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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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目录一、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2)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 (2)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3)四、申报条件 (4)五、评审程序 (5)六、建设与管理 (6)七、知识产权管理 (8)八、附则 (8)课程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加强课程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文件精神,推动和加强学院课程建设,改进和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1、重视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坚持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建设原则,确保精品课程的高水平和鲜明特色。

2、精品课程建设应按照确立目标、分级建设、重点扶持、稳步进行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

要优先选择重点培育专业相关课程,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精品课程建设为主,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分布以及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

3、处理好精品课程建设与其它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关系,充分发挥精品课程资源优势,增强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最大范围地实现教学资源的交流和共享,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及专业和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院课程建设水平。

4、在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课程考核办法及相关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要强调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按照“确立目标、分级建设、重点扶持、稳步进行、协调发展”的原则,用5年的时间在全院立项建设20门左右的院级精品课程,使每个学科专业至少有1门学科基础课程、部分专业主干课程以及部分通识课成为精品课程。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暂行)教发(20XX) 1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体系以及各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大学校级精品课程项目,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照有关文件并结合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申报立项范围: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木、专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第四条申报立项条件:1.申报课程应为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学管理、图书资料、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等因素。

“教学状态”包括: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技巧、教学手段、教研状况及教学内容改革、优秀教材的使用、考试制度和题库建设、教学效果好等因素。

“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包括:指课程建设在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所包括的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初步具有的特色。

2.申报课程应制定相应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方案,制订“有发展目标、有具体措施、有明显特色”的精品课程建设计划。

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应紧密结合专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

3.申报课程原则上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

4.申报课程应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考试考核办法等均应上网。

5.申报课程教材应是高水平系列化的优秀教材。

优秀教材可以是课程组自行编写、制作的教材,也可以是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6.在网上提供30-50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

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川农大校教发[2003]16 号)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使我校课程建设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接轨,整体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突出我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我校本科教育的新跨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标本着体现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强化示范的精神,用五年的时间,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建设30 门左右各门类、专业的校、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通过建设,达到“五个一”,即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二、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条件1。

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

校级精品课程可适当包括专业课程。

2。

课程连续开设3 年以上,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组至少有3 位符合任课资格的教师,其中至少2 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配备有适量的辅助教师和实验教师.3. 具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能在网上提供不少于50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鼓励将课件或全部授课录像上网。

三、精品课程建设管理1。

凡申请精品课程建设,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评意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呈报校长批准。

2.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各院主管教学的院长为本学院课程建设责任人。

3. 滚动建设精品课程,周期为三年。

建设项目单位每年初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年终提交年度建设总结,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合格者学校继续资助,不合格者淘汰并停止资助.4. 精品课程建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精品课程评估验收办法1。

学校制定《四川农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2。

学校成立课程评估验收小组,主管教学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院主管教学院长和校教学督导为成员,对精品课程评估验收。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精品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建设学科、专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有效途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优秀的教师队伍、优秀的教学内容、优秀的教材、具有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学管理机制的示范性课程。

我校精品课程建设采取学院先行建设、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授予荣誉称号后下拨建设经费方式进行。

并在学校主页建立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发布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的政策、规定等。

学校将在立项、运行、经费、人员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机制以课程组为基础,组成学校、学院、课程组三级机构。

校级机构领导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精品课程建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主管处长负责;院级组织机构为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的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

第三级机构由课程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精品课程任课教师及教辅人员组成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小组,确定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第二章申报与管理第四条申报程序(一)课程组要结合学院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结合学院评估工作,由教研室主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课程建设申请,填写“XXX 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由本单位审核并推荐“校级精品课程”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汇总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情况,根据全校专业、学科建设,结合学校评估工作,统筹规划,严格把关,组织专门委员会研究确定校级精品课程,并在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省级精品课程,以及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

第五条评审原则学校组织专家依据XXX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申报校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优先考虑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品课程建设是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建设工作的继续和深入,也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精品课程的评选与建设工作,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坚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加大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力度,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使精品课程建设成为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设目标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三、建设内容1.教学队伍建设。

要有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具有知名度的主讲教师,并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同时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鼓励两院院士、教学名师、资深教授等高水平教师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要以教育创新和精品意识,不断更新和精选优化教学内容,具有基础性、先进性和前沿性,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学科新成果和人才新要求,带动课程系列改革,进而优化课程体系。

