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联动评估模型汇总
总公司和分公司增值税和所得税缴纳的区别
![总公司和分公司增值税和所得税缴纳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43cb433a31b765ce04081418.png)
公司下面有分公司,分公司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是怎么申报的?如果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不是小微企业,而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小微企业,那所得税汇总申报时税额是怎么算的?回复1、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增值税上均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分别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法人为标准来判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计算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分摊到分公司名下,由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缴税。
另外,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填报的信息是总分公司的合并数据,所以在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时,是以总分公司的合并信息来判断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的,方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计算总分公司合计应纳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六条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餐饮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餐饮行业纳税评估模型](https://img.taocdn.com/s3/m/70771c3a79563c1ec5da71f8.png)
餐饮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行业介绍(一)行业定义餐饮行业(I6700)指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
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其他餐饮服务。
正餐服务(I6710)指提供各种中西式炒菜和主食,并由服务员送餐上桌的餐饮服务。
包括:宾馆、饭店、酒店内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酒楼、餐厅;各种以正餐为主的酒楼、饭店、饭馆及其他用餐场所;各种以涮、烤为主的餐饮服务;车站、机场、码头内设的独立的餐饮服务;火车、轮船上独立的餐饮服务。
(二)企业类型划分餐饮企业的类型日趋多样化和专门化,已形成了餐饮种类繁多、丰富多彩的局面。
常见的餐饮企业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商业综合性餐饮企业这类餐饮企业的突出特点是不仅经营餐饮业,而且经营内容还包括住宿、娱乐、康体健身等多种经营项目,体现了服务的综合性特点。
2.商业单纯性餐饮企业(1)连锁餐饮。
(2)风味餐饮:主要经营具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的菜品,并以特定风味来吸引目标客人。
(3)主题餐饮:通过特殊环境布置、特殊装饰或娱乐安排等,全方位创造出具有特定文化主题的餐饮企业。
3.非商业性餐饮服务企业包括企业、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的餐饮服务。
(三)行业生产经营规律1、生产特点(1)属个别订制生产,产品规格多、批量小。
(2)生产过程时间短。
(3)生产量难以控制。
(4)原料、产品容易变质。
(5)生产过程的管理难度大。
2、销售特点(1)销售量受餐饮经营空间大小的限制。
(2)销售量受就餐时间的限制。
(3)经营毛利率较高,资金周转较快。
(4)硬件投资和日常费用较大。
3、服务特点(1)无形性:餐饮服务很难量化,餐饮服务只能在就餐宾客购买并享用后,凭生理和心理的满足程度来评价质量的优劣。
(2)一次性:餐饮服务只能当次使用,当场享受。
(3)同步性:直接性,餐饮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销售、消费几乎是同步的。
(4)差异性:不同服务员的服务存在差异;同一服务员在不同场合、时间和情绪中也存在差异。
最新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减免汇总
![最新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减免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ee73d75528ea81c759f57872.png)
最新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减免汇总A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普惠性减免政策解析--三年有效期一、免税销售额确定(一)按月纳税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
(三)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确定免税销售额。
二、不动产销售可剔除在4号公告的第一条明确,免税销售额包含不动产销售额,但是,如果当期合计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时,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然可享免税优惠。
举例: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
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在此次免税政策调整范围之内,还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
并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三、纳税期限选择独立自主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确定之后不要乱变化。
四、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事不过三”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如果第2次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出现累计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或者自愿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以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就不能第三次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增值税在项目经济效果评价中的核算及比较分析
![增值税在项目经济效果评价中的核算及比较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674f8fa0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89.png)
增值税在项目经济效果评价中的核算及比较分析摘要:增值税作为一项重要的流转税,实施以来处于不断修订中。
工程项目的财务评价是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经济效果的评估和预测,相关经济指标受增值税核算情况的影响而存在差异。
依据增值税核算范围和会计准则调整,文章将增值税的核算划分为基础情景、抵扣情景和调整情景。
以江苏射阳某海上风电项目的财务评价为例,通过项目费用效益等的估算,整理得出该项目在三种情景下的利润、负债及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结果表明,基础情景不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增大了企业的总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本,进而项目各指标评估效果较差;抵扣情景和调整情景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及营业收入含税和不含税的核算差异,导致抵扣情景在利润和负债方面的指标测度优于调整情景,而调整情景下资本金的内部收益率和净现值测度优于抵扣情景。
关键词:增值税;海上风电;项目评价海上风电以其优质的资源条件和高效的发电效率,成为欧美国家近几年的发展重点。
但是风电机组、光电复合缆、浮吊等设备的质量和成本要求,导致该类项目高昂的建设和运维成本。
这是制约投资者开发相关项目的关键因素,也是政府稳步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必须考虑的问题。
国家对列入相关计划的海上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项目的建设、并网和运营前需进行可行性分析。
目前,关于海上风电项目的财务分析依然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为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财务制度、税收制度、投资体制等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评价的过程和结果。
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推出了众多减轻企业赋税的举措。
其中“营业税”改“增值税”不仅是财税制度的一项深刻变革,也是影响项目经济可行性的一项重要财税制度。
2016年,《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标志着增值税在我国的试点实施。
2017年,国令第691号施行,全面取消营业税①。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税制得到不断完善,核算方式更加科学。
增值税变革直接影响增值税核算。
涉及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核算使得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评价过程更加复杂。
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操作手册
![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操作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0431b1f9ba0d4a7302763ae8.png)
3 增值税纳税评估方法3.1概述通过对评估对象模型计算分析,基本上能够达到找出疑点目的,实现了评析指标测算和疑点析出“微机化”,保障了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序运作,为加强纳税评估管理,切实提高征管和稽查质量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增值税纳税评估主要有存货分析法、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工时(工资)耗用法、设备生产能力法、税负率与产品(商品)成本销售利润率配比分析法、毛利率法、以进控销法、费用倒挤法(保本法)等。
3.2具体评估方法3.2.1存货分析法1、功能描述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应纳销售额,并以此来分析,核实其申报收入是否真实。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商业企业3、分析指标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库存商品金额(只适用商业企业)、本期购进商品金额(只适用商业企业)、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只适用商业企业)、企业申报收入4、计算公式(1)工业企业:测算收入=(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1+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成本)。
(2)商业企业:进价核算方式测算收入=(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1-毛利率);售价核算方式本期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毛利率公式企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问题值=测算收入-申报收入;差异率=问题值/申报收入×100%。
