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的主体
理解行政执行的含义,应把握的要点有哪些? 简答题 (10 分)
行政执行的含义及要点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的总和。
它是一种具有目标导向的活动,是务实性的、付诸于实际的行动,它需要通过一定的具体步骤或实际行动来落实政策。
行政执行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
要点一: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的机关和组织,包括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等。
行政执行的人员是指具体实施行政执行的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要点二: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目标导向的活动。
行政执行需要有明确的目标,以便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
行政执行的目标可以是实现政策、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
要点三:行政执行是一种实施性质很强的活动。
行政执行需要付诸于实际的行动,需要通过具体的步骤或实际行动来落实政策。
行政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要点四:行政执行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执行的过程中需要依法行使权力,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要点五:行政执行活动还具有强制性。
行政执行的强制性是指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需要依法行使权力,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当事人进行制裁和处罚。
行政执行的强制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执行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需要高度重视。
行政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把握要点,提高行政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以实现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行政执行的主体性原则
行政执行的主体性原则篇一:行政运行第九章行政运行上一章对行政决策进行了系统阐述,科学的决策需要贯彻落实。
行政运行就是落实行政决策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将行政决策的内容转化为客观现实的过程。
行政运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主要包括行政执行、行政沟通、行政协调和行政控制等环节。
这些环节只有各把其口、各司其职,同时又互相联系、互相配合,才能使行政管理活动有效地进行。
本章首先对行政执行进行概述,在对行政执行活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后,重点介绍行政执行的准备与实施阶段。
接下来对行政沟通的分类、行政沟通的障碍及其排除进行探讨,紧接着阐述行政沟通与行政协调的关系,行政协调的作用与方法。
最后,对行政控制的必要性和行政控制的环节进行分析。
第一节行政执行执行,即贯彻、落实、推行、实施。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人员贯彻、落实或推行;实施行政决策的活动。
行政执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讲,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是执行机关,它们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并依法对国家各项事务进行管理。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行政管理就是一系列的行政执行。
从狭义上讲,行政执行就是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决策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命令而采取的具体管理活动。
本章所讲的行政执行,指的是狭义的行政执行,从这个角度看,行政执行是为实现行政决策所做的具体工作。
行政执行是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是行政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
一行政执行概述1.行政执行的特点同行政决策、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活动相比,行政执行具有下面几个显著特点:(1)实务性。
行政执行是一种实施性质的行政管理活动,它必须通过许多具体的行动来逐步落实决策方案。
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必须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地工作,而不应有任何哗众取宠和“假、“大’、“空”的行为存在,否则就不可能达到行政执行的理想目的。
现在有些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整天坐而论道,沉人空谈之中,这同行政执行的实务性特点是背道而驰的。
浅谈行政执行的主体
浅谈行政执行的主体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合法性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等实施的过程,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指执行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等的机关或个人,本文将对主体进行深入分析。
一、行政执行主体的分类行政执行的主体可以分为行政机关、法院、军队、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几个方面。
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中心,是行政执行的主要主体。
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对于执行政策、法规、命令等具有重要性。
2. 法院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察和控制。
法院在行政执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有时还需要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3. 军队军队是与政府密切合作的一类行政组织,它通常与各个行政机关一起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
军队在执行行政任务时具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
4. 群众群众是行政执行的基础,是行政主体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群众参与行政执行的形式多样,包括检举举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群众对行政执行行为的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政行为。
5. 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体现形式,在对内对外都要执行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
企事业单位作为行政执行的主体之一,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行政职责。
二、行政执行主体职责的规定不同的行政执行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义务。
在国家行政法律制度中,对于行政执行主体的职责和义务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在此,将行政执行主体职责的规定按照重要程度排序做出概述。
1. 履行法定职责: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行政执行主体首要的职责是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能时需要遵守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等,确保行政执行过程的合法性。
