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国内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模式研究(一)
我国当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相对比较落后。
银行风险意识淡薄,特别是不断增长的不良资产,已经成为当前银行要解决的最突出的问题。
由于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工具、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落后,信用风险管理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我国信用风险总体规模巨大: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不良贷款当中。
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货款一直是比较严重的。
截至2007年底,我国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高达为6.7%,不良贷款额为12009.9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8.0%,总额为11149.5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情况好些,不良贷款总额为860.3亿元,比率为2.1%;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11.5亿元,不良贷款率3.0%;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0.6亿元,不良贷款率4.0%;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体的表现可以归结起来在个人或企业、中介机构、地方政府和司法失信。
1.企业失信总的来说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在注册资金上作假。
企业要想在银行贷款,必须经过企业资产审核,注册金金额限制审核。
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注册金存在不实现象。
第二,在财务会计上作假。
为了蒙蔽银行,企业会做争取银行贷款时虚增利润和资产,降低本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第三,利用各种手段逃菲银行债务,造成银行的损失。
据调查显示,将近70%的企业选择拖欠贷款、税款等逃废银行贷款。
有的是公然赖账、恶意拖延时间不在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直到诉讼失效为止;有的是做破产销债,表面上企业是破产了而实际上是企业为了逃废银行债务,暗中把资产转移后再申请破产的。
还有的是采取“金蝉脱壳”法将企业的有效资产拿出来成来新的公司,而贷款却挂在了破产后的企业名义上,这就使得银行贷款成了一死帐而无法短时间内收回。
简析世界各国征信体系
Special Report28征信是指某一机构(如征信公司)对法人或自然人的信用状况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系统的调查和评估。
从专业分工角度看,征信注重于有关信息的收集、加工和整理。
其基本功能是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质、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决策人选择授信、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以及处理逾期账款等提供参考。
经过多年的发展,征信行业形成了一定的种类或层次,即征信体系。
征信体系是由与征信活动有关的法律规章、组织机构、市场管理、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共同构成的一个体系,其主要功能是为借贷市场服务,同时具有较强的外延性,它也服务于商品交易市场和劳务市场。
从征信对象角度看,征信可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
从征信信息的广度,则可分为同业征信和联合征信。
前者是指采集信息仅限于某一个具体的行业或领域,例如,仅从银行系统采集被征信者的信息;后者是指征信机构与相关行业如银行、工商、税务、邮局、海关等合作,把分散在相关行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形成信简析世界各国征信体系本刊记者 姚存祥用信息数据库。
一个国家的个人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与该国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法治状况、法律文化传统等密切相关。
经过上百年的市场经济发展,发达国家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征信体系。
但是,由于各国文化、经济和历史不同,不同国家形成了不同的征信体系。
目前,就个人征信制度而言主要有三种模式: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会员制模式。
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北欧的部分国家采用的是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几个欧洲国家;亚洲的日本则采用会员制模式。
美国的市场主导型模式美国的征信业始于1841年,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模式。
其征信业以商业性征信公司为主体,并由民间资本投资建立和经营。
从简单征信服务到比较完善的现代信用体系的建立,美国经历了160多年的历史,它们独立于政府和金融机构之外,是第三方征信机构,并且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运作机制,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有偿的商业征信服务。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
市 ( ) 立 担 保 基 金 , 金 规 模 大 都 低 于 2o o万 元 人 民 币 。 县 设 基 o 有 的 甚 至 只 有 几 百 万 元 。 不 仅 增 加 了担 保 机 构 分 散 经 营 的难 这 度, 同时也很难得 到商 业银行的长期信用支持 。 担 保 资 金 来 源 单 一 , 少资 金 补 偿 机 制 。 由于 中小 企 业 量 缺 大面广 , 而且需 求是多 种多样 的 , 仅靠 政府 出资 的政 策性 担保 机构远 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 。即使在美 国 、 日本 等 政 府
的法律规范 。
二、 国外 中小 企业 信用 担 保体 系的 主要 特征
从 总体上来 说 , 们可 以将担 保机构分 为政策性担保 机构 我 和 商 业 性 担 保 机 构 两 大 类 。尽 管 存 在 经 济 体 制 和 市 场 环 境 等 方
维普资讯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际比较与对策研究
万正晓 , 王凌燕 。王建英 ,