3.教学方法建设。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积极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开放式等教学方法,实行因材施教,有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团队学习;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实现教学相长。

4.教学平台建设。

要有数字化、信息化和外(双)语教学环境,有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堂教学信息量大,教学效果好;做到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规范的教案、先进的实验指导、丰富的习题和参考文献目录及时上网,逐步实行网络教学与管理,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机械工程系《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课程建设,提升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快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二、建设目标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的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根据省厅验收要求及时间,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的评审验收,标准至少为合格。

三、建设组织及职责1、系教务科及职责(1)负责制定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规划。

(2)负责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3)负责对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进度、质量、及人员进行全面监督。

(4)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培训指导、经费审核、过程管理及评估。

2、课程建设项目组及职责成立由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精品课程建设团队。

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计划、领导建设方案实施、定期汇报精品课程建设情况、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的支出、接受评估验收。

四、精品课程建设内容精品课程建设内容应包括该门精品课程的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的典型任务的工作页、典型任务对应的教学活动策划表、任务描述表、学习任务序化表、教学设计方案、一体化教案和课件以及微课、讲课视频等相关材料。

五、精品课程经费管理1.对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上级拨付建设经费,全部应全部用于该精品课程建设。

2.已通过立项评审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需按建设期限拟定详细的建设进度计划和经费预算。

3.精品课程经省级专家验收通过评审验收合格成为省级精品课程后,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授权建设团队主要成员统一结算精品课程建设相关建设费用,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经费原则上按50元/学时计算。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有效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目标及任务(一)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信息化教学平台为载体,按照《山西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教学资源,不断推进翻转课堂、SPOC、MOOC等教学模式改革,努力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的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通过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推动基于线上教学的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三)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遴选准入、学校认定、分步推进、同步应用”的建设思路,从2020年开始,各系(部)各专业每年自建1门以上系级在线精品课程,学校每年遴选3-5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进行培育建设,并积极申报省级精品在线课程。

第三条建设形式在线精品课程采用“先建设应用、后评审认定”的原则进行建设,分为系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两种。

(一)系级精品课程。

由各系(部)择优选择课程,按照建设标准自主建设。

(二)校级精品课程。

由教研处从系(部)精品课程中择优选择,在申报、评审、立项的基础上,统筹校内外资源进行建设,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四条建设要求(一)在线课程应改变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按照《山西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和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规范课程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课程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设立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就是要集中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按照国家标准化课程建设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建设好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及特色课程,使我校重点课程达到高标准、高水平;促使我校在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均得到较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将部分重点课程进一步建设成为校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重点课程,使其在我校课程群建设的整体优化中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1、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教务处进行宏观指导和具体受理申报、立项、检查、评估和验收等事宜。

其日常管理运行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

教务处对各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进展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对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结题验收和实施相关奖惩措施。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审议、监督,审议精品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评估指标体系,并审议推荐校级精品课程和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课程负责人在教学处的领导、协助、督促下,对所负责的精品课程具体实施全面建设。

制定本课程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关系;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规划;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每学年必须承担本课程的具体教学任务;及时、主动解决课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1、精品课程建设应围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包括课程设计与实践教学)、教学手段和考试改革措施等进行,目的是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校级精品课程是全校的示范课程,其建设目标是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课程建设应有具体的建设内容。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加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工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闽教职成〔2012〕23号)及南教职成(2012)24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的建设,旨在变革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的稳步提高,实现我校教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精品课程包括校级、XX、省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二、精品课建设的原则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坚持中职校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坚持中职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中职校专业要求的课程体系。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以建设具有较高针对性和适用性的立体化的优秀教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为前提,以教学内容现代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集观念、师资、内容、技术、方法、制度于一身的整体建设。

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出“精”的特点,就是要建成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一流实训基地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应集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制度的创新于一体,充分体现先进性、科学性、教育性、整体性、实用性、有效性和示范性。

第七条校精品课建设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发展原则,各教学部要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突出核心技能”的原则,在完善核心课程模块的基础上,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鲁政发〔2012〕49号、鲁政办字〔2013〕126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提高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搭建课程平台,实施资源共享、示范引领,带动我省职业教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培养大批与市场相匹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校企合作,组建团队。