2. 保障和履行公民的权益:在行政执行中,保障和履行公民权益是重要的职责之一。
行政主体需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知情权。
2020公共行政学第十章参考答案
2020公共行政学第十章参考答案归国家开放大学所有第十章行政执行1、理解行政执行的含义,应把握哪些要点?答:(1)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2)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目标导向的活动;(3)行政执行是一种实施性质很强的活动,是务实性的、付诸于实际的行动,它需要通过一定的具体步骤或实际行动来落实政策;(4)行政执行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
(5)行政执行活动还具有强制性。
2、简述行政执行的特点?答:(1)综合性;(2)目的性;(3)具体性;(4)强制性;(5)灵活性。
3、简述行政执行的原则?答:(1)忠实决策的原则;(2)迅速有力的原则;(3)创新灵活的原则;(4)计划安排的原则;(5)团结协作的原则。
4、行政执行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答:(1)行政执行决定着决策方案能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
(2)行政执行效果是检验、修正和完善行政决策的途径。
(3)行政执行是实现行政职能的必要形式。
(4)行政执行是衡量公共组织及其运行状况的重要标准。
5、简述行政指挥在行政执行过程中的主要作用。
答:(1)行政指挥是保证行政执行活动协调一致的重要手段。
(2)行政指挥是高效地贯彻执行行政决策的根本保证。
(3)行政指挥是高质量地达成行政决策目标的根本保证。
(4)行政指挥是保证各种行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的必要条件。
(5)行政指挥是衡量行政领导者的政策水平和组织与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准。
6、简述行政指挥的原则。
答:(1)统一指挥原则。
(2)法定权威原则。
(3)果断有力原则。
(4)准确权变原则。
(5)合理授权原则。
7、简述行政指挥的方式。
答:(1)口头指挥。
(2)书面指挥。
(3)会议指挥。
(4)现代通讯指挥。
8、简述行政控制的作用。
答:(1)行政控制是完成计划的重要手段。
(2)行政控制是行政工作方向正确的重要保障。
(3)行政控制是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4)行政控制是保证行政目标实现的重要机制。
9、简述行政沟通在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行政非诉执行实施方案
行政非诉执行实施方案一、总则。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
为了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执行主体。
行政非诉执行的执行主体为各级人民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
人民法院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执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执行。
三、执行程序。
1. 接受申请,当申请执行人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执法部门未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申请。
2. 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进行执行。
3. 履行通知,人民法院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行政非诉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行政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
4. 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行政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四、执行效果。
1. 保障权益,行政非诉执行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2. 提高效率,行政非诉执行的实施可以提高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的执行效率,减少执行周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维护秩序,行政非诉执行的实施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五、监督机制。
1. 审查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执行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公正和严肃。
3. 效果监督,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确保被执行人依法履行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六、法律责任。
对于拒不履行行政行为或行政执法行为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订的地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行政执行》整理
行政执行一、行政执行概述(一)行政执行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执行,特指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多元社会组织,为了落实和实施国家意志、国家目标,依法贯彻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诸活动的总称。
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执行以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主要的主体。
2.行政执行是目的性和手段多样性的统一。
A.行政执行价值的多样性。
行政执行是多种价值冲突和妥协的过程,如民主、公正、权利保护、效率等价值。
B.行政执行方式的多样性。
执行主体多元化、执行客体的复杂性、价值多样性导致执行方式的多样性。
一项任务既可以由通过行政机关直接执行,也可以通过委托、合同外包等方式让社会组织执行;既可以通过政府单一主体提供,也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提供。
行政执行结果的多样性。
作为决策和评估的中间环节,相同目标会通过不同的执行,得到不同的执行结果。
3.行政执行具有直接现实性4.行政执行具有灵活性和经常性5.行政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二)、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1.行政执行是公共行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2.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过程中诸多矛盾的展开和继续3.行政执行是检验公共政策质量的重要标准4.行政执行是行政管理诸方面的集中反映综上,行政执行是实现行政决策的唯一途径,是检验行政决策是否科学的唯一标准,是衡量行政组织和公务员工作优劣的最好尺度。
(三)、行政执行的任务和原则1.行政执行的任务:贯彻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上级指示、决定、决议,有效地实现国家和政府的决策目标。
2.行政执行的原则:依法原则,服务原则,规范化原则,程序化原则,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二、行政执行能力及有效性行政执行能力是政府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国家意志、国家目标、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能力。
行政执行能力的相关因素是什么以及如何提升行政能力是行政执行研究的核心问题。
行政执行的有效性是行政执行主体通过行政执行过程达到国家意志、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和结果。
行政执行能力和有效性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行政执行能力走低会导致政策失败和行政执行有效性的降低。
行政管理学简答题