( . 南 师 范 大 学 , 南 新 乡 43 0 ;. 西 科 技 大 学 , 西 成 阳 7 2 8 ) 1河 河 5 0 72陕 陕 10 1 【 摘 要 】 文 章针 对 我 国 中 小 企 业 担 保 体 系 中存 在 的 管 理 目标 多元 化 、 资 主体 单 一 化 以 及 经 营 效 率 低 下 等 诸 多 问 投 题 , 鉴西方发达 国家的成功经验 , 出我 国应该 以法律的形式 明确 中小企 业担 保机构 的市场定位 。 借 提 通过建立 市场化 的信 用管理制度强化经营者个人和企 业法人的信用 意识 。 强调清晰 的资信状况对金 融体 系健康运行 的重要意义的 同时 。 在 作者
国 际上 的 平 均 水 平 。
商业银行差异化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监管引领47Guidance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 SupervisionSupervision Practice 监管实践陈丽丽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是近年来国际商业银行监管的重要理念,也是各国监管机构在践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方面达成的共识。
从商业银行差异化监管的国际实践来看,各国在对商业银行进行分类监管、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等方面形成了一些较好的做法,对进一步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差异化监管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差异化监管的主要方式国际清算银行下属的金融稳定研究院将各国监管当局对适配性监管的应用方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定性、定量指标将银行分类,对不同类别银行实施不同的监管规则,如瑞士和日本分别将银行分为5个类别和2个类别,并施以不同的监管要求;二是对某类特定监管指标或要求差异化执行,常见的有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要求、交易账户市场风险、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监管资本要求计算方法等,如欧洲在交易账簿市场风险、信息披露要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大额风险暴露方面分别制定不同类型银行的监管标准。
巴塞尔委员会于2019年3月发布的《适配性监管规则运用的现状调查报告》显示,75%的受调查监管机构当前均已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24个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中,有21个已建立了差异化监管框架。
受调查监管当局中,24个使用资产负债表项目作为分类指标,17个使用业务模式作为分类指标,12个由监管当局根据监管情况进行分类,其中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同时采用多个分类指标。
调查还显示,被各个监管当局使用最多的差异化监管要求为资本要求、流动性指标、信息披露要求、监管报告报送情况以及监管检查频率等。
同时,巴塞尔委员会成员或和非成员国中分别有54%和48%的受调查监管机构表示计划对其现有的差异化监管框架进行调整。
各国及主要地区差异化监管的实践对比美国美国差异化监管的实践正从对某类特定监管指标或要求差异化执行逐步过渡到分类监管和对某类特定监管指标或要求差异化执行并存的模式。
国外个人征信机构体系运作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征信机构体系运作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季 伟摘要: 个人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
为了配合《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2013 年底人民银行颁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建立个人征信机构,并 对个人征信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中国个人征信机构体系的运作模式引 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对国外发达国家个人征信机构体系的运作模式进行了总结梳理,并对我 国个人征信机构体系的建立与运作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 征信管理 个人征信机构 运作模式中图分类号: F8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1246( 2014) 08 - 0041 - 04 当于我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 。
在《公平信用报告法》的基础上,美国相继形成了《平等信用机会法》、《金融隐私权法》、《信息自由 法》以及《公平和准确信用交易法》等法律,对 征信机构、征信信息的提供者、使用者和信息 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规范。
美国征信业 各项法律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美国个人信息 主体权益保护的立法体系。
3. 成熟的业务流程。
美国征信业的法律 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使用等各个环 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详见图 1。
4. 先进的信用评分模型。
美国的个人征 信机构不仅可以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还可以通 过构建数学模型,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评级,计 算出消费者的信用分数。
如 F a i r I saac 公司推 出的 F I CO 评分方法,就被美国三大信用管理 局和美国金融机构普遍采用。
( 二) 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41一、国外个人征信机构体系运作模式( 一) 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1. 市场化运作的个人征信机构体系。
美 国的个人征信机构采取完全竞争的市场化原 则,机构层次清晰、数量众多,形成了三家大型 征信局和 500 多家小型征信局并存的格局。
三家全国性大型征信局分别是 艾 可 飞 公 司 ( Equ i fax) 、环联公司( Trans Un i o n ) 和益百利 公司( E x p e r i a n ) ,在市场中处于领导地位,主 要为大型客户服务。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巩剑璐 中国人民银行平遥县支行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金融发展已经与国民经济不可分割。
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面对现今复杂的经济金融市场环境,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信用风险,这种风险越来越复杂,出现的概率越来越常态化,这样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来说压力不断的增大。
