 文件编号和归档为了更好地管理档案资料,需要为每个文件设定唯一的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文件目录。
通过编号和归档,可以快速定位、查阅所需的文件信息,并且便于实现档案资料的长期保管。
3.3 数字化整理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数字化整理成为常见的做法。
通过扫描或拍摄文件,转化为电子文件并进行分类归档,可以极大地提高档案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同时减少实体文件的占用空间。
4. 管理措施4.1 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对于电力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1技术档案管理职责1.1.1公司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公司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
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1.1.2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 .1.3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1.2 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1.2.1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目录详细,便于查找。
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1.2..2 图纸会审记录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1.2.3 设计变更记录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1.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1.2.5 开工报告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1.2.6 技术交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1.2.7 施工日记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
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1.2..8建筑与结构(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程施工用电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用电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施工工程过程中用电档案的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电气安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用电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制度内容包括用电档案的建立、保存、查阅、归档和销毁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用电档案的建立第四条用电档案的建立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启动前组织专人负责用电档案的建立工作;2. 制定用电档案建立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批;3. 按照建立计划,收集项目开工前需要建立的用电档案资料;4. 将收集到的资料整理归档,并编制电子档案备份。
第五条用电档案内容1. 用电方案;2. 电力供应协议;3. 用电设备清单;4. 电气维护记录;5. 安全监测报告;6. 重要施工日志。
第六条用电档案的备份1. 按照公司规定的备份流程,定期对用电档案进行电子备份;2. 备份的文件必须存储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三章用电档案的保存第七条用电档案的存储1.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用电档案的存储维护;2. 依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3. 使用防火、防水、防潮等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第八条用电档案的保密1. 严格控制用电档案的查阅权限,避免泄露;2. 对涉密文件加密处理,必要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3. 定期对档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用电档案的查阅1. 工程负责人有权查阅用电档案,并做必要记录;2. 其他员工需经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3. 查阅过程中不得将文件复制或外借。
第四章用电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条用电档案的归档1. 按照归档标准对用电档案进行分类整理;2. 在项目结束时,对用电档案进行归档处理,并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用电档案的销毁1. 依据公司规定的文件销毁程序,对废弃的用电档案进行销毁处理;2. 销毁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文件保密规定,避免信息泄漏。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法规、标准,结合电力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工程档案是电力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改造和拆除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照片、声像制品等档案资料。
第三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及时、资料完整、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纳入电力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电力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三)监督、检查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四)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负责电力工程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工程档案的科研、交流和推广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电力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制定电力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和归档要求。
第八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档案收集网络,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整理好的电力工程档案及时归档,并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保管。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档案利用制度,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电力工程档案的检索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鉴定,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便于工程的实施和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应建立全面、准确、及时、规范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2. 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档案管理,注意项目招投标、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档案及时归档和管理。
3. 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对重要工程档案进行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整理。
4. 应加强档案信息的保存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
档案信息应交叉检索、互通共享,便于相关部门和业务人员查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1. 工程档案的建立(1)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项目基本情况、技术流程、质量控制措施等资料,用于编制工程档案建设方案。
(2)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备案,并及时录入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3)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按照工程项目归档和封存规定,完成档案的建立。
2. 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1)国家电力公司应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机构应有专职或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3. 档案管理的责任制(1)电力公司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其档案管理的职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4. 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1)工程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规定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管理。
(2)工程档案应进行及时归档,并按照规定进行封存。
(3)工程档案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4)工程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保障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中心设立档案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电力项目工程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工作。
四、档案管理职责1. 负责电力项目施工过程的档案采集工作,确保施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负责对电力项目施工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建立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电力项目档案的安全存储;3. 负责电力项目档案的审查和审核工作,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4. 负责提供电力项目档案的查阅和借阅服务,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必要的档案信息;5. 负责编制电力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6. 负责电力项目档案的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采集: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采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表、质量检测报告等;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对采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电子档案系统,方便后续管理和利用;3. 档案归档:完成档案整理后,将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包括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4. 档案审查:档案管理部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 档案借阅:相关部门和人员需提出档案借阅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档案;6.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部根据规定对无用档案进行定期销毁,同时确保档案销毁工作的合规性。
六、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规;2.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操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3. 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 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保密工作,加强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或篡改。
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监理、调试、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档案。
2.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试验、检验、运行、维护等各项技术资料。
3.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
三、档案管理制度1. 组织领导成立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职责分工(1)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移交。
(3)监理单位:负责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移交。
(4)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移交。
3. 档案收集与整理(1)档案收集: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全面收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形成的档案材料。
(2)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
4. 档案归档与保管(1)档案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归档。
(2)档案保管: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与安全,采取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 档案利用与保密(1)档案利用: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科研等提供档案服务。
(2)档案保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四、奖励与处罚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记录和保管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和文件,确保项目实施的信息安全和可追溯性。
二、档案管理目的1.记录项目全过程,完整反映项目实施情况。
2.便于项目管理和监督,保障项目质量。
3.维护和发挥项目资料的长期利用和保值功能。
4.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档案合规性。
三、档案管理责任部门1.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2.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档案管理操作和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分类、整理和存档管理。