5、数据来源企业申报收入取值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栏次,主营业务利润取值于当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第4行次本年累计数,主营业务成本取值于当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第2行次本年累计数,期初库存商品取值于基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第10行次期末数,期末库存商品取值于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第10行次期末数;期初库存产成品、本期完工产成品、期末库存产成品、本期购进商品等数据需要手工采集。
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
![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5ccac75f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ed.png)
浅议企业所得税管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税法的实施对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认真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立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大政方针的有力举措.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对今后一段时间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出24字方针的要求:“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总体要求.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把严格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以全省“税收管理跨越年”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一、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税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分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体系及税收收入中的地位将会进一步提升.同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在整个国税工作中的地位也将日益重要、任务愈加艰巨.尤其是2002年实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以来,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整个国税工作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纳税人户数及收入比重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以衡水国税为例,2006年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10122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2007年全市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15998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2008年全市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27305万元,占同期全市国税收入的%.08年与06年相比,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了%,收入增幅远远高出同期国税收入增长幅度,企业所得税已成为衡水市国税新的税收增长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国税部门在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面,仍然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呈现出三个“不对称”的局面,即征管基础与日益增长的管理任务不对称,征管手段与日益严峻的管理形势不对称,征管力量与日益规范的管理需求不对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户籍管理漏洞较大.和其他税种一样,户籍管理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管好企业所得税的前提.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上,漏征漏管户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的原因在于税务、工商信息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国税、地税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尽管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的职能,但没有明确相应的责任,因此很难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起真正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以后,对于第三产业的新办企业,如餐饮、娱乐、服务、中介公司等,向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在地税部门领购发票,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很少主动向国税申请税务登记,加之国地税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协作机制,在客观上给企业所得税漏征漏管问题埋下了隐患.二税源管理不够精细.基层国税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增值税的日常管理量大面广,对于采取预缴办法的企业所得税,大多数管理人员认为日常的监管没有现实意义.加上时间和精力有限,税源管理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往往不够重视,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缺乏对相关税源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监控和管理上缺主动性,不够精细.三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相对于增值税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手段仍然比较落后.如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方面,缺乏科学、有效的稽核手段和稽核方法,没有建立起能够和增值税管理相提并论的稽核机制,主要依靠人工审核的手段,而且是就表审表,仅关注表内的逻辑关系,再加上人员素质的差异,对申报表的审核基本上是流于形式的.再如,由于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缺乏可靠的基础、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对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监控缺乏针对性,没有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用以甄别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从而不能进一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纳税人进行针对性的检查,这无疑会助长纳税人偷逃企业所得税的侥幸心理.四纳税核算比较混乱.和其他税种相比,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与企业财务会计的关系更为密切,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知识,还要熟悉掌握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但由于纳税人对所得税政策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准确,尤其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依据、扣除比率等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对同一个政策,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比较混乱.五征管力量亟待加强.由于国税部门大规模介入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税务干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经验不足,加之大多数干部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不够熟悉,加之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频繁更新,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挑战性.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对企业所得的稽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税务人员精通各行业财务制度,还要熟练掌握各种财务核算软件.由此可见,我们现有的征管力量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要求矛盾突出.二、制约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因素分析分析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既有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征管力量不足、管理缺位的问题,也有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一国税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思想认识不足.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一直是国税工作的重点,尤其是金税二期和CTAIS上线运行后,国税机关从上到下都把税收管理工作的重心转向增值税纳税人和专用发票的管理上,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从思想认识上没有提高到相应高度,税收管理员甚至部分基层领导,对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国税部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加上企业所得税一度没有纳入国税部门的税收任务考核体系,导致部分国税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在企业所得税的税源管理上“缺位”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二国税干部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应该说,从1994年到2002年的这段时间里,对于国税部门而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量相对很少,国税干部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中很少用到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稽查也很少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业务,甚至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借助的也很少.从而在2002年实施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大部分国税干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显得非常生疏,还没有真正适应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三企业财务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从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遇到的来看,纳税人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所得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有的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有的企业对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在财务人员的使用上任人唯亲,允许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职业,导致账簿记载混乱,成本、收入、费用等项目记录不全面、不完整,连最基本的企业利润都无法准确计算,更谈不上企业所得税的规范核算问题.