通过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进行探究,有利于更好地防范化解信用风险,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管理文化;预警体系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一)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不健全近几年以来,我国金融法律建设得以发展,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来规范我国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
但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完整地制定出一部真正用来管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法律,只是部分银行制定出试行于各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基本政策》,这部分的缺失容易给银行业埋下潜在的危机。
例如:我国在征信管理法规的缺失,使得商业银行在对客户进行放贷的时候,无法运用专业的法律法规对借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导致盲目放贷,最终致使很多借款无法收回,这无疑是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出台敲响了警钟。
因此,面对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制度已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为规避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产生,健全其信用风险管理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二)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1.全面风险管理的整体结构亟待健全现如今,相当一部分国内银行尚未拥有完善、系统的风险管控体系,甚至不少银行的内部架构本身仍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即便大部分银行早已成立了各种性质的风险防控组织,然而却都没有对它们具体的管控范畴进行有效界定,同时也存在着数量均衡方面的问题。
因为银行内部风控部门或组织工作范围的模糊不清,进一步造成单位内部风险防控工作的混乱和无序,各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相互推诿,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风险管理方面的重叠和缺口。
征信行业运作管理模式国际比较
纽 约 的 Mec a eA c rh mn n y即是 如 此 公 共征 信机 构 由政 府 出资 和运 营 .属非盈 利 机构 , 其
设 立 的初 衷 主 要 是 为 了 满 足 政 府 加 强 金 融 监 管 和 维 护 金
融稳 定 的需 要 . 因而 。 许 多 国家 是 在金 融 部 门 出现 问题 在 立 。 如 . 国 14 例 法 9 6年开 始建设 的公共 征信 系统就是 为 了
为 二种 主要 类型 : 1 .市场 模式 。这类 征信机 构 由民营 资本投 资 和运营 . 以美 国为代 表 。例 如美 国邓 自 氏公 司就 是 由私 人创 立 . 其
前 身 是 14 年 由 刘 易 斯 ・ 班 ( wsT p a ) 纽 约 成 立 81 大 i ap n 在
其 P gn (0 O 、a pl aa o2 o )Jp el P gn (0 5 、 jn o ( 0 7 分 德 国的公 共征 信 系统 由德 意志 联邦 银行 负 责建设 运营 . i& a ao 2 0 ) D a kv 2 o ) 别 从理 论 和实 证上 证 明 了征信 对 促 进 信贷 市 场 发展 的作 主要 目的是 服务 于银行 监管 。 系统 已存 储有超 过 1O万 该 2
一
1 .机 构 的产生 和发展
() 1 机构 的性 质 和产 生 的诱 因 。市场 征信机 构是 盈利 世 界征 信史 已有一 百 七十 多年 的时 间 .早在 1 纪 组 织 , 9世 它应市 场 的需要 而 产生 。 如 .9世纪 美 国商 业信用 例 1
、
征信模 式 的主要 类型
3 0年代美 国就有 了专 门的征信 机构 。时 至今 日。 界上 有 对 一般 企业 尤其 是 乡镇 企业 十 分重要 。但 美 国国土辽 阔 , 世 超 过 l0个 国 家 有 某 种 类 型 的 征 信 系 统 ( r bn 人 口流 动性 强 。销售 商们 缺 乏有 效 的信用 风险 管理手 段 。 1 w01 ak. d 2o ) o 6 。各 种各样 的征 信 系统根 据 其运 作管 理特 征 可 以分 因而提 供资信 调查 的专 门机 构 就应运 而生 . 4 年成立 于 1 1 8
《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4500字
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目录银行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S.1国外文献综述 (1)(1)小额信贷的产生及发展 (1)(2)国外小额信贷风险研究 (2)(3)国外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2)S.2国内文献综述 (3)(1)国内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 (3)(2)我国小额信贷业务风险管控 (3)第2章小额信贷风险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4)2.1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的的定义 (4)2.2小额信贷风险的类型 (4)2.3小额信贷风险的成因 (5)参考文献 (5)S.1国外文献综述(1)小额信贷的产生及发展1960年,小额信贷便开始产生,1990年该行业得到推动。
国际上针对"小额信贷"有两个对应的词进行解释,一个是Microfmance,另一个是Microcredit。
如今小额贷款具有单笔贷款规模小与纯信用发放的特点。
现代的小额信贷其最早是出现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针对贫困农民予以一定的信贷方面的帮助,体现出良好的扶贫作用。
上世纪70年代末,孟加拉学者穆罕默德.尤努斯指出,农民普遍无法提供有效抵押品,单个农民贷款规模小且分散,这些原因增高了涉农贷款的业务成本,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为农民提供贷款。
于是,他在向贫困妇女借款的基础上开办了"穷人自己的银行"—格莱珉银行,数据显示,2007年,格莱珉银行为741万贫困者提供了帮助,其小额信贷业务覆盖了八万多个村庄,分支机构多达两千多家。
2006年,为了表彰尤努斯和格莱珉银行帮助社会贫困人口发展与经济进步所作出的贡献,两人全票通过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紧接着,小额信贷机构在世界各地蔓延,乡村银行广泛推广并获得巨大成功。
依据2012年的数据,2010年获得小额贷款的困难家庭为S75亿户,相比1997年的760万户,大约扩大了18倍。
同时,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小额信贷成功典例,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孟加拉乡村银行、印尼人民银行等,这些成功范例为世界范围内小额信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