行政管理学简答题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行政管理学简答题1简述行政改革的取向1.以适应社会环境为取向2.以精简机构为取向3.以调整组织结构为取向4.以调整权力关系为取向5.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取向2.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改革对策,需要注意哪些方面?1.制定政策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占有第一手资料2.行政改革应该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受损失为原则3.公众参与制定政策4.制定政策一定要充分考虑和利用行政改革的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同时,也要充分研究不利条件,充分估计这些不利条件在行政改革的过程中所起的负作用。
3.简述测定行政效率的必要性1.通过测定行政效率可以降低公共行政的投入和成本,减少资源的消耗,实现公共利益;通过测定行政效率可以确定行政目标的达成度3.通过测定行政效率可以确定公共组织和各种要素组合的科学合理程度,4.通过测定行政效率可以确定公共行政活动的社会效益的大小。
4.简述测定行政效率的标准1.测定行政效率的量的标准2.测定行政效率的质的标准3.测定行政效率的社会效益标准4.测定行政效率的规范性的标准。
5.简述传统的测定行政效率的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2.行政职能测量法3.标准比较法4.公共组织要素评分测量法6.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的一般生指标包括哪些内容?1.经济指标2.效率指标3.公平指标4.效能指标7.我国正确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分配的原则4.机会均等、能者优先的原则。
8.简述行政方法的内容1.基本手段2.行政程序3.技术方法9.简述行政方法在公共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作用1.科学的行政方法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保证2.科学的行政方法是政府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地开展行政工作的关键3.科学的行政方法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保证4.科学的行政方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条件5.科学行政方法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6.科学的行政方法可以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主的民主,可以加强政府的合法性。
理解行政执行的含义应把握的要点
理解行政执行的含义应把握的要点行政执行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通过采取具体的行动,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限制,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
首先,行政执行的主体是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是国家行政组织的单位,具有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能。
行政执行的主体可以是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方政府,还可以是各种专门的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
其次,行政执行的对象是社会成员。
社会成员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在行政执行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个人是行政执行的主要对象,他们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个体与个人相区别,同样也要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行政执行的内容包括监督、指导和处理。
监督是指政府机关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其合法、公正和公正的进行。
指导是指政府机关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引导,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社会预期的目标。
处理是指政府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
此外,行政执行还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是法定原则,即行政执行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任意行使职权。
其次是公正原则,即行政执行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得滥用职权。
再次是效率原则,即行政执行必须高效迅速,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合理需求。
最后是限制原则,即行政执行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以防止滥用职权。
总之,行政执行是政府机关通过采取具体行动,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和处理的过程。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政府机关,对象是社会成员,内容包括监督、指导和处理,遵循法定、公正、高效和限制等原则。
只有依法进行行政执行,才能实现政府机关的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自考行政管理学复习要点12
自考行政管理学复习要点12自考行政管理学第九章行政执行自考行政管理学识记行政执行:就是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决策机关发出的决策指令,以实现决策目标的活动和过程。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行政执行的任务:是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的指示、命令。
行政执行的手段和条件:是通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手段来实现决策的目标和完成执行任务。
思想准备:就是通过各种方式使执行者和执行对象都能够了解政策和法令的内容、意义,从而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并变为自觉行动的过程。
思想动员和要求与方式:要求1使政策法令合法化。
2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即通过各种有影响力的传播某介或传播方式向决策执行者、执行对象和社会各方面传播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与效益性等方面的信息以获得决策执行者、决策对象对决策的理解、支持和接受,形成有利于白璧微瑕执行的舆论环境。
3采取多种多样的思想动员方式。
方式有1宣传方式2专利证书方式3引导方式。
4示范方式。
确定执行机构的方法:一是原行政机关在未改变组织结构的情况下来执行决策命令。
二是成立新的机构来执行政策,这些新的机构可以是正式机构也可以是临时性的机构。
三是将原有的机关升格,职能扩大,使其担任政策执行的任务。
四是原有的机构内部结构改变,以适应决策执行。
执行计划的内容:括为六个“W”即WHAT:行动的目标是什么?WHY:为什么要采到这些行动?WHEN:何时开始并完成这些行动?WHO何人负责实施这些行动?受何人领导?可指挥何人?WHERE:在何处或由何部门实施这些行动。
HOW:如何实施这些行动?类型:按时间来划分有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和即时计划;按层次来划分有全国性计划、地区性计划和基层计划;按内容划分有经济发展计划、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按强制程度来划分有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引导性计划和参考性计划等。
指挥概念:是行政领导者将已经确定的执行计划通过命令、引导、沟通、监督等方式,切实落实到执行实践中去,实现执行活动目标的过程。
【精品】10《公共行政学》第10章行政执行
1、行政沟通及其作用 行政沟通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在政府各个部门和各个层级之间以及各种人员之间所进行的政务信息的交流与传递。
