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测量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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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术语2.1.1路基宽度为行车道与路肩宽度之和,以m计。

当设有中间带、变速车道、爬坡车道、紧急停车带时,尚应包括这些部分的宽度。

2.1.2路面宽度包括行车道、路缘带、变速车道、爬坡车道、硬路肩和紧急停车带的宽度,以m计。

2.1.3路基横坡路槽中心线与路槽边缘两点高程差与水平距离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2.1.4路面横坡对无中央分隔带的道路是指路拱表面直线部分的坡度,对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是指路面与中央分隔带交界处及路面边缘与路肩交界处两点的高程差与水平距离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2.1.5路面中线偏位路面实际中心线设计中心线的距离,有一mm计。

2.1.6压实度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2.1.7平整度路面表面相对于理想平面的竖向偏差。

2.1.8弹性模量材料在弹性极限内应力与应变的比值。

2.1.9水泥混凝土强度水泥混凝土标准试件在规定条件下养生后的抗压强度。

2.1.10弯沉在规定的荷载作用下,路基或路面表面产生的总垂直变形值(总弯沉)或垂直回弹变形值(回弹弯沉),以0.01mm为单位表示。

2.1.11构造深度路表面开口空隙的平均深度,即宏观构造深度TD,以mm计。

2.1.12摆值用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测定路面在潮湿条件下的摩擦系数表征值,为摩擦系数的100倍,即BPN。

2.1.13横向力系数与行车方向成20°偏角的测定轮以一定速度行驶时,专用轮胎与潮湿路面之间的测试轮轴向摩擦阻力与垂直荷载的比值,简称SFC,无量纲。

2.1.14渗水系数在规定的初始水头压力下,单位时间内渗入路面规定面积的水的体积,以mL/min计。

2.1.15路面错台不同构造物或相邻水泥混凝土板块接缝间出现的高程突变,以mm计。

2.1.16车辙路面经汽车反复行驶产生流动变形、磨损、沉陷后,在车行道行车轨迹上产生的纵向带状辙槽,车辙深度以mm计。

2.1.17土基的现场在公路土基现场条件下按规定方法进行贯入试验,得到荷载压强—贯入量曲线,读取规定灌入量的荷载压强与标准压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测量规范一、总则隧道工程施工测量是指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隧道工程进行测量、监测和控制的过程。

为了保证隧道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制定相关的测量规范,明确测量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便于施工单位进行准确的测量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包括测量前的准备工作、测量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测量后的处理和记录。

施工单位在进行测量工作时应从事故、质量和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测量前的准备工作(一)测量前的资料核对在进行隧道工程施工测量前,施工单位应从设计图纸、规范和施工方案等方面对测量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确保测量前的工作基础具备。

对于无法核对的地质情况和工程资料,应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相关信息。

(二)测量前的测量仪器准备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并进行仪器的校准和检定。

对于需要使用的测量仪器,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测量仪器的正常工作。

(三)测量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隧道工程施工测量前,施工单位应对测量的具体任务进行计划,确定测量的方法和程序,对测量所需的人员和材料进行安排。

在确定测量点的设置和选取时,应考虑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测量结果符合工程要求。

三、测量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一)隧道轴线测量1. 隧道轴线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在隧道的进口、出口以及隧道内进行测量。

测量方法可采用导线测量和全站仪测量,对于特殊要求的隧道轴线测量,应使用相应的仪器和方法进行测量。

2. 测量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分析和处理。

测量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能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3. 隧道轴线的测量结果应在设计图纸上进行标注,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清晰的了解隧道轴线的位置和布置。

(二)隧道横断面测量1. 隧道横断面测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在隧道的不同位置进行测量。

测量方法可采用全站仪测量和激光测距仪测量,对于特殊要求的隧道横断面测量,应使用相应的仪器和方法进行测量。

公路测量规范最新版

公路测量规范最新版

公路测量规范最新版精度要求: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丈量精度应知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准时,应知足规范要求。

4.2.4部署路线施工控制网,一般采纳平面二级三角控制网,四等水平控制网。

1)在熟习设计文件中的路线和构造工程的平面、纵横断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乞降施工的需要,确立利用原设计控制网点加密或从头布设丈量控制网点,成立施工控制丈量网。