三、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针对当前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应当结合总局的“二十四字方针”为指导,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一分类管理1、重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确定若干重点行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业管理范围.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等相关信息,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该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并设定峰值.2、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在现有税务组织机构中,对占本地区税源80%以上的企业,设置重点税源科所.全面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工艺流程,深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核算、税源变化及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型.有条件的地区,可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以市、县为单位,积极探索重点税源重点管理的模式.3、特殊事项实行专项管理对汇总纳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企业改组改制、注销清算等,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做好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减免税企业管理,抓好企业优惠资格认定、审核审批以及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二优化服务1、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是纳税服务导向的理念.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面广、计算繁琐和申报要求高等特点,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分别提供不同内容和重点的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2、突出政策服务的工作重点建设主动型、服务型税政.发挥企业所得税调节宏观、引导微观的职能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行业辅导培训,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提高政策服务和服务对象的契合度.重大政策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法精神和政策规定.建立市、县分层培训机制,确保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政策辅导到位.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反馈机制,了解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3、公开管理要求,简化办税流程按照“依法、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优化企业所得税工作流程,完善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一是梳理现有企业所得税管理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明确纳税人申报资料和基层税务机关操作流程.二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由市、县局进行审批,上级税务机关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三是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用于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能力,避免重复采集涉税信息.凡是现有税收征管资料已有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不重复报送,凡是同一项目分年度审批的相同资料不重复报送,凡是不影响审批结果的资料不报送.三核实税基1、加强收入管理.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加强企业收入源泉控管的有效手段.认真总结不同行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实现时间、实现方式,以及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关系等规律,对收入异常的企业及时采取评估、检查措施.加大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提前或者滞后实现收入,以及隐匿、转移收入等违法行为.2、加强扣除项目管理.规范凭证管理,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通过发票与实物、合同、现金支出等相关凭证比对、分析,确保支出的真实性.严格建安、劳务等专用发票的管理,加强开具和接受的检查核实工作,形成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相互约束机制.3、加强后续管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更新、修订出台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操作规程.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和一次性审批减免税等项目,实行台账管理.4、加强关联方税收管理.建立关联方登记制度.关注企业利润转移的敏感信息,防止企业利用关联方之间不同所得税政策以及不同盈亏情况而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费用.拓宽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来源,充分搜集第三方信息.加强对跨省市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实行上下联动、国地税互动的联合纳税评估和检查.5、加强清算管理.完善企业清算所得税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制度.注重利用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审计评估资产可变现净值.对清算金额大、清算事项复杂的企业,建立法规、税政、征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清算小组,进行集体清算.关注企业清算后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综合各税管理要求,进行跟踪管理.6、加强纳税户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强本固基,建立国、地税税户管理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得税管户的划分认定工作,防止税户减少.对存在税源转移倾向的重点税源企业,应事前做好宣传服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税源流失.四完善汇缴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预缴申报、加强汇缴宣传辅导及申报审核、引入中介机构审计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1、规范预缴申报,加强预缴收入分析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及税款交纳情况,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式,对年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实行按月预缴申报.把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关,防止企业从低适用税率.加强对预缴申报率的监控,确保预缴申报的正常进行,做好预缴申报的催报催缴工作,依法处理逾期申报和逾期未申报行为.进一步提高预缴的入库率,加强对预缴申报收入的分析,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进度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2、加强汇算清缴全过程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申报辅导等工作,督促企业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逐步扩大企业端申报软件的使用面,引导企业实行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受理年度纳税申报,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做好催报催缴工作,提高年度纳税申报率和补税入库率.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指标的对比分析,找出行业或项目的预警值,并将与预警值偏差较大的数据及时推送给基层,引导基层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针对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行业及项目管理水平,巩固汇算清缴成果.3、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年报须经中介机构审计鉴证的上市公司等企业,要求其申报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规定需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税收事项,要求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合法、有效模式.五强化评估1、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结合重点税源行业生产经营规律、财务会计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行业评估模型开展纳税评估.建立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按行业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逐步积累分行业、分企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各地根据本地区行业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本地区的行业评估模型,以推动全省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2、充分获取外部信息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基金费等相关信息,重视企业用电、用水、用工等第三方的涉税信息.加强与科技、民政、劳动、电力等部门联系,获取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风险投资企业等资格认定相关指标以及企业用工、用电相关生产成本数据,逐步建立与外部门的信息联动平台.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纳税评估.3、有效运用纳税评估对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项目、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六防范避税1、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税行为的防范调查力度,全面提升防范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针对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重点实施特别纳税调整,从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对其他避税企业的威慑力度.实行行业联查、企业集团联查等方法,统一行动,重点突破,并以点带面,充分形成辐射效应.2、完善信息基础积极利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税务登记信息、互联网信息以及其他专项数据库信息,开展特别纳税调整的选案、调查和调整工作,拓宽信息资料的来源,增强特别纳税调整案例的可比性.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重视税收日常管理工作与防范避税工作的衔接和协调,通过加强关联交易申报管理,全面获取企业关联交易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使管理人员能够充分掌握企业预缴申报、汇算清缴、税务稽查等税务管理信息和资料,及时发现避税疑点.4、积极探索内资企业防范避税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吸收跨国关联企业反避税管理有益经验基础上,广泛调研,熟悉内资企业避税手段和方法,掌握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基本手段.