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原材料送检
原材料进场报验送检流程
原材料进场报验送检流程
1.原材料进场登记:原材料进场后,需由仓库管理员进行进场登记,
包括原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信息等。
2.报验申请:采购部门需填写原材料报验申请单,包括原材料的名称、供应商、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注明是否需要送检。
4.送检安排:如果质量控制部门决定需要进行送检,他们将向实验室
部门提交送检申请,包括原材料的名称、供应商、规格、数量等信息,并
说明送检要求和标准。
5.送检执行:实验室部门根据送检申请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送检工作。
送检包括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抽样、测试和检验等,以确认其质量是否符合
要求。
6.检验结果评估:实验室部门将完成的检验报告提交给质量控制部门。
质量控制部门会根据检验结果评估原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并做出相应的
决策。
7.报验结果处理:根据检验结果,质量控制部门将报验结果通知采购
部门。
如果原材料合格,采购部门将安排将原材料移交给生产部门使用;
如果原材料不合格,采购部门将协商解决方案,如退回供应商、补充更换等。
8.记录管理:所有相关的报验单、送检申请、检验报告等文件将按要
求进行归档和管理,以备将来的审计和追溯需要。
以上就是原材料进场报验送检流程的大致步骤。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要求,对该流程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以提高企业的采购管理效率和原材料质量控制水平。
工程原材送检方案
工程原材送检方案一、前言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对原材料进行送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就工程原材料送检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送检标准为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测。
同时,我们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全面检测。
三、送检范围我们将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进行送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2. 钢材、铝材、塑料材料和其他金属和非金属材料;3. 砂石、碎石、砾石等骨料;4. 沥青、沥青混凝土;5. 各类化学原材料;6. 其他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
四、送检流程1. 收集原材料信息在工程施工前,我们将确定工程中需要使用的原材料种类和规格,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确认。
同时,我们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
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材料进行检测。
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耐久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3. 检测结果评定我们将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定。
对于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予以采购并使用在工程施工中;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或更换原材料。
4. 监督检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对原材料进行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测。
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送检结果处理1. 合格原材料对于经过检测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在工程施工中正常使用,并对其质量进行跟踪监控。
2. 不合格原材料对于未经过检测合格的原材料,我们将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更换原材料。
同时,我们将暂停其使用,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六、送检记录保存我们将对所有原材料送检的记录进行保存,并留存相关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以备将来查询和追责使用。
七、质量控制我们将严格执行送检流程,并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工程原材料检测及报验制度
工程原材料检测及报验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工程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提高工程质量。
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辅材料及相关设备的检验和报验工作。
二、职责分配1. 建设单位负责明确材料检测的标准、方法和验收流程。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材料的采购、送检和报验工作。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验过程,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材料检测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需根据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抽检,并形成书面记录。
2. 对于需要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 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
四、报验程序1. 材料检测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报验单,并附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报验单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在收到报验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 审核通过的材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五、不合格处理1.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隔离标记。
2. 施工单位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送检。
3. 如再次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次材料不得使用,并应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记录与追溯1. 所有检测记录、报验单据和处理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应的档案资料。
2. 建设单位应建立材料追溯系统,确保每批次材料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可查询。
七、监督与考核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材料检测及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工程施工材料送检制度
工程施工材料送检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工艺的稳定性,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类材料的送检管理。
三、送检范围1. 本制度适用的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水泥、砂浆、钢筋、钢材、砖瓦、隔墙板、涂料、管道、绝缘材料等。
2. 送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四、送检程序1. 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送检的材料品种及数量,并向供应商提出要求。
2. 供应商送交工程部、质量部或相关部门验收。
3. 工程部、质量部或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4. 检测报告经项目经理或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该批材料。
五、送检规定1. 供应商必须经过合法注册,具备相关资质,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材料应当标明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规格、认证标志等信息。
3. 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问题。
4. 工程部、质量部或相关部门应当对送检材料进行认真的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5. 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放行使用。
六、送检责任1. 项目经理对材料送检负主要责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送检工作。
2. 工程部、质量部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检验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3. 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不合格材料的返工、更换等责任。
