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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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改革精神,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优质的健康教育服务,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现,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㈠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网络;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工作能力;围绕城乡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核心信息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保障公众健康。

㈡年度目标

到2016年底,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65%。

二、重点内容和人群

㈠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㈡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

睡眠、限盐、戒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重性精神疾病和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㈣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等方面的自我防护技能及急救知识健康教育。

㈤开展社区普遍关注的热点卫生问题,包括本地和周边地区发生的季节性传染病、流行病健康教育。

㈥开展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

㈦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岁儿童监护人等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三、服务形式及要求

㈠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计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计划应包括健康教育的具体内容、形式、时间、质量控制方法、实施流程、人员安排、物质准备、经费预算、效果评价等,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㈡免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教育手册等,放置在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其中镇卫生院不少于8000份,门诊,村卫生室不少于1000份。

2、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

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门诊候诊区、输液室、健康教育室等处循环播放,每周播放次数不少于5次,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㈢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镇卫生院设置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设置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便于观看。宣传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和期次,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等基本知识,并根据季节、疾病流行情况、主题宣传日活动等及时更新,每个机构每季度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次更换时应拍照存档。

㈣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镇卫生院应结合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和上级要求,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其中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必须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㈤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引导辖区居民学习并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居民身心健康。镇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健康教育讲座,每次听课人数不少于30人;村卫生室至少每两个月举办1次(全年不少于6次)健康教育讲座,每次听课人数不少于10人。健康教育讲座可与大型防病灭病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

㈥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㈦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照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及时收集、整理、保存健康教育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考核和效果评价。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㈠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共卫生科负责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并将健康教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实施,考核评价和技术指导每个季度1次。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项目的具体实施,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要加强与镇政府、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㈡做好人员和物资保障工作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需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村卫生室有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基层。

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必须

设置健康教育工作场地,配备必要的音像资料播放设备,并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㈢注重中医药科普宣传

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讲座、咨询以及健康教育活动中,都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结合群众最关心、同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介绍中医药养生保健的科学方法,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

㈣做好资料的制作,发放和使用

健康教育资料的制作和发放由县级健康教育机构具体实施,做到统一制作、统一发放、统一考核。所需经费由资料接收单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经费中按成本支付。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项目监督与考核

㈠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所)负责开展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并于12月底前向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上报数据库和调查报告。

㈡督导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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