引导代表行业水平的先进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把先进的生产实践资源引入精品课程建设,并参与教学页脚内容28过程。

鼓励跨校组建课程团队。

参与单位(包括参与企业)都承担有具体建设任务。

服务产业,课程衔接。

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

搭建平台,共建共享。

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平台”,探索以用促建、共建共享、开放建设、动态更新的精品课程建设、使用与管理的有效模式。

加强管理,过程监控。

对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获得省财政支持的精品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也可根据建设进展提前申请验收。

通过验收的精品课程应保持更新建设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建设目标第四条从2014年至2020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立项建设2000门左右精品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立项建设100门。

使与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相对应的优势、特色专业都拥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作支撑,以此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三章建设内容第五条实施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改革。

专业建设与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与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与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专业建设1.专业教学改革和建设坚持“适应需求、合理规划、深化改革、校企合作、办出特色”的原则,以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

2.重点建设和扶持教学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社会适应面广、具有行业特色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积极培育市级上以重点专业。

3.专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2)制定和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加强专业要素建设,主要包括课程建设、教材教学资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基本文件建设等;(4)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教学研究与改革;(5)开展校企合作、专业特色项目研究和建设;(6)建立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专业建设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是:(1)制订和审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研究学院专业建设的重大问题;(2)审议新专业设置和老专业停办;(3)组织、协调新专业、重点专业的申报和建设工作;(4)组织专业建设的实施、检查和评估。

(5)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其他工作。

5.各系成立专业建设工作小组,由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本部门专业建设的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新专业及重点专业申报等工作,负责拟定年度专业教学经费支出预算。

6.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成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学校及该专业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校企合作和教学计划等重大事项。

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专业建设及执行事宜。

二、精品课程建设(一)基本要求1.师资队伍。

承担课程教学的教师形成优秀教学团队,有课程建设带头人的3名以上能够熟练教学本课程的骨干教师,且教学效果好,学生认可度高。

2.课程内容。

符合经济社会和人才培养“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理念,具有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模块式特色,突出技能培养,具有示范和推广作用。

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津医大教务〔2004〕14号关于印发《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系、部: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制定了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请各院、系及教研室要认真领会其内容,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和措施,在我校十五课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精品课程,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主题词:学校教学计划通知(共印25份)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2004年9月23日印发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授上讲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精品课程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能力和创新思维,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教学方法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教学手段先进,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学;拥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立体化的系列精品教材;具有科学的考核方法;建成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鼓励名教授主持、主讲本科课程;建立科学现代化的管理体系。

校级精品课程要向全校开放,市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要通过互联网向全市和全国开放,上网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上网后的精品课程要定期更新、维护。

根据我校的课程建设计划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拟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建设,把各院系、各专业学生受益面广的20门左右主干课程建成校级精品课程,10门左右建成市级精品课程,其中1-2门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的规划,切实加以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落实好本院系的课程建设工作。

一、申报与立项(一)申报立项范围申报天津医科大学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特别是学校各专业的主干课程且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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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进信息化环境下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是指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教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辐射推广作用,对学生就业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价值的优质课程。

精品课程具有教学内容优、教学团队优、教学方法优、教学资源优、教材质量优、教学管理优“六优”特点。

第三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为先导,以科学设计和模式创新为关键,以校企合作建设为途径,以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内容建设为重点,以系统丰富的课程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教学团队建设为保证,以课程实施与管理为落脚点,着力实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升。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坚持思想性原则、职业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创新性原则。

思想性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全过程;职业性原则:根据学生职业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素质要求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系统性原则:
科学系统设计,包括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手段、评价方案、教材等完整的课程资源;创新性原则:牢固树立创新理念,及时融入本行业领城的最新科技成果,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课程建设,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模式和手段。

第二章建设
第五条课程教学文件建设。

课程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

课程标准开发要从职业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出发,明确课程在专业或专业群的人才培养定位,确定课程的培养目标,整体规划课程的重点教学内容、培养方式、评价要求;课程标准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等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学时分配,课程的考核要求,及建议选用的教材、使用的教学资源等;课程标准规范、科学,满足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对课程课时与课程教学内容的要求。