七、送检记录1. 工程部、质量部或相关部门应当对送检材料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材料品种、数量、供应商信息等。
2. 检测报告应当归档保存,留存至工程结束。
八、送检检查1. 工程部应当定期检查送检材料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质量部对送检程序、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九、违规处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送检材料,项目经理应当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供应商如有违规行为,应当追究其责任。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项目经理批准。
建筑施工材料送检规定
一、原材材料检测1.1混凝土检测1.1.1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砌体工程用水泥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每批进行抽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检查数量: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
1.1.2普通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取样规则: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规定,取样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施工现场原材料送检
材料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施工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场,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一、主要送检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PPR管等.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时,门卫必须1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监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如门卫未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则按照具体罚款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如一小时内甲方和监理未到场,其后果由相应负责人和监理自行承担,详见罚款制度。
4、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监理在签认见证取样记录时只准签一份,报告回来合格后补齐存档资料需要的份数,如发现监理在签认见证取样记录时多出份数,施工单位在未通知监理的情况下,用多余的见证取样记录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再次送检,一经发现所有责任由监理承担。
5、进场主要材料应及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驻地监理、甲方资料室各一份。
6、中心试验室在受理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施工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施工单位须及时上报驻地监理及建设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由现场监理、施工现场负责人见证.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材料复检报告原件报于建设单位的资料室统一管理。
原材料送检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安全,本方案旨在规范原材料送检流程,明确送检要求,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石、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等。
三、组织机构1. 建立原材料送检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原材料送检工作。
2. 小组成员由工程部、质量部、采购部、施工队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送检流程1. 材料采购:采购部门在采购原材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 材料验收:工程部负责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性能检测等。
3. 取样送检:验收合格的原材料,由工程部负责取样,并填写《原材料送检申请单》。
4. 送检单位:将《原材料送检申请单》及取样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 检测结果反馈: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工程部,工程部负责审核检测报告。
6. 质量评定:根据检测报告,工程部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7. 不合格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工程部负责通知采购部门停止使用,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或退货。
五、送检要求1. 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抽取数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送检样品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送检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检测流程。
4. 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六、监督检查1. 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送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送检流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送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质量部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七、总结本方案旨在规范原材料送检工作,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共同保障工程质量。
原材料进场报验送检流程
原材料进场报验送检1、现场类,不需要进行报验(例如混凝土、机械连接与钢筋焊接等)项目注意事项备注混凝土记录好混凝土浇筑的时间、部位、方量及混凝土等级;抗压试块每组3个抗渗试块每组6个试块留置标养抗压:方量<1000m³时,每100m³留置1组抗压试块;方量≥1000m³时,每200m³留置1组抗压试块标养抗渗:以不超过每500m³,留置1组抗渗试块;同条件:每个部位留置2-3组同条件试块;送检:除同条件试块外,要求在试块成型后4天内将其送到指定检测中心喷射混凝土记录好混凝土浇筑的时间、部位、方量及混凝土等级;大板试模尺寸45*35*12cm 试块留置抗压试块:每20m留置1组抗压试块;抗渗:每40m留置1组抗渗试块,车站内每20m取一组;送检:要求在试块成型后4天内将其送到指定检测中心钢筋连接 需要资料:套筒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工人的上岗培训证(厂家提供);机械连接在正式送检之前需要做工艺检验试验(检测项目:拉伸、残余变形),合格后方可送检;各个型号钢筋机械连接及不同厂家的钢筋,在使用前均需要做工艺检验试验;机械连接的最大代表批量为500个接头,同一厂家、同一规格连续检验合格10个批次后,最大代表批量可以为1000个;每组3个试件(检测项目:拉伸)连接使用的钢筋必须是经过复试检验合格的(即钢筋报告日期必须在连接送检日期之前);地连墙、主体结构连接接头数量均需各个工点人员自行统计,合理填写委托单送检接头数量;报告日期要赶在代表部位混凝土浇筑日期之前钢筋焊接 需要资料:焊条、焊丝合格证及焊工证(填写委托单需要焊工证号);钢筋焊接在正式送检之前需要做工艺检验试验(检测项目:拉伸),合格后方可送检;各个型号类型的钢筋焊接(单面搭接焊、双面搭接焊、闪光对焊等)及不同厂家的钢筋(徐钢、沙钢等),在使用前均需要做工艺检验试验;焊接接头最大代表批量为300个接头;送检:闪光对焊一组6个试件(检测项目:拉伸、弯曲),其它每组3个(检测项目:拉伸)使用的钢筋必须是经过复试检验合格的(即钢筋报告日期必须在连接送检日期之前);地连墙、主体结构连接接头数量均需各个工点人员自行统计,合理填写委托单送检接头数量;报告日期要赶在代表部位混凝土浇筑日期之前2、需要进场报验送检的原材料(例如钢筋、水泥、钢板等需要进行进场复试的原材料资料)工作流程:根据物资提供的进场资料做好报审资料,登记台账→同监理一起对进场原材进行验收→原材的取样、送检(监理见证)→取回报告,更新台账信息,闭合报审资料→资料的整理、归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送样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送样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试验的真实性,确保主体结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现就加强原材料和施工过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有关事项作以下要求:
1.按规定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试验人员应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原材料、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取样、封样,并送至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试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试块必须在浇筑(使用)地点现场取样、制作,做好标记后在标养室内养护,并标识有强度等级、楼号、试块编号和成型时间等内容;同条件试块必须在工程相应部位养护,并注明“同养”标识,不得有未标识或与试样台账不符的试块。
