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规定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15篇办公设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管理范围1、对公司办公用房及附属办公设施设备等使用责任人管理。
2、对公司办公设备、办公设施、办公家具等的统一采购管理。
3、对公司东区、南区、北区等所有办公用房及附属办公设施、办公设备管理。
三、管理职责1、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设施、办公家具等配置,由公司办统一管理。
2、网络维护、电脑配置、电脑日常维修及办公用房修缮,由企管部负责管理。
3、公司办公设备(单件800元以上),由设备部按相关规定负责登记造册,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4、各使用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做好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及办公家具的维护和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及维修计划报批实施工作。
5、公司办对所有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要分类、编号,建立台账明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实施动态管理。
四、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的分类1、办公用房(1)办公用房:所有部门管理人员及辅管人员工作办公室。
(2)辅管用房: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复印室、资料室、文销室、erp机房等。
2、生产用房(1)设备用房:配电房、磅房、锅炉房、水泵房等。
(2)辅管用房:工具房、电器库房、辅料库房。
3、后勤用房(1)服务用房:公寓楼、职工食堂、职工澡堂、洗衣房等。
(2)其他用房:车棚、公共厕所等。
4、附属设备(1)办公设备: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电暖器等。
(2)办公家具:办公隔断、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等。
(3)其他设施:led显示屏、投影设备、音响设备、空调、报刊栏等。
第二章使用管理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1、公司所有办公用房由公司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
2、因增设机构或人员,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办根据办公用房资源进行调剂解决。
3、因职能调整或调离岗位,有占用办公用房的,应及时办理办公用房的交接手续并按要求进行调整。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公示曝光: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曝 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相关 责任人严格遵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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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配置流程
确定配置需求:根据工作 需要和人员编制,确定所 需的办公设备家具种类、
数量和规格。
审核配置方案:配置方案 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确保符合规定和实际需求。
制定配置方案:根据配置 需求,制定具体的配置方 案,包括设备家具的选型、
数量、摆放位置等。
采购配置:根据审核 通过的配置方案进行 采购,确保设备家具
品牌及型号:配置复印机时应考虑品牌及型号,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 性。
维护保养:为了确保复印机的正常使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清洁、检 查等。
扫描仪
扫描仪是用于将 纸质文件转换成 数字格式的设备
根据中央行政单 位通用办公设备 家具配置标准, 扫描仪属于必备 设备之一
配置标准中对扫 描仪的性能参数、 品牌、型号等有 明确规定
会议椅
材质:木质或金 属框架,海绵或
皮革坐垫
功能:可调节高 度和倾斜度,便 于不同人群使用
颜色:黑色、灰 色、深蓝色等深
色调
保养:定期清洁, 避免长时间暴露
在阳光下
其他办公家具
办公椅:舒适度高,可调节 高度和角度
办公桌:符合人体工学,材 质环保,款式简约
文件柜:容量大,易清洁, 可调节层板
电脑桌:提供足够的空间放 置电脑和周边设备
的质量和合规性。
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配置流程:按 照标准要求, 逐级申请、审 批、采购、验 收、使用、维 护等环节进行
管理
采购方式:采 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协 议供货等方式
进行
验收要求:按 照标准要求进 行验收,确保 设备家具质量
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设备家具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设备设施利用率,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设备家具分类办公设备家具分为专用设备、共享设备及特批设备.1、专用设备是指按照工作岗位配备的设备或家具,如:办公桌椅、计算机、更衣柜等.2、共享设备是指工作需要,须按“总量控制,综合考虑”原则配备的部门内共用的设备或家具,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文件柜等。
3、特批设备是指公司严格控制、需经特批购买的设备,如摄像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子、分公司。
第二章办公设备家具配备原则、标准第四条办公设备家具配备原则1、按岗配备,保证专用设备;2、满足需要,控制共享设备;3、确定必需,严控特批设备。
第五条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一)专用设备配备标准:1、公司领导配备标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办公桌椅、台前椅、书柜、文件柜、办公沙发、茶几、电话传真机(或打印机)、更衣柜等各一套。
2、总监配备标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办公桌椅、台前椅、文件柜(更衣柜)、三人沙发、茶几、电话机等各一套。
3、中层干部配备标准:计算机、板式办公桌椅、台前椅、沙发(依据办公室大小,配备三人或单人沙发)、文件柜(更衣柜)等各一套.4、一般人员配备标准:办公桌椅、更衣柜各一套,并按需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5、其他人员配备标准:按岗位需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二)共享设备配备标准:以“总量控制,综合平衡,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配备,以各部门的总人数为基础,以各部门的坐班人数为主要依据,以各部门的职能性质为辅助,综合以上几项进行共享设备的配备.(三)特需设备配备标准:因工作需要,必须配备特批设备,由部门申请报总经理室批准方可配置.第六条补充说明1、以上配备标准为配备上限,根据工作需要、资产状况、资金情况、现有条件及其它因素,由申请部门会同综合办公室遵循“合理调配、分期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向总经理室申请配备。
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规定
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校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的配备,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资源节约型校园环境,根据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学校机关单位、图书馆及校医院等。
第二条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内容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书)柜等。
第三条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中层干部为台式计算机(或手提电脑)、打印机各一台。
台式计算机(或手提电脑)控制在5000元以内,打印机为普通激光打印机;科级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电脑配置由学校统一按当年度的招标标准配置。
家具配置标准为:中层干部配备的办公桌椅及文件(书)柜控制在5000元以内,科级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配置的办公桌椅控制在2000元以内。
第四条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需求由所需单位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
第五条学校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按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经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
第六条因为人员岗位调整,所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