因地制宜地选择避税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开展特别纳税调整事项调查试点.总之,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本身是一项量大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待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把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抓住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二年这一机遇,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努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作者单位:衡水市国税局核实税基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在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的审核上,没有充分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扣除的配比原则.在税前扣除的管理上,单纯依据发票进行,忽视了对实际交易内容的审核,助长了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国税、地税部门不同税种收入确认的比对力度不够,在税基核实、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标准不一致的现象.由于缺乏一套系统的反避税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反避税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乏力,内资关联企业反避税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等.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法治税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因此,严格规范企业所得税执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其重要.那么在新税法框架下,如何推进依法治税达到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目的呢对此,我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优化机构设置与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寻找解决问题对策两方面进行了肤浅的剖析.一、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剖析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范围大、工作涉及面广、操作复杂,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很难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加上传统治税理念一时还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埸.在依法治税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思想认识问题:从领导层来讲,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缺乏应有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仍习惯于传统管理和依“长官意志”办事,以致在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如:利用职权擅开减免税口子,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税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面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制约和税收计划任务的左右,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显得望而却步、裹足不前、不敢作为;从纳税人来看,由于内外资有别,外资企业有诸多的税收优惠,内资企业总觉得不公平、平等,心态不平衡,想方设法将内资改制为外资或通过关系不择手段改面换脸搞“假外资”,以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这样,给税务部门增加了执法与征管难度,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从税收执法者来看总是以管理者自处,缺乏征纳互动协作与配合、缺乏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如此等等严重地扰乱了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严重地束缚着依法治税进程.二岗责不分要求不明导致企所税收执法过错无法追究有些地方由于没有建立完整完善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加强机构管理或执行不力而造成岗责不分职责不明、人尽其用,发挥最佳效益作用因机构设置不当用人机制不健全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中出现执法差错亦无法追究的现象时有出现.也因为岗责不清税收执法人员不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与自身岗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的问题,“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怎么办”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也就无所谓工作“责任心”了.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不一,不能很好地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法规关口,不但造成执法发生。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b23127f6ccbff121dc36836f.png)
设备生产能力法应用案例 【企业概况】
某淀粉生产企业2012年4月开业,内资生产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主营淀粉 制品生产销售,产品单一,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3台, 每天开机二台,一台备用,每台机三人,采用二班制。 淀粉制造业单台搅拌机每天可生产淀粉3.5吨(二班 制)。该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33%。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1)若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期间费用变动率,则 可能不计、少计收入。
评估期不计、少计产品产量=当期投入原材料(辅助 材料、包装物)数量÷投入产出比(定额)-当期产品产 量
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值=评估期不计、少计产品产量 ×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应交增值税问题值=不计、少计收入问题值×适用税 率(征收率)
应交企业所得税问题值=(应纳税所得额+不计、少 计收入问题值)×适用税率(征收率)-已交企业所得税 税额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2)若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期间费用变动 率基本同步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主营业务 成本变动率,则可能多转材料成本。
评估期多转材料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辅 助材料、包装物)数量-当期产品产量×投入产出 比(定额)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二)能耗测算法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能耗测算法定义
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 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 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 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其中耗电、 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第三方取得 核实,相对较为客观。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三)设备生产能力法
纳税评估分析方法
设备生产能力法定义
指按照纳税人投入生产的单位设备生产能力,测 算、分析纳税人的实际生产量,进而核实应税销售收入, 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涉税问题的方 法。
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区别
![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8786d322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6d.png)
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区别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的检查要注意点:1、房地产企业支付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费是可以不需要取得发票的。
房地产企业出具下列凭证可以税前扣除:(1)政府规定的拆迁补偿费标准的文件;(2)被拆迁人签字的收款收据或收条;支付给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但因为违背经济合同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罚款、滞纳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都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3)被拆迁户的门牌号码;(4)被拆迁人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的拆迁补偿费协议;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不征营业税。
2、土地不能按评估价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扣除项目,具体为:(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联动评价模型汇总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联动评价模型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a55d8430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86.png)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联动评估模型税收风险预警识别模型的设立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与管理风险的探索。
区局在探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联系和区别的基础上,构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联动评估模型,以期推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体化”关联管理和纳税评估。
第一部分模型介绍(一)、基本概念:“两税联评”是指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种间的关联性,综合运用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两税”的纳税申报情况实施的综合性评估工作。
(二I应用要点:“两税”联评通过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简称“两税”)进行假设并建立相应的模型,对两税进行联动评估分析研究。
对纳税人海量数据分析,以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法律规章的合规性为基础,尝试利用风险预警的相关方法构建企业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三I设计目的:“两税”联评模型的依据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基间存在的关联性。