2)丈量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同意,丈量精度和网点的选点、造标、埋石应切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控制网一般半年要复核一次,并应常常巡视检查,若有丢掉、挪动,应实时补测、补设。

3)水平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构造物邻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暂时水平点。

暂时水平点一定切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平点闭合。

4)如发现个别水平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以外;其高程应与原水平点闭合。

5)增设的水平点应设在便于观察的坚硬基岩上或永远性建筑物的坚固处,也可设在埋人土中起码1m深的混凝土桩上。

4.2.5原地面复测路基施工前,在达成控制网布设后依照设计断面进行原地面复测,复测结果经工程部复核再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4.2.6向工点施工负责人、技术员现场交桩,并将桩位数据以书面形式签认。

4.2.7施工放样1/61)依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便道、便桥、临建等暂时工程的丈量放样。

2)暂时用桩和施工用桩布设。

在工点动工前,要在熟习施工图的基础上,利用控制网点设置施工用桩。

其主要有:(1)路基中心桩、边桩。

(2)涵洞中心桩、出人口桩及十字线护桩。

(3)各工点的水平基点桩,大工点不得少于3个,小工点不得少于2个。

(4)对设置的施工用桩,要注意保护,常常复核;如遇丢掉、挪动,实时补设。

工点动工报告中,应有施工用桩设置的内容。

3)路基施工前,应依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相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详细地点桩。

精选公路桥梁测量规范.docx

精选公路桥梁测量规范.docx

公路桥梁测量规范’4)精度要求: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满足规范要求。

4.2.4 布置路线施工控制网,一般采用平面二级三角控制网,四等水准控制网。

1)在熟悉设计文件中的路线和结构工程的平面、纵横断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施工的需要,确定利用原设计控制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建立施工控制测量网。

2)测量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测量精度和网点的选点、造标、埋石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控制网一般半年要复核一次,并应经常巡视检查,如有丢失、移动,应及时补测、补设。

3)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4)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高程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5)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人土中至少 1m 深的混凝土桩上。

4.2.5 原地面复测路基施工前,在完成控制网布设后按照设计断面进行原地面复测,复测结果经工程部复核再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4.2.6 向工点施工负责人、技术员现场交桩,并将桩位数据以书面形式签认。

4.2.7 施工放样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便道、便桥、临建等临时工程的测量放样。

2)临时用桩和施工用桩布设。

在工点开工前,要在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利用控制网点设置施工用桩。

其主要有:(1)路基中心桩、边桩。

(2)涵洞中心桩、出人口桩及十字线护桩。

(3)各工点的水准基点桩,大工点不得少于 3 个,小工点不得少于2 个。

(4)对设置的施工用桩,要注意保护,经常复核;如遇丢失、移动,及时补设。

工点开工报告中,应有施工用桩设置的内容。

3)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

公路桥梁测量规范

公路桥梁测量规范

公路桥梁测量规范公路桥梁测量规范篇一:公路测量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勘测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Reconnaissance SurveyJTJ061-99关于发布《公路勘测规范》的通知交公路发[1999]269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重庆市交通局,部属公路设计、施工、科研、监督、监理单位,公路院校:现批准发布《公路勘测规范》(编号JTJ061-99),作为行业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1985年发布的《公路路线勘测规范》(JTJ061-85)以及1991年发布的《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JTJ062-91)、1985年发布的《公路隧道勘测规程》(JTJ063-85)中有关勘测的内容同时废止。

《公路勘测规范》由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9年6月4日1 总则1.0.1 为统一公路勘测的技术要求、精度和作业方法,提高公路勘测水平和质量,适应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项目,以及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独立建设项目的勘测。

1.0.3 公路勘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公路勘测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所规定的设计阶段进行相应的勘测工作,本规范按初测、定测及一次定测编制。

1.0.5 各设计阶段,当需对路线、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进行方案比较时,应对各方案进行同深度的勘测与调查。

1.0.6 公路勘测作业方法除应使用本规范规定的各种方法外,亦可运用高新技术采用符合本规范精度规定的其它勘测方法,不断提高公路勘测质量与水平。

1.0.7 本规范的测量精度以中误差为衡量指标,极限误差为中误差的两倍。

公路勘测规范

公路勘测规范

公路勘测规范公路勘测规范是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对于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关于公路勘测规范的一些要点。