及时按规定办理设备移交。
确实需要带离设备的,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国资处审批。
第七条已报废的办公设备、家具,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新增人员标准分级配置。
第八条学校原则上不接受临时购置行政办公设备和超标配置行政设备的申请。
第九条本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管资〔2009〕221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管局二○○九年七月二日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办〔2007〕293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五条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1.台式计算机1台;2.打印机1台;3.电话机1部。
第六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台式计算机1台。
第七条司局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便携式计算机2台;2.复印机1台;3.碎纸机1台;4.扫描仪1台;5.投影仪1台。
第八条处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2.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3.传真机1部。
公司家具管理制度
公司家具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内部家具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办公环境质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的家具管理。
3. 公司家具的管理工作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办公室主管配合。
二、家具采购1. 公司家具采购应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向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
2. 家具采购应符合公司的装修风格和色彩搭配要求,确保符合公司整体形象。
3. 家具采购应具有保修期限,保修范围包括质量问题和非人为损坏。
4. 家具采购应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测量,以保证家具尺寸与公司场所的空间相适应。
三、家具使用1. 公司所有家具的使用单位应按照标明的用途进行使用,禁止私自改变家具用途。
2. 室内家具应合理布局,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
3. 室外家具应摆放整齐,避免堆积杂物,以免影响公司形象。
4. 家具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处理,不得擅自修理或增减家具部件。
5. 家具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家具整洁卫生。
6. 家具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并保持干净整洁。
四、家具维护1. 家具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擦拭、润滑、紧固等,以延长家具的使用寿命。
2. 家具保养应使用专用清洁用品,不得使用酸性或碱性清洁剂,以免损伤家具表面。
3. 对于有特殊材质的家具,应按照专业要求进行保养,以避免损坏。
4. 家具保养应分类管理,对于办公家具、餐厅家具、休息家具等不同类型的家具,应有专人进行保养。
五、家具报废1. 家具报废应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制定详细的报废计划。
2. 家具报废应进行清点和确认,填写报废申请表,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废。
3. 家具报废后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长时间占用仓库空间,影响正常使用。
4. 对于有价值的家具,应进行二次利用或捐赠,以减少资源浪费。
六、家具安全1. 家具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水,禁止在家具上吸烟或放置易燃物品。
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4篇)
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便于员工的办公操作,制定本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
第二条:公司办公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等电子设备,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桌椅等办公家具,以及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第三条: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由公司统一购置,并分配给各部门使用。
对于员工的私人办公设备,需事先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的使用、保管、维护及报废,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办公设备设施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设备设施的充分利用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六条:员工在使用办公设备设施时,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设备并注意保养维护,不得私自更改设备配置和设置。
第七条:办公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员工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八条:公司提供的办公设备设施不得私自搬离办公场所,如需调动或更换设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的报废,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十条:违反本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的员工,将被视为违反公司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公司通过定期巡检和评估,对办公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改进,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和高效使用。
第十二条:本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经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正式生效。
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二)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使用效率,保障设备设施安全以及延长使用寿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工作岗位,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管理目标(一)建立和完善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范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提高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二)充分利用设备设施资源,合理规划设备设施的使用,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三)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的办公环境;(四)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修费用和更换成本。
办公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办公设施及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设备利用率,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长期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和访客在办公场合内使用的办公设施及设备。
三、办公设施的管理1.公司将依据员工人数和需求合理配置办公桌椅、会议室、休息区等办公设施,并定期维护和更新。
2.员工在使用办公桌椅和其他设施时应当注意正确使用,避开造成人身损害或设备损坏。
3.员工离开办公区域时应当将办公桌椅保持乾净有序,不得乱放私人物品。
4.员工不得私自调换办公设施的摆放位置,如有需要应当提前向行政部门或设施管理员申请。
5.对于有意破坏办公设施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惩罚。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1.公司将统一购置符合工作需求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
2.员工在使用办公设备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公司设备用于个人或非工作目的。