商业银行信誉风险管理探究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0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许多风险问题逐渐显现。
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大发展、大变革的关键阶段,国际金融形式复杂多变。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风暴,为各国经济风险防范敲响了警钟。
在这样的国际大背景下,经济发展速度趋于缓慢,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信用风险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无庸置疑,银行业在国际经融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银行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许多风险,譬如利率风险、法律风险、会计风险、操作风险、策略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这之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面临的风险之一。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当很容易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商业银行危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后果。
伴有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信用风险越来越受到国际金融机构的关注。
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内涵及其主要形式在我国,银行大致可以分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分制商业银行、合资银行、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
它们在不同的的经济领域中发挥着各自重要的作用。
其中,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和中间业务等。
于是其信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或者债务人不能正常履行合约或者信用品质发生变化而导致交易另一方或者债券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狭义的信用风险仅指交易对手或者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合约义务的违约风险,广义的信用风险还包括交易对手或者债务人信用品质变化的不确定性所引起的信用价差(信用风险溢价)风险[1信用风险普通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违约风险,一种是结算风险。
(1)违约风险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者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者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导致银行、投资者或者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可以针对个人来说、也可只对企业来说。
(2)结算风险结算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资金但另一方却违约的风险。
常在外汇交易中浮现[2]。
国内外小额信贷的比较分析
国内外小额信贷的比较分析引言在国外,小额信贷已由过去的无担保小额贷款发展成为包括存款、贷款、汇兑、保险、住房金融、小额租赁等多种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国际小额信贷正迅速向商业化、金融化和正规化方向发展。
中国开展小额信贷的时间并不长,现行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
但从长远来看,小额信贷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外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和核心机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是我国完善住房金融的一个重要途径。
1 小额信贷的概念和模式简介1.1 小额信贷的概念对于小额信贷,目前国际国内并没有统一定义。
主流观点认为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
CGAP 对小额信贷的定义,是对贫困者提供诸如贷款、储蓄及其他的金融服务,以满足他们的经营、生产、消费等方面的需要。
小额贷款最初作为扶贫的手段引入我国,随着政策的放开,其经营范围在不断扩大,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我国学者朱大鹏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组织化、制度化,以创新方式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按照可持续经营原则为中低收入人群或微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信贷方式[1]。
目前,小额信贷的概念与内涵是普惠制金融服务原则,即让各个阶层,特别是在信贷供求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都能普遍享受到适合的金融服务。
1.2 国际上较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目前世界上影响力比较大,发展比较成功的主要是以下四种典型的小额信贷模式:第一,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
这个模式的典型特征是:有连保小组,实行每周中心会议制度、小组基金制度、每周还款等,有效地化解了信贷风险。
孟加拉模式于1994年被引入我国进行试验,已成为我国普遍效仿的一种小额信贷模式。
第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BRI-Unit)模式。
这个是由正规金融机构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
BRI已经开发出适宜小额信贷的产品,且各机构可以自负盈亏。
故近三十年来,此模式一直是商业银行在小额信贷领域的先驱和典范。
科技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和国内模式比较及启示
科技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和国内模式比较及启示发展科技金融对推动科技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北京、深圳、杭州、武汉四地在科技金融发展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