3.严禁材料未进场或未施工到该部位时提前送样;严禁从市场购买试块;严禁从试块制作、养护到检测全过程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包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递到各项目部,加大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在日常检查中加
强对施工现场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试验取样、送样的管理,杜绝来历不明原材料、试块和试件混入工程中,杜绝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现象,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再提升。
工程原材料送检制度
工程原材料送检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减少质量事故发生的可能,公司特制定本制度,规范工程原材料的送检和验收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原材料送检和验收工作。
二、送检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混凝土、砂石、砖瓦、涂料等。
2. 每一种原材料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三、送检程序1. 供应商送检:供应商应将原材料按照工程要求送至工程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对送检的原材料进行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方面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 工程部门验收:工程部门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对原材料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四、检测要求1. 物理性能:原材料的物理性能包括强度、硬度、密度等方面的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 化学成分:原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
3. 外观质量:原材料的外观应无明显瑕疵、开裂、变形等现象,符合美观要求。
4. 包装质量:原材料的包装应完好无损,确保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五、验收标准1. 合格:原材料的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2. 不合格:原材料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合格的原材料。
六、验收记录1. 工程部门应对每一批送检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2. 验收记录包括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可追溯。
3.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工程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以备日后查阅。
七、责任制度1. 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
2. 工程部门责任:工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原材料的送检和验收工作,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控。
3. 检测机构责任:检测机构应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送检的原材料经过检测合格。
八、整改措施1. 若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通知供应商重新提供合格的原材料。
建筑施工原材送检数量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采用规范
软化系数
3
矿物掺合料
粉煤灰
细度需水比烧失量安定性含水率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不足20OT按一遍号计。
取样应用代表性,可连续
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
部位取等量样品
≥3kg
GB1596-2005
矿粉
密度
比表面积
流动度比烧失量
活性指数
每批由同一牌号,炉号,规格组成,每批不大于30t.
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
拉伸2根
(50cm)弯
曲2根
(35cm)重
量偏差5根
(大于
50cm)
GB
1499.1-20
08GB
1499.2-20
07
闪光对
拉伸
rHι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个
从每批接头中随机截取
3根拉伸
JGJ18-201
序
号
项
目
适用范
围
检测参数
检验批量/检验频率
砂浆拌制地点随机抽取
每次至少1
组标样试件
JGJ70-200
9
混凝土
坍落度
送取足够的原材料拌制
随机抽取
水泥
JGJ55-201
配合比
稠度
配合比
30-5Okg,砂
1
序
号
项
目
适用范
围
检测参数
检验批量/检验频率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采用规范
扩展度
75kg,碎石
表观密度
IOOkg,有抗
泌水率
渗或抗折加
倍,掺和剂
房建-施工现场原材料收集及送检流程
施工现场原材料收集及送检流程1、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报审表、审批表),开工报告(开工报审),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报审),质量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收集报审),特殊工种上岗证(收集报审),测量放线(报审)。
2、基础施工阶段:原材料(河沙、石子、水泥、钢筋、砖(页岩实心砖、页岩空心砖、加砌砼砖(标砖))等进场取样(根据图纸上规定的各种型号规格)送样;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方案、技术交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检验批报验),垫层(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放线记录、放线技术复核),基础(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钢筋隐蔽、模板检验批、放线记录、技术复核,混凝土隐蔽、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标养、同条件、抗渗和拆模试块),基础砖墙(方案、技术交底,提前做砂浆配合比)在做这个工序之前做好,隐蔽、检验批,砂浆试块),模板拆除(拆模申请、试块报告报审),土方回填(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土工击3、主体施工阶段:一层结构(方案、技术交底基础中已包含,钢筋原材料、检测报告报审,机械连接接头、电渣压力焊取样、送样,钢筋隐蔽、钢筋检验批、模板检验批、模板技术复核)。
4、装饰装修阶段:地砖、吊顶材料、门窗、涂料等装饰应提前进行复试,待检测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5、屋面施工阶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应提前复试,待复试报告出来报监理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屋面施工阶段(方案、技术交底,隐蔽、检验批)。
6、质保资料的收集:材料进场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齐全的质保资料,钢筋进场资料(钢筋吊牌、产品质量证明书),水泥(水泥合格证,3天、28天出厂检验报告),砖(砖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沙,石子(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门窗(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五性试验报告,交易凭证现场材料使用验收证明单),防水材料(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焊材(质量证明书),玻璃(玻璃质量证明书),饰面材料:地砖、墙砖(各种不同类型的规格那么就要进行每种抽样送检)、花岗石(质量证明书),7、应做复试的材料:钢筋(拉伸、弯曲试验,代表数量:样品数量:(备注:每次送检钢筋原材料时要把收集的质量证明书和钢筋吊牌相同直径的一起带上去检测中心:该要求根据当地检测所要求,不一定要拿)。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抽样规定以下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一组(12kg)。
随机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拌合均匀,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石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40kg)。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4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沙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样60kg送试。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5.灰砂砖:同类型的灰砂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1组,每组15块。
6.石膏:以3不超过120t产品为1批,产品不足1批时以1批计。
7.热轧带肋钢筋:每≤50t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根)。