一、勘测的目的和任务公路勘测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有关公路线路、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为公路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勘测的任务包括确定公路线路、确定地形地貌、确定交通组织与交通规模、确定地质与地质灾害、确定水文与水利等。

二、勘测的内容和方法勘测的内容包括路线测量、地形地貌测量、地质灾害测量、水文测量等。

勘测的方法包括全站仪测量、GPS测量、地质勘探、水文勘探等。

三、勘测的要求和技术规范1.勘测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勘测应准确、可靠、经济、合理,数据应准确无误,成果应可靠可信。

3.勘测应注意保护环境,不得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并采取相应措施弥补破坏。

4.勘测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勘测效率和准确度。

5.勘测应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勘测报告的要求勘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勘测的任务、目的和范围。

2.勘测所用的仪器、设备和方法。

3.勘测所得的数据和图件,包括路线测量图、地形图、地质图等。

4.勘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办法。

5.勘测的结果和结论。

6.勘测报告的附录,包括原始数据、测量记录等。

五、勘测的组织与管理勘测应由专业的勘测机构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

勘测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勘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之,公路勘测规范是为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勘测应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并且要求准确、可靠、经济、合理。

勘测报告应包含必要的内容,勘测的组织与管理也要符合相关要求。

通过规范的勘测,可以提高公路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水平,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路检测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检测工作,提高公路运输安全和效率,保障道路畅通,保障交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检测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真实、可靠、及时、全面。

第四条公路检测工作依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检测活动。

第五条公路检测工作中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保障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公路检测机构的监督机制。

第七条公路检测工作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本规章适用于公路检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等相关活动。

第二章公路检测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第九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执照,方可从事道路检测活动。

第十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保障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路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联系,共同推进公路检测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章公路检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七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合理安排检测时间和地点,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准确把握检测对象和检测要求,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路检测活动应当遵循专业原则和标准规范,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公路隧道测量规范

公路隧道测量规范

公路隧道测量规范篇一:公路测量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勘测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Reconnaissance SurveyJTJ061-99关于发布《公路勘测规范》的通知交公路发[1999]269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重庆市交通局,部属公路设计、施工、科研、监督、监理单位,公路院校:现批准发布《公路勘测规范》(编号JTJ061-99),作为行业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1985年发布的《公路路线勘测规范》(JTJ061-85)以及1991年发布的《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JTJ062-91)、1985年发布的《公路隧道勘测规程》(JTJ063-85)中有关勘测的内容同时废止。

《公路勘测规范》由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9年6月4日1 总则1.0.1 为统一公路勘测的技术要求、精度和作业方法,提高公路勘测水平和质量,适应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项目,以及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独立建设项目的勘测。

1.0.3 公路勘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公路勘测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所规定的设计阶段进行相应的勘测工作,本规范按初测、定测及一次定测编制。

1.0.5 各设计阶段,当需对路线、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进行方案比较时,应对各方案进行同深度的勘测与调查。

1.0.6 公路勘测作业方法除应使用本规范规定的各种方法外,亦可运用高新技术采用符合本规范精度规定的其它勘测方法,不断提高公路勘测质量与水平。

1.0.7 本规范的测量精度以中误差为衡量指标,极限误差为中误差的两倍。

公路测量规范

公路测量规范

公路测量规范公路测量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公路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制定相关的测量规范是必要的。

以下是公路测量规范的要点:一、测量前准备1.测量前准备包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工程地理条件、设计要求和测量任务等内容,制定测量方案和计划。

2.测量前应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3.组织人员进行测量前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明确各自的测量任务和工作流程。

二、测量工作1.在进行测量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并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2.在测量过程中,应注意测量仪器的水平和垂直调整,保证测量垂直度和水平度的准确性。

3.对于需要长距离测量的情况,应采用跨尺测量、距离测量或者全站仪加测量棒等方法进行测量,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区域,应采用合适的测量方法,如放样法、三角高程测量法等,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进行测量时,应注意数据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测量结果的真实性。

6.在进行复测或者二次测量时,应注意消除仪器误差和随机误差,确保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三、测量数据处理1.测量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整理、汇总、分析和评价等工作,应按照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

2.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排除异常值和误差数据。

3.对于测量数据的计算和分析,应采用合适的数学方法和统计学方法,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对于测量结果的评价,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包括误差范围的判断和测量结果的可靠性评估等。