在方法的选择上首先考虑了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通过了解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并进行联动评估分析,找出企业税务中存在的问题,有无偷漏税。
I联评对象:“两税”联评对象为“两税”均由国税负责征管的纳税人。
“两税”联评主要是由综合管理部门根据CTAIS系统、利用SQL语句查询指标等预警信息,确定“两税”联评对象,报市局下达任务,交税源管理部门实施纳税评估。
在已进行的单税种评估中,如发现问题有可能涉及另一税种的应将其追加为联评对象。
(五)联评方法:“两税”联评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对比分析法。
将纳税人“两税”数据进行逻辑比对,分析判断数据差异,主要用于“两税”中报销售收入的对比分析、“两税”税负率的理论值与实际值的对比分析等。
二是趋势分析法。
将纳税人连续若干期的“两税”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分别得出各税种的增减变化方向与幅度,对两者的变动趋势进行同步对比,评估其变化是否合理,主要用于进项抵扣金额与销售成本的变动、“两税”应纳税额变动等指标的对比分析。
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异同
![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异同](https://img.taocdn.com/s3/m/4347b97b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2a.png)
纳税辅导-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异同邢国平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虽然都是以收人减支出为征 税对象,但在扣除政策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规,尤其 是房产开发企业弄清其中的相同与不同尤为重要_、税前扣除政策的相同点1.各项扣除均以产权证书为前提。
这里的产权证书,是 指房产开发企业获得土地开发权的证明和其他使用土地单 位获得的土地使用证明以及单位或者居民购买经营用房获 得产权证明,目前房屋权属证明也称为《不动产权证书》,过 去称为《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或房屋权属证明,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的前提,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或房屋权属证 明,其开发或购置成本就不能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该 项资产的折旧(或购置成本)以及为该项资产保值增值发生 的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2.用于扣除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凭证是一致的。
按照现 行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论是土地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其扣除的成本费用都是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的。
按照《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 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人有关的、合 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包括自制用 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工资表、折旧摊销以及 按照该公告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从个人(非个体工商户)购进 业务的符合条件的内部凭证;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 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 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外部凭证;以及从境外购 进货物或者劳务取得的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 缴纳凭证。
这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在会计核算上体现的 凭证是一致的3其中包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得白血病去世留着一双儿女的帮扶户说:“我一定好好干,争 取以后再不要出现在领扶贫物资的现场。
”听到这充满信心 的话语,税务干部结对拔穷根,帮助帮扶户脱贫致富的信心 也更足了。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经典案例分析
![纳税评估流程方法及经典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54530327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e6.png)
纳税评估的定义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 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 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合理 性进行判断,及时发现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疑点、异常和风险,为后续的税 务稽查提供案源和方向,是“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5
纳税评估的优化建议
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建立信息采集标准
01
统一信息采集的指标、格式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
性。
强化信息审核机制
02
对采集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或遗漏的信
息。
拓展信息来源渠道
03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多渠道获取涉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4
纳税评估经典案例分析
某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总结词
该案例涉及增值税的纳税评估,通过 对企业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的分析, 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详细描述
该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未如实申报销 售额和进项税额,导致少缴增值税。 经过纳税评估,税务机关发现并纠正 了企业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补缴税 款和滞纳金。
纳税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01
发现和纠正纳税申报中 的错误和异常,提高纳 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 申报质量。
02
及时发现和打击偷逃税 行为,减少税收流失, 增加财政收入。
03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 低征纳成本,优化税收 环境。
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汇总
![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584a9524580216fc700afdef.png)
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主体税种,他们具有按“项目”归集成本、按“所得额”或者“增值额”征税、分摊计算复杂等共同特点。
但是由于税种性质、税制设计原则以及征管手段不同等原因,在实际征管过程中,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存在诸多差异。
本文通过案例形式解析两个税种之间的八个重要差异点。
一、税种性质不同土地增值税属于财产行为税[1],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二者的课税对象存在本质差别,这导致土地增值税无法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处理原则保持完全一致,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问题上,土地增值税有着明显的财产行为税的烙印。
同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主要依据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与其配套的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较少,而土地增值税除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外,还有大量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案例1A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客户于2015年2月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月28日一次性付款,客户在2015年4月15日付款。
分析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该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即在3月份申报土地增值税。
而A公司应将该笔收入确认为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并在4月15日前申报纳税。
[1] 也有专家认为,它是所得税,见刘佐《2015年税制概览》第13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靳万军《税收知识简本》第24页,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二、税率和征管方式的差异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为30%,40%,50%和60%,是我国现行税种中税率最高的。
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一般情况下税率为25%。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深圳增值税税负率划分表和增值税税负率计算、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率警告
![深圳增值税税负率划分表和增值税税负率计算、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率警告](https://img.taocdn.com/s3/m/52075b1c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75.png)
深圳增值税税负率划分表和增值税税负率计算、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率警告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
1、分类(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范围对象纳税义务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划分标准为: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测算表(含公式)
![增值税纳税评估分析测算表(含公式)](https://img.taocdn.com/s3/m/30bae316ff00bed5b9f31d68.png)
期初库存商品金额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商业 本期购进商品金额 毛利率 测算数>实际申报数,收入有可能不实,进一 步分析 本期不含税收入总额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其它应税行为收 到的资金 应收、预收帐款帐户当期贷方发生额 应收、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 测算数>申报数+免税收入+出口免税,进一 步分析收入 本期应纳税额
#DIV/0! 473593.61
同行业评估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 =〔本企业工(商)业增 加值税负÷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 100% #DIV/0!