授课计划制定要根据教学对象特点、学校课程计划安排、课程教学条件等要素科学制定。

第六条课程教学内容建设。

借鉴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紧跟产业发展前沿,引入职业等级证书标准,融入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新规范、新业态,精准对接职业岗位要求,遴选与岗位对接的典型工作任务,开发项目式、任务式、案例式、模块式的课程教学内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课程教学内容要持续充实和更新。

第七条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组建校企结合的课程团队,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通过研讨、交流、培训、总结,推进团队对职业
教育政策的掌握,提升团队成员的职业教育理念,加强团队成员对行业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把握水平,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组织实施的研究,下企业挖掘课程实践教学资源,开发工学结合教学资源,全面提升团队的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

第八条课程教学资源建设。

课程教学资源包括线上和线下资源两类。

线上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课程标准、教学日历、工作手册、任务工单、任务书、教学视频、仿真软件、教学课件、电子教案、案例库、数字化教材、题库等。

线下教学资源主要包括电子教案、教学课件、教材、任务工单、工作手册、实验实训项目指导书、题库及其他资料等。

资源素材要求知识产权明晰,明确版权归属,不使用版权所有人未授权的资源和素材,不涉及版权纠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课程教学教材建设。

根据精品课程的内容设计教学组织要求,确定教材的编写样式,制订教材编写大纲,规划教材各单元及主要内容,明确编写体例并编写样章,校企合作共同编写工学结合教材。

重点开发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配套的教材、工作手册式教材、活页式教材、新形态一体化教材。

第十条根据课程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大力推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仿真教学和沉浸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改革传统教学手段,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等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第十一条以学生学情为基础,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针对职业教育课程特点,推行学生为主体的工学交替、知行合一的课程教学模式。

实施团队合作,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配合的行动导向教学,利用线上资源充实课堂教学资源,基于线上教学平台开展讨论、答疑、直播、作业、测试等多种类型的师生互动交流。

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第十二条健全校企合作共建课程的机制,教学过程中能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课程平台能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全面跟踪和分析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学生不断提高学习效率,教学质量好。

在线课程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校内外广大学习者开放,至少完成两个周期的教学活动,选课规模大,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第十三条精品课程建设期为三年。

第三章申报与立项
第十四条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原则上学校每年上半年组织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所有课程均可自愿申报,申报立项程序如下:
1.各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团队成员申报,经二级学院(部)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2.教务处汇总二级学院(部)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立项。

第四章管理
第十六条精品课程采取课程负责人责任制,全面负责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按课程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学校对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给予3万元/门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
1.课程建设的调研费、咨询费、评审费;
2.视频拍摄及制作相关服务费用;
3.课件、题库建设技术服务或购置费;
4.短期团队成员学习培训费用;
5.关于本课程发表的教学成果出版费;
6.资料费;
7.进行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相关费用;
8.添置必备的教学图书资料(图书馆备案)、教具以及建设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上述列支费用的第4、5、6、7、8项总额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30%。

项目经费使用按上级及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的项目,学校按照省级有关文件予以专项支持;校级精品课程在建设期内成功申报高一级精品课程
后,按高一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进行支持,不重复叠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对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阶段性绩效考核,要求精品课程负责人提交年度绩效考核报告,考核内容主要是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绩效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精品课程,限期三个月予以整改。

第二十条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且限期三个月内未整改好的校级精品课程,撤销“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对于已执行的经费应予以退回;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第四章验收
第二十一条对于建设期满的精品课程,各二级学院(部)进行初评,并向教务处提交初评意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终期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通过的精品课程,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学校将优先从校级精品课程中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没有通过的,允许延长半年建设期,延期后验收仍没有通过的,撤销“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对于已执行的经费应予以退回;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第二十三条验收通过的精品课程,未使用完的建设经费仍然可以用于课程的后续动态建设与更新,使用期限为验收通知发文后的一年以内;验收通过后一年尚未使用完的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

第五章应用与推广
第二十四条精品课程建设完成后,依托学校指定的课程平台在校内进行实践。

在教务处的统筹规划下,各二级学院(部)在教学中逐步实施和推广。

第二十五条学校将选择在校内教学实践中效果突出、学生反响良好的自建课程,推荐至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国内外学习者开放;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第二十六条自建精品课程的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七条精品课程建设涉及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家联合建设单位,面向教师、学生和企业人员,须采取措施保障知识产权,避免产权纠纷,可对某些资源设定使用权限。

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对发布内容中有不良信息的要立即查处,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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