一、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一)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
一是出台扶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
如,美国出台《Gramm-Leach-Bliley 法案》对投资银行参与风险投资规定较宽松的条件,尤其是银行在风险投资基金中持有股权的比例可以高达100%。
《JOBS 法案》通过进一步简化和降低成长型企业实施IPO和公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调整私人企业融资规则限制,实施新的众筹模式方案,使中小高科技企业能更便利地在公开市场融资;韩国政府对处于创业期的风险企业、技术集约型的中小企业给以特别的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项目,对创业法人登记的资产给予75%的减免;在创业期的5年内,每年减免50%的所得税;在创业期的2年内得到的事业不动产按照 75%的比例减免所得税;在创业期的5年内减免50%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
二是发起设立创业基金。
如,德国政府于2005年启动了净值为2.72亿欧元的高科技创业基金(HTGF),重点资助信息通讯技术、生命科学、自动化与电子技术等七大重点领域。
基金以参股方式投入高科技创业企业,一般向受资助企业提供最高50万欧元的可转股次级贷款,并由此获企业15%的名义股份,或向受资助企业提供为期7年的150万欧元后续风险投资;德国设立总额2. 5 亿欧元的企业启动基金,该基金主要面向风险相对较高,刚完成种子期发展阶段的新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拥有新产品和新技术,雇员人数少于50 人,年营业额不高于1000 万欧元,在市场上存续时间不到10 年;韩国于20世纪90年代设立了政策性基金,这些基金不直接贷款给科技创新型企业,而是以贷款形式投向相关银行,再指定银行以一定利率贷款给相关企业,政府不再承担信贷风险,但提供资金的利率较低,银行在承担风险的同时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
浅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正文)
浅谈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我国加入 W TO ,银行业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但首当其冲,最为严峻的就是资产风险管理问题 . 我国国有专业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承担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义务以及市场经济初期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企业风险的成本,同时,由于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 , 形成了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 , 严重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效益。
信贷风险管理是随着我国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并借鉴西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而引入的一项重要管理模式。
自1 9 9 7 年引入了风险管理观念以来 , 各国有商业银行于1 9 9 8 年起相继成立了资产风险管理部门,作为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改善经营状况的主要途径 , 力求通过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化解资产风险,以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
经过几年来的摸索,已初步建立起独立的风险监管体系和监测指标体系 , 风险管理也已经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但是 , 作为一项起步工作,特别是对照目前不良资产占比高的形势,对照当前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要求 , 有许多工作还亟待改善。
笔者拟从存在问题入手 , 就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加强风险管理谈点滴看法,以供商榷 .一、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及信贷风险管理的存在问题至 2 0 0 1 年 9 月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为 6. 8 万亿元人民币 , 不良贷款为 1. 8 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 2 6 。
6 2 % 。
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 % 左右。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在世界无疑是较高的 , 尽管通过了多种手法抓清收盘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良资产占比仍然高居不下,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这其中除了经济环境、历史遗留等因素外,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 ) 认识不到位。
由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加上目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清收、保全不良资产,因而在基层中普遍对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 主要表现为: 1 、有些银行领导对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只停留在口头上。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及其风险管理研究
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提高风险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创新风险管理工具与手段
积极探索和创新风险管理工具与手段,如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管 理的智能化水平。
强化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理的监管力度
加强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
加强与各国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共同应对国际化风险 。