3、工/商业 增加值评估 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工资+利润+折旧+销售 税金及附加 法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基期}÷ 基期× 100% 本企业税负=应纳税额÷ 工(商)业增加值 同行业税负=同行应纳税额总额÷ 同行工 (商)业增加值
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 评估期产品销售单 问题值=(评估应税销售收入-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 X适用 税率(征收率)
#DIV/0! 0
企业当期实际产成品(含半成品)产量 ≈ 计算的评估期生产产品的数量,为正常反之为异常
2283146.963
2221273.68
评估异常
评估差异值
M3-M2(工)或 M7(9)-M2 (商)
本期销售综合税率=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不含税收入总额
0
资金 动态 评估 法
销售收入测算数=(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其它应税行为收到的 4136494.73 资金-“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 +“应收帐款”及“ 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 (1+本期销售综合税率) 3710212.15 评估正常 26177.96 3154220.26 0.46% 评估正常 26177.96 弹性评估 评估异常 评估差异值 测算税负率=(应纳税额÷ 应税主营业务收入)× 100% 评估异常 评估差异值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48892f3cda38376bae1faedf.png)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
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专用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算术、加权平均值以及合理变动范围。
算术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假设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进行确定。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照,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3、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4、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5、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税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累计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五号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结果的处理1、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2、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总分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总分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交?](https://img.taocdn.com/s3/m/ca876336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f5.png)
总分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怎么交?展开全文总分公司总分公司的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总分公司虽然营业执照不同,但在法律上属于同一个法人主体,由此就决定了总分公司增值税方面是两个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方面是一个纳税人。
总分公司总分公司增值税怎么交?总分公司是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它们拥有各自的纳税人识别号,因此,总分公司纳税人资格不一样是有可能的,比如说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相反,反正它俩在增值税方面是各算的,各自计提销项,各自抵扣进项。
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总公司下设了很多分公司,各个分公司也都属于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总分公司之间发生应税行为是否需要确认增值税呢?答案是,除个别情况外(如两个分公司都在同一县(市),它们之间相互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无需视同销售),均需作销售或视同销售处理,一个做销项,一个做进项。
比如,总公司向分公司提供了人员、管理等服务,分公司向其按年或者按照产值比例缴纳管理费,这显然就属于总公司在向分公司提供企业管理服务,应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分公司可以抵扣进项。
这一点就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建筑企业项目部之间的关系截然不同,同一个增值税纳税人下的A项目部将剩余的钢材,转让给B项目部,尽管在会计和结算上需要进行处理,以明确权责利,但由于销售并未实现,故无需做增值税处理。
总分公司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交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总分公司既然是一个法人,那它们的所得税就应当汇总缴纳。
纳税评估理论探析
![纳税评估理论探析](https://img.taocdn.com/s3/m/ab084ede3186bceb19e8bbd3.png)
组织 、 法 、 责 三 方 提出 建 评 体系 方 体系 岗 体系 个 面 了 立 估体系 具 方 。 立 收 估 型 i 的 体的 法 在建 税 评 模 方 面 采用 工 流 入 就 型 建 进 探索 从 的 作 程 手, 模 的 立 行 。 i 关 词: 税 估 评 体系 评 模 键 纳 评 估 估 型 ;
・ s
s 理 论 探 讨 £
・ 芒 s s s . £
圈 圈 圈 圈 圈 圈 圈 困
口任 小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内容摘要 :本文研 究如何建立科 学的纳税评估体 系和税收评估模 型。在 建立纳税评估体 系方 面从 :
纳 特点 ,根 据工作需要 ,税务机 关应设 置 目前 税 务 机 关 采 用 《 税 评 估 管 理办 税人 员可通 过发 函要求 纳税人提供 书面 专业 的组 织机构 ,具体负 责评 估指标 体 法》 中的纳税评估 指标 ,其 中通用指标 说 明进行核 证 ,也可 通过约见纳税 人面 系 的建 立 、评 估 范 围 、评 估 手 段 的 确 1 个 ,增 值税 4 ,所得税 6 ,外商 谈 方式进行 询问核证 。询问核证 采取约 1 个 个
各环 节都派员参 加 ,明确 各环节之 间资 的纳税人 情况 ,对 纳税人 申报 内容及 扣 认 的疑 点问题 ,根 据有关政策 法规和事