行政沟通在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1)行政沟通是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的重要基础; (2)行政沟通是行政执行各环节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3)行政沟通是行政检查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4)行政沟通是所有行政人员参与管理的重要手段。行政沟通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在政府各个部门和各个层级之间以及各种人员之间所进行的政务信息的交流与传递。
(2)评估方案的实施 ①采集评估信息; ②分析评估信息; ③形成初步结论。 (3)评估的总结 ①撰写评估报告; ②总结评估工作。
案例:吴队长的行政执行行为
待业青年王某在里弄口摆了一个无执照的自行车修理摊,生意很好但有时影响了里弄口的交通,对此居民有意见。街道市政科与区工商局经研究,做出了取缔该摊位的决定并责成所属的市容监察分队吴队长执行。吴队长觉得取缔该摊位,可能会导致待业青年王某成为不安定因素;且王某平时表现良好,家庭经济情况又差。有无两全之策?吴队长苦思之后,决定帮助王某办理营业执照,并挪动摊位以不影响居民的交通。 请根据行政执行的基本理论对吴队长的行政执行行为作出评论。
第十章
行政执行
一、行政执行的含义与特点
1、行政执行的含义 行政执行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的总和。 理解行政执行的含义,应把握以下要点: (1)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 (2)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目标导向的活动。 (3)行政执行是一种实施性质很强的活动,是务实性的、付诸于实际的行动,它需要通过一定的具体步骤或实际行动来落实政策。 (4)行政执行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只有具有特定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才能实施一定的行政行为。 (5)行政执行活动还具有强制性。
行政执行的三大环节是什么
行政执行本身包括的主要环节有执行的准备、执行的实施、执行的监控。
一、执行的准备1、计划准备。
为了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执行计划,以便执行过程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2、法规准备。
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执行也不例外,应该在实施执行任务前做好充分的法规准备,使行政执行有法理上的依据。
3、组织准备。
这是指为执行上级的决策、政策,根据任务的要求,在机关内集合相关人员组成一定的执行小组,作为具体实施行政执行任务的主体。
4、物财准备。
行政执行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准备相关的物质条件和适当的资金资源,以满足行政执行的要求。
5、技术准备。
现代行政既是专业行政,更是技术行政,应该预先为行政执行任务配备适当的技术人员,帮助行政执行任务迅速有效地完成。
二、执行的实施1、执行的动员。
指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组织者在组织内部,就上级决策、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对组织成员进行的宣传动员,使之理解执行的重要价值。
2、执行的沟通。
指系统为获得期望的执行效果,在内部部门和人员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凭借一定方式交流相关执行信息,以谋求执行体系和谐有效运转、执行过程顺利进行的管理手段。
3、执行的协调。
指行政领导者通过一定方式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组织内部各单位之间、组织的成员之间建立分工合作、协同一致的和谐关系,以实现行政执行目标的管理活动。
[page]三、执行的监控行政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因为各种现实因素而走样。
因此,必须由一定具有法定授权的主体,对相应执行主体的行为和执行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以保证行政目标圆满实现的管理活动。
1、执行监控的类别。
执行监控分为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两类。
内部监控是指组织内部由领导人或者负责督导的人员、机构实行的监控,主要目的在于控制、调整行政执行的具体过程。
外部监控是指由上级机关或其他监督部门实施的监控,其目的在于防止行政执行偏离决策、政策的方向。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行政主体是指一国或地区的行政组织,它是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主体。
构成要素指的是行政主体的组成部分或要求。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具体机构。
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地方行政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
行政机关负责制定政策、颁布法规、制定规划、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等。
2.公务员:公务员是行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力量。
公务员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他们通过公开招聘或考试录取,具备特定的职业资格,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
公务员从事行政工作,需具备一定的行政能力和专业素质。
3.行政权力: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和程序,对公民、组织和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处罚等活动的权限。
行政权力涵盖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等。
4.行政区划:行政主体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将领土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是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需要,对领土进行划分和组织。
行政区划包括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如国家、省、市、县等。
5.行政责任:行政主体对行政行为的结果负有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活动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要求行政主体遵守法律、公正执行职责、保护公共利益,同时对行政行为的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构成行政主体的主要要素,它们共同组成了行政主体的基本框架和功能。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行政体制中可能存在差异,但其核心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进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
行政主体的构成要素的合理性和完善性对于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各国和地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提高行政主体的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章 行政执行
第十章行政执行学习要点一、行政执行的概念含义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将行政决策付诸实施,以达到预期目标的全部活动。
它包含三层意思:一是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二是行政执行担负的任务是将行政决策付诸实施;三是行政执行不是一瞬间的活动,而是包括从决策作出起到决策实现止的全部活动或整个过程。
二、行政执行的特点行政执行的特点有如下六个方面:(1)目的性。