02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概述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的定义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是指信用卡发行机构在跨国或跨境的背景下,提供消费信贷、 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以满足消费者和商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消费和交易的需求 。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是金融服务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 要力量。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的发展历程
03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 理现状
国外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理现状
风险识别与评估
国外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 理已经进入精细化、专业化阶 段,重视风险识别和评估,开 发和应用先进的风险识别模型
和评估方法。
风险监测与报告
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机制,实 时监测和报告信用卡业务国际 化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确保风
风险管理文化
国外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理文化较为深厚,国内正 在逐步培育。需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的风险 管理意识和行为习惯。
04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 理优化建议
建立完善的信用卡业务国际化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
01
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准确识别和
评估潜在的国际化风险。
信用卡业务国际化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当时美国银行开始发行国际信 用卡,标志着信用卡业务的诞生。
征信监督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人 数据 保 护法 , 国 的 《 英 消费 信 用 法 》 《 据 保 护 和 数 法 》 日本 的《 期 付 款 销 售 法 》 韩 国 的《 共 机关 、 分 、 公 保 有个 人信 息保 护法 》 《 用 信 息使 用 与 保 护法 》 和 信
等 也 比较著 名 。
( ) 府 监 管机 构 强 大 的 行 政 权 力是 征 信 监 二 政 管有效 实施 的基 本保 障
目前世界 上 主要 有 两种 征 信 监 管 模 式 , 分别 是 以美 国为代表 的 多部 门共 同监管 模式 和 以欧 洲 大 陆
国家 为代 表 的 中央 银 行 监 管 模 式 。无 论 何 种 模 式 , 其共 同点 都在 于法 律赋 予 了政府 监管 机 构强 大 的行 政权 力 , 以保证 征 信 业 监 督 管 理 的有 效 实 施 。主 要
一
、
国外发达 国家 的征 信监 管体 系
了对征 信行 业 的 多 部 门有 效 监 管 。德 国的 《 邦 数 联
据 保护 法 》 是大 陆 法 系 国家 最 具 有 代 表性 的一 部 个
国外发达 国家 的征 信 体 系建 设 起 步 较 早 , 过 经 长期 的发 展过 程 , 步形 成 了以法 律法 规 为依 据 、 逐 以 政府 监 管机构 为 主 体 、 以征 信行 业 自律 制 度 为 辅 助 的分层 次的征 信监 管体 系 。法 律 法规 、 政府 监 管 、 行 业 自律 三个层 次 有 机 配合 , 在征 信 监 管 体 系 中发 挥 着不 同作 用 , 证 了整个 监管体 系 的有效 运行 。 保 ( ) 善 的 法律 法 规 是 实施 征 信 监 管 的 必 要 一 完
达成 。因此 , 世界 各 国对 信 用 体 系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国内外比较
3 7
中国招标 9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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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银 行 中 间业 务
的国 内外 比较
中南财经政 法 大学 宋慧玲
商 业银 行是 以追 求 最大利 润为 目标 .以 多种金 融 负 债筹 集资金 以多种 金融 资产 为经营 对 象 ,能利 用 负 债进 行信 用创造 ,并 向客 户提供 多功能 综 合性 服
使 以追 求利润 最 大化 为 目的 的商 业银 行积 极开 拓新 业 务 一方 面 , 融 自 由化 又为 商业银 行提 供 了开拓 新 另 金 业 务的 契机 。 着金 融 自由化 , 融风 险不 断加 剧 , 随 金 商
和经 济咨 询服 务 信托 业务 、 代理 收 付业 务 、 险 箱 保
活动 需要 指 出的是 , 中间业 务不 等 同表 外业 务 表外 业 务是 指商 业 银 行经营 的不列入 资产 负债表 的业务 , 如 贷款 承诺 业 务 、 金融 担保 业务 、 掉 期业 务 等 。表 外业 务 同资 产 负债 业 务关 系 密切 ,在一 定条 件 下会 转 化 为 资产 负 债业 务 但是 , 表外 业务 只 是 中间业 务 的一 部分 ,中 间业务 的
近 甚至超 过 了利 差收入 。如花 旗 汇丰 渣打 等 商业 银 行 .其 中间业务 收入 己 占到总 利润 的 七成 以上 。 西 方 国家推 行 的 中间业 务 范围十 分 广泛 种 类繁
原 则 ,实行 自主经 营 自担风 险 自负盈亏 自我 约
束 。商业银 行 除办 理传 统存贷 款基 本 业务外 ,还 以 中
多 ,涵盖 了代 理 结算 .担 保 .融 资 .咨 询和 金融 衍 生 等众 多领域 。 自出现 混业 经营 ” 以来 ,中 间业务 产 品更是 日新 月异 层 出不穷 ,使 商业银 行成 为 名副
农村信用社联合组织体制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合作社银 行这一联 合组织 , 专门为各 银行 ; 区合 作社银行 与 中央合 作社 优势 ; 另一方面 , 乡合作金融机 构 地 但 城 类合 作社提供资金 。三家农村合作金 银 行 已经合 并法 人 ,实行 总分行 制。 毕竟有 各 自不 同的特 点 , 合在 一起 不
点
多元 复合模 式只 有少 数 国 家采 机 构 较多 , 员较 多 , 人 因而 降低 了效 为地方 大众银 行或地 方合作 银行 , 但
用 ,其 中以 1 8 9 6年前的美 国为代表 。 率 。2彼此独 立 , 以协调 。 () 难 由于各家 他们具有共 同的 中间层联合组织 ? 区 ? 这 种模式 的基 本特 点是 :1多种农村 机构 彼此独立 , () 没有隶属关系 , 无高 域性 中心合作 银行 , 且 并进 而拥有 共 同 合作金融 机构 并存 , 且各 自经营范 围 层 实体机构 进行 协调 , 因而容 易 陷入 的全国性 联合组织德 国合作银行 。 不同。美 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三 各 自为战, 发生利益冲突 , 不易协调 。
的启示。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多元复合模 式的主要缺点 是 :1 有共同的联合组织 。德 国农村 的基层 () 彼此业务相 对单一 , 总体来看需 要 的 银行 , 城市合作 金融 组织一 般称 之 而
.