料传 递的步骤 、时间 限制 和责任 ,以约 缴义 务人代扣代 缴情况 的真实性 、合法 实依据 ,依照权 限做出评估 结论 或移送
山西财税 2 1 年第 6 01 期
人 申报或扣缴义 务人代扣 代缴税款 中存 在 的问题或 疑点 。二是 核实 。主要采 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联动评估模型税收风险预警识别模型的设立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 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 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与管理风险的探索。
区局在探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联系和区别的基础上,构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联动评估模型,以期推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体化”关联管理和纳税评估。
第一部分模型介绍(一)、基本概念:“两税联评”是指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种间的关联性,综合运用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两税”的纳税申报情况实施的综合性评估工作。
(二)、应用要点:“两税”联评通过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简称“两税”)进行假设并建立相应的模型,对两税进行联动评估分析研究。
对纳税人海量数据分析,以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法律规章的合规性为基础,尝试利用风险预警的相关方法构建企业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三)、设计目的:“两税”联评模型的依据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基间存在的关联性。
在方法的选择上首先考虑了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通过了解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并进行联动评估分析,找出企业税务中存在的问题,有无偷漏税。
(四)、联评对象:“两税”联评对象为“两税”均由国税负责征管的纳税人。
“两税”联评主要是由综合管理部门根据CTAIS系统、利用SQL语句查询指标等预警信息,确定“两税”联评对象,报市局下达任务,交税源管理部门实施纳税评估。
在已进行的单税种评估中,如发现问题有可能涉及另一税种的应将其追加为联评对象。
(五)联评方法:“两税”联评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对比分析法。
将纳税人“两税”数据进行逻辑比对,分析判断数据差异, 主要用于“两税”申报销售收入的对比分析、“两税”税负率的理论值与实际值的对比分析等。
二是趋势分析法。
将纳税人连续若干期的“两税”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分别得出各税种的增减变化方向与幅度,对两者的变动趋势进行同步对比,评估其变化是否合理,主要用于进项抵扣金额与销售成本的变动、“两税”应纳税额变动等指标的对比分析。
三是关联分析法。
该法分别将纳税人“两税”互相关联的项目进行判断是否合理,主要用于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捐赠支出、红字发票等项目的评估分析。
在运用上述方法实施两税联评时,应在分税种的纳税评估基础上,利用掌握的各类涉税信息,考虑企业纵向历史数据与横向同行业数据的分析,综合应用各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提高评估分析深度与准确性。
评估人员应将联评分析的情况,在《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中详细记录。
第二部份、预警指标和基本模型: 、预警指标:18、期间费用变动率以)期间费用变动率发现纳税人不合规费用问题。
(1)期间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期间费用-基期期间费用)十基期期间费用x100%。
排查偏离行业费用均值较大的企业,可能存在核算不准确的风险。
期间费用变动率预警值:>=50%19、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分析以纳税人收入与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反映了企业的是否少计收入。
计算公式: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的配比率=本期累计销售收入十(本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本期存货期末余额)。
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10,视为不正常。
如果配比率超过10,则提示销售额申报异常,有虚开、虚增销售额嫌疑。
20、营业收入增长而利润总额下降分析2、问题指向: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1。
计算公式:差异率=利润总额降低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总额降低率=(去年利润总额-当年利润总额)/去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去年营业收入)/去年营业收入。
纳税人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发现纳税人销售未计收入嫌疑。
(预警值:121、年报无纳税调整(年报)是指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无任何调整项目年度申报纳税调整为零。
年报无纳税调整预警:年度申报纳税调整为零异常。
年度申报纳税调整为零,可能存在申报不实。
22、所得税负担率:所得税负担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差异率=(负担率-行业负担率预警值)/行业负担率预警值。
所得税负担率偏低预警:测算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与本市、本区冋行业平均负担率相比,低于同行业平均负担率为异常。
负担率低于行业预警值10%以上的。
(一)增值税税负率与毛利率对比分析:1数据来源。
CTAIS系统中的“两税”申报表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利用上述预警指标(2)和(7),及SQL语句查询。
2.分析目的。
评估是否有隐瞒收入、虚抵进项和多摊成本等问题。
3.评估模型。
当税负率或毛利率分别超过预警值上下20% 时开展纳税评基本分析模型:4.评估原理。
增值税税负率和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趋向应一致。
当税负率同比持平或上升而毛利率下降时,需看企业是否有虚摊成本的现象,实地核查并重点审核企业的“材料” 、“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科目,看企业是否将未取得发票的外购项目作了税前扣除。
当毛利率同比持平或上升而税负率下降时,需看企业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的现象, 实地核查并重点审核企业的“往来”科目的贷方余额,看企业是否有挂记销售的情况; 审核科目,看有无外购抵扣项目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情况;核实企业的库存商品和现金日记账,看账实是否相符。
