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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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史

1.提秀斯的政治改革:(名词解释)

时间:公元前8世纪左右

背景(1)商品经济的发展(2)土地私有化

(3)四大部落间交往频繁,但界限分明(4)部落内部贫富分化

内容:(1)设立中央管理机关——雅典总议事会

(2)将雅典氏族的所有成员分为三个等级,即贵族、农民、手工业者,赋予贵族担任公职的特权

改革影响:统一的雅典城邦开始建立。

2.解负令:(名词解释)

梭伦改革时提出的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债,取消以往一切公私债务,废除债务奴隶制,并由国家赎回因为负债而被卖到国外为奴的雅典人。这一法案,以“解负令”闻名,即解除人民先前负债的意思。

3.梭伦改革内容:

(1)解负令。

(2)把全体公民按财产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包括执政官在内的高级官职,第二三等级的可以担任一般官职,第四等级的不能担任官职,但可以参加公民大会。第一二等级的公民担任骑兵,第三等级的公民担任重装步兵,第四等级的公民则担任轻装步兵。

(3)设立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四百人会议由四个部落各选100名代表组成(各部落中,除第四等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公民均可以担任代表)。陪审法庭四个等级的公民均可以当选为陪审员,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打破了贵族对立法、行政、司法的各种垄断,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了道路。

(4)改革了格拉古严酷的法律,除杀人犯外,废除了其他罪犯的死刑。

4.克里斯提尼改革:

(1)把全雅典划分为十个选区。

(2)建立五百人会议,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负责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3)建立十将军委员会,颁布贝壳放逐法。

影响:彻底清除了氏族制的残余,削弱了贵族的势力,使雅典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它是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最后阶段。

5.贝壳放逐法:(名词解释)

贝壳放逐法规定公民大会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放逐危害国家的分子,表决时,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上被放逐人的名字,如票数超过六千,此人即被放逐国外,十年之后方许回国。

6.伯利克里改革内容:

(1)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产生。

(2)剥夺战神山元老院的权力。

(3)用抽签办法选举五百人会议议员,并给予每个议员生活津贴。

(4)扩大了陪审法庭的范围和职权。

(5)设立护法官。

(6)公民大会经常化。

7.如何认识伯利克里时期的雅典民主政治:(论述)p11-16

(1)各级官职向一切公民开放且由抽签产生,五百人会议议员也由抽签产生,抽

签太随意了,太公平了。

(2)扩大了陪审法庭的范围和职权,陪审法庭过于庞大,而且在法庭上不依据

犯罪事实,而依据辩论结果。

(3)公民大会经常化,需要大量的金钱来维护民主,代价太大,泛民主不可取。

⒏斯巴达的贵族民主政治制度[改革内容]:(来库古改革)

①改革单一王朝体制,设立两个国王(权利:军事权、宗教权、经济权、行政权)

②设立贵族民主机构---元老院(28个人)

③设立公民大会—彼瑞拉

④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五个检察官。(相当于雅典的护法官)

9.赛尔维.图里阿改革(简答)

(1)把罗马人按财产化分为五个等级。财产不足数额和没有财产者不列等级,被

称为无产者。

(2)按照财产等级规定兵役义务。

(3)创立“森都里亚”大会,公民按照上述兵役等级组成百人团。

(4)废除了原来的三个血缘部落,把罗马城划分为四个区域,居民要在自己新

的区域登记财产和户籍,居民登记每五年进行一次。

影响:标志罗马的建立。

10. 行省制度的发展与演变(论述):

行省制的发展与演变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①罗马对意大利实行不同的统治措施,在意大利之外则建立行省制度,到公元前二世纪中期罗马一共建立九个行省。

②罗马对各行省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因而各行省中的城市和地区的

权利和地位并不一致,它们大部分都是向罗马纳税的降服地区,没有自治权利,

但也有部分享有自治权的地区,还有少数是免税的自由公社,此外,还有一部分

被称为“条件公社”的地区。

③罗马起初派行政长官对各行省进行统治,后来则派罗马任期届满的执政官去担任行省的统治者,称为总督,总督治理行省的期限通常为一年,在任期内,他对行省拥有军事、民政和司法的最高权力。

④行省居民受到罗马及其残酷的剥削,一个地区被征服后,照例首先是遭受洗劫,然后便是种种沉重的赋税。罗马对各行省实行包税制度。

第二阶段:屋大维开始整顿行省制度,他把行省分为两类:元老院管理的行省和直属元首的行省。前者由元老院任命曾经担任过执政官的人进行统治,后者为元首的直属领地,由元首直接管理。对于元首直接管辖的行省的事务,元老院无权进行干预,但对于元老院管辖的行省,元首则有权派遣全权代理官,招募军队,征收均税,行省也属于元首管辖。

第三阶段:戴克里先重划行省和行政区,全国被划分为101行省,意大利和罗马城都分别成为行省。每10至12个行省合为一个行政区,全帝国共划分为12个行政区。行省由总督或副执政官管理,军民分治,行省总督或副执政官不兼兵权。行政区则由副近卫长官管辖,副近卫长官从属于近卫长官,每个奥古斯都有一个近卫长官,全国共两个近卫长官,因此军政权力主要集中在奥古斯都和近卫长官手里。

11. 元首制:(名词解释)

公元前二十七年,屋大维获得了元首的称号,集军事、立法、行政、司法和宗教大权于一身,成为国家的最高领导者。但是由于共和制的传统和影响仍然存在,因此他将共和时代的统治机构完全保留下来,利用旧的统治形式,行君主统治之实,这种用共和制外衣掩盖着的君主制被称为元首制。元首制是罗马帝国发展史中的第一阶段,到公元3世纪末被君主制取代。

12.戴里克先改革的内容:

①军事改革,将军队分为边防军和巡逻军;

②划分东西罗马,设立四帝共治制度;

③重画行省和行政区;

④建立帝国官僚体制;

⑤建立专治司法体制;

13. 封建贵族民主制的特点:

(1)君主在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实际上只能在自己的直辖领地上行使主权。(2)君主只和自己直接册封的封建领主有臣属关系,与自己的臣属分封的下属陪臣没有直接的臣属关系,即所谓:“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

(3)君主要受到贵族和教会的种种约束、限制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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