–不得私自更改设备配置或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
–使用设备时应当注意保护设备的安全,避开病毒感染或数据泄露。
–使用完设备后应当及时关闭、断电并妥当保管。
3.员工对于设备故障或异常现象应当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或IT部门报告,并搭配修复工作。
4.对于有意破坏设备或滥用设备的行为,公司将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设备借用管理1.员工如需借用公司设备或办公用品,应当提前向行政部门或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并说明借用事由和使用期限。
2.行政部门或设备管理员将依据实际情况审批借用申请,并将借用设备记录在册。
3.借用设备的员工应当妥当保管设备,不得私自转借或外借,不得将设备用于与借用事由无关的活动。
4.借用设备的员工在借用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归还,经行政部门或设备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完成归还手续。
5.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借用设备或无故延期归还设备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六、设备报废管理1.公司将定期评估设备的使用情形和性能,并订立相应的设备报废计划。
置办家具日常管理制度
置办家具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合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规范公司家具的配置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场所的所有家具,包括但不限于桌椅、柜子、书架等。
三、家具采购与配置1. 家具采购应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
2. 家具配置应根据各个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避免重复购置或浪费。
3. 家具配置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磨损严重或需要更换的家具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家具使用与保养1. 家具使用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
2. 家具保养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工作,确保家具的干净整洁。
3. 家具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给设备管理部门,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4. 家具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情况严重的家具可向上级部门申请更换。
五、家具报废与处置1. 家具报废指家具因过度磨损或无法维修而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
2. 家具报废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需要报废的家具制作清单,报请上级部门审批。
3. 家具报废后,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可选择回收、捐赠或销售等方式,不得随意丢弃和浪费。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提请相应处理。
2. 对于故意损坏或私自处理公司家具的行为,尤其严重的将进行追究责任和处罚。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引起员工对公司家具使用注意,提高资源利用率。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家具日常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做好家具的使用与维护工作,共同维护公司办公环境的整洁与舒适。
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规定(试行)
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资产配置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本着“励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现根据《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是指满足日常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包括专业类设备、家具。
(一)通用办公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照相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碎纸机等品目设备。
(二)通用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含电脑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书柜、保密柜等品目家具。
第四条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够用原则。
即功能、数量与职能相匹配,做到勤俭节约,不重复配置。
(二)坚持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原则。
即非必要不新增配置;调剂、共享方式优先;无法调剂、共享的,先报废后购置。
第五条配置的通用办公设备,应综合考虑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以及低能耗且便于维修等因素;配置的通用办公家具应结合办公场所空间布局,符合简单朴素、实用耐用要求。
第六条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分别确定配置标准,须根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三方面标准实施。
(一)数量上限。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场所、用途等情况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
(二)价格上限。
价格上限根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过的价格标准。
确因特殊情况需超出价格上限的,必须按学校审批权限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最低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为通用办公设备与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限制标准,不是必须报废的年限标准。
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充分发挥设备及家具的使用效益;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故障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第七条照相机、彩色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属于学校专控办公设备,须从严从紧控制配置。
办公及生活设施管理制度(4篇)
办公及生活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管理,提升办公环境和员工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及生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会议室、餐厅、休息室、洗手间、健身房等。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办公设施管理第三条办公设施的使用要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的要求,使用人员应使用并保管好设施及设备,杜绝损坏现象。
第四条办公桌、椅、柜等设施的使用、保养及清洁责任由使用人员承担,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设施管理员反馈。
第五条办公设施管理员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保障各项设施正常使用。
第六条公司通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需要提前预约,按时归还,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七条会议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并确保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关闭,保持整洁。
第三章生活设施管理第八条餐厅、休息室、洗手间、健身房等生活设施的使用要符合卫生、安全、秩序的要求。
第九条餐厅应保持干净、整洁,食物要符合卫生标准。
工作人员应遵守就餐秩序,有序排队就餐。
第十条休息室应保持舒适、整洁,禁止吸烟、随意堆放杂物等行为。
第十一条洗手间应保持干净、整洁,使用人员应注意卫生,不得随意破坏设施。
第十二条健身房的使用需提前预约,使用人员应遵守健身器材的使用规则,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生活设施管理员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保障各项设施正常使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立案调查等。