四、测量成果提交1.完成测量工作后,应及时整理和提交测量成果。

2.测量成果包括测量数据、图纸和报告等,应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

3.测量成果应真实可靠,并经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和批准后方可使用。

以上是公路测量规范的主要要点,通过遵循这些规范,能够确保公路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道路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道路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一、前言为确保道路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公路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工程施工测量工作。

三、施工测量原则1. 施工测量应遵循“先控制后细部”的原则,即先进行施工控制测量,再进行细部测量。

2. 施工测量应确保测量精度,满足施工要求。

3. 施工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

四、施工测量程序1. 施工准备阶段(1)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地形图、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

(2)确定施工测量基准点,并对其进行复核。

(3)布设施工控制网,包括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2. 施工过程测量(1)根据设计图纸,对道路中线进行放样,确定道路中心线位置。

(2)进行纵、横断面测量,测定道路中心线方向和垂直于中心线方向的地面高低起伏情况。

(3)对道路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分项工程进行测量,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结束测量(1)对施工完成的道路进行竣工测量,确保道路几何尺寸、厚度、平整度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测量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五、施工测量要求1. 施工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测量规范和操作规程。

2. 施工测量仪器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定。

3. 施工测量数据应准确、完整、可靠,及时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

4. 施工测量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测量精度。

六、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 施工测量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测量精度。

2. 对施工测量数据进行审核、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4. 施工测量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七、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程由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3.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高速公路测量规范

高速公路测量规范

高速公路测量规范高速公路是一种交通基础设施,对于确保道路安全和提高交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准确测量高速公路的各项数据,确保施工和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高速公路测量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指导。

下面将介绍高速公路测量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基本要求1. 高速公路测量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量工作应由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 测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二、测量方法1. 高速公路的线路测量应采用全站仪、GPS等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手段,确保测量结果的精度和一致性。

2. 高速公路的地形测量应采用地形测量仪、卫星影像等技术手段,绘制地形图和剖面图,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准确的地理信息。

3. 高速公路的墩位、桥梁等结构测量应采用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精确测量,绘制平面图和断面图,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测量精度1. 线路测量的精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公路纵断面的误差范围应控制在设定的精度限差范围内。

2. 地形测量的精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地形剖面的误差范围应控制在设定的精度限差范围内。

3. 结构测量的精度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结构位置和尺寸的误差范围应控制在设定的精度限差范围内。

四、测量报告1. 测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包括测量日期、测量方法、测量地点、测量结果等信息。

2. 测量报告应经过质量检验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报告应与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差异。

五、测量质量管理1. 测量工作应进行质量管理,确保测量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控性。

2. 测量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精度。

3. 测量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测量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测量项目管理1. 针对不同的测量项目,应制定相应的测量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公路工程勘测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勘测规范标准

测量标志与测量记录一、测量标志要求1、控制测量桩A、控制测量桩采用混凝土桩,B、各级控制测量桩必须设有中心标志,中心标志应牢固。

平面控制测量桩的中心标志的刻画应细小、清晰,高程控制测量桩的中心标志顶端应圆滑。

C、不同的控制测量桩共用时,必须满足各自的埋设和作业要求,标志规格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2、路线控制桩路线控制桩应采用木质桩,断面不应小于5cm*5cm,长度不应小于30cm。

路线控制桩应订设小钉表示其中心位置当路线控制桩作为控制测量桩使用时,应进行护桩,并应设置3、指示标志。

标志桩应采用木质或竹质桩,断面不应小于5cm*1.5cm,长度不应小于30cm。

二、桩的埋设1、控制测量桩应埋设在基础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点,埋设时应使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2、路线控制桩、标志桩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三、桩志书写1、控制测量桩应在其表面标注点名(号)。