以上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
在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分布取样部位,并注意取样数量和试样的制备方法。
接工艺规程》GB-2001规定进行工艺检验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2)焊接质量检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质量检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3)焊接接头拉力试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接头拉力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燃烧性能、墙体节能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市政工程试验检测原材料送检指南
市政工程试验检测原材料送检指南一、引言市政工程试验检测原材料的送检工作是市政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从而保证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的可靠性与可持续发展。
本指南旨在规范市政工程试验检测原材料送检的流程与要求,以期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材料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水平。
二、送检流程1.原材料供应商提供样品原材料供应商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提供试验检测样品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
2.送检申请施工单位在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后,填写试验检测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样品。
申请表中应包括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供应商信息等基本信息。
3.样品收入与检验试验检测机构收到送检申请后,进行样品核对、编号和记录。
然后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的检测分析,并记录相关数据。
4.报告编制试验检测机构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和评价等内容。
5.报告审核与发布检测机构内部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审核通过后,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报告。
6.结果评价与反馈委托方收到检测报告后,对报告中的结果进行评价与反馈。
如有需要,可以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质量问题。
三、送检要求1.样品准备样品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溯源性。
样品应尽量避免破损、变质等情况。
2.样品保存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妥善包装,避免受潮、变质和污染。
样品应存放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防止温度、湿度等因素对样品质量的影响。
3.检测方法选择选择适合的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检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数据管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5.报告编制要求检测报告应按照检测结果进行编制,报告中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和评价等内容。
报告应具有分析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工程施工原材料送检要求
工程施工原材料送检要求一、送检材料范围1、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粗骨料、细骨料、外加剂等;2、钢材原材料:钢筋、型钢、钢板等;3、砌筑原材料:砖、石、砂等;4、防水原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5、装饰原材料:涂料、瓷砖、地板、门窗等;6、其他施工用材料:胶粘剂、密封胶、涂料等。
二、送检标准1、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混凝土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中的相关要求;2、钢材原材料应符合《混凝土试验方法标准》(GB/T 2975-1998)中的相关要求;3、砌筑原材料应符合《轮胎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00-2019)中的相关要求;4、防水原材料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与卷材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018)中的相关要求;5、装饰原材料应符合《装饰装修材料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标准》(GB/T 18585-2001)中的相关要求;6、其他施工用材料应符合《一般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标准》(GB/T 50347-2015)中的相关要求。
三、送检要求1、施工单位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原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或者检测报告,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2、施工单位应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及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进行;3、对于需要送检的原材料,施工单位应在收到货物后及时将原材料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施工单位应在送检前对原材料进行抽样,并填写送检申请表,明确标明送检材料的名称、规格、生产批次等信息;5、检测机构应在收到送检申请后,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6、施工单位应在收到合格报告后,及时将报告归档,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提供相关报告以供监理单位查验;7、如发现原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或者更换。
四、送检频率1、混凝土原材料的送检频率:每种原材料每批次送检一次;2、钢材原材料的送检频率:每种原材料每批次送检一次;3、砌筑原材料的送检频率:每种原材料每批次送检一次;4、防水原材料的送检频率:每种原材料每批次送检一次;5、装饰原材料的送检频率:每种原材料每批次送检一次;6、其他施工用材料的送检频率:每种原材料每批次送检一次。
工程材料送检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送检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检测管理制度。
二、送检对象1. 工程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及构件。
2. 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及设备。
三、送检要求1. 送检材料应具有完整的检测报告和质量证明书。
2. 送检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3. 送检材料应符合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四、送检程序1. 工程材料采购部门负责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采购材料的类型和数量。
2. 采购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要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
3. 采购部门根据检测报告和质量证明书安排材料送检检测。
4. 送检材料确认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
五、检测要求1. 对送检材料进行全面检测,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
2. 检测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3. 对检测合格的材料进行加工、运输和储存等工序监控。
六、检测报告1. 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
2. 检测报告应真实可靠,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检测报告应保存备查,以备工程验收时使用。
七、管理要求1. 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确保送检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与实际需求相符。
2. 检测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3. 各部门应定期对送检材料的检测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八、违规处理1. 发现送检材料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质量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责令供应商退货或重新生产。