(二)增值税税负率与工业增加值对比分析1.数据来源。
CTAIS 系统中的“两税” 申报表、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利用上述预警指标(3)和(16)(18),及SQL语句查询的指标。
2.分析目的。
对比分析增值税税负率的理论值与实际值的差异。
3.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 工资+折旧+利润+税金;增值税税负率理论值=工业增加值X增值税适用税率+主营业务收入X 100%。
4.评估原理。
当增值税税负率理论值与实际值差距超过预警值(一般为20%)时,首先应实地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及期间费用的红字,看有无少计增值税收入的问题;其次应核实企业成本结转是否属实,是否任意改变存货计价方式,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情况,重点关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最后应结合对往来项目的变动分析,核实企业存货项目是否属实。
(三)进项抵扣金额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同步性对比分析1.数据来源。
CTAIS 系统中的“两税”申报表、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利用上述预警指标(11)和(17)和SQL语句查询值。
2.分析目的。
评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与企业所得税成本扣除是否匹配。
3.评估模型。
进项抵扣金额变动率=(本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上年同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上年同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X 100% ;销售商品成本变动率=(本期销售商品成本数-上年同期商品成本数)宁上年同期销售商品成本数X 100%评估指标比率=进项抵扣金额变动率/销售商品成本变动率。
4.评估原理。
当评估指标比率在0.8 ~ 1.0之间时,判断进项扣除金额与销售成本变动基本同步,属于正常情况;当比率在0.5 ~ 0.8或1.0 ~2.0之间时,虽然进项扣除金额与销售成本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相差较大,应实地核查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职工人数和工资水平等的变化与评估指标比率变化方向是否一致,同时看企业结转成本的计价方法是否发生变化,进而综合判断两者变动是否同步;当计算的评估指标比率小于0,进项扣除金额与销售成本变动方向相反,可判断两者变动存在异常情况。
(四)“两税”应纳税额变动对比分析1.数据来源。
CTAIS 系统中的“两税”申报表、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利用上述预警指标(1)和(4)和SQL语句查询值。
2.分析目的。
评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增减变化是否同步。
3.评估模型。
增值税应纳税额变动率=(本年增值税应纳税额-上年增值税应纳税额)宁上年增值税应纳税额X 10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变动率=(本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上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上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X 100%;“两税”应纳税额弹性系数=增值税应纳税额变动率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变动率评估指标=“两税”应纳税额弹性系数x增加值利润比。
评估指标在[1 ,1.2] 区间时,判断“两税”的应纳税额变动同步,属于正常情况;在[0.5 ,1] 或[1.2 ,2] 区间时,判断“两税”的应纳税额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相差较大,应进一步分析纳税人存货项目的变化、固定资“两税”应纳税额变动是否同步;评估指标小于0 ,“两税”的应纳税额变动方向相反,判断“两税”的应纳税额变动存在异常情况。
(五)存货周转率分析1.数据来源。
CTAIS 系统中的“两税”申报表、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利用上述预警指标(9)和(19)和SQL语句查询值。
2.分析目的。
运用该项指标,主要是为了评估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问题。
3.评估模型。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 标准值参考范围:3〜4次/年。
4.评估原理。
存货周转率是衡量和评价企业购入存货、销售收入等环节管理状况的综合指标。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额却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但该指标并不绝对,使用时应结合销售收入变动率和销售利润率进行分析。
(六)往来账款监控分析:1.数据来源:CTAIS 系统中的“两税”申报表、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利用上述预警指标(10)和(16)和SQL语句查询值。
2.分析目的。
通过分析纳税人一定时期相关资金流转状况,评价纳税人当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3.评估模型。
当期资产类(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现金+对外投资视同销售类)借方发生额w当期收入(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1 )如果资产类小于收入类,可能存在纳税人前期预收账款在本期发出货物实现收入,也可能存在纳税人发出货物后,购买方用货物抵顶欠款,纳税人基本上不会存在偷税问题;如果资产类大于收入类,则企业存在偷税的可能性较大。
(2)对资产类各科目摘要栏内容进行分析,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的部分予以剔除,如“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科目中的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收入及代垫包装费、代垫运杂费等,“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中的预收货款、收回应收账款等。
(3)对企业的“预收账款” 、“应付账款”、“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会计科目的内容进行分析,看是否存在发出商品不作销售处理而直接冲减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成本,或有用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抵顶债务不作销售收入处理而直接冲减应付账款,或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故意不计、少计销项税额等问题。
(七)、两税申报表数据的分析:⑴、数据来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损益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