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引言:近年来,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议题。

化学品的使用涉及到生产、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如果管理不当,很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非常迫切且必要的。

本文将通过对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个方面的论述,旨在提高各行业对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认识,强化管理和控制措施,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一、化学品分类管理化学品的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因此,应该对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化学品可按照危险性分为高毒、中毒、低毒等级,或根据化学品性质进行分类。

不同分类的化学品应该遵守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操作标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二、化学品储存管理化学品的储存是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

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具备防火、防爆、通风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此外,应严格控制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防止化学品的变质、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储存区域应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化学品运输管理化学品的运输环节涉及到道路、铁路、水路等多种运输工具。

为了保障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化学品的运输容器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安全性能,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化品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此外,还应加强对危险道路的监测和管理,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四、化学品使用管理化学品的使用环节是危险性最高的,因此,对化学品的使用必须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使用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和应急措施,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

在使用过程中,应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有害物质。

对于高风险的化学品使用,应建立安全操作指南,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可控性和安全性。

五、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尽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但是事故的发生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措施,以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化学品分类和标识: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识,以便人们识别和区分不同危害的化学品。

2. 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规定化学品储存和运输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储存和运输设施的安全性、防火、防爆等措施,以避免化学品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3. 化学品使用和处理:规定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具的佩戴、通风设施的使用等,以保证人员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4. 废弃化学品的处理:规定废弃化学品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包括废弃物的分类、临时贮存、运输和处置,以避免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5. 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措施,包括化学品泄漏、火灾等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预案,以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并规范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三篇)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三篇)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防止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使用、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和相对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部门所属公司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的采购、运输、定量发放和其废液的回收工作,同时对各环节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保卫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库房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第七条采购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工作。

第八条根据生产需要限量采购,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采购审批制度。

第九条所购买的化学品必须贴有安全标签,采购时必须向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押运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押运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押运资格证书。

(二)押运人员熟悉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押运人员必须熟悉押运的危险化学品物理化学特性,能够应急处理押运途中的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二)性质相互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装;(三)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四)遵守化工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押运途中的安全要求(一)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安全附件(刹车是否灵敏、方向盘是否可靠、车灯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充足有效、车胎是否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等等)(二)押运人员认真履行押运人员安全职责,严禁在车辆上吸烟。

(三)押运途中一般不投宿,如确需投宿应告知当地公安部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工作。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品的管理,保障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等活动管理。

第二章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化学品根据其危害性质,分为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和特点,确定标识要求,并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学品标识。

第三章化学品的生产管理第五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检验报告和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等。

第六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确定生产环节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产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确保从事生产活动的作业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化学品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化学品的管理和储存符合国家规定。

第九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对购买的化学品进行检验、计量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并建立化学品购进台帐。

第十条化学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损坏或未标识的化学品。

第五章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和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实行化学品的使用审批、登记、监管制度,确保化学品使用的合理和安全。

第六章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化学品储存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对储存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和监管,确保化学品储存时间不超过有效期限。

第七章化学品运输管理第十五条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化学品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化学品事故,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法律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和运输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第二章化学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1. 对使用的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建立化学品存储区域,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混合存放。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
1. 制定和实施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培训工作人员,提高其对化学品安全操作的认识和能力。

第五条应急处置预案
1. 制定和实施化学品泄漏、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

2. 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和药剂,及时处理事故。

第三章化学品信息管理
第六条化学品标签
1. 化学品容器上应标注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标志和有关信息。

2. 化学品标签应清晰可见,不得破损或掉落。

第七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提供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
处理方法等信息。

2. 使用化学品前,应阅读并遵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第八条报告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化学品泄漏、事故等突
发情况。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
第九条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进行整改。

第十条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确保生产、检测、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指危险化学品包括下列八大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有毒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

具体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具体见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本管理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的管理参照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放射性物质和同位素试剂的管理参照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检测、研发等活动的部门,包括购买、保管、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生产部与仓管中心为主要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部、实验室、研发部、仓管中心、行政部、采购部、安环部、装备部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防范公司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与设施器材安全以及生产过程安全。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要负责本项工作,并落实具体的管理责任人员。