多元复合模 式的特 点及优 缺 机 构庞杂 , 率不高 。 由于各 家机构 合作金融组织一般称之 为地方 雷发巽 效
级 联合组 织之外 , 另外 两家都 没有全
一
定程度上 说 明, 多元 复合 制可能是 塔型的利弊 。 由下而上构成一个整体 ,
国内外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对比及启示
国内外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对比及启示零售银行(retail bank),是指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贷款、结算、汇兑、投资理财等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的内容和范围相当广泛,它涉及到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国外已有数百年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而对比国内外零售银行业务现状,借鉴国外发展银行零售业务的先进经验,可使我国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少走弯路,对我们有很高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对比中国银行业的零售金融服务在短短几年时间即告别了短缺状态,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但就总体而言,与发达国家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对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呈现出巨大的发展空间,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开始重视个人业务,加大建设力度,向客户提供的个人金融产品不仅在数量上增长较快,而且在品种和质量上日益向多样化和多层次发展。
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开办和拓展了个人消费信贷、个人银行卡、各种代收代付及个人理财等多种个人金融业务,改变了过去以个人储蓄业务为主的单一的个人金融产品结构。
但是,各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同质化和传统化的特点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传统经营模式,产品技术含量较低,难以进行增值组合,缺乏复合型产品或综合性个人金融服务,难以体现个性化、差别化,创新不足。
国内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从负债业务看,主要是人民币储蓄存款和外汇储蓄存款;从资产业务看,主要集中在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信用卡透支数量较少;从中间业务看,主要有个人汇兑结算、信用卡、代理支付、个人咨询及理财业务、个人外汇买卖及外币兑换业务等;从电子业务来看,主要集中在电子查询、转账及缴费等业务上。
相比之下,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的零售业务种类繁多,尤其是在各国纷纷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商业银行的零售金融产品日新月异、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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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国内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模式研究(一)
信用在任何经济形态下都是不可缺少的,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
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管理的要求也越高。
随着我国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和金融开放程度的加快,信用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化竞争的一个必备条件,因此,借鉴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成熟经验,探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模式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
美国现代市场意义上的赊销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末期,由美国带动的全北美地区的信用管理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趋于完善,其结果是在美国形成了全球最大的信用交易市场,该地区全面进入市场经济的信用经济阶段。
目前,在欧美国家中,个人信用消费已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10%以上,企业之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社会经营活动的80%以上。
1.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北美市场的信用交易迅速膨胀,各种信用工具纷纷问世。
但伴随着信用交易的增长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征信数据和服务方式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公平授信、准确报告消费者信用状况等问题,其中特别敏感的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
信用交易的扩大必然改变原有市场规则及个人生活方式,而信用交易扩大的基础是对企业和消费者个人进行征信,并将大量处理过的企业和消
费者个人数据公开加以传播,从而涉及到敏感的个人隐私问题,于是,必须有法律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和合法征信数据加以区分,达到既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的目的,又让信用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法可依开展工作。
鉴于这种状况,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间,美国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并由此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框架体系。
美国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共有17项,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
美国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执法机构,就联邦政府而言,并没有专门设立一个信用管理局来管理信用和信用管理行业的事物,它的信用管理功能是随着市场发展和有关法律的建立而指派或自然分配给各有关部门。
美国制定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体系可以分为银行相关类和非银行相关类。
因此美国的执法机构也按着银行和非银行分为两类:银行系统的执法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非银行系统的执法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等。