行政执行的整个过程和一切活动都是以严格服从决策目标、实现决策目标为宗旨的,所以它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
(2)经常性。
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日常活动,是一项经常性的活动(3)强制性。
行政执行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活动。
上级的行政命令或决策下达后,下级必须无条件的贯彻执行。
(4)实务性。
行政执行一种实践性、服务性活动,要采取各种具体措施来实施决策。
(5)时效性。
行政执行是把一种要求时间迅速、行动果断的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高效及时地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
(6)灵活性。
行政执行没有固定模式,必须审时度势,因地、因时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创造性地实施决策。
三、行政执行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执行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执行是行政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其次,行政执行是检验和修正行政决策的最好尺度。
再次,行政执行是行政领导的一项主要责任。
最后,行政执行的效果是评估、判断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依据。
四、行政执行的步骤与环节行政执行过程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其中,准备工作是行政执行的第一阶段,其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准备、计划准备、组织准备、思想准备、物质准备和技术准备;实施阶段是由管理工作的若干功能性环节所构成,这些环节主要包括指挥、沟通、控制和协调;工作总结是行政执行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其根本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五、影响行政执行的因素行政执行是个复杂过程,影响行政执行及其效果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多样的。
行政裁决的执行
行政裁决的执行行政裁决是指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决定。
一旦行政裁决作出,就需要进行执行。
行政裁决的执行涉及各方利益,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证公正、有效的执行结果。
一、执行程序行政裁决的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通知执行: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执行的文件,并明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行政裁决决定。
2. 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履行行政裁决的决定内容,如罚款、整改等。
3.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被执行人履行行政裁决的决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决定要求履行义务。
4. 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行政裁决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等。
二、执行主体行政裁决的执行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具有执行行政裁决的职权。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裁决的内容和性质,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确保裁决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确保执行的公正、合法、有效。
同时,行政机关还应当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裁决的执行工作。
三、执行效力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裁决的要求进行执行,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裁决的执行效力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阻挠,一旦裁决生效,就应当立即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得有任何抗拒、拖延或违法行为。
四、执行结果行政裁决的执行结果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评估。
行政机关应当对执行结果进行检查,确保被执行人有效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执行中的问题。
在执行结果评估中,行政机关还应当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后续行政裁决的执行效果,保持行政裁决的权威和公信力。
五、司法救济如果被执行人对行政裁决的执行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济。
司法机关将依法审理申诉案件,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司法救济程序是行政裁决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保证行政裁决的公正、合法执行起着重要作用。
行政执行的名词名词解释
行政执行的名词名词解释行政执行的名词解释行政执行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为了履行法律规定的职权和义务,对惩罚违法行为、强制执行民事裁判、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系列行为和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将从行政执行的定义、实施范围、主体和程序等方面对该名词进行解释。
一、定义行政执行是指政府依法对某项行政决定的执行过程。
它通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对民事裁判进行的强制执行以及对行政裁决、行政指令和行政合同等具体内容的履行,来实现行政决策的效果,并保证社会秩序与公民利益的平衡。
二、实施范围行政执行的范围广泛,涉及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行政主体,以及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群体。
它适用于刑事行政违法行为、民事判决强制执行以及行政法规和行政程序的强制执行等情形。
通过行政执行,政府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保护公民权益并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体行政执行的主体为政府的行政机关,其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和行政强制执行等行为,以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
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起到监察、协调、协助和监督的作用,确保行政执行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四、程序行政执行的程序性要求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措施的重要条件。
由于行政执行涉及到公民和法人的权益,因此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尤为重要。
行政执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告和告知:行政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处理之前,应当以公告或告知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自述及行使权利。
这样做有助于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增加行政决策的公正性。