第五条分工与职责1。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化学品是工农业生产和科研实验中广泛应用的一种物质,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和使用,可能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一、储存管理1.储存地点选择储存化学品的地点应远离明火、热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等,维持恒温恒湿环境,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高湿等条件。

同时,要求储存地点通风良好,并配备有效的防火、泄漏控制设备。

2.储存容器选择选择适合化学品性质的容器进行储存,不同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避免发生相互反应。

容器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注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等级和使用期限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3.储存分类管理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物理性质和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易燃溶剂、腐蚀性物质、毒性物质等危险化学品,要进行单独储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置防火柜、罐仓等。

4.防火安全储存地点应设立专用的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火灾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严禁在储存区域使用明火和静电电器。

5.泄露控制针对化学品泄漏的情况,应设置相应的泄漏控制设备,如集中排泄装置、防漏设施等。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使用管理1.员工培训所有从事化学品储存使用工作的员工都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化学品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台账和清单建立化学品使用台账和清单,记录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库存数量和有效期限等信息,确保使用安全和管理的透明度。

3.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正确的取样、称量、混合和试验等操作步骤,明确禁止的操作行为和防护措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4.废弃物处理在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区分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储存和使用设施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及时修复设备的故障和维护设施的良好运转,确保储存和使用过程的安全可靠性。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4篇)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4篇)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

第三条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控制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能够通过化学反应制备出的物质,包括液态、固态和气态形式。

第五条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应当遵循安全、环保、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六条相关单位和个人负有化学品贮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化学品贮存管理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化学品贮存前,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具备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性能,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九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与其他危险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相互引发不可控的事故。

第十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区分不同种类的化学品,避免相容性差的物质存放在一起。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贮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其不会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设置完善的报警和监控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化学品使用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操作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化学品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过设备的安全使用范围,不得进行违法操作。

第十七条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确保人身安全。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属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等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校内具有独立法人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废物处置等活动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处理费用和相应的安全环保法律责任,其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院系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人,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职责。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办理公安管制类化学品的行政审批等手续。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将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监督专款专用,负责相关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的经费保障,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报销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负责校内危险化学品治安巡查及技术防范,应当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定期对治安保卫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以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2023年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2023年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2023年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危险化学品的替代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开发和使用。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按照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理学性质和自然环境影响等特征,分为以下几类:(一)易燃物质;(二)氧化剂;(三)毒害物质;(四)腐蚀物质;(五)爆炸物质;(六)压缩气体;(七)危险废物;(八)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其危险性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等级划分为特种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危险化学品。

特种危险化学品指危险性较高、管理要求更严格的危险化学品。

第九条特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经营等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特种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一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经营等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一般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应当在固定场所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安全评价,提供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危险源控制和事故预防。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等九类。

危险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名,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为准。

其中:剧毒化学品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版)》以及今后国家颁布的新种类剧毒化学品为准;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名,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所列为准。

第三条凡在学校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按照“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院(直属科研机构)两级管理体制。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能,负责制订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督促并协助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对所属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行使管理职责,制订落实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培训。

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直接责任单位,严格履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购买、领用和处置必须按照本办法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坚持“先进先出、现买现用”的原则,降低库存,减少安全隐患。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及领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危化品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过程和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的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化品是指:(一)列入国家危化品名录中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不含民用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二)主要成分均未列入《危化品目录》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化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化品并按危化品进行管理,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三)对于主要成分均未列入《危化品目录》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化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化品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危化品登记管理。

第三条从事危化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的员工,由人事科组织,经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范围内(包括承包商)的危化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和危货车辆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是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负责指导、检查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监督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废弃处置;(四)负责监督危化品职业病防治工作;(五)负责组织对危化品新、改、扩建项目按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定期组织安全现状评价;(六)组织或参与危化品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