2、路线控制桩、标志桩应标明桩号、中心位置。

3、控制测量桩、路线控制桩和标志桩应按起、终点方向按顺序连续编号,中线桩宜按0~9循环编号。

4、分离式路基测量,其左右侧路线桩号前应加左右线代号,并应以前进方向右侧路线为全程连续计算桩号。

5、有比较方案时,桩号前应加比较线代号。

6、公路测量符号宜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英文字母。

四、测量记录1、桩标记录控制测量桩应填写点之记,并应在现场填绘。

当路线控制桩作为控制测量桩使用时,应填写固定桩志表。

2、勘测记录A、公路勘测的各种记录,应采用专用记录薄。

记录薄必须编排页码,严禁撕页。

采用电子设备记录时,打印输出的容应具有可查性。

B、测量数据记录不得涂改、擦改和转抄。

当记录发生错误时,应按下述条款进行处理:角度记录中的分位、距离和水准记录中的分米位读记错误可以更改,但不得连环更改。

角度记录中的秒位、距离和水准记录中的厘米及厘米以下位数不得涂改,必须重测。

允许改正的容应用斜线整齐画去错误的记录,在其上方重新记录正确的数值,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公路水运继续教育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1

公路水运继续教育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1

公路水运继续教育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1公路水运是一项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为了确保公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维护交通运输的顺畅,公路路基路面的质量测试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测试流程并且能够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首先,测试人员在进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之前,应该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例如,测试人员需要准备好土壤取样器、荷载板、磨损试验机等设备,并且要保持设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测试人员在进行测试之前,应该对测试路段进行充分的勘察和测量。

这包括测量路段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等,并且要注意路段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变形现象。

只有在勘察和测量工作完成之后,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测试工作。

接下来,测试人员需要进行土壤取样测试。

通过取样器,将路段的土壤进行采集,并且保证取样的数量和质量。

之后,通过对土壤取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可以确保土壤的密度、水分含量、颗粒大小等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然后,测试人员需要进行荷载板测试。

荷载板测试是评价公路路基路面承载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

测试人员将设备放置在路段上,然后通过荷载板施加一定的载荷,以模拟车辆的负荷情况。

通过观察荷载板的沉降情况,可以判断路面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最后,测试人员还需要进行磨损试验。

磨损试验可以评估公路路面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

测试人员通过磨损试验机对路面进行摩擦磨损测试,观察路面的磨损情况,并据此评估路面的质量和耐用性。

综上所述,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是保证公路水运安全可靠的重要工作。

测试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通过测试结果评估公路路面的质量,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和修复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路水运的畅通无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交通服务。

公路隧道测量规范

公路隧道测量规范
2.2.2一条公路宜使用一种符号。公路测量符号如附录A。
3测量标志与测量记录
3.1测量标志
3.1.1桩志的种类与用途
1.主要控制桩
主要控制桩是指需要保留较长时间、各设计阶段以及施工等都需要重复使用的控制性标志。主要用于平面控制测量的GPS点、三角点、导线点、桥隧控制桩、互通式立体交叉控制桩等。主要控制桩应为混凝土桩,其材料及规格要求见附录B。混凝土桩可预制或就地浇筑,当有整体坚固岩石或建筑物时,可设在岩石或建筑物上。
擦改转抄。
3.2.3当记录发生错误时,应用横道线整齐划去原记录的错误数字或文字,重新记录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如测站发生错误,应划去该页,另页记录,并在划去页中加注说明。
3.2.4统一的标准记录簿中所规定的项目,应逐项记录齐全。说明及草图要精练、准确。
3.2.5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录时可按现行的《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执行,并应打印输出与手簿相同的内容及各项计算成果附于记录簿中。
4.水准点应写明测设单位及埋设的年月。
3.1.5测量桩志的保护
1.主要控制桩、水准点桩,测量完毕后应埋设40cm×40cm×40cm土堆或石堆并利用明显参照物作为指向标志,现场绘制固定桩志简图。
2.一般控制桩的交点桩、转点桩、路线起终点桩及其它控制点桩,可采用标明附近的建筑物、电线杆、大树、岩石等方向及距离方式填写固定桩志表,也可采用堆土堆、石堆,或采用混凝土包桩方式予以保护。
3.1.6在测量作业过程中,凡导线点、三角点、交点、转点、水准点等,应设置标旗。标旗可采用红白旗,或根据不同用途的桩志,采用不同颜色的标旗,标旗设置的高度一般为2m。
3.2测量记录
3.2.1公路勘测的各种记录簿,应采用专用记录簿。
3.2.2测量记录应现场立即记录,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

公路工程测量规范

公路工程测量规范

公路工程测量规范公路工程测量是指公路工程建设中对地理位置、线路、地形、地貌、土壤岩石、地下设施等进行测量、摄影测量、測绘、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来获取这些信息的工作。

