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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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X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X政〔X〕8号),结合我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地灾防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区地处X南拗陷带,属于侵蚀、剥蚀中低山丘陵地貌,沟谷切割强烈,地形变化较大,中心城区岩溶发育;气候类型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雨量大且集中;辖区矿产丰富,矿业开发、工程建设以及农村居民削坡建房等人为工程活动十分活跃,地质灾害呈现易发、多发等特点。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科学防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别是要针对近年来,中心城市老城区靠山边坡居民点地灾险情有大幅度上升的实际,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二、X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气象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气候趋势专项预测:X年X区平均气温正常略高,总雨量略偏少。雨季降水偏多且相对集中,局部可能出现洪涝和地质灾害;可能有2~3个台风对我区有较明显影响,台风影响带来的强降水可能造成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次生灾害。
(二)气温
1.春季(3~4月):预计春季气温偏高,其中3月正常、4月偏高。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平均气温接近正常,其中5月和6月均属正常。
3.夏季(7~9月):预计夏季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其中,7月偏高、8月正常、9月正常略高;高温日数和高温强度接近常年,极端最高气温37.0~39.0℃、≥35℃高温日数15~25天。
4.秋季(10~11月):预计秋季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其中10月略高,11月正常。
(三)降水
1.春季(3~4月):预计春季降水略偏少,总降水量350~420毫米,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接近正常、4月略偏少。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于5月上旬初期开始(正常)、于6月下旬中期结束(正常),雨季总降水量520~620毫米,属正常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正常略多、6月偏多。
3.夏季(7~9月):预计夏季降水偏少,总降水量420~500毫米,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接近正常、8月偏多、9月偏少。
4.秋季(10~11月):预计秋季总降水量70~100毫米,属正常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10月正常、11月略多。
(四)台风
预计全年对我区有较明显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有2—3个,雨季降水相对集中,局部可能出现洪涝灾害。台风影响带来的强降水可能造成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次生地质灾害。
(五)防治重点
我区地质灾害的特点是:点较多、分布面较广;突发性强、规模较小。类型以滑坡、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经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初步确定全区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共51个(详见附表1),其中滑坡32个、地面塌陷9个(岩溶塌陷6处,采空塌陷3处)、不稳定斜坡4个、泥石流2个、崩塌1个、高陡边坡3个。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
1.重点防护区。51个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主要分布在X中甲矿区、X兰田矿区;X镇、X镇覆盖型岩溶区;国道、省道、铁路沿线以及X镇、万苏公路。
2.次重点防护区。主要分布于丘陵地带,以侵入岩为主,风化强烈,残坡积层厚度较大,山坡坡度变化大。采矿活动形成的高陡边坡、采空塌陷区和废弃渣土排放区等,在强降雨作用下也容易发生滑坡。
3.一般防护区。主要分布于小型盆地,地形平坦,地质环境较好。
三、地质灾害点确定
由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综合分析,列出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X年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危险点共4个。
四、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多因强降雨而诱发,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
五、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五级(详见附表2)。
六、预警等级和防御措施
按预报预警等级采取各种防御措施。
七、防治措施
(一)防治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合署办公),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常设机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各项防灾救灾责任。
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网络及险情巡查、监测、报告、汛期值班等工作制度。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至防灾单位、
负责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落实监测、防治责任人和挂钩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开展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预警、转移等工作(详见附表4)。
区矿管办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承担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点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和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应急队伍;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技术指导等。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住宅、校舍、厂房的规划建设,严格农村山地建房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重点组织做好临时工棚、施工工地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及时通报重点时段实时雨情、水情等有关防汛信息,组织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
区交通、公路、铁办等单位分别组织做好公路、航道、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
区经贸局负责督促指导工矿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安监局组织做好采、选矿山企业排土场、尾矿库(坝)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
区教育局组织做好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区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
区煤管局组织做好煤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