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第二条事故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安全监察科协助集团公司对本矿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

二、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三、组织事故调查。

四、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五、结案存档。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第四条事故报告

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和矿有关单位报告。

二、调度室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及科室。

三、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集团公司报告。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第五条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

设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配合集团公司进行调查,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落实集团公司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调度室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三)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

(五)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当协助公安、安全生产单位、工会等有关单位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四)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五)分析事故责任;

(六)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七)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八)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和实施对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负责落实有关改进措施建议。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

第九条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矿属各单位不采取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而导致一般职业病危害事

故的,由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条在矿井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为有序、高效组织开展矿井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抢救遇险人员,迅速控制灾情,最大限度防止(减小)事态进一步扩大,降低事故影响,便于尽快恢复矿井各系统的正常运转,按照《新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一条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和分析评价。

第十二条适用于矿井职业危害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全监察科,并在24小时内到安全监察科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各种职业危害事故针对性处理措施。

一、粉尘职业病危害事故

(一)作业现场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制10 倍以上,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并处理。

(二)按照职业健康查体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并调离粉尘岗位。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治疗。

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职业病危害事故

(一)采取有效个人防护

进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根据发生中毒的毒物,选择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进入半水煤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氮气等中毒事故现场,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二)询情、侦查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询问中毒人员、被困人员情况;毒物名称、泄漏量等,并安排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内容包括确认中毒、被困人员的位置;泄漏扩散区域及周围有无火源、泄漏物质浓度等,并制定处置具体方案。

(三)确定警戒区和进攻路线

综合侦查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救援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切断火源,严格限制出入。救援人员在上风、侧风方向选择救援进攻路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