测量规范是指在公路工程测量中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公路工程测量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测量前的准备工作1. 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包括设计图纸、工程规划、土质岩石报告等。

2. 测量任务书的编写,明确测量范围、测量对象、测量方法等。

3. 测量仪器设备的校准和调试,确保测量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测量点的设置与测量方法1. 测量点的设置应符合测量目的和精度要求,包括控制点、格点、房屋建筑等。

2. 测量方法包括传统测量和现代测量技术的应用,如全站仪、GPS等。

3. 对于公路线路的测量,应采用全线控制点法,保证线路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三、测量数据的记录与处理1. 测量数据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记录,包括点名、坐标、高程、观测时间等。

2. 测量数据的处理应符合数学和测量原理,包括平差、定向、配准等。

3. 对于大规模工程测量,应使用专业的测量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提高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测量结果的分析与评价1. 对测量结果进行误差分析,评价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对于存在误差的点进行重新测量或修正,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 对于测量结果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

五、测量报告的编写与归档1. 测量报告应包括测量任务、测量仪器设备、测量方法、测量数据、测量结果等内容。

2. 测量报告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编写,确保报告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3. 测量报告和测量原始数据应归档保存,确保测量结果的可查阅性和可靠性。

公路工程测量规范的遵守能够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对于工程开展后的维护和管理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公路工程测量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工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路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测量规范一、概述公路工程施工测量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之一,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明确了公路工程施工测量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方法及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施工测量放线作业。

二、基本要求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测量工作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等要求进行。

2. 工程位置、工程类型、等级确定,方案明确:施工测量工作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确定的工程位置、类型、等级和施工方案进行。

3. 控制网点建立:施工测量工作应建立符合精度要求的全局控制网点,确保测量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4. 测量数据可靠:施工测量工作应采用可靠的测量仪器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

5. 测量成果正确:施工测量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测量成果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三、工作程序1. 控制网点测设: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选测具有代表性的控制点,组成测区的测量骨干。

2. 控制网点标识:对控制网点进行标识,便于施工过程中查找和使用。

3. 控制网点测量:采用三角网测量或导线测量方法,对控制网点进行测量,确保测量的精度和可靠性。

4. 施工放样:根据控制网点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放样,标示出施工区域和工程结构物的位置。

5. 施工监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四、方法及质量控制1. 控制网点布置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和地形地貌,选择合适的控制网点布置方法,如三角网测量或导线测量。

2. 测量方法:采用全站仪、GPS测量仪等先进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测量工作。

3. 测量数据处理:采用平面三角学及简易平差方法进行测量数据处理,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4. 质量控制:施工测量工作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测量数据和成果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测量质量符合要求。

五、测量成果的应用1. 施工放样:根据测量成果,进行施工放样,标示出施工区域和工程结构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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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勘测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Reconnaissance SurveyJTJ061-99关于发布《公路勘测规范》的通知交公路发[1999]269号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重庆市交通局,部属公路设计、施工、科研、监督、监理单位,公路院校:现批准发布《公路勘测规范》(编号JTJ061-99),作为行业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

1985年发布的《公路路线勘测规范》(JTJ061-85)以及1991年发布的《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JTJ062-91)、1985年发布的《公路隧道勘测规程》(JTJ063-85)中有关勘测的内容同时废止。

《公路勘测规范》由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9年6月4日1 总则1.0.1 为统一公路勘测的技术要求、精度和作业方法,提高公路勘测水平和质量,适应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项目,以及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独立建设项目的勘测。

1.0.3公路勘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公路勘测应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所规定的设计阶段进行相应的勘测工作,本规范按初测、定测及一次定测编制。

1.0.5各设计阶段,当需对路线、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进行方案比较时,应对各方案进行同深度的勘测与调查。

1.0.6公路勘测作业方法除应使用本规范规定的各种方法外,亦可运用高新技术采用符合本规范精度规定的其它勘测方法,不断提高公路勘测质量与水平。

1.0.7本规范的测量精度以中误差为衡量指标,极限误差为中误差的两倍。

1.0.8公路勘测工作,应按有关规定对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各设计阶段的勘测工作完成后,应由主管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进行验收。