在美国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
2.具有发达的(个人)资信资料网络
20世纪70年代中期,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开始飞速发展,促进了信用管理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观念改变,由此,个人收支情况都可以通过发达的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和资信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较全面的资料。
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通常从第一次消费开始,以后的每一次信
用情况如还款情况、透支情况等都将被输入电脑系统,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每个成员的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等信息构成的电子信息系统随时为各金融机构或职能开发部门提供全面的信用资料。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已经可以在网上获取。
由于互联网的优势,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变得更加方便,信用数据的记录与更新也更加容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影响也日益扩大。
3.具有有效的个人、企业资信评估机制
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必须以健全的信用服务管理行业的发展为基础和组织保障,在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资信评级、商账追收、信用保险、信用管理、国际保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和信用管理机构。
在个人资信服务领域,全国拥有1000多家当地或地区信用局为消费者服务,专门管理个人的资信档案,为金融、商业等部门了解个人信用状况提供服务;在企业征信领域,邓白氏(Dun&Bradstreet)是全球最大、历史最悠久和最有影响的公司,该公司建有自己的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面超过全球5700万家企业的信息;在资信评级行业,主要有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andPoor‘s)、菲奇公司(Fitch)和达夫公司(Duff&Phelps),他们基本主宰了美国的资信评级市场。
正是信用管理行业的足够发达,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征信数据可以合法的获取,对交易对象的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信用状况的调查和分析的结论,可以被公开且合法的查询和传播。
4.银行客户重视自己的信用
在美国这样一个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的国家里,银行客户都具有较强的信用意识,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十分重视自身的信用状况。
在美国的企业中都普遍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在较大的企业中都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为了有效防范风险,企业一般都愿意和有资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打交道。
由于信用交易与个人的日常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美国的消费者都普遍重视自己的信用状况。
在美国,无论人们怎样迁徙,他们都有一份无法伪造的社会安全号,这就是资信公司给每个人作出的信用报告,任何银行、公司或企业需要时,都可以付费查询。
企业或个人一旦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保持7年)无法从信用报告抹去。
所以,在美国这种信用管理教育十分普遍,企业和个人视信用为自己的生命,其原因就在于信用关系到他们现在以及未来的社会福利及权益。
(二)欧盟国家的模式
法国、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的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而设立,而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
在法国,法国中央银行的信用局以每月为间隔向银行采集银行客户的信息。
在比利时,信用信息办公室根据一个记录有关分期付款协议、消费信贷、抵押协议、租赁和公司借款中的不履约信息的皇家条令建立起来,并作为比利时中央银行(比利时国家银行NationalBankofBel-gium)的一个部门。
2.银行需要依法向中央银行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信息。
在德国、法国这
些国家,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建立的信用风险办公室或信用信息局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是一种强制行为。
3.中央银行履行监管职能。
以德国、比利时和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由于信用信息局被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部分,因而对信用信息局的监管自然主要由中央银行来承担。
4.信用信息透明度高。
各国都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征信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采集和共享的信息包括银行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由于信用信息包括正面数据(positivedata)和负面数据(Negativedata)两部分,各国对共享信息的类型通常都有规定,一些国家限制正面信息的共享,比如在西班牙,信用信息局不能够共享正面数据,澳大利亚信用索引公司的运作仅被限定在负面信息。
而美国、加拿大和智利等国家则允许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都共享。
5.更重视法律建设的实用性。
德国、英国等一些欧盟国家非常注重信用管理的立法建设,如德国的《通用商业总则》、《个人数据保护法》,以及英国的《消费信贷法》较为著名。
同时也特别强调法律的实用性,其立法原则是在保护人权和开放数据之间取得平衡。
在欧盟成员国生效的相关法律通常称为《欧盟数据保护纲领》,在强调开放各种数据的同时,特别指出不能滥用数据。
二、我国银行业信用管理应用模式的研究
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操作程序的制定,在我国银行业已引起了广泛
的重视并已进入了实际实施阶段,如何根据国情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银行业建立高效、实用的信用管理模式,是一个应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通过对我国社会经济关系和当前信用状况的分析,在借鉴国外信用制度建设的经验,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应采用强制性的政府主导模式,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由政府确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协办,把企业的信用信息强制性的纳入管理系统。