第十五条对故意损坏设施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对重大违规行为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酌情给予决定性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作废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总结:办公及生活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规范公司办公环境和员工生活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办法(4篇)
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公司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节约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员工对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办公用品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文具、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办公家具等。
第四条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申购由各部门提出,经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后实施采购。
第五条办公用品及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必须合理、节约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维护由使用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保修期内相关故障由供应商负责维修。
第七条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办公用品及设备,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对于购置过期或库存过剩的办公用品及设备,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避免浪费资源。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第九条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确定采购数量和品种。
第十条办公用品采购应优先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竞争性采购。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的库存应由专人负责盘点和管理,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各部门或员工的办公用品领取应填写领用单,并经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的使用应做到节约、合理,严禁浪费和滥用。
第十四条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备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消耗和报废应记录在册,以便统计和核算。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设备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确定采购品牌和型号。
第十七条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由维护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维护人员或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第二十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情况和维护保养有关情况,并记录在册。
第二十一条对于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修复或赔偿。
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 办公家具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管理,使之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降低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支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部室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各相关责任部室须在本规定职权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职责:(一)公司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预算的核算、审计工作。
(二)公司办公室是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统一采购、发放、日常办理、办公设备及用品库房管理工作,并对各部室领用情况采取计划额度控制。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主管负责计划、统计本处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需求情况,并负责本处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领用、发放、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工作以“统一管理、专业归口”为原则。
第六条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物流管理以“统一采购、集中配送”为原则。
第七条办公设备及用品库房管理,采取低库存管理原则,以减少资金占用,防止积压。
第八条集中配送是指为各部门配送大宗物品和较重的办公设备及用品。
各部门采取领用的方式。
第四章购置额度的申报、审批第九条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购置额度申报遵循年初统一申报的原则。
第十条各部门可依据自身的工作任务、规模,科学、合理的进行年初预算。
第十一条凡一次性支出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须在年初申报时明确列出预计使用时间、品种等明细项目。
第十二条申报办法:(一)每年元月15日至30日之间,公司办公室将向各部门下发申报计划表。
(二)公司办公室将于3月初会同财务部对汇总后的各部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申报计划进行审核,并向总经理提交本年度办公设备及用品预算计划。
(三)每年3月20日至4月20日之间,公司办公室将经总经理审批后的办公设备及用品申报计划下发到各部门,并在本财政年度内监控执行。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申报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年度内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办公设备及用品预算外额度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报财务部备案。
员工办公区域软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办公区域软装管理,提升办公环境舒适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
第三条办公区域软装管理应遵循美观、实用、环保、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软装物品采购与配置第四条办公区域软装物品的采购由行政部门负责,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保物品质量、价格合理。
第五条办公区域软装物品配置应充分考虑员工需求和工作特点,包括以下几类:1.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等;2.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等;3. 装饰品:包括绿植、照片墙、壁画等;4. 照明设备:包括台灯、吊灯等;5. 储物设备:包括储物柜、书架等。
第六条软装物品采购后,行政部门应及时安排配送,并确保物品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章软装物品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员工应爱护办公区域软装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弃。
第八条办公家具使用过程中,员工应保持桌面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第九条办公设备使用过程中,员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避免人为损坏。
第十条装饰品应定期进行清洁,保持美观。
第十一条照明设备使用过程中,员工应合理使用,避免长时间空置开启。
第十二条储物设备应合理规划使用,确保物品存放有序。
第四章软装物品更换与更新第十三条办公区域软装物品使用年限达到一定期限后,行政部门应进行更换或更新。
第十四条更换或更新软装物品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 物品使用年限;2. 物品损坏程度;3. 市场价格;4. 员工需求。