2. 程序听证:在涉及重大权益的案件中,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这样做有助于充分了解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执行行为不服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可以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执行主体
行政诉讼法执行主体
执行主体是指在行政诉讼执行中享有权利、义务的各方主体,包括执行机关、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1、执行机关。
在人民法院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自行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执行生效行政裁决所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成为执行机关。
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当事人。
行政诉讼执行中的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3、执行参与人是指除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执行过程的单位或者个人。
4、执行异议人。
是指没有参与执行程序,但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不同意见的个人或者组织。
也称为案外异议人。
执行异议人提出异议时,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说明异议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执行人员应当及时审查异议理由,并作必要的调查核实,如果异议确有理由和证据,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
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驳回申请,继续执行程序。
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文件
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文件
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国三国四国五作为执行的文件,具体要求
如下:
1. 执行的目的:为了保障国家的法律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执行各项法定职责。
2. 执行的范围: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文件适用于国内各行政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村级。
3. 执行的主体:国三国四国五的执行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
执法机关、法院、监所、行政审批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
4. 执行的内容: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政决策、执法指导意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手续等。
5. 执行的程序: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包括
合法性审查、事先告知、听证调查、决定公告、履行通知、异议申诉、复议诉讼等程序。
6. 执行的效力: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
国家法律保护,相关主体应按照要求予以执行。
请各执行主体牢记以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国三国四国五
执行的文件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祝国三国四国五执行的文件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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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的主体
所谓执行的主体,是指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到的享有诉讼上的权利、承担诉讼上的义务的主体。
在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时候,就是程序上的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
它包括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
一、执行组织
执行组织,也叫执行机关,是指拥有行政诉讼执行权并主持执行过程的主体,即人民法院和有权行政机关。
申请人申请的具体组织机构是法院的执行庭,并由执行员操作实施。
当然这种分工,应当说主要还是工作性质而不是法律性质的,法律上的执行组织或执行机关原则上就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当然,如果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由其执行的,也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组织除法院以外,就是部分行政机关了。
在行政法上,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职权,但并非所有行政机关就当然有强制执行权。
所以,能够成为执行组织的行政机关只能是依照法律具有强制权与强制手段、措施的行政机关。
执行组织在执行程序上居主导者地位,它主持着整个执行过程,在法律上对执行负责。
它负责审查执行的申请,决定执行立案,决定选择执行措施,制订执行方案,组织执行活动的实施,并按规定收取执行费用,接受案外人的异议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执行的中止、终结,并宣布执行完毕,等等。
二、执行当事人
执行当事人,是指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者是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其当事人的身份是由第一审程序中原告与被告转化而来的,是执行案件权利与义务争议的主体。
无论是一审中的原告还是被告,都可能成为申请人,也可能成为被申请人,关键看行政裁判确定谁是权利人谁是义务人。
在行政机关依法自行执行的情况下,没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而有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作为原争议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成为了执行机关,这是一种双重身份兼具的现象。
在实践中,这种执行及时而有效,但同时也难免有功能混淆或不公正之嫌。
笔者认为,在现行体制下,至少应考虑由另一个机构负责执行。
行政决定与执行的分立,应是行政法治的趋势。
三、执行参与人
执行参与人,是指除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执行过程的单位或个人。
他们因情况不同,各自承担的义务内容也不尽一致。
主要有:因占有执行标的物而承担的交付、划拨该标的物的义务等。
理论上关于执行程序是否有参与人以及参与人范围似有不同的意见。
笔者认为,参与人是存在的,因为确有协助执行的义务人,如果不将其纳入诉讼执行程序,就不能确认其地位、负担其义务。
另外,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也明确有“诉讼参与人”的规定。
从形式上看,似有三类参与人:1、因占有执行标的物而被涉及的主体,如存款的银行;2、因与被执行人有管理、监护等关系而被通知到场和建议进行处理的主体,如未成年人的成年家属、上一级行政机关等;3、因属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管理组织而被要求到场的主体,如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
在这三类主体中,只有第一类主体才是执行参与人。
因为,作为执行参与人不简洁是在活动上与之有关,关键是须与执行案件发生实质性的,如掌握了被执行标的物等。
因为这种而产生程序上的参与,同样,因为这种而负有必须完成、协助的义务。
否则要承担由不协助而产生的责任后果。
而后两类主体则由于没有实质性,虽然法院应通知到场,但拒不到场的,也不影响执行,或者被建议加强管理甚至进行必要的处理等,但这并非是由于执行而设定的义务,而是法律在执行中试图凭借这种固有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来实现执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