1.0.9各种勘测仪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使用过程中应经常保养、维护和校正,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10公路勘测成果资料提供使用时,必须按程序执行保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分离式路基公路左、右行车道分开修建的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带不等宽的和左、右两侧行车道不等高的公路。

2.1.2公路GPS控制测量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公路各控制点坐标的测量。

2.1.3三边测量由选定的一系列点构成连续三角形,通过测定各三角形的边长,根据起始点坐标推求各点坐标的测量方法。

2.1.4高斯平面坐标系根据高斯-克吕格投影所建立的平面直角坐标系,各投影带的原点是该带中央子午线与赤道的交点,X轴方向为该带中央子午线北方向,Y轴方向为赤道东方向。

2.1.5独立坐标系任意选定原点和坐标轴的直角坐标系。

2.1.6数字化机助成图利用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和相应软件,进行地形图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管理、显示、绘图和制版的技术与方法。

2.1.7插点在两个或更多的等级高的控制点下,加密一个点所构成的图形。

2.1.8插网在三个或更多的等级高的控制点下,一次加密几个点所构成的图形。

2.1.9纸上定线法先获取大比例尺地形图,然后在地形图上选定路线方案的方法,称为“纸上定线法”。

2.1.10现场定线法采用现场直接测量路线导线或中线,然后据以测绘地形图等以确定路线线位的方法,称为“现场定线法”。

2.1.11导线在公路沿线布设若干平面控制点,构成以直线段连成的折线,据以作为测量公路地形图或公路的控制线。

2.1.12中线在公路线形设计中所定出的公路中心线。

2.1.13检测对平面控制测量、水准测量及其它有关的测量,进行同精度的检查测量。

2.1.14重测公路测量有关项目不符合规定精度的要求,或检测成果不符合规定,须重新进行的测量。

2.1.15 联测新设或补设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等,与已知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进行联系测量,或引测国家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测量。

2.1.16补测地形图的范围、宽度不够,地形地物有所变化,以及其它有关测量资料不全,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的补充调绘或测量。

2.2 测量符号2.2.1测量符号可采用英文(包括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字母或汉语拼音(包括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字母。

当该项工程需引进外资或为国际招标项目时,应采用英文字母;为国内招标时,可采用汉语拼音字母。

2.2.2一条公路宜使用一种符号。

公路测量符号如附录A。

3 测量标志与测量记录3.1 测量标志3.1.1 桩志的种类与用途1. 主要控制桩主要控制桩是指需要保留较长时间、各设计阶段以及施工等都需要重复使用的控制性标志。

主要用于平面控制测量的GPS点、三角点、导线点、桥隧控制桩、互通式立体交叉控制桩等。

主要控制桩应为混凝土桩,其材料及规格要求见附录B。

混凝土桩可预制或就地浇筑,当有整体坚固岩石或建筑物时,可设在岩石或建筑物上。

2. 一般控制桩主要用于交点桩、转点桩、平曲线控制桩、路线起终点桩、断链桩以及其它构造物控制桩等。

控制桩为5cm×5cm(30~50cm)或直径为5cm的木质桩。

3. 标志桩主要用于路线中线上的整桩、加桩和主要控制桩、一般控制桩的指示桩。

标志桩为(4~5cm)×(1~1.5cm) ×(25~30cm)的木质或竹质板桩。

3.1.2 桩志的埋设1.主要控制桩应选在基础稳定且易于长期保存的地点,埋入地下,其桩顶面应高出地面1~5cm,并加设指示桩。

2.一般控制桩应打入地下,其顶面与地面齐平,并加设指示桩。

3.标志桩打入地下15~25cm,其桩顶面应露出地面5cm。

标志桩作为中线桩时,书写桩号面应面向路线起点方向;作为交点桩、导线桩、三角点和曲线控制桩的指示桩时,应钉设在控制桩外侧25~30cm,书写桩号面应面向被指示桩。

4.主要控制桩为混凝土桩时,应设中心标志,中心标志顶面用精细十字线刻成中心点;位于岩石或建筑物上时,应凿成坑穴,埋入中心标志并浇灌混凝土。

一般控制桩的木质方桩顶面应钉小钉,表示点位。

位于岩石或建筑物上的中桩,应用红油漆标注“○”(直径5cm)记号。

5.改建公路测量时,柔性路面地段可用铁钉打入路面与路面齐平;刚性路面可用红油漆作标记,并在路肩上钉设指示桩。

3.1.3桩志的书写1.所有桩志应采用黑色或红色油漆书写桩志名称及桩号。

2.位于岩石或建筑物上的桩志,应将岩石或建筑物表层刮干净,在其点位符号的旁边用红色油漆书写桩志的名称及桩号。

3.交点桩、转点桩、曲线控制桩、公里桩、百米桩的指示桩等应写出里程号,不得省略。

4.导线桩、交点桩、、三角点桩、GPS点桩等应按各自的顺序连续编号。

所有中线桩的背面应按1~10循环编号。

5.有比较方案时,按比较方案的顺序,桩号前应冠以A、B……字样。

分离式路基测量,其左右侧路线桩号前应冠左右字母符号,并以左侧路线为全程连续计算桩号。

3.1.4水准点桩1.水准点桩应为混凝土桩,其材料与规格要求见附录B。

混凝土桩可预制,也可就地浇筑。

2.位于山区岩石地段时,水准点桩也可利用坚硬稳固的整体岩石凿成凸面;在有牢固永久性建筑物可利用时,可在建筑物的顶面凸出处设置,点位应用红油漆画上“(8cm~10cm)记号。

混凝土水准点桩顶面的钢筋应锉成球面,水准点桩与主要控制桩共用时,宜按水准点桩要求设置,其球形顶面应刻成“+”字记号。

3.水准点桩应按顺序编号,用红油漆书写。

定测是尽量利用初测水准点,如初测水准点丢失或需迁移而新设水准点时,前面应冠以D;如同一编号水准点需增加,增加的水准点后应冠A、B……。

4.水准点应写明测设单位及埋设的年月。

3.1.5测量桩志的保护1.主要控制桩、水准点桩,测量完毕后应埋设40cm×40cm×40cm土堆或石堆并利用明显参照物作为指向标志,现场绘制固定桩志简图。

2.一般控制桩的交点桩、转点桩、路线起终点桩及其它控制点桩,可采用标明附近的建筑物、电线杆、大树、岩石等方向及距离方式填写固定桩志表,也可采用堆土堆、石堆,或采用混凝土包桩方式予以保护。

3.1.6 在测量作业过程中,凡导线点、三角点、交点、转点、水准点等,应设置标旗。

标旗可采用红白旗,或根据不同用途的桩志,采用不同颜色的标旗,标旗设置的高度一般为2m。

3.2测量记录3.2.1公路勘测的各种记录簿,应采用专用记录簿。

3.2.2测量记录应现场立即记录,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擦改转抄。

3.2.3当记录发生错误时,应用横道线整齐划去原记录的错误数字或文字,重新记录正确的数字或文字。

如测站发生错误,应划去该页,另页记录,并在划去页中加注说明。

3.2.4 统一的标准记录簿中所规定的项目,应逐项记录齐全。

说明及草图要精练、准确。

3.2.5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录时可按现行的《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执行,并应打印输出与手簿相同的内容及各项计算成果附于记录簿中。

3.2.6测量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查所有成果和计算是否符合各项限差及技术要求,经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并签署后,方能交付使用。

计算工作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时,对输入的数据应进行核对,计算的打印成果亦应进行校验。

3.2.7测量完毕后,各种记录簿应编页、编目、整理,并由测量、复核及主管人员签署。

4 控制测量4.1 平面控制测量4.1.1一般规定1.公路平面控制测量,包括路线、桥梁、隧道及其它大型建筑物的平面控制测量。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因地制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原则。

2.路线平面控制网是公路平面控制测量的主控制网,沿线各种工点平面控制网应联系于主控制网上,主控制网宜全线贯通,统一平差。

3.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和导线测量等方法。

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当采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时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小三角;当采用导线测量时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导线。

4.各级公路、桥梁、隧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平面控制测量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

平面控制测量等级表4.1.15.平面控制网坐标系的确定,宜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

根据测区所处地理位置和平均高程,可按下列方法选择坐标系:1)当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

2)特殊情况下,当投影长度变形值大于2.5cm/km时,可采用:①投影于抵偿高程面上的高斯正形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②投影于1954年北京坐标系或1980西安坐标系椭球面上的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平面直角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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