第十五条更换或更新软装物品,行政部门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对办公区域软装物品的使用、维护和更换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在软装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财资[2016]27号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日常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参照《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产权归(以下简称学校)所有,供学校党群、行政、业务部门和直属单位使用,用于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第三条学校按照保障基本办公需求、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原则,配置日常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做到资产配置与部门原有资产存量状况结合、满足工作基本功能需求与节约实用结合,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家具。
本配置为学校限定配置的最高上限标准,而非必须达到的标准,全校各单位提出采购需求时,应当控制在规定的配置标准和价格上限范围内配置。
第四条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包括实物数量标准、最高上限价格标准以及规定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中不含特殊专业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
各单位为职工配置设备、家具时均应按照学校编制数额内实际到岗的长期聘用(聘期三年及以上)人数为部门最高配置人数,配置数量不得超过编制人数最高配置比例或数量(包括本单位共享共用的设备、家具数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党群、行政、业务部门和直属单位日常所需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
各学院所需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应结合自身经费预算管理、教学规律及管理需求提出计划,但购置数量和标准上不得超出学校规定范围。
第二章配置标准与采购管理第六条本办法是学校编制设备、家具配置计划,审核设备、家具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的设备、家具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七条配置实物量标准控制(一)按学校内设机构和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设置标准。
(二)学校规定的各类设备、家具配置管控上线控制最高配置数量和价格标准。
第八条各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时应按照功能满足使用要求,节约经费开支,配置的设备、家具已达规定使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或稍加修复尚可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功能。
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规定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必须坚持“统一标准,定额配置。
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量力而行,逐步改善”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资源节约型学院,提高办公设备、家具利用率。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实行院、部门两级管理体制。
学院办公设备、家具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发布和重大配置、调整方案与事项,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各部门是学院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二级管理部门,要依照规章制度管理本单位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确保学院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完整。
第四条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各部门办公设备配备、维护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工作;总务处负责各部门办公家具的配备、维护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工作。
第五条办公设备、家具指用于行政办公设备、家具,主要包括下列设备和家具:(一)设备1、计算机、传真机、笔记本电脑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2、打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移动硬盘、外置光驱等各类计算机外部设备。
3、复印机、碎纸机等文件处理设备。
4、照相机(包括数码相机)、录像机、摄像机等影视设备。
5、录音机(笔)、DVD、电视机、投影机、话筒、音箱等视听设备。
(二)家具1、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
第六条办公设备、家具分必备、共享、特批三种。
必备设备、家具是指按照岗位工作基本需要配备的设备或家具,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电脑和办公桌椅等;共享设备、家具是指工作需要,但不能按人配备,须按“总量控制”原则配备的单位内共用的设备或家具,如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特批设备、家具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同意配备且从严控制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专用设备。
第三章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标准第七条(一)院级干部(二)中层干部(三)部门工作人员、教师(四)部门共享办公设备第八条空调设备属于学院严格控制设备,若有需要须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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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家具配置
管理规定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必须坚持“统一标准,定额配置。
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量力而行,逐步改进”原则,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资源节约型学院,提高办公设备、家具利用率。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实行院、部门两级管理体制。
学院办公设备、家具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发布和重大配置、调整方案与事项,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各部门是学院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二级管理部门,要依照规章制度管理本单位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确保学院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完整。
第四条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各部门办公设备配备、维护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工作;总务处负责各部门办公家具的配备、维护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工作。
第五条办公设备、家具指用于行政办公设备、家具,主要包括下列设备和家具:
(一)设备
1、计算机、传真机、笔记本电脑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2、打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移动硬盘、外置光驱等各类计算机外部设备。
3、复印机、碎纸机等文件处理设备。
4、照相机(包括数码相机)、录像机、摄像机等影视设备。
5、录音机(笔)、DVD、电视机、投影机、话筒、音箱等视听设备。
(二)家具
1、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
第六条办公设备、家具分必备、共享、特批三种。
必备设备、家具是指按照岗位工作基本需要配备的设备或家具,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电脑和办公桌椅等;共享设备、家具是指工作需要,但不能按人配备,须按“总量控制”原则配备的单位内共用的设备或家具,如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特批设备、家具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同意配备且从严控制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专用设备。
第三章办公家具与设备配置标准
第七条
(一)院级干部
(二)中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