2. 对涉嫌违规的责任人员,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3. 对恶意违规者,应报请上级单位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或调整,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以上即为工程材料送检检测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程质量,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建筑工程物料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送检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建筑工程物料的送检流程,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此送检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物料送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配件、设备等。
三、送检范围和标准1. 送检范围:所有进场使用的物料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送检,建筑工程中涉及的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砂石、涂料、管道、电线等。
2. 送检标准:送检物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质量合格,无损坏,无变形,符合工程要求。
四、送检要求1. 送检人员:送检人员由质量部门指定,并应进行培训,了解送检流程和要求。
2. 送检时间:物料进场后应尽快进行送检,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3. 送检程序:送检程序包括验收、检测、记录和归档等环节。
送检人员应当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确保物料合格。
4. 送检单据:送检人员需填写送检单据,确保送检记录完整准确,以便日后查阅。
五、送检方式1. 自行送检:部分物料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进行送检,但质量部门应进行核实和抽样检验,确保物料质量。
2. 第三方送检:对于重要材料或设备,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送检,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六、送检结果处理1. 合格处理:送检物料合格的,应当及时入库使用,质量部门负责签发合格证明。
2. 不合格处理:送检物料不合格的,应当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要求进行整改或更换。
不合格物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七、送检记录与归档1. 送检记录:质量部门需进行送检记录,包括送检时间、位置、结果等信息。
2. 归档管理:送检记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管理,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送检制度的行为,质量部门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整责任人等。
九、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所有参与送检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送检结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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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施工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场,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主要送检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PPR管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时,门卫必须1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监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如门卫未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则按照具体罚款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如一小时内甲方和监理未到场,其后果由相应负责人和监理自行承担,详见罚款制度。
4、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监理在签认见证取样记录时只准签一份,报告回来合格后补齐存档资料需要的份数,如发现监理在签认见证取样记录时多出份数,施工单位在未通知监理的情况下,用多余的见证取样记录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再次送检,一经发现所有责任由监理承担。
5、进场主要材料应及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驻地监理、甲方资料室各一份。
6、中心试验室在受理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施工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施工单位须及时上报驻地监理及建设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由现场监理、施工现场负责人见证。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材料复检报告原件报于建设单位的资料室统一管理。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材料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材料报验单后必须附相应材料的进场发票。
二、材料检验的标准
1、钢材的检验:
所进场的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超出60吨的为二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
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如采用商品混凝土甲方、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混凝土供货站实地考察,并检验该站混凝土的塌落度和配合比是否符合施工要求,资质是否齐全及年检并已在质检部门备案:
三、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原材料进厂(场)后,相关部门(施工单位→门卫→监理→甲方)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原材料进厂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
“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一经发现“原材料管理台账”的填写不真实、不齐全则对施工单位和监理的相应负责人进行处罚。
四、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PPR管等原材料;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施工单位)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与门卫及监理单位,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施工单位材料责任人和门卫及驻地监理实施。
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
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五、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
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
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六、紧急放行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各分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
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
4.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
七、根据以上制度制定了相应的罚款制度如下:
1、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所负责登记的材料进场的人员未通知监理及甲方材料负责
人发现一次罚款100~1000元整,如材料进场登记不齐全、不真实每发现一项罚款100元;
2、监理在签见证取样记录时如发现有多签现象,多签一份罚款100元,如应多
签而导致施工单位送检材料不合格二次送检,一经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一千元,监理加倍;
3、所有的进场材料送检必须按照规定及批次送检,一经发现缺批量及种类着施
工单位每一项罚款1000元,监理加倍;
4、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三、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2、项目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全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不少于20学时。
四、项目经理分部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六、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七、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以上所有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年度考核,按照文字的形式存放于安全
资料中以备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