四、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归档:项目启动后,项目办公室要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及时归档,包括合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
2.档案整理:按照规定的档案分类,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号的确定。
3.档案存储:细分存储区域,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保密性。
4.档案检索:建立便于查阅和检索的档案索引,确保档案的及时和准确检索。
5.档案销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对项目文件进行销毁处理。
五、档案管理工具1.档案管理软件:采用专业的档案管理软件,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信息化档案管理。
2.档案管理手册:编制档案管理操作手册,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3.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管理体系,包括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流程、档案管理责任制等。
六、档案管理监督和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评估标准:制定档案管理评估标准,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七、档案管理风险与应对1.数据泄露:加强档案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和权限控制,防范数据泄露风险。
2.档案遗失:建立档案遗失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档案管理操作的规范性。
3.档案损坏: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性。
八、结语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和实现长期价值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确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为公司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释义》〔(办文档〔2010〕72号)、《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和《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10〕322号),结合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输变电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采购(含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
第三条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纳入电网建设管理程序、工作计划及合同管理,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合同时,应明确各方提交项目档案的套数、整编、移交范围、移交时间及电子文件等具体责任要求。
第四条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开始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工作,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统一要求,按照项目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和项目建设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项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项目竣工验收应同时包括对项目档案的验收。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档案管理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4. 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3. 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4. 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资源共享;5. 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安全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6. 组织开展电力工程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收集档案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2. 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电力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等情况;3. 及时性:收集档案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行。
第七条电力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进行分类;2. 编号:为每份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查询和管理;3. 系统性:整理后的档案应系统、有序,便于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电力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2. 完整: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3. 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第九条电力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档案利用;2. 及时:根据用户需求,及时提供档案服务;3. 高效: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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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
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
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
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 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 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0]302 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标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国档发[1988]4 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 号文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 归档原则
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
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 号文件所确定的
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
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
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
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档案的移交应与工程的立项准备、
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完整、准确、系统的项目档案是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的重要条件。
公司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督促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工作要求,完成工程档案并及时归档。
4 归档范围
由建设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4.1.1 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4.1.1.1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4.1.1.2 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选址报告及审批文件。
4.1.1.3 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4.1.2 设计基础材料
包括为建设项目而收集的各种调查资料、预测及工程地质、地形、水文气象、地震、交通、通讯等调查材料。
4.1.3 设计文件
4.1.3.1 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书)。
4.1.3.2 初设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包括概算批复)。
4.1.4 工程管理文件
4.1.4.1 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
包括与征用土地有关的报告、批复(包括征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协议(包括林木砍伐协议、拆迁协议、补偿协议、征地协议及供水、供电、道路、通信、消防等协议,与有关的县、市政府、政府各级部门、单位和
农村的会议文件、来文、复函等函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1.4.2 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
包括设计、土建施工、电气安装、通信、零星工程和附属工程、监理、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4.1.4.3 预算书、决算书及固定资产移交有关手续文件。
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4.2.1 土建施工文件
4.2.1.1 土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施工
技术联系单、竣工报告、施工总结。
4.2.1.2 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4.2.1. 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
4.2.1. 施工过程中形成材料的试验报告等。
4.2.1. 分部、分项单位质量评定文件。
4.2.1.3 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包括地基检验记录、钢筋工程检验记录、地下砼结构工程记录、地下防水
防腐检验记录、接地校验记录、电缆管道记录等。
4.2.1.4 建筑工程施工记录
包括定位测量、层降观测、变形位移观测、砼施工记录、工序交接班记录。
4.2.2 电气施工文件
4.2.2.1 电气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竣工报告、投产试运行方案、新设备投产申请书、交接验收记录、验收鉴定书及竣工
资料移交清册。
4.2.2.2 工程施工质量文件
包括电气安装过程中形成的电气安装记录、系统调试及分部、分项单位、
质量评定文件。
4.2.2.3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提交与工程有关的质量监督、检查性文件材料。
4.2.2. 中心站、质监站有关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电缆敷设、接地装置、二
次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检查报告及土建工程的有关质量的记录资料报告。
4.2.3 监理部门
4.2.3.1 监理单位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4.2.3. 监理依据性文件(监理公司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计划书,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4.2.3. 工程全过程监理资料(监理日报、月报、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书、会议记录、项目月付款申报表、工程报验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申报表、专
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预〈估〉算审核记录及付
款签证记录、工作总结)。
4.2.4 工程完毕后与实物相符的全套工程竣工图。
4.2.5 设备文件
4.2.
5.1 设备材料装箱单、开箱记录、工具单、备品备件单。
4.2.
5.2 设备厂家提供的成套安装图、技术规范、说明书、出厂证件及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设备特性曲线等。
4.2.
5.3 设备安装竣工图、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及交接验收资料。
4.2.6 案卷材料及案卷质量要求
4.2.6.1 竣工图和施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档发[1990]17号
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文颁发的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和(82)建发施字50号文颁发的《关
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GB/T50328-2001《建设工
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制。
4.2.6.2 文件材料案卷的分类、组卷、编目、卷皮规格及其制作材料的质量应
符合国标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能源办[1991]231 号文颁发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中供电企业6—
9 大类的规定。
4.2.7 工程档案的移交
4.2.7.1 工程所涉及的资料,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应在工程验收前主动交工
程管理部门,不得扣留。
工程管理部门所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按期按归档范
围将文件、资料和图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凡移交给档
案室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等档案,档案室应尽快整理、鉴定上
架、保管、编写检索工具以便于开发、借阅、利用。
4.2.7.2 为使基建工程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合符现场实际,便于提供利用,工程竣工后,在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由以下三方面人员参加: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移交
公司档案室─────────负责按归档要求接收
运行或接收单位──────────负责从运行角度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4.2.7.3 工程施工前,公司工程合同签订部门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扣下工程总款的 3—5% 作为竣工图纸、资料的抵押金,待全部资料齐全由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室验收签字后再把抵押金付给施工单位。
4.2.7.4 为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公司下属各部门、基层按年度在(6月30日)前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档案室报送当年设备、建筑物变更情况,并提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科技档案图纸修改补充制度》对档案进行补充、核对,保证档案与实物相符。
如不按年度报送变更情况或因提供档案数据不准确而造成失误,由各部门、基层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