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角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第六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的少量稀缺试剂,少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委托使用单位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凡使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保存柜,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中心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并配备有灭火器。

第九条管理人员在储存、保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二)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三)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本车间的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制定相关的应急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或降低化学品对人员,环境及财产的危害。

2.适用范围:适应于本车间涉及化学品使用,储存,搬运等工作的所有人员及化学品供应商。

3.职责:3.1车间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产品运输说明的汇总等。

3.2各相关人员及供应商负责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4.1车间化学品新增使用时须填写使用点信息,启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经安保科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4.2在化学品固定使用点应张贴《岗位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张贴位置应使操作者便于阅读。

4.3使用前必须验看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当收到无标签的化学品或标签模糊无法辨认时,要补贴标签。

4.4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劳防用品,做好其他必要的防范。

4.5化学品领用要有记录,堆放的化学品要有最大,最小量的规定,并要严格执行。

4.6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中转堆放点,与其他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7易燃性3,4级或健康危险3,4级的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柜内,储存柜上要有存放化学品的清单,内容包括名称,最大储存量及危险性等级,如需领用,需有领用登记。

4.8发生化学品泄漏按《涂装生产二部化学品泄漏处理程序》执行。

4.9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堆放点,使用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4.10供应商每批货到达油漆车间,应有相应的运输说明,上面记载产品生产日期、数量等信息。

4.11根据化学品的有效期,并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使用化学品。

4.12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化学品前必须查看化学品的有效期,失效的化学品及时退回化学品管理员进行处理。

4.13对失效的化学品,按照各自化学品的特性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处置:YIKE、HENKEL、好富顿、EFTEC、BASF、PPG、ADT等供应商的过期化学品由上述供应商带回,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记录:无6.相关/支持性文件:6.1涂装生产部化学品泄漏处理程序7.附件:7.1涂装生产部化学品清单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二)1.前言:化学品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资源,在各个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和科技开发等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部门、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如下:(一)公司安全管理处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总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公司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技术处协助做好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处负责危险化学品在校内的物流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者和使用人对所申购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采购、领用、使用、保管、处置的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三章申购管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申购,由申请人提出申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完成申购程序。

第七条所有危险化学品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职能部门通过招标委托符合要求的有资质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凭证采购制度,购买正规合法经营单位的产品,所购产品应包装完好,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标识准确清晰。

危险化学品购入后需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验收并建账登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防止实验实训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大类危险化学品。

如果国家、云南省有关规定及《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发生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依照《实验实训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第四条学校教务处医学实验中心和后勤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作,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学校校——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形成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定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装置设施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定期组织实验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发放和废弃处置。

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除火工品(火药、雷管、导火线等)、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等)以外的危险品,包括化工品、高压气体、油漆涂料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的划分物资供应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等业务部门负责各自分管物资使用计划的审批。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需危险化学品计划的编制及使用的过程管理。

___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质量跟踪及责任追究。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应选择具有一定产品知识的人员担任。

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工具是否牢固、齐全。

装卸搬运有毒害、腐蚀和放射性的化工危险品时,要备有相应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装卸搬运化学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拖拉和倾倒。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装卸搬运爆炸品、易燃品时不得使用铁板车箱的汽车和电瓶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戴带铁钉的鞋。

装车不宜过高,气候炎热时,应在早晚或夜间进行,雨雪天气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对强腐蚀性化学品,搬运前应检查包装箱底是否牢固,禁止肩扛、背负或双手揽抱,只能双手抬运或用车搬运,不可倾倒、倒置和震荡。

两种性能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同地装载或同车并运。

搬运酸类化学品时要轻拿轻放,以防流液溅出伤人。

搬运碱类物资时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

第十八条规定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带有两个橡胶防震圈,搬运时不得用肩扛或在地上滚动。

第四章是有关危险化学品验收的规定。

根据入库通知单或发货单据,应核对实物的名称、牌号、色列、出厂日期是否相符,并清点数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