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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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

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四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两种公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方面:(一)股东人数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二)承担债务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三)转让股份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半数同意。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注册资本的区别。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即:1、以生产经营为业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组织机构的区别。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惟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哪些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在东道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受东道国法律的管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适用于以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0年4月4日第一次修正,2001年3月15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00年10月31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通过,2000年10月31日修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86年1月15日、1987年12

月21日修订,2001年7月22日修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发布,2001年4月12日修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发布)等等。

6、股权指的是什么?

股权是基于股东地位而产生的对公司进行主张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表现为股票表彰的权利。

股东是股权的主体。

股权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分类:(1)根据股权行使目的不同可将股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是专门对股东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共益权则是既为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可将股权分为普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特别股东权则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3)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股份数额为标准来将股权要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前者是股东一个即可行使的权利。

而少数股东